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谦当时对这两个堂弟的感情也很浅,一年就相处七八天,能有什么深情厚谊?
而且说是堂弟,看起来关系很近,但又不是一个妈肚子里出来的,血缘关系没那么神奇。
但在他们面前,明谦还是乐意当一个好哥哥,他只是不想父母难做。
明信和明礼对这个大城市回来的堂哥充满了好奇和向往,尤其每次明谦回来他们都能得到当地小朋友望眼欲穿都得不到礼物,所以明谦在他们眼里就等同于礼物,再加上明谦还比他们大,是大孩子,跟明谦一起出门都显得更有面子。
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明谦绝对是个好哥哥,他从不批评他们,他们做错了事,明谦也会去大人面前告状,他在心里清楚的划分好了自己跟明礼他们的距离,绝不越线一分。
但可能正因为这样,明礼他俩都觉得明谦是个好哥哥,绝顶好哥哥。
明信有时候觉得明谦比自己亲哥更好。
亲哥会跟他打架,会抢东西,会互相呛声,但明谦从来不会,明谦大方又体贴,那才叫有哥哥的样子。
明信甚至幻想过,如果自己真的是明谦的亲弟弟该多好,住在大城市,能买很多零食玩具,有个对他好的温柔哥哥,还有一对通情达理举止大方的父母。
但他也只是这么幻想一下,狗还不嫌家贫呢,亲哥再多不好,那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亲哥,父母再不好,再爱斤斤计较,对他们兄弟俩也没得说。
不过在听到他们要过来找明谦的时候,比起明礼,明信其实更开心。
明信把餐盘拿好,一脸愁容地转身往后厨走,无精打采地的样子让人一看就知道他心事重重。
“他一直这样?”明谦问粥粥。
粥粥点点头,一边烤肉一边说:“明礼现在还不错,但状态也有点不对,看起来太亢奋了,像是打了鸡血,明信就像是被人下了降头,天天愁眉苦脸,幸好只是让他送菜,如果让他服务客人,估计客人也不会有什么好心情。”
明谦对粥粥说:“你去忙吧,不用管我们了。”
粥粥放下烤夹,去服务别的客人去了,她第一次打工,觉得自己只要按老板说的办事就行。
明谦也不是那种非得让员工服务自己的人,他自己拿起夹子翻动食材,烤熟后就夹到幽君面前的空碗里。
把握火候这种事,店里还是他最厉害,毕竟可是厨神的徒弟,这段时间他也没休息,每晚都要上课,学了好几道大菜,抽个时间他还要在现实里实践一下。
明谦甚至有些膨胀,觉得自己绝对能去顶级中餐厅当厨师,中餐讲究色香味,他肯定一样不差,比他强的厨师可能都没几个——仅限那几道菜。
“其实我现在觉得,我要是去开一家私房菜馆,肯定能挣得盆满钵满。”明谦稍稍有些自得,“到时候高价收费,还必须提前预定。”
人们为了吃一口美味,不仅有时间排队,还很舍得花钱,明谦看那些高档餐厅的食客也不见得各个都是有钱人,而是许多普通工薪阶层的人因为听说好吃,所以勒紧裤腰带,存一段时间钱,省吃俭用,就为了去吃一顿众人口中的美味饭菜。
幽君嘲笑他:“你忙得过来吗?就算开了私房菜馆,你的心思还在放在火锅店上。”
明谦叹气道:“也是。”
没办法,火锅店就像他的孩子一样,甚至可能是他一生中最美的成就,哪怕他想涉足其它产业,也不可能放弃这个孩子。
但现在的问题是,靠火锅店的盈利想把现有的铺面买下来还是很困难。
十年内能不能买下来都是个问题。
既然节流不现实,那就只能开源了。
可惜就算他投资了杨总的公司,也不是立刻就能回本然后挣大钱。
他倒是可以让杨总买一些不怎么样的石头回来,然后再让幽君帮帮忙,低成本高收入,一块石头随便都能过亿。
只是明谦不想这么干——他不用担心生老病死,如果连物质追求都没了,那就太无趣了。
比起借助幽君的神通,靠自己一步步发展才更有趣,更有挑战性。
大约正是因为清楚明谦的性格和想法,幽君也没有说出自己要帮忙的话,他只是在喝了一口茶后说:“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明谦吃了一块牛肉:“我再想想。”
主要是他现在手艺好,可是没有打广告的地方,更何况就算大了广告,最多也就是有酒店来问他要不要去大厨,一年的工资都不一定能上百万。
自己开私房菜馆的话其实也行,只接受预定时间还是比较自由,可是他势必会把更多精力放在火锅店上,私房菜馆一年估计也挣不到多少钱,除了遇到冤大头,愿意为了吃一顿饭花个十几万。彡彡訁凊
