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装有早餐的塑料袋勾到萧秧的手指上:“跟你讲个很有意思的事情。还记得昨晚第一个发现陆晓沐尸体的服务员吗?她现在是住我楼下的邻居。没错,就是廖婕被勒死时住的那间出租屋。”
她的笑容越来越深,在看到萧秧惊讶的表情时,笑得眼珠子都快看不见了。
萧秧一把抓住她的胳膊:“你要做什么?”
明旖拍了拍她抓着她的手:“不做什么。秧秧,我先回去了。晚上再来接你吃饭。”
说完,她自顾自转过身,黑长直的头发在空中甩出一道俏皮的弧线。马路旁停了一辆白色的商务别克,明旖坐上车后扬长而去。萧秧眼睁睁地看着她离开,自己再次被她的话惊到了。
明旖以明鑫集团副总的身份回来,竟然还住在一年多前租住的老式居民楼里。那儿离市中心有一段距离,几十年的老楼不但没有安装监控就连负责管理物业的人员都没有。个家管个家,虽然老旧杂乱,但颇有一番市井生活的味道。
“你刚才那副样子,真像萧法医背后的狗腿子。”令瑀开着车,借后视镜瞄了眼后座的明旖。
她玩着自己的发梢,反唇相讥道:“我是你的老板。你工资还指着我发,这么调侃我,合适吗?”
令瑀这回很给她面子:“不合适。”
明旖笑了笑,侧过脸欣赏起窗外的景色。天气正好,日色温柔,道路两旁的林荫道也从翠绿过渡到微黄。她摇下车窗,不知哪里的桂花的香源源不断地飘进车里,把整个车厢都熏得芳香异常。明旖闭上眼,细细感受着阳光照在脸上的感觉,每一处毛孔都张开了,接受着暖暖的抚慰。她深吸了一口气,略有凉意的秋风裹着金桂香钻进了她的鼻腔里,一夜未睡的疲倦霎时就被浓烈好闻的香气冲散了。
明旖:“令瑀,你也是宁城人吧?”
令瑀目不转睛地正视前方,听到明旖的发问并没有马上回答。隔了好一会儿,才含糊不清的“嗯”了一声。
明旖复又闭上眼睛,放松身体瘫软在皮质靠背:“这么美的城市,这样好的季节,任谁都舍不得轻易离开。”
她没有让令瑀把她送到居民楼门口,而是选在离家还有十分钟左右的地方下车,自己一摇一晃,感受着美好的秋意,慢悠悠地往家里走。
昨天一早,她也是这样回来的,当时还拖着一个二十八寸的大箱子。飞机落地后,明旖没有坐公司给她安排的车,自己在机场打了出租。司机是个健谈的宁城人,一路跟她聊天,大多数时间都是在说宁城的事,自己的事,完全把她当成一个听众。
出租车行驶在高架上:“现在宁城发展的快啊。以前这块儿都没什么人的,农田、荒地、垃圾场,现在楼都建起来了。我们小时候几乎没来过这个地方,都是住城南。不过那边的老房子现在拆的差不多了,儿时那些青石板路都没有了。”
说到这司机好像陷入进了某种怀旧情绪,忍不住叹了口气:“哎,你要去的这个地方就是城南那一块哎。”
“是啊。”明旖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
司机借后视镜打量了她一眼:“姑娘,听口音你不是宁城人吧?”
“不是。”明旖回得不假思索:“不过之前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
她顽皮地笑起来:“师傅,你可别因为我不是本地人就给我绕路啊。”
“怎么会呢?”那个司机一口否认。明旖不说话只是笑,就算他心里想坑她,嘴上也是不会承认的。其实,人总是不自觉就会讲假话,很多时候倒也不一定完全是故意的。比如她说,之前在宁城生活了好几年就是假的。
再比如,司机:“刚从外地回来,进修的?”
明旖:“是啊,工作方面。”
司机:“哪个城市?”
