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在下雪,大雪。

  唐清宇站在这一片大雪之中。

  他记得他叫唐清宇。

  他叫唐清宇。

  他叫唐清宇。

  ……

  记得自己叫什么本来应该是件自然而然的事情,可是此时此刻,似乎记得自己叫唐清宇是一件如此艰难的事情。

  他花了好长时间一遍一遍的重复着告诉自己,他叫唐清宇。

  然后?

  然后,就像一个大梦初醒的人,刚睁开眼看这个世界时有几分懵逼一样,花了点儿时间,过往的一切,作为唐清宇的记忆才开始回笼。

  他记得他叫唐清宇。

  他记得曾近他的梦想是胖揍风清扬。

  他记得后来他的梦想是回乡买房子置地取老婆生娃。

  他记得……恩,《武林群侠传》里允许结婚还允许离婚但不准生娃,所以后来他的梦想又变了,是什么来着?

  好像是想做个名扬天下的大侠。

  脑子里还有很多很多信息在乱窜,甚至于他还有种错觉,似乎天地间这飘飘扬扬的白雪都是一粒粒的代码而不是雪花。

  这么想的时候,阴沉的天空一个响雷,震得他一个激灵,“清醒”回神时,天还是那个天,地还是那个地,漫天大雪还是漫天大雪。

  他是唐清宇。

  不论有多么混乱,他都记得关于唐清宇的一切,作为唐清宇这个人的“灵魂”牢牢主宰着脑中所有这些乱窜的信息,让他不至于再次被数据的海洋淹没。www.33ýqxsś.ćőm

  为什么他觉得如果他不记得关于他叫做唐清宇,就会被数据的海洋淹没呢?

  好吧,其实他也不知道……只是一种对危险本能的感觉。

  “吱呀”一声,老旧的木门打开时发出的刺耳音色,再次把唐清宇从方才那种近乎“梦游”的状态中拉回来,让他能看清眼前的一切。

  天在下雪,大雪。

  他站在大雪里。

  他面前有座道观。

  道观的门开了。

  一个眉目清秀、看着不过二十几许的道士,手里拿着笤帚正迈步出来打算扫雪,看到唐清宇,愣了一下,然后马上换上了谄媚的笑容,小跑过来,道:“这位居士,您是来上香的,还是请道爷去做法事的?本观供奉三清祖师,您要是求平安、富贵、登科、姻缘、子嗣,可都是大大的灵验的,而且本观的道士各种法事都做得来,不论红白事还是看风水、抓妖啊、却邪啊,都是熟门熟路啊!”

  唐清宇看着眼前这个“推销”说辞顺溜溜的道士,眨了眨眼。

  抬头,道观大门上方才被他忽略的匾额,上书三个已经有些斑驳的金色大字——重阳宫。

  重阳宫?全真派?

  这里是终南山?

  终南山离长安并不远。

  在长安城还是一个政治中心的时候,有很多效仿姜太公愿者上钩的“隐士”在这里“隐居”,等待着不远处那座繁华京城里的达官贵人们向自己伸出招揽之手,所以这里又被世人戏称“终南捷径”。

  后来长安城不是政治中心了,来这里隐居的大多变成求仙问道的道士,再后来的后来,这里不仅不是捷径也不是单纯的修道之地了,变成了一个“庇护所”。

  一个高人先是在这座山上建了一座古墓,后来又在古墓旁建立起一个道观,异族入侵,宗教某种程度上成了的最后可以避难的余荫之地,高人去后,这里香火鼎盛。

  再再然后,异族走了,终南山附近的老百姓不必仰赖宗教的庇护了,这里的道士人变少了,香火渐渐清减了下去。

  此时此刻,唐清宇站在门可罗雀、很是伶仃的重阳宫门口,回忆着《武林群侠传》里的这些关于那个终南山,关于全真派、古墓派的过往,一时心潮起伏。

  所以,他在终南山。

  好吧,但是他在终南山,但他在什么时间点上的终南山?

  唐清宇陷入回忆与疑问,但是显然这样的沉默让笑得一脸谄媚的全真道士误会了什么,脸色撂了下来,一点儿笑模样都没有了的道士冷笑着了一声,用一种即便唐清宇没有内力也绝对听得清的声音冷嘲热讽地道:“没钱就别充那个大头鬼,在我们门口晃荡什么啊!?当谁愿意搭理你似的!”

