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龙族:我的兄弟叫明非>第七十四章 蒲公英飘散了,怀恋就好,没必要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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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的点心上了场,蛋糕上面用非常好看的艺术字体写着: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不得不说,那字实在要比路明非的狗爬字体强出太多,一看写字的那位师傅,已经在成百上千个蛋糕上写下过无数肉麻的语句,经过了千锤百炼。

  不过,这句话,倒是他一次写。他只是默默感慨,现在包场的少爷实在也太过文艺,让他这种中年大叔深感有些跟不上他们的浪漫。

  “逝去的青春吗?的确,这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是将要逝去的。”陈雯雯感慨着,她的青春相比大多数人都是美好的,她家境优渥,似乎总是无忧无虑,还有一群人偏爱。彡彡訁凊

  但就算如此,她现在回忆起那段时光,也总有遗憾。

  路明非笑着,“其实只是我突然从脑海里迸出的烂话罢了。我们都还年轻呢,还是大二的学生。”

  “可十九岁也永远回不到十七岁。”陈雯雯回着,时间就是这样,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如果她知道言灵的存在,并且可以拥有言灵的话,她一定会羡慕昂热,因为时间在他那里过得更慢。

  路明非深吸了一口气,“不过有些十七岁想做的事情,十九岁也可以做。”

  路明非打了一个响指,灯光骤然变换,大厅内那温暖明亮的金黄色灯光,瞬间转变成了纯洁的白光。

  《七里香》的纯乐伴奏,换成了一个带着西洋交响乐的超长伴奏曲目。

  萨克斯的悠扬回响在这大厅内。

  陈雯雯知道那首曲子,《LaVieEnRose》玫瑰人生,是《机器人总动员》里一首带着点优雅和滑稽的曲调。

  陈雯雯一下回想起了毕业时,文学社的那个聚会,他们看的电影,正是《机器人总动员》。

  而伴随这BGM的响起,灯光猛的一熄,世界变得昏暗,但无数的白色光点在房间缓缓飘动。

  像是随风飘动的蒲公英。陈雯雯喜欢蒲公英,她只是偶然和路明非提了一次,他却一直记得。

  而和她相处了那么久的赵孟华,每次见面的时候,却都是送的玫瑰。也不是陈雯雯不喜欢玫瑰,只是,赵孟华从来不记得,她喜欢那纯白的蒲公英。

  “我.....”明明都到了这种程度,路明非却显得有些扭捏。过去那个遥不可及的姑娘,现在就在她眼前,路明非似乎一伸手,就能触碰到她。

  而陈雯雯也红着脸,微微低下了头。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儿,此刻也明白了这种氛围是什么意思。

  “我曾经喜欢过你。”路明非终于说出了那话。

  “嗯,我一直都知道。”陈雯雯点了点头。

  此刻,天花板上预备好的蒲公英花瓣,缓缓飘落,像是雪一样,特别梦幻。

  “我那时,每天都想着要怎样表白。不过,很可惜,我似乎还没有表白,全校都知道我暗恋你了。”路明非挠着头尴尬的笑着。

  “我那时候...没有回应你。对不起。”陈雯雯想起那些事情,还是觉得愧疚。

  “没有,我都没表白,你没回复也是应该的。”路明非道,“而且,我只是一个衰小子,结局我都大致猜得到,所以那时候我一直害怕。”

  “你知道的,怂货总喜欢自欺欺人,我当时想着只要我不表白,就还存在着最后一丝机会,哈哈,说起来我自己都觉得很羞愧啊。”路明非继续说着,“我在毕业那天,本来就想和你表白的,结果被一个狗屎给抢先了,抱歉,我又说烂话毁气氛了。”

  陈雯雯掩着嘴,没忍住地轻笑了一声,“我...没你想得那么好。”

  “可你对我那时候而言,就是最好的。穿着白裙子,读着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小天女,柳淼淼,就是玛丽莲·梦露都逊色你。”路明非也不知道是不是紧张,一口气说了一大段话,“我以前像是病入膏肓,一切想的都是你。”

  陈雯雯抬着头,看着那个穿着地摊货卫衣和牛仔裤,咧着嘴,笑的没心没肺的小子。

  他太耀眼了,他太温柔了,陈雯雯突然觉得面前这个小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成了她那个遥不可及的人。他一直说着自己的有多么好,多么美。

  而实际上,她只是一个享受着被别人偏爱,拿不起也放不下的可怜虫。

  总有人提起陈雯雯,都会说:“啊,那个穿裙子的,看上去很温柔的那个女孩。”

  而她所谓的温柔,在路明非面前显得是那么的幼稚可笑,陈雯雯望着那漫天的蒲公英,一想起路明非对她那些过分事情全部都知道,不禁觉得,自己的心胸和温柔甚至不如他的百分之一。

  她不由得开始幻想,如果真的回到十七岁,自己会不会喜欢上这个温柔的衰小子。

  可,路明非嘴中的那两个字,让陈雯雯一下清醒了过来。

  不是“我喜欢你”,而是,“曾经我喜欢你。”

  曾经.....两个多么让人感慨的字。

  “所以,请给我这个做了好几年白日梦的家伙,下个最终的死亡判决吧!”他张开了双臂,做出了像是准备迎接暴风雨的动作,不过,他眯着眼睛笑着,准备用笑容迎接一切。

  陈雯雯也笑了,曾经啊,曾经,果然有些东西逝去了就不会再回来。

  就像是蒲公英随风飘散后,怎样也追不回来。

  “对不起,明非,如果哆啦A梦真的有时光机的话,答案可能也许会不同。”

  “喂喂,不要说这种会让我心里留念想的话啊,要是我想满世界的去找那个没有耳朵的机器猫怎么办?”路明非开着玩笑,向陈雯雯表示,他可以接受一切。

  “是吗?你看哆啦A梦吗?那我们可以做一辈子的好朋友。”陈雯雯笑着,给出了答案。

  “哈哈。”路明非以前从来没有想过,以前自己最害怕的事情,现在真的发生在自己的面前,却让她感到那么轻松。

  手机铃声响起,到了他要准备离开的时候。

  两人道了别,约定好下次再见,有机会一起去看哆啦A梦的剧场版。

  陈雯雯拒绝了那辆要送她回家的加长迈巴赫,手捧着蒲公英在街边散步。

  走着,走着,不知道怎么走到了公园的河边。

  风吹过,手中的蒲公英一下被吹散了,纯白的花朵在夜空中乘风而起,缓缓离开。

  散了,但她没有伸出手挽留,就任由它逝去,而她只是驻足微笑着看着飘散在空中的那份美丽。

  是的,有些东西终将逝去,可以怀恋,但其实没必要挽留。

  她打开手机,默默删去了一切和赵孟华有关的东西。

  一切,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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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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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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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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