明旖:“北京。”
“哦!”司机夸张地应道:“不错啊,首都,大城市!”
明旖:“还行吧。”
一年多前,明旖去了美国,原因其实是“避难”。之所以跟司机说北京,不过是回来的时候从北京转了机。她也不是有意想骗这个司机,但潜意识里明旖不想让司机知道这么多有的没的,也不想让司机对她感到新奇继续盯着追问。所以她半迎合半忽悠,说的话真真假假。
司机:“现在回来也挺好的。宁城的秋天可美了。梧桐黄,枫叶红,桂花香的。还有大闸蟹可以吃。”
明旖出神地望着车窗外飞驰而过的景色:“谁说不是呢。”
她的飞机是在早晨九点左右落地的。上出租车的时间不到十点。一路走的高架又错开了上下班高峰,所以十点半,明旖就到达目的地了。她没有让司机开进去,而是停在了老居民楼的巷子外,自己拖着箱子七拐八绕走进去。虽然一路坑坑洼洼,大箱子的滚轮磕在上面不是太好拖,但是她一点都不嫌麻烦。路过下棋的摊子,卖小吃的赵大爷还冲她打招呼:“回来了?!”
以前住这的时候,明旖特别喜欢去赵大爷的店里喝馄饨。他们并不知道彼此叫什么,她之所以知道他姓赵,还是因为他的小吃店叫做——赵记小吃。
明旖微微笑着点头:“回来了。”
棋摊摆在小吃店门口靠右侧的树荫下。其实就是个小木桌,上面铺着象棋的棋盘,几个老头子围坐在用了不知多少年的小板凳上钻研马走日象走田。
路过闻到熟悉的香味,明旖忍不住犯馋:“赵大爷,现在还营业吗?”
“营业,营业!”赵大爷站起来,双手在沾了数不清的调料和油腻的老尾裙上擦了擦:“鲜肉小馄饨是吧?我马上给你下。”
明旖开心地提起箱子走进店里,挑了个靠外宽敞的位置。人多的时候她喜欢打包带走回家吃,但是人少的时候她还是喜欢坐在店里,就着店里简陋却接地气的环境慢慢品尝。在店里吃饭,食物的美味是一点,餐厅的氛围又是另一点。她反正觉得,同一碗馄饨,在店里吃的就是比在家吃的要香。
“来啦!”没过几分钟,热气腾腾的小馄饨就被赵大爷端上了桌。他的店里不只卖鲜肉小馄饨,还卖牛肉面、鸭血粉丝汤、盖浇饭这些。可明旖每次来都只点薄皮少馅的鲜肉小馄饨,出锅后加点榨菜,来点虾米最后点上一撮香菜葱花。
她第一次来赵记小吃,就是这样点的,后来一直都按这个吃,从来没尝过他家别的食物。这也是为什么,赵大爷记明旖记得特别清楚。
明旖从桌上的塑料筐里拿出一个勺,挖起一个小馄饨吹了吹,,就着汤一起塞进嘴里。隔了这么长时间没吃,再一进嘴还是以前的味道。烫烫的,鲜鲜的,这样的感受,让明旖很愉快。她吃了两口,发现赵大爷还站在桌前,笑眯眯地看着她:“才回来啊?”
