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这只雄虫被迫养家[虫族]>第 120 章 番外2
  一道惊雷闪过,雨哗啦啦地倾盆而下。

  十岁的小孟留坐在窗前,捧着一本厚厚的大书抬头。

  雨水如注扑打在窗面,又像千万条溪流,声势浩荡地从玻璃上滑下。

  从半开的窗扇中翻飞进黏腻的雨丝,扑打在孟留的脸上,空气中送来院子里泥土翻潮的气息。

  六月,首都星的雨季一向如此。

  小孟留转头看了一眼屋内。大厅里灯光璀璨,就好像整个白昼的光也不够这些大人们纵情欢乐的。雄雌结伴在舞池里扭动腰肢,跳着交谊舞,钢琴与提琴连成合奏,乐声流淌在交杯换盏的众虫头顶。

  小孟留下意识皱了皱眉,像个小大人一样。

  他不喜欢家里来这么多客虫。这让他感觉这里不再是自己的家,许许多多陌生的虫挤在这里,比起他这个主人还要轻松自在。

  但雄父喜欢宴请宾客,雌父也说这是贵族社会交友的必要方式。就好像来的虫越多,越能证明他们孟家在这个贵族圈子里的名望似的。

  “孟会长,求您一定要帮我介绍介绍,拜托您了……”一只西装革履的雌虫踩着焦躁的步子,跟在年轻的孟深知身后。

  不止是这只雌虫,还有许多雌虫正要求着他办事。忙得几乎停不下脚步的孟深知,却在走到窗边时停了下来。

  “阿留。”年轻的孟会长对他小侄子说,“把窗户关上,下雨了,等会儿淋感冒了怎么办?”

  孟留从书本里抬起头,看了他叔父一眼。

  那名跟在身后的雌虫也注意到了角落里的小雄虫,不由热心开口,用长辈的口吻说:“原来是孟小少爷啊,怎么不去大厅里坐着,偏偏跑到这个角落里来?等会儿可有重要客虫要来了,刚刚我还看到你雌父在找你呢!”

  小孟留抿了抿唇,不是很想说话。

  孟深知温和地揉了揉小雄虫的发顶:“放心,我不会告诉你爸爸你在这儿的。但晚饭时记得一定要出现。”

  小孟留很快点点头,乖巧地说:“我会的,叔父。”

  孟深知走了几步,又回过头,说:“记得把窗户关上。”

  孟留只好从小沙发里站起,又娴熟地爬上他刚刚坐的地方,踩着沙发踮起脚去够有点高的窗户。

  忽然,他看见前门一辆车停了下来,一把黑伞从道上轻轻地飘过来。

  孟留不由想,这就是刚刚说的重要客虫吗?

  他留心又多看了一眼。那把黑伞微微向上抬起,露出了一张年轻的少年的脸。

  孟留关窗的手顿了顿。

  那少年身形很高挑,一身黑色的优雅西装,淡金色齐肩的发,特别是一双湖蓝般澄澈的眼眸,格外漂亮,就像一整片万里无云的天空倒映在了他眸中。

  小孟留一时看入了神。

  那样明亮自信的存在,仿佛万物都该是他踩在脚下的泥土,阴沉狂暴的雨季天色也遮掩不了他的生来高贵。

  伞又往这边偏了偏。

  那双湖蓝色的眼睛看向了他。

  孟留下意识迅速撤回身,头却碰的一下撞到了窗户,他嗷了一声,吃痛地捂着脑袋,眼眶都有些红了。

  那个金发蓝眸的少年,却在伞下微微扬起唇角笑了。

  笑得,很好看。

  好看到在那一瞬间,孟留连自己头上的痛都忘了。

  直到他反应过来这个大哥哥可能在嘲笑他的笨手笨脚。十岁的小孟留羞愤地关上了窗,顶着红红的脸爬下了沙发。

  ……

  “阿留,这就是我常常跟你提起的,切里克斯家的兰德尔哥哥。”