但就算有人愿意为了吃一顿饭花个十几万,也不会每天都有生意。
除非他愿意花大价钱去最好的地段租店面,弄最好的装修,请最好的营销团队,可明谦下不了这个决心,也没那个精力,更不想为了买下火锅店的铺面舍本逐末。
明谦:“我去趟卫生间。”
他站起来,刚刚饮料喝多了,他最爱喝可乐,才吃了不到二十分钟的菜,他就已经喝下了两罐可乐。
早知道就点豆奶了。
明谦走到洗手间,洗手间外的洗手台边人很多,不少人在补妆,还有一些男生对着镜子照脸,估计是出来跟女朋友约会的,检查一下自己的仪表,要是胡渣比较明显就会直接在这儿刮了,再用一盒漱口水,吃完饭就能跟女朋友亲亲我我。
“这个颜色好漂亮。”女生们则是对口红最感兴趣。
“色号真多,这个色号的正装和小样在网上都卖断货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补货。”
“那就用这个颜色吧,正好你晚上要去约会,只要小心一点应该不会脱妆。”
要走进去的时候,明谦瞄到了站在不远处的明礼,明礼正认真的看着这边,一旦他发现有顾客做出想要把东西夹带出去的动作,就会马上走过来制止。
不过因为要给顾客留面子,给可能只是突然被鬼迷心窍的客人一个机会,第一次明礼都只会暗示,他不会直接跟顾客说“你拿了店里的东西”,而是说:“我们店的东西都是有数的,所以缺什么色号都能补上,我一直都在旁边,就等着把用完的替换。”
暗示完了,脸皮比较薄的就会立刻走开,或者装模作样的再照照镜子。
但那些打定主意要占便宜的还是会偷偷摸摸的想把东西带走,明礼可不知道这些东西上都有陈言下的法诀,所以他会毫不客气地发出警告,这次就不会顾忌顾客的面子了。
这还是陈言跟他说的:“人都可能有占小便宜的心思,可能就是一时冲动,被发现之后就不会再这么做了。”
“所以第一次这么做的人委婉的提醒一下就行,除非他们还要干第二次。”
在这个店里,明礼第一信服的就是陈言了,不仅是因为陈言能力强,还是因为陈言不爱讲道理,但有时候说的话又很有道理。
陈言还认为人都应该有第二次机会,前提是第一次的错误不严重。
明礼向他抱怨那些贪小便宜的顾客:“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学历,受的什么教育,这点素质都没有。”
陈言就会义正言辞地批评他:“人的道德素质和修养跟外物有关系,却没有绝对的关系,你如果只靠学历教育去判定一个人的道德修养,那你的修养也不怎么样。”
按理来说,明礼听到这样的批评肯定会不高兴,甚至更陈言翻脸。
可偏偏因为这话是陈言说的,所以明礼几乎在陈言话落音的那一刻就开始严肃的自我反省。
他觉得自己以前的很多看法都是狭隘的,不成熟的。
没人可以资格要求别人都是没有道德瑕疵的圣人。
就连佛祖都愿意给大闹天宫的孙悟空第二次机会。
明礼这次提醒的是个女孩,看样子还没上大学,应该是高中生,她在被明礼委婉的提醒后就双颊通红,低着头不敢去看明礼的脸和眼睛,她只敢装模作样的对着镜子上口红,然后迅速地把口红放回去,逃也似得走了。
看着女孩逃似的背影,明礼在心里叹了口气,希望她能尽快想通,以后别不来店里消费。
明谦觉得明礼成熟了,已经是个可以独当一面的成年人了。
他竟然有点高兴。
可能是因为他小时候跟明礼的交情,所以不想看到明礼明信走上二叔的老路。
二叔其实也不能算是个大奸大恶的人,他只是想占他能占到的一切便宜,明谦也相信,如果他把家里的房子和铺子跟二叔,二叔也肯定会供他读完大学,只不过相比二叔得到的,他付出的就少得可怜。
但就是这种逮着便宜想往死里占的人,往往比大奸大恶的人还能恶心人。
大概也是因为二叔的性格,所以这么多年,二叔的事业也没有任何起色,一家人就靠着在县城里开的那家超市生活,超市的利润也不高,能供明礼他们兄弟俩读完大学都算不错了。
而且亲戚里,除了明谦,也只有明礼明信这两个大学生。
其他亲戚的孩子要么是读了中专学技术,要么是高中没毕业就自己不想读书,跑出去打工挣钱,然后灰溜溜的回家,一边啃老一边乱混,未来什么样都不清楚。
明谦刚刚坐回自己的位子上,就接到了一个电话。
来电显示是“韩导”。
“韩哥,有什么事?”明谦放下筷子,他不习惯吃着东西跟人说话。
韩导的声音一如既往,他笑着问:“小明啊,你最近忙不忙?”