原来他是想找她聊两句。明旖又挖起一个小馄饨,放在勺子上等它凉:“是啊,今早的飞机,刚落地不久。”
赵大爷:“出去学习的?这一走,都有一年多了。”
明旖一边吃小馄饨一边道:“是啊,去美国进修的。这不学成回来了嘛。”
“真厉害!”赵大爷忍不住夸赞。他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老百姓,一辈子都围着灶台小吃打转。没什么文化,但是心地不坏,特别崇拜那些学历高的人,尤其是有留洋经历的。
“过奖了。”明旖谦虚道。去美国的一年她也学到了不少东西,还为自己带回了一个好帮手。跟赵大爷这么说,倒也不算骗他。
这个时候,小吃店的塑料卷帘门又被撩了起来:“老板,来碗馄饨。”
走进来的是一个姑娘。这个天还穿着超短裙,网眼丝袜,上面的衣服是紧身漏肩的,露出了明显的锁骨。她应该是一夜未归,脸上的底妆早已斑驳了,眼线睫毛膏在眼下糊成了黑色的一圈,口红的颜色也深深沁进爆皮的嘴唇里。
与明旖一对比,这个姑娘看起来就有些风尘。赵大爷的眉不经意皱起来,对明旖说:“我先去忙了。”
“好。”明旖掏出手机:“还是七块吗?”
“不急不急,你先吃。”赵大爷并没有让明旖急着付钱,但她还是先付了。
这时,赵大爷走到那个姑娘面前说:“七块,先付一下。我马上帮你下馄饨,一会儿要回去下棋怕没空收。”
姑娘看了他一眼,一声没吭地扫过付款码,把钱付好。等赵大爷走到门口的大灶边上,明旖偷偷地观察起这个姑娘来。
虽然她脸上还带着花了的浓妆,但明旖能看出她很年轻,眉眼间还有些稚气。她选的位置是离明旖最远的。在没什么人的店里就餐,一般不会选择靠别人近的位置,但也没有必要挑这么远的地方坐。可能她潜意识里觉得彼此不是一类人吧,明旖这么想着,又往嘴里装了一口小馄饨。
她不动声色地打量她,姑娘好像完全没有察觉到。只是在最开始看了她一眼,然后就低头玩手机。等赵大爷给她上了鲜肉小馄饨,她便一边吃一边玩,连头都不带抬的。
别看姑娘吃得三心二意,但她吃饭的速度倒比明旖快很多。明旖吃完,抽了张纸擦嘴。那个姑娘也差不多吃完,正在喝里面剩下的汤。
明旖先拖着箱子走出去,还没走到楼下就被姑娘反超了。姑娘一边看手机一边上楼,明旖艰难地提着自己的大箱子一级一级往上挪。老式小区隔音不好,她先是听到了楼上的开门声再又听到男女的吵架声。
男:“又是这个点回来?昨晚上哪野去了?”
女:“没去野!我是去工作!”
男:“穿成这样工作?你是当ji女去的?卖yin啊?也是,卖yin也是工作!”
男子说的话非常难听,紧接着就传来“霹雳啪来”砸东西的声音。
有点意思,听他们争吵,明旖很想笑。虽然她现在的处境也没有多好,像小乌龟一样,带着又大又重的行李箱往上爬,贴身的衣服都汗湿了。走到四楼门口,明旖停住。原来这俩人住这间,她出神地望着大门,还是记忆里的青灰色。廖婕生前就住这里,后来被发现死在了里面。按老话说,这里也算凶宅了。
女:“你还敢砸东西?我为什么要去酒吧上班,还不是因为挣得多吗?哪像你,就挣这点钱,连房子都租不起一间好的,只能住这个死过人的地方。也不嫌晦气!”
男:“那有本事你别跟来住啊!还不是穷,想省房租!”
明旖还站在门口,谁知男子话没说完就一把推开了门,将明旖吓了一跳。
“那个…我是住你们楼上的邻居。箱子有些重,我站这歇歇。”也不管那个男的信与不信,反正明旖这么说了。
男人冷不丁撞到她也很不好意思。“吱唔”了一声连忙下楼走了,门都忘记带上。还是之前在赵记小吃喝馄饨的姑娘走来门口,怒气冲冲的,见到明旖更是没有好脸色。直接把大铁门“砰”地一关,震得明旖的小心脏重重一跳。
被这样无理地对待了,明旖也没有生气。深呼吸一口,继续当她的小乌龟,拖着沉沉的家当往上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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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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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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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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