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历史小说>大秦:开局错把秦始皇当爹>第244章 活着,沧海遗珠
  听苏角这么说,卓草的逆反心理就上来了。

  你不让我看?

  呸!

  我偏看!

  “我姑姑在这?”

  “不是……只是……只是……”

  “行了,你忙你的吧。”

  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卓草与韩信朝着羊圈方向而去,就看到成群的肥羊簇拥在一块。有的身上还堆着雪花,遥遥望去茫茫无际,数量颇为惊人。

  拉开帘布,一股刺鼻的味道顿时涌来。地上以兽皮铺着简单的床榻,下面则是棉絮。里面点着火盆,倒也不算多冷。

  床榻上躺着个女孩儿,是的,约莫只有十三四岁,还未及笄。不着寸缕,即便卓草与韩信进来她也未曾抬头。她的双目空洞,就这么呆呆的斜望着远处营帐。浑身遍布着淤青,甚至还能看见有清晰的牙印。

  卓草向前走了两步,解下披着的裘袄。她似乎注意到卓草的动作,却还是没看他。只是仰面躺在床上,努力的把双腿张开,而后便缓缓闭上眸子。

  她就像是牲畜,脖子被人用锁链扣住。兴许是因为时间久了的缘故,脖子处都出现了淤青伤痕。

  卓草将皮裘解下,披在她的身上。

  现在,他明白苏角的用意了。他先前在马岭县把个匈奴俘虏,活活折磨了五个时辰,这事传遍了北地大营。

  平日里卓草连杀只鸡都费力,剑术还不如烧饭的庖厨好。总是副人畜无害的模样,从来不会插手战事。可他却能下命令,将那匈奴俘虏是剥皮削肉,就是俱五刑之罪都不如这残暴。

  “把这锁链开开。”

  卓草声音都有些沙哑。

  他来北地,其实心里已做好了准备。只是路上所见所闻,却超出他的心理预期。真正亲眼目睹,远比任何人的口述冲击力来的强。

  “卓君,要不你先去歇息?”

  韩信意识到卓草状况不对,旋即开口。当初在谷口县,卓草可是连安乐君的人都敢杀。就因为那富德借瘟疫,诓骗欺辱无辜的稚女。

  他倒是没太在意,毕竟打仗本就如此。

  “我不歇息。”

  卓草只是摇了摇头。

  望着少女那空洞无神的眸子,心中只有浓浓的悲愤。看模样,怕是只有十三岁左右,还未及笄。这本该是最为青春烂漫的年纪,后世这年纪应当还是初中生,可她却被折磨的不成人形。

  “去把她的锁打开。”

  “管龠在这。”

  苏角低着头,送上管龠。

  解开锁链后,稚女依旧是无动于衷。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空洞的眼神有了些许光彩,似乎是带着几分不解。她就如同是木偶任人摆弄,对外界没有任何回应。

  碗递过来她会张嘴喝水,饭食送过来她会用手抓着吃。看到她狼吞虎咽的模样,卓草是真怕她吃急了。她脖子上的锁链没了,可内心世界却永远都被锁着。

  “老韩,我知道俘虏对你很重要。”卓草帮着她穿衣服,低声道:“我现在不杀这些俘虏,回去后我会查清楚。只要是伤害过这些女子的,我一个都不会放过。”

  “明白。”

  看着她意犹未尽的模样,卓草便自怀中把珍藏着的果脯递了过去。这是他自泾阳带来的,都是以山林野果制成。

  “你跟我走吧。”卓草望着少女,轻声安慰道:“换个地方,重新开始。”

  实际上卓草并不会安慰人,要论损人的话,那他倒是深谙此道。

  自秦竹死后,卓草经常都会去秦女桥傻坐着,有时候发会呆就能过去大半天。他接触的很多人对此都不能理解,只觉得区区个女子而已,何必缅怀?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古之吴起,杀妻求将。

  范蠡为复国,献西施于吴王。

  ……

  诸如此类的事,比比皆是。

  可惜他终究只是野草,并非那些大人物。他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亲人朋友死去,而无动于衷。