  将思绪从回忆中拉回来,抬头看着阴沉沉的眼见要黑下来的天,低头看着已经半尺厚的积雪,唐清宇笑着对此时脸上已有不虞之色的道士道:“住宿。”言毕下意识地伸手去摸包裹,摸到腰间一个钱袋,打开,里面是一沓子银票,还有些碎银和金豆豆。

  没去细数,直接从里面掏了一块碎银扔给道士。

  接着碎银的道士愣了一下,掂掂,估计这块银子最起码五两重,道士毫无心理压力的立刻切换回方才的谄媚笑颜,热情十足地道:“这位施主是……”

  “投宿。”唐清宇又重复了一遍。

  看着一身华服、细皮嫩肉,粉雕玉琢样的唐清宇,道士心道:小子面皮长得这么好,穿得又贵气,别是哪个富贵人家的公子出门玩儿来着的。口中念了句“无上天尊”后,眼睛滴溜溜地转,道士道:“这位公子,这冰天雪地的,你就一个人出门?”

  唐清宇笑了,微微撩开了外衣的下摆,露出腰间的长剑,伸手拍了拍道士的肩膀,道:“是,就一个人。”

  一瞬间,道士只觉得那骨肉均匀的如玉雕般修长细弱的手指,仿佛千斤顶一般压在肩上,明明是极为轻柔的力道,却和被一个壮汉扇了一下差不多的分量,立时一个激灵,想到了他师祖还在时和他说过的一些话——不要觉得有些人看着好欺负就欺负,江湖之中,你永远不知道这些看似好欺负的人背后有什么你不知道的秘密。

  道士抖了抖肩膀,咽了下口水,道:“这位小公子,贫道道号清源子,我们观中就我和师父两人,空房子是多,但是不常有人住,年久失修,观中粗茶淡饭,施主您不嫌弃的话……”

  “不嫌弃。”唐清宇直接迈步进了观中。虽然还没搞清楚眼前的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此时天将暮,大雪,北方的天气,冬日里一不小心是会冻死人,以前常年走镖的他当然知道,所以哪里会想不开嫌弃什么“粗茶淡饭”和“年久失修的旧房子”?不管天塌地陷,眼下先找个能住宿的地方落脚才是第一要务。

  眼见唐清宇人都进来了,道士掂掂唐清宇给的那锭银子,道:“既然如此,施主随我来。”

  道士引领着唐清宇进了道观,往里走路过正殿时只见其中供奉了三清祖师,但是显然并没有好好打理,正殿很多地方木头上的漆掉得厉害,斑斑驳驳,一看就是很久没修缮过,老旧的不行。

  从正殿向后走去,一路前行,走了不算短的一段路,看得出来整个重阳宫规模不小,屋子很多,但有的塌了,有的没有窗户纸都没有,黑洞洞地透风,有的不仅没有窗户纸,索性连门窗都没有……清源子引领唐清宇来到一个院落,院里几间房子,只有一间看起来尚且完好也有窗户纸糊着,正中有一座井,井口上盖着木板。

  清源子对唐清宇道:“施主,观中虽大,但是除了我与师父居住的地方,这里是仅有的尚算可以住人的地方了,本观年久失修,还请施主见谅。”

  唐清宇笑了笑,道:“无妨。”

  清源子又道:“屋中衣柜内有被褥,厨上还有些粥饼,施主若是不嫌弃……”

  唐清宇依旧微笑着道:“不嫌弃。”

  ……

  把包裹放好,对的,他背着包裹。

  他直到迈步进了屋子里才发现他其实背了包裹。

  包裹是羊皮的,很大,很结实,。

  他忽地想起,他前不久刚从交易行买了一个羊皮背包,换下了他以前常用的丝绵背包,扩充了10格的空位。

  打开包裹,里面的东西历历在目:一盒回血药,一盒回蓝药,几匹质地不同的丝绸,有药镰、一把小矿锄、钓鱼竿,小刀,还有些零零碎碎的吃食,烧饼之类的……翻开腰间的钱袋,数了数里面的银票,不多不少,正好一千两黄金,散碎的银子大概五十两左右,金豆豆估摸着有十几两重……与和萧白一起去刷射灯笼的二人本儿前,包裹和钱囊里的东西和钱的数目一模一样。