  雌父牵着他来到少年面前,温和地向他儿子介绍。

  “你好。”少年笑着弯下腰,向他伸来一双手,“很高兴见到你,我是兰德尔.切里克斯。”

  原来是他。小孟留用一双黑眸直直地看着他微笑的脸。

  雌父的确常常跟他提起,但都不是什么好话,而且每次提都是借这位切里克斯家的十七岁雌子来批评小孟留。

  大概意思是兰德尔学业功课剑术钢琴样样都好,待虫接客也落落大方,温文有礼,贵族圈子里每个见了他的虫都止不住地夸他——还是在孟留他雌父面前夸,这就让他雌父下不来脸了。

  众所周知,孟家和切里克斯家不睦久矣。

  两家在公开场合表面笑嘻嘻,私底下却样样攀比,恨不得将对方所有都压在自己脚底。后辈们拿来比较就更是常态了。

  不幸的是,切里克斯家这代只有一个兰德尔,孟家这一代也只有一个孟留。

  即使双方差了七岁,一个雌虫,另一个还是雄虫,也要拿来被比较。无怪乎圈子里的其他贵族暗暗嘲讽,他们两家已经走火入魔到丧心病狂的地步了。

  孟留从小一出生,还未见过兰德尔,便一直成长在这个大他七岁的哥哥的阴影下。

  凡是兰德尔学了什么,擅长了什么,其他贵族怎么夸他的,孟留雌父都会逼他学,逼他擅长,逼他也成为那样被夸赞的虫。

  所以在那次介绍后,孟留知道了这个很好看的大哥哥就是兰德尔.切里克斯,便很难再对这张脸建立起任何好感。

  为什么他偏偏就是兰德尔呢?

  晚饭后,小孟留躲回自己的避风港,窝在沙发里捧起自己看了一半的大书,心神却无法再专注于书本上。

  他心里有种说不明道不清的遗憾。可十岁的他太小,尚把握不清那股遗憾因何而来,因何而起。他只是有点讨厌那只雌虫了。

  “你好。”一道声音忽然从他头顶响起。

  孟留抬头,吓得书本都落了地。

  他刚刚才在心里确定为讨厌的那只雌虫,已经出现在窗外,眯眼笑着,透过打开的窗户朝他招了招手。

  孟留赶忙捡起书本,手脚不自觉拘束,站得背脊挺直。

  淡金发的少年倚在窗台上,两手撑着下颌,饶有兴趣地问:“你才十岁?”

  孟留不知道他问这个是什么意思,下意识背挺得更直了,蚊子般嗯了一声。

  兰德尔却轻轻一叹:“真是不像个小孩子啊。你们家的家教都这么严吗?”

  孟留下意识直起脖子想反驳,捍卫一下他们家的名誉,兰德尔却伸出一只手来,在他脑门上不轻不重地弹了一下,孟留吃痛,捂住额头去瞪那只雌虫。

  兰德尔却笑了,湖蓝的眼瞳比天上的星辰还要美丽:“这样才对嘛,知道痛了才像小孩子,真可爱。”

  孟留讨厌他用“可爱”这个词形容自己,继续怒瞪着他。

  兰德尔却接着问:“下午撞了脑袋,现在还疼吗?”

  孟留一怔,狐疑地看着他:“你……是为了问我这个,才过来的?”

  “什么你?”兰德尔笑着眯起眼睛,“叫哥哥,小孩儿。”

  孟留辩驳:“我不是小孩儿。”

  兰德尔比了比他们的身高,笑着说:“等你长到我这么高再说吧。”

  孟留感觉自己小孩子的尊严受到了伤害,比他大七岁怎么了?要是他大七岁,也肯定比他高!