  秦竹……或许本不会死。

  少女望着卓草,眨了眨眼。

  眸中的神采又恢复几分,接着似乎知道他并非是坏人,当即扑到他的怀中,嚎啕大哭。卓草只能抬起手轻轻拍着少女后背,这是他唯一能想到安慰她的法子。

  “她是马岭县人。”韩信听苏角查清楚后,旋即长叹道:“翁媪皆被匈奴所杀,去年被劫至此地,被白羊氏君长用两只羊买下。她被折磨了近三个月……”

  “嗯。”

  卓草点点头,只感到胸口湿了一大片。

  哭吧,发泄出来兴许能好些。

  “卓君准备准备,待会就得启程。”

  “好了告诉我就成。”

  “行。”

  待韩信走后,卓草方才看向少女。

  “你叫什么?”

  “草儿。”

  “我也叫这名。”

  “……”

  别觉得奇怪,这名字在秦国相当普遍,光是泾阳重名的就有十来人。寻常黔首文化水平有限,那都是看到什么取什么名字。像草这种名字,实在是稀疏平常。

  “这样,你以后叫青鸾。”

  “青鸾?”

  “女床之山,有鸟焉,其状如翟而五采文,名曰鸾鸟,见则天下安宁。”

  少女懵懂的点点头,牵着卓草衣角。来至营寨外,望着地上猩红一片,下意识的躲在卓草后面。

  “卓君。”

  “都搞定了?”

  “收获颇丰!”

  韩信激动的握紧双拳。

  “歼敌九十三人,俘获匈奴百余人,牛羊近三千头!还有戎马数十匹,肉块兽皮不计其数。”

  “那挺好。”

  “时间差不多,得回去了。”

  “走着。”

  青鸾交由专门的人照顾,连带着她被俘虏的足足有十来人,全都是妙龄少女。青鸾在里面年纪是最小的,也都很照顾她。

  ……

  如此大胜,自然令士气暴增。个个都莽足了劲,生怕会落后。就是受了伤的伍卒也都只是经过简单包扎,便奋勇冲在前方。此次奇袭白羊氏部族,出乎他们意料的顺利。曾经棘手的匈奴,现在似乎变得是不堪一击。

  那些个俘虏则是几人共骑,由专门的士卒看守。但凡有人敢跑的,直接就地诛杀。他们从上到下都被仔细搜查过,确定是没有任何兵器。

  “卓君,勿要怪信多嘴。”

  “怎么?”

  “信不明白,为何对这些女子如此好?方才我们死了两人,卓君也只是问了两句。可对这些女子,却是颇为上心。她们虽遭受凌辱,却还活着,而那些士卒则死了。”

  卓草回头看了眼,而后长叹口气。

  “有时候,活着比死更难。我并非不在意士卒生死,只是他们的死已成定局,我能做的就是想法子帮他们完成遗愿。比如说利用我这护军都尉的身份,给他们子嗣亲属留下爵位或是些钱财补偿。”

  “信大概明白了。”

  “你明白,我却不明白。”

  “额?”

  韩信挠挠头。

  是卓草傻了,还是他傻了?

  “你知道,秦国为何先北伐吗?”

  “为何?”

  “除开地理位置这些方面的原因,还有就是匈奴比越人更麻烦。匈奴在北,隔三差五就会南下劫掠。就如群狼杀之不尽,周而复始。越人不同,和中原几乎是井水不犯河水。互相间就没啥联系,南越君甚至还会主动献上贡品,以表臣服。”

  历史上秦国是先南征,后北伐。为此秦国折进去几十万人,先后投进去的人力物力不可计数。

  其实越人真做啥伤天害理的事,人是自给自足,也不需要劫掠。百越气候适宜,种植稻稷便足以活命。百越也不差钱,犀角象牙玛瑙宝玉……这些都是属于特产。很多商贾都会自南郡前往百越,向越人收购这些用以贩卖出售。

  “越人,先前也在南郡发动过叛乱。”

  “和匈奴比起来可不算什么。”

  “这是自然。”

  卓草笑了笑,“所以,先选择北伐更好。你明白,我也明白,还有很多大臣都明白。却有些人分明知晓,却还是劝诫阻止,他们似乎总觉得战事是错的,还劳民伤财。”

  是的,他说的就是淳于越这票博士生。

  他们反对,只是为了反对而反对。

  利弊如何,傻子都能看出来。

  “也算有些道理,毕竟北伐投入大。”

  韩信倒是很客观,颔首点头。

  秦始皇当初为何要搞个抽奖出来?