  当时他包裹里的东西和钱都不多,因为他把能卖的东西都卖了,凑齐了材料,砸光了包裹里的金子,换了把橙武神器单兵剑。

  低头,看着腰间挂着的宝剑。

  白鲨鱼皮鞘,镶嵌金色纹饰,白玉点缀。

  很华丽的一把剑。

  拔剑出鞘,不过二指宽的剑身,放在“剑”这个家族,可以说是个极为“轻弱”的“瘦子”了。

  青色的刃光,逼成一线,宛如一缕青丝半纤细,但寒气凛然,让观者汗毛直竖。

  好剑,绝世宝剑,而且是一把十分轻薄、适宜华山剑宗剑法的绝世好剑。

  这是他那把用惯了的以寒铁为料打造的橙武剑,他不会认错。

  回剑入鞘,看着方才执剑的手,指骨修长、优美,像白瓷烧铸一般,泛着玉光,这实在是一双漂亮得过分的手。

  唐清宇有些出神。

  他忽然想看看自己的样子。

  方才只顾着与道士说话投宿,很多东西他都没想明白。

  现在他想看看自己的样子,他想把事情搞明白。

  推门去院中水井旁,他想打点水,以水为镜,但移开木板一望,却见井口搭了一把梯子,里面放了很多白菜和萝卜。

  原来是放过冬蔬菜的储备井,不是水井。

  无奈,回转屋中。

  收拾放置包裹,却在房中破旧的衣柜抽屉里发现了一块不大的铜镜。

  唐清宇一愣。

  铜镜价格不菲,不是一般人家能买得起的,这个显然十分衰败贫穷的重阳宫,竟然会备有铜镜,而且不是在那个清源子的道士和他师父的房间里,竟是放在这个客房。

  有点儿奇怪。

  这么想,唐清宇拿起那面铜镜,看着镜中映出来的熟悉又陌生的容颜。

  伸手,触摸脸颊,镜中人同样伸手,触摸脸颊。

  那是他,那是他此时的长相。

  眉若远山飞扬,含烟凝黛;眼如星辰坠月,顾盼留情。

  肌若羊脂有骨色,唇如点丹隐含英。

  这是好听的说话,其实就是一个长眉长眼、薄唇皮白的非可爱型不算太娘气的小白脸。

  但是好看,真的很好看,好看得让人止息。

  这不是人会长出的脸,人的脸或多或少都会有缺陷,但是这张脸没有。

  这不是唐清宇的脸。

  曾经的唐清宇的脸不好看——大脸盘,有些微胖,鼻子略平,又有点儿短,嘴唇细嫩殷红,只是有些太大了,并不小巧,当了镖师走南闯北风餐露宿,皮肤晒得黑,整个人都很糙。

  那张脸注定与俊美无缘,而眼前这张俊美的宛如神祇亲手打造的脸,是萧白给他捏的。

  萧白说:“我走硬汉路线,你走小白脸路线,咱们两个精诚合作,满足女人不同类型的幻想,一定能最大限度的泡到服里的萌妹子。”

  镜子不够大,可是不需要照镜子他就能看见自己穿的这身衣服,极致华丽:

  一身白色锦缎的外氅,上绣几乎不见绣痕的金色暗纹,内里应该穿的是黑色的内衬,因为不算很长的外氅袖口露出一截黑色的紧贴着手腕的衣袖,衣袖边缘也用金线勾了细边儿,光是看去就知道这么细致的金线绣对绣功要求极高。

  衣袖是一种硬质的锦缎布裁的,紧贴着手腕,长到覆盖手背,做得好像护手形状,又勾了个线圈在中指上,紧紧服在皮肤上,像露手指的手套一般的样式。袖口做得做得这么紧致而不是宽衣大袖,是为了方便拔剑动手。

  外氅边也是金线绣纹,但不是暗纹了,绣得很华丽的宽边纹,因着白色锦缎的底子,配着金线,华丽,不显俗气倒显贵气。

  宽幅的腰带,腰带上系着极品和田羊脂白玉的腰坠子,腰带和那手腕处做成护手套形状的内衬一样的质地的硬面料子,有同色的暗纹绣,勒得很紧,显腰身细且挺拔。白色锦缎下能看出靴子也是这个质地,但是鞋面也用金线绣了祥云的图案在鞋帮和靴子口边处勾了边儿,剪裁紧致,做工如身上其他地方一样十分精贵,踩在地上,让人都觉得地上的泥土脏了这么漂亮的靴子。

  这一身极为华丽的衣裳外,少年人还着了一层薄薄的偏黑色硬纱罩衫,纱上同样也有绣纹,只是太过细微看不真切绣得是什么。

  这是武人的装扮,衣着细节处处透露出此点——腰、腕、靴处处贴合,方便穿着这一身的人与人动手。

  同时,只要又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这必然是一个出身极其富有人家的武人——光这身行头做起来就不知道要耗费人工,并且很可能有钱都买不到。

  那从上到下极为细小的同色暗纹可不是一般绣工绣得出来的!

  用后世有个词来形容就是低调奢华。

  这套低调奢华之极的衣服叫做“倾世华裳”,是他新换的最高阶的紫套,他和萧白一起去射灯龙时穿得那件。

  除了这身衣服,他还能判断出一些其他的东西。

  这具身体偏瘦修长但挺拔,宽肩窄腰长腿,四肢如鹿般灵动。

  这是游戏里默认的身体比例。

  唐清宇的身体不是这样的。

  唐清宇的身材不好,腿短,四肢粗壮,上下身差不多是齐长短的。

  ……

  站在这里的人长得和《武林群侠传》里的他一模一样,带着的东西、穿的衣服、用的武器都一模一样,那么他是唐清宇吗?他是哪个唐清宇?记忆里的那个江湖炮灰唐清宇还是《武林群侠传》里那个永远下不了线的幽灵玩家?

  眼前的一切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庄周梦蝶,真与?幻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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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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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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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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