  他浑然不觉自己向来不屑的小孩子一面,已经在兰德尔三言两语下挑逗得暴露无遗。那个大他七岁的少年又伸出一只手过来,孟留下意识以为他又要弹自己脑门,捂着额头往后退了半步。

  伸到面前的,却是一朵雪白的香水百合,花瓣上还沾着午后的雨珠。

  “送给你,你沙发前的小书桌太单调了,可以试着插一束花。”兰德尔说,“花瓣干了还可以做书签,我看你很喜欢读书。”

  孟留有些发怔,傻傻地接过那支百合。

  他忍不住闻了闻花香。

  好香。

  等等——

  孟留忽然仰头问:“你哪来的花?”

  兰德尔笑意更甚:“院子里折的,从饭厅里出来就有。”

  小孟留如踩了尾巴的猫跳了起来:“你还我我种的百合花!那是我每天辛辛苦苦浇出来的!”

  兰德尔撑着下颌,湖蓝色的双眸眨了眨,眼睛里满是笑意。

  “会还的,等你长大以后我就还给你。”

  小孟留低下头,觉得“长大后”这三个字已经等于不可能了,他委屈地撇下嘴:“我讨厌你,兰德尔.切里克斯。”

  被直呼其名的少年倚着窗台,饶有兴致地问:“你讨厌我哪里?”

  “哪里都讨厌!”小孩愤愤地说。

  这话脱口而出了,一股悔恨又忽然涌上心头。孟留发觉,他好像无法再轻易对他说出讨厌这个词。

  这种话,是不是太重了?

  兰德尔却笑了:“那真巧,你哪里我都不讨厌。”

  少年揉揉小雄虫的头发,漂亮的蓝色眸子里映着光:“你和他们说的也不一样,其实是个很可爱的孩子。”

  他说:“我很喜欢。”

  那四个字就像有魔力一样,在兰德尔脱口而出的瞬间,每个音调都缠绕进了孟留脑海里。他仰望着这个大他七岁的雌虫,忽然发觉——

  他好像,也不是那么讨厌。

  *

  这间小别墅在山坡之上。

  而且是哪个不知名小行星的山坡上。

  夜幕降临时,星光从四面八方的落地窗外照入,在这间小别墅二层的房间里映照出梦幻般的萤光。

  孟留有太多想问的话和兰德尔说。譬如他们怎么逃出首都星的,这里是哪,兰德尔接下来打算怎么做……但还没等他把这些问题一一问出口,兰德尔便进浴室洗澡了。

  孟留焦躁地在外等着,又翻了一下抽屉和柜子,没有找到任何一个能和外界联络的工具。

  他也不是真的想和外界联系,孟留只是总觉得心里有股不安。

  兰德尔身着浴袍,毛巾揉着长发走了出来。

  “兰德尔……”孟留站起身,刚打算认真和他谈谈,兰德尔却上前攥住他的手腕,轻轻一推,将他压倒在了床上。

  孟留勉强支起身,唇动了动要开口,兰德尔便俯身贴着他的脖颈,轻轻笑了笑说:“你确定现在要说些煞风景的话?”

  孟留直直盯着身上的他。

  好几年了,这是除了自己发情期外,兰德尔第一次主动向他……

  兰德尔坐在他腿上缓缓解开浴袍,淡金色的长发披散而下,映衬着他衣装下常年不见光的地方尤其白皙。他轻轻俯身,动作优雅地吻着他下颌,又极富占有欲地在那下颌上咬了一口。

  孟留稍稍侧身,伸出一只手把灯关了。

  房间里便只剩下屋外微弱梦幻的星光。

  兰德尔亲吻在他耳畔,格外缱绻地说:“怎么还是那么容易害羞啊,雄主?”

  孟留被他亲吻的耳朵红了红,抿了抿唇,不说话,而是两手握住了他的腰,无声催促着。

  兰德尔垂下头咬住他下唇,耳后原本拨起的长发又滑落下来。他淡金色的长发在星光下美得几乎耀眼,兰德尔的声音在唇齿间被碾碎,只留下了断断续续的几个音节:

  “我……爱你,从始……至……终。”

  *

  孟留裹紧身上的薄毯,在微寒的三月清晨,走上了山坡。

  小别墅依山坡顺势而建,二楼推开阳台的门,便已经到了山坡之上。再顺着小道往上走去,不一会儿就到了坡顶。

  裤脚被沿途草叶的露珠打湿,孟留一心爬上去,没有留意这些花草。

  直到他站到坡顶,往下望去时——清晨的第一缕光从天际破晓而出,由他头顶洒向大地,他看清了脚下的一切风景。

  漫山遍野,全是洁白如雪的百合花。

  孟留一时看怔了,心中五味杂陈,说不上的滋味。

  很多年前,那个十岁的小孩说:

  “你还我我种的百合花!”