明谦:“还好。”
韩导也不继续客套,而是直入正题:“是这样的,我朋友的爷爷,老爷子,今年九十岁大寿,他们家想好好办,老爷子年纪大了不想闹腾,就准备在家里办两桌酒宴,只有亲戚吃。”
“他们想请厨师,不过一直拿不定主意,原本敲定的大厨我朋友他姑尝过手艺,说是不怎么样,就是摆盘好看,说是我朋友找不到合适的厨师,她就去找。”
“我朋友当时以为拿着钱肯定能找到人,但是都能被他姑挑出刺,他问到我这儿来,我这不就想起你了吗?”韩导,“我们走的那天,你亲自下厨做的菜可真是绝了,这笔钱你要是想挣的话我就跟他说。”
明谦也没有一口回绝,而是问:“报酬是多少?”
韩导:“我知道你不缺钱,三十万,干得好有红包。”
三十万,对两桌酒席而言确实不少了,多少人好几年都挣不到三十万。
明谦:“韩哥,我想想吧。”
韩导:“成,你想好以后给我发消息,不过我是这么想的,你这个手艺要是一直待在火锅店里也发挥不出来,出来走走,多听听食客的反馈,不也是件好事吗?”
“闭门造车不行啊小明。”
明谦认真地回复道:“我知道,韩哥,我不是推辞,我是真的要好好想想,要不这样吧,三天后我给你回信,不管去不去都给你一个准话。”
这下韩导稍微有了点信心,语气也轻松了很多:“那就好,对了,这段时间你这么红,店里被客人挤满了吧?”
明谦笑道:“我都不敢回来,出去旅游了好几天,估计要等综艺播完才能放心,节目的播放量这么好,韩哥现在过得不错吧?”
韩导笑道:“托你们的福,接下来不缺投资商了,之后就能去拍我想拍的电影了,要是电影成绩不好,我又得滚回来再拍综艺。”
韩导这个人有一股锲而不舍的精神,明谦还挺欣赏的,他鼓励道:“韩哥,你肯定没问题,有才华又够努力,还脚踏实地,不成功才是怪事。”
韩导:“那就借你吉言了,下回来X市玩我就过来找你。”
两人做出了一番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兑现的承诺后才挂断电话。
明谦发现幽君已经放下了筷子,奇怪道:“你这么快就饱了?不吃了吗?”
幽君:“饱了。”
明谦:“那你等等我,我去打碗米饭。”
店面扩张之后,二楼的自助区比一楼的大了许多,虽然东西和数量都是一样的,但因为地方开阔了,就总会让人觉得大了许多。
明谦刚刚准备盛饭,旁边的人就对他说:“今天有猕猴桃,你最好多拿点,平时就西瓜和哈密瓜最多,猕猴桃少见呢,还是红心的,又甜又香,外面是软的,一吸就进喉咙了,里面的红心吃起来沙沙脆脆的,可外面卖的红心黄心都好吃。”
这段话很快得到了自助区客人们的一致赞同:“这儿的水果真是绝了,我以前都不爱吃猕猴桃的,觉得酸和涩,结果在这儿试了以后迷上吃猕猴桃了。”
“不过你要是在外面买的话,这种品质的猕猴桃就贵得要命,一箱五六个,就要一百多块钱。”
“那你是没挑更贵的,现在的水果价格太可怕了。”
“我喜欢吃甘蔗,不知道店里什么时候能上甘蔗。”
“……甘蔗吃一口就要吐一口渣,到时候要是有人往地方吐怎么办?服务员工作量得多大?”