  因为缺钱!

  别的不说,光粮草方面都是个天文数字。每日几十万人张嘴要吃饭,还得吃好,这消耗得多大?

  而且,古代运输粮食也不容易。除开征调刑徒徭役外,还得就近自各地运送至北地郡。这期间的路途损耗,同样得算在里头。距离近还好点,若是远的话可能只剩下一成。也就是说十石粮食,送到北地就只剩下一石!

  “有些事,不能计较得失的。”卓草摇了摇头,“不打匈奴,北地郡就难有太平日子。而且为了防范匈奴,不也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修造长城?你不打,他们就觉得你好欺负,就会一直来找你麻烦。事关国家荣辱,打了又如何?”

  “有道理!”

  “这就是我支持你北进两千里的原因。”卓草勒马道:“夺回河套之地,并不能扩大战果。你要是能把头曼活捉回来,重创匈奴豪族,以后秦国必有你一席之位。”

  韩信笑了笑,这本就是他的目的。

  ……

  ……

  翌日中旬,北地大营。

  蒙恬注视着地上的沙盘地图,眸子炯炯有神,时不时有探子进来汇报消息。他也只是轻轻挥手,没有过多去追问。

  他知道,韩信赢了。

  暗中派遣的探子早早便传来消息,说是韩信于子时便已攻陷白羊氏部落,并已燃放狼烟。不出意外,再过些许时间便能抵达。相比较韩信的速度,屠睢足足慢了大半个时辰。

  屠睢主要耽搁的地方就在路上,他比韩信要多歇息了会。而韩信几乎是没怎么歇息过,一鼓作气直奔白羊氏部落。击杀白羊君长后,只是经过简单的清点便即刻返程。

  这一战,屠睢输的不冤枉。

  韩信对军功的执着,远超蒙恬所想。

  为了能率军出征,几乎是拼了老命。

  并且充分发挥出秦国骑兵的优点,再凭借升级过后的装备,几乎以雷霆之势荡平了白羊部落。蒙恬虽未亲眼得见,却也能想到这一战得有多么漂亮。

  骑兵奔袭之时,先远距离射箭。靠近后,再以弩机攒射。最后再用马刀肉搏,凭借着纯钢打造的马刀,完全是无往而不利。除开伍卒自身能力外,韩信的训练指挥能力也是非同小可。令旗落下,上百人如臂驱使,绝不会退缩半步。

  见时间差不多后,他便朝外走去。

  演武场内,三军已排列成战阵。十余万人却是鸦雀无声,井然有序。有士卒披甲操戈,也有左手持盾右手握剑的,还有驾驭战车的车士。这些都是军中精锐,在此等候乃是为迎接韩信等人凯旋而归。

  木台之上,黑水帅旗随风狂舞。

  蒙恬负手而立,登高等候。

  片刻后,蒙恬手中令旗落下。

  咚咚咚……

  战鼓擂响,战角吹奏。

  接着三军自觉朝着左右两侧分开,让出条宽敞的道路。走在前面的则是韩信,手里提着白羊君长的首级,傲然勒马而来。

  “杀!”

  “杀!”

  “杀!”