  ——“会还的,等你长大以后我就还给你。”

  那个淡金发的少年笑着回答。

  或许是坡顶的风太大了,孟留迎着山风,泪流满面。

  ……

  “怎么眼眶又红了?”

  兰德尔提着野餐的篮子,顺着二楼阳台走上山坡时,便见雄虫又红了眼睛,不由问了一句。

  孟留揉揉眼睛,摇头否认:“没有,是风太大了。”

  兰德尔放下篮子,捏住他的下颌看了看,不由一笑:“又不说实话,哪来的风这么喧嚣,把我家雄主吹成这个招虫疼的模样?”

  孟留默了默,垂下眸,在他唇上轻轻印上一吻。

  “谢谢你。”孟留说,“送给我满山坡的百合花。”

  兰德尔将篮子里铺地的布、三明治与水果拿出来,一边在花草盛开的坡顶上摆开,一边纠正他:“不是送,是还。”

  孟留沾湿了泪珠的眼睫颤了颤,没有说话,他眼眶微红的模样,果然是兰德尔口里的十分招虫疼。

  兰德尔拍拍身边的空地,笑着说:“别愣着了,过来坐。”

  孟留坐下,闷声吃了好几个夹了火腿的三明治,才语气闷闷地开口:“不要你还。你的意思难道是,还了——我们今后便两清了吗,兰德尔?”

  兰德尔并不说话,将手中这个三明治吃完后,他才一边用纸巾拭着手,一边半垂着眸,语调轻得仿佛一道叹息般说:“我们之间,如何算得清呢……”

  孟留攥住他的手腕:“那你告诉我,你现在都在想些什么。兰德尔,不是我不信任你,我实在是怕……怕有一天,你又会背着我做一些,我再也无法挽回你的事……”

  兰德尔捧起他又快要绷不住眼泪的脸,细碎地亲吻着他唇角。

  吻着吻着,孟留察觉到了什么,他正打算一推兰德尔:“等等……”

  兰德尔已经先他一步将他推倒在毯子上,极富占有欲的吻雨点般落下,让孟留已经开始分不清,哪一个才是真正的他——将他渐渐推远的是他,占有欲极强的也是他,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兰德尔?或者说,两个都是?

  孟留在草坪上翻身,将兰德尔牢牢困在自己身下。

  他的吻报复性地在这只雌虫身上,可又在真正触及他时,不自觉化为孟留自己也察觉不到的温柔。

  *

  四月初的一个午后,兰德尔轻轻推开门,走向躺椅上紧阖着双眸的雄虫。

  兰德尔在小藤桌另一边的躺椅上坐下,轻轻将一个老式收音机放在了桌上。

  收音机里传来新闻播报的声音:“自三月帝国与艾特兰联邦签订和平条约以来,一个月里顾遇中将带领军部剿灭了帝国境内雄虫国度所有基地,宣布彻底铲除了这个恐怖/组织。”

  孟留倏然睁开了眼。

  新闻播报仍在继续:“本月一号,伴随前第一军团所有潜逃军虫的落网,万众瞩目的公审案在首都星最高军事法院开庭。”

  孟留从躺椅上坐起,黑眸紧紧盯着兰德尔。

  “雄虫国度主要高层及前第一军团主要将领,皆被判处流亡及终身监/禁。”新闻说,“其主要名单如下……”彡彡訁凊

  兰德尔对上孟留的视线,眼角弯起轻松地笑了笑。

  “今天是个听新闻的好天气,不是吗?”他笑着说。

  孟留闭上了眼,极度悲哀地说:“你是想彻底把我逼疯吗,兰德尔?”