“倒也是,那要是有甘蔗汁卖就好了。”
“对啊,店里怎么一直没有鲜榨果汁,我就喜欢喝西瓜汁,不耐烦啃西瓜,就爱喝治。”
“我喜欢苹果汁,加点汤,那味道超级好。”
明谦已经把饭盛好了,他之前也想到果汁,他就问:“如果店里卖奶茶,你们会买吗?”
他还补充道:“店里自己用鲜牛奶和茶叶煮的那种。”
客人们七嘴八舌地说起来:“肯定买啊,外面的奶茶有几个是熬的?都是勾兑的,喝多了还要长胖,说不定血糖都要变高。”
“我就是血糖高,都不敢喝外面的奶茶,自己又馋,只能自己在家里做,纯牛奶加茶包,味道也好,就是没那么甜。”
“但是外面的奶茶香啊……奶茶本来就是越甜越好喝,多加珍珠再来个布丁,我就满足了。”
不过多数客人还是觉得用牛奶和茶叶熬制的奶茶肯定更健康。
而且他们对这家店充满了信心,觉得这家店哪怕不放什么糖精之类的甜味剂,做出来的奶茶也肯定不会比外面卖的差。
明谦又问:“那你们觉得先熬的奶茶花多少钱买比较合适?”
客人们这下都认真思考了几秒:“二十块以内吧。”
“现在外面随便一杯奶茶都十五了,大杯的也要十八十九,贵死了。”
“但要是能便宜点当然好,如果能十块钱一杯,这家店就是我心里的神。”
明谦问完之后心里就有底了,以前人们都是追求大鱼大肉,追求排场,现在生活都变好了,反而开始追求健康和自然。
哪怕食品添加剂都是通过了国家标准,无害的,但对多数人来说,只要不是自然的,那就等于有害,所以还有那么多失智流言流行起来,比如塑料大米,塑料肉松。
但从侧面来看,这也是好事,那就是大家生活变好了,对品质的要求变高,也因此更舍得在这方面花钱,能带动更绿色的企业发展。
明谦端着碗回到了座位上,他笑盈盈地对幽君说:“我吃完饭回去就试试做奶茶。”
就是不知道在超市买的普通鲜牛奶做出来的奶茶味道怎么样。
明谦打算先不用羹石水,而是全凭自己控制火候的能力试试看。
幽君还挺爱喝奶茶的,他说道:“多放糖。”
幽君喜欢吃甜。
明谦:“我先试试,糖还是不要放太多,糖多了,茶的香味就被压下去了,奶茶嘛,先是奶再是茶,让甜味喧宾夺主就不好了。”
幽君看着明谦的眼睛。
明谦只能举白旗投降:“行……我再煮一份糖多的。”
反正不用担心幽君的血糖和体重,那就由着他喝吧。
吃完饭,明谦原本准备进后厨跟依依他们打个招呼,但一想到之前店里出的事,犹豫几秒后还是没有进去,因为他现在没有穿工作人员的制服,也不是自己的“脸”,要是他进去转一圈后出来,坐在周围的客人难免会多想。
要是客人们误以为火锅店区别对待,有些人能进后厨,有些人不能进,那就不好了。
明谦跟幽君去超市买了牛奶,鲜牛奶和纯牛奶都买了一些,茶叶倒是不用买,因为陈言之前就送了不少茶叶到明谦家里,现在都还密封着放在柜子里。
倒是买了一些木薯粉,准备回去做珍珠。
给木薯粉染色的水果明谦也预备好了,黑珍珠不行,不用食用色素的话染不出那个颜色。
明谦也不觉得食用色素有什么不好,毕竟他从小吃到大,真要因为这个膈应的话,早就已经膈应的不行了,而是既然都打出了现熬奶茶的名头,那就要从头健康到尾。
明谦在回家的路上忽然记起家里没有榨汁机,附近的小超市的也没有,只能又跟幽君一起去了一趟大型超市。
只不过说好的来买榨汁机,可明谦刚进去就一头扎进了日用品区了。
再次从日用品区出来的时候,明谦的推车里已经多了三个马桶垫,两个浴球以及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比起逛服装店,明谦更喜欢超市的日用品区,每进一个大超市,明谦都绝不会空手而归。
“咱们再去买点瓷碟吧。”明谦兴致勃勃地对幽君说,“还有玻璃杯,马克杯也能买两个。”
又逛了一小时,购物车都被堆满了,明谦推着车准备去结账。
幽君站在货架旁,无奈地说:“榨汁机你买了吗?”
明谦一脸震惊地问:“为什么要买榨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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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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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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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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