  ……

  士卒们是一边挥舞兵器,一边卖力嘶吼。通过这种方式,来表达对韩信的敬意。跟在后面的则是屠睢,连带着他的亲卫都如蔫了的茄子。垂头丧气的跟着,连头都不好意思抬起来。

  他们都知道,他们输了。

  屠睢赶回来的时候,韩信已在大营门口交接。顺带着还把救回来的女子,交给了伤卒营。毕竟,现在伤卒营可是相当的缺人手。问了几句情况后,屠睢就知道他是惨败。

  韩信这只死了两人,轻伤九人,而他光战死的亲卫就有七人!更别说韩信还比他更早返回大营,取得的战果还远胜于他。

  二人来至木台,位居蒙恬左右两侧。

  蒙恬则是顺势抬起手中令旗,全场瞬间寂静无声,战鼓与号角声同时停下,只能听到阵阵冷风呼啸。

  “中护军,就由你来先来。”

  “唯!”

  韩信向前走出数步,环视台下十余万大军,心中不禁升起万千气魄,他相信他所做的一切,必定会有回报。他也相信,假以时日他也能如蒙恬这般,率领数十万大军攻城掠地。他会用实际行动证明,卓草为他举荐是对的!

  “中护军,韩信!”

  “吾部于子时攻陷白羊氏部落,歼敌九十三人,诛杀白羊氏君长!俘获匈奴百余人,牛羊近三千头!还有戎马数十匹,肉块兽皮不计其数,救出秦女十五人。另,吾部阵亡两人,轻伤九人。”

  “好!”

  “好!”

  士卒们挥舞兵器,皆在喝彩。

  韩信他们可是经过长途跋涉,然后发动的奇袭。匈奴几乎是全民皆兵,有多少能耐那都是心知肚明。韩信带领百人,却能几乎零伤亡歼敌,这属实不容易。

  当然,除开韩信个人指挥能力外,还有点就是麾下士卒足够给力。要不然对面就是三百头猪,也不可能在半个时辰摆平。

  随后屠睢也向前走出,无奈道:“吾部于丑时攻陷狼氏部落,诛杀君长,全歼敌人。俘获牛羊近两千头,肉块兽皮无数。另,吾部阵亡七人,轻伤十五人。”

  屠睢头都没好意思抬起来。他能这么快赶回来,就在于没有匈奴俘虏,他是直接下命令全都就地诛杀。可惜,即便如此他还是没韩信快。

  “如此,情况也已明了。”蒙恬负手而立,眼眸扫视四方,“本将军蒙上所许,设此比试夺帅。中护军韩信速度更快,且有俘虏。另外,死伤同样远低于裨将军。”

  “韩信,汝现在便可摘下帅旗。”

  万籁俱寂,所有人目光皆是落在韩信身上。

  这一刻,没有任何人不服的。

  韩信是靠实打实的本事,赢了比试!

  望着天空中舞动的帅旗,韩信长舒口气。接着便自腰间将宝剑抽出,猛地劈了过去,当即便将木杆劈成两半。趁着旗帜还未落下,便以单手握住帅旗。

  就这臂力,绝非常人能比的。

  这波操作,卓草能给满分!

  “好!”

  “好!”

  “好!”

  所有人同时欢呼喝彩。

  韩信咬牙握着帅旗,即便左手吃力也没放下的意思。他昔日受尽屈辱,被无数人所瞧不起。来至泾阳后,更是被屠户刁难,险些受了胯下之辱。

  幸运的是,他遇到了卓草。

  在泾阳脏活累活他都干,渐渐的展露峥嵘。关键时刻主动站出来,前往会稽郡,也算成功得到卓草的信任。

  皇天不负有心人,卓草成为护军都尉,并且举荐他为中护军。卓草于他就如伯乐,在人海茫茫之中慧眼识英雄挑中了他。哪怕二人会有分歧,但韩信从始至终都极其钦佩卓草。

  现在,他终于成功手握帅旗,有资格率军北伐!

  “自今日起,韩信便为吾军都尉,短兵千人,另爵至官大夫。”

  都尉在军中属于是极其不俗的官职,于商君之时设立,曰:国封尉,短兵千人。所谓短兵就是亲兵的意思,往往是总兵力的十分之一。换而言之,韩信现在是统兵上万的军中大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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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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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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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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