  兰德尔关掉了不断念着长串名单的收音机,轻轻一叹:“我爱你,雄主,我只愿把这世上最好的东西给你,就好比这颗开满百合花的小行星。”

  “我希望你的生命里,永远明亮、自信,充满生命力,而不是老气横秋,整日替我忧心忡忡,夜里也睡不了好觉。”

  孟留深吸一口气,却终究没忍住火气冲头,一把将桌上的所有东西扫落在地,包括那台收音机。

  “那你他妈想怎么替我着想?!——我爱你,担心你,成了我的错了吗?不想让我担心,那你把话跟我说清楚啊!兰德尔,你到底想要做什么?!”

  兰德尔牵起他的手,在他手背上轻轻一吻。

  他认真地看着还没喘过气的雄虫:“我只是个万虫唾弃、早该下地狱的疯子,早已经配不上你了。在几个月前,我本该死在那场爆炸中,那才是我为自己挑选的最完美的结局。本来这一切都在我的计划线上进行着,我已经决定好面对这个既定结局,可你——回来了。”

  “你成了我计划里唯一一个变数,你懂吗,雄主?我没有死,我活过来了,我本来该下地狱,可我现在活在了人间。”

  “于是在这世间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成了我无法解脱的地狱。”

  孟留喉间发涩发梗,想说什么却无法开口。他忍不住呛了呛,才从喉中嘶哑地发出声响:“你的意思是,我救错你了吗,兰德尔?我不该回去找你对吗?我没能让你达成你最完美的结局——我没能成全你的下地狱对吗?!”

  最后一句陡然升高,让他捏着喉咙又不住地呛了起来。

  呛着呛着,眼泪便簌簌地往下掉,悉数落在兰德尔的掌心。

  “那我们现在就去死?重新去死一遍好不好?”孟留抽噎着说,攥住他的手腕,掐得死紧,“我还给你,我把你的完美结局还给你……但你休想摆脱我!即使下地狱你也休想摆脱我!”

  兰德尔心中疼痛已无以复加。

  他艰难地抱住雄虫,吁出一口气:“是我配不上你,是我不值得你同我赴死。你值得更好的,你值得更光明更美好的未来,而我的未来已经一片黑暗,注定是无法挣脱的地狱了。”

  “回首都星去吧,我的雄主。我让你离开并不是我不爱你,相反,这是我最后的最无私最简单的爱意。”

  “感谢你,给我最后这美好的两个月。”

  孟留攥紧他的手,不断喃喃:“没有其他办法了吗,没有了吗?我一定要回去吗?我不能把你抛下,我不能离开你……”

  兰德尔半垂下眸,说:“如果你爱我,那就回去。代我的那一份好好活下去。”

  “这世上已经没有什么能阻挡你寻求幸福。”兰德尔闭上眼,“如果以后你再爱上一只雌虫,只想和他一生一世——那这世上将没有什么能阻挠你们。”

  “你会和他幸福简单地生活在一起,一雄一雌,不会再有谁被别有用心地强加入你们的中间……可能将来家里还会再添上你们的几个孩子。那样的日子明亮又充满希望。”

  “等你老了,或许还会记得,又或许已经不再记得,自己曾经为了一只不值得的雌虫,义无反顾地任性过几次。”

  兰德尔吻着他的额头:“能成为你以后生活的一点回忆,已经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

  孟留狠狠地反咬住他的唇:“你是个骗子!是你说要和我一生一世直到死亡,现在又是你要把我推走!我不会走的,你做梦!”

  兰德尔轻轻一叹:“我有无数种办法送你离开,而不至于让你发觉。”

  孟留睁大眼睛,不敢置信。

  兰德尔笑了笑:“我就是这样一个独断专行的虫,你最清楚了不是吗?”

  孟留搂紧他的腰,将头埋进他怀里,声音无比嘶哑:“不,不要……求你,求你……再给我两个月时间好吗?我们不一定就非得是这种结局,好吗,兰德尔?这次留给我选择好吗?”

  兰德尔湖蓝色的眸子平静地看着他。

  半晌,他又叹了叹:“只有两个月?”

  孟留很快点头:“只有两个月!”

  兰德尔垂下眼帘,散落的长发随着略带湿气的山风吹起。

  他轻轻说:“抱我去床上好吗,雄主?”

  孟留沉默了一下,将他拦腰抱起,走进了屋内。

  檐下的风铃被山风吹拂过,撞起清脆的铃铛响。

  *

  只有两个月时间。

  因此,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尤其珍贵。

  兰德尔每日保持着轻松的笑容,孟留也配合着快乐,就好像他们回到了很久以前,刚刚结婚时无忧无虑只有他俩的小日子。

  他们在开满百合花的山坡上野餐。他们走过这颗小行星的土地,走过鲜草地、田野与森林。有机器虫在田埂上忙碌着,这颗行星上除了他们没有第三个虫。

  孟留很快发现,这颗甚至未被命名的偏远小行星四季如春,尤其适合百合花生长。除了那个开满百合的山坡,这颗行星所到之处几乎皆有大片盛开的百合原野。

  兰德尔说这是他很久以前远征时发现的小行星。他发现这里的气候尤其适合百合生长,便将机器虫送来,花了好几年时间将这里开垦成开满百合的星球。

  原来兰德尔送的不止是一山坡,而是一整颗星球的百合花。

  孟留问他:“那为什么你之前一直不送给我?”

  兰德尔一怔,用眼睛笑了笑:“本来要送的,正好遇上我受伤无法生育那事,后面更多杂七杂八的事烦着,连我自己都差点忘了这颗小行星。要不是最后忽然想起,那我现在连带你躲哪儿都不知道。”

  孟留默了默,很快一笑:“我很喜欢这个礼物。”

  这个话题很快被岔过,兰德尔悠悠伸了个懒腰,微笑道:“幕天席地,好地方。”

  孟留眼神里略带疑惑:“幕天席地?”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兰德尔就带着他滚进了鲜花盛开的草地上。孟留在猝不及防被带进去时,下意识将虫搂紧护在怀中,他不禁有点恼:“你怎么老是突然一下,受伤了怎么办?”

  兰德尔坐在他腿上,眯起眼笑了:“生活不就该时时刻刻充满惊喜吗?”

  孟留嘟囔:“你这是惊吓。”

  他头上沾满了草梗,兰德尔也不遑多让。二虫对视一会儿,都不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老说我是小孩儿,”孟留说,“你才是小孩儿。”

  兰德尔说:“但我还是大你七岁,叫你小孩儿你就得应。”

  闻言孟留眼眸微暗,又一个翻身将兰德尔彻底压在身下。

  说他是小孩儿,那作为小孩儿脾气任性一点又怎么了?

  花丛里,细碎的声响断断续续地传出,孟留任性地直逼得虫不断地叫着雄主,声音都要哑了才肯放过,最后拥着他沉沉睡去。

  ……

  很久以后,脚边忽然有东西不停撞过来。

  孟留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只看见自己还睡在草地上,脚边有只机器虫或许是把他当成了垃圾,不断轻轻撞着他脚边。

  孟留的手下意识往旁边一捞,却是空荡荡的。

  孟留的心也彻底空了下去。

  他向身旁一看。

  兰德尔,不见了。

  *

  孟留疯了一般到处找他。

  以前觉得这颗行星很小,现在却恨它为什么这么大——这么大,大到连一个活虫都找不到。

  他顺着记忆里的路走了半天,才找回山坡边的别墅。孟留寄希望于兰德尔回了这儿等他,可打开门,屋子里空荡荡的,无论是一楼还是二楼,都找不到虫。

  他只在二楼的床头柜上找到了一张压着的小纸条。

  上面是兰德尔优雅却肆意的字体。

  [我替你回首都星。——兰德尔.切里克斯。]

  孟留眼前一黑,险些直接瘫软倒地。

  他好不容易扶着床畔坐下,撑着额头闭上眼缓神。上午的轻松愉悦好像还在眼前,睁开眼身边却空无一虫,仿佛一切都只是他的一场梦。

  孟留咬牙,泄愤般将拳头砸在床上。

  兰德尔疯了吗?!

  自己回去没事,但兰德尔回去会怎样?!

  他不是下地狱,他是回去受活地狱!他真是胆子够大的——大到都顶了天了!

  外面的檐下传来风铃被风撞开的响声。

  这突然提醒了孟留。他打开阳台的门,捏着手中的纸条,疯了般奔向山坡上。

  以前好走的路到现在反倒不好走了。他腿脚无力,止不住的发软害怕,就好像走在沙滩的淤泥上,每走一步都深陷其中。他好像走在一场噩梦里一样,全身如何也使不出劲。

  兰德尔走了多久了,他追得上吗?他追得到吗?

  兰德尔回去后会怎样?审判?监/禁?流放——还是极刑?!

  孟留跌倒在了即将爬上顶坡的位置。纸条被风吹起,向空荡荡的天上飘去。

  孟留又咬牙爬起——不会的!不会的!之前新闻里那些虫都顶多只是判了流放和终身监/禁,兰德尔不会死的,不会死的!

  他翻过又一个山坡,终于看见了不远处的小型空港。可惜离得太远,他看不清实际情况,孟留狂奔了下去,一不小心绊倒自己,跌跌撞撞,几乎是半奔半滚地下了山坡。

  他膝盖和手腕都磨出了擦伤,但孟留连身上是否受了伤都已经察觉不到,他只是疯了般朝空港的位置奔去。

  夕阳从远处的地平线投下金灿的余晖。

  空港建筑在背后广阔的夕阳映衬下,如此渺小。

  那个独自坐在建筑前的身影,与之相比更为渺小。渺小得仿佛只要起了一阵风沙,便能将他无情地彻底掩埋。

  孟留一边向他奔去,一边眼泪没用地扑簌簌地流。

  他发觉自己竟然直到现在才发现,他爱的这个虫原来和所有普通虫一样,如此渺小,如此脆弱。

  兰德尔在夕阳下眯起眼,看着那只又红了眼眶的黑发雄虫向他奔来。

  等他到自己面前时,兰德尔仰起头笑着说:“你来了。我本来想走却又突然反悔,便一直在这等你,已经很久了。”

  千言万语到了嘴边,可孟留只是一边无声地泪流满面,一边抱住兰德尔,将他脆弱的渺小的、该用后半辈子小心呵护的所爱拥入怀中,轻轻说:

  “对不起,让你等久了。”

  兰德尔将头埋进他怀里,压低声音说:“我得回去——有太多太多原因了。无论帝国法律如何审判我,我都得回去。那些为我做事的虫得到了报应,而我这个主犯,如何能独身事外?”

  “我这种虫,只有两种结局——下地狱,或者回去等待宣判。”

  “我说过,我不会后悔我曾经做过的,或者打算做却没有成功的事。那些都是我无法抹消的罪恶。但对不起,我只对不起你,雄主。”

  孟留吊了整整四个月的心,忽然在那一刻落了地。

  兰德尔终于愿意如实告知他心中所想,也愿意让他参与到这份已经注定结局的未来中。

  他捧起兰德尔的脸,摸到了他脸上的湿润。这次轮到孟留弯起眼角笑了:“我陪你,无论是哪一种结局,我都陪你。”

  他一点点抹去兰德尔眼角的湿润,格外温柔地说:“你没有对不起我,一切都是我自愿的。兰德尔,这世上只有你一个虫,值得我心甘情愿赴汤蹈火,哪怕是下地狱。”

  兰德尔静静注视着他的眼睛。

  孟留也紧紧盯着他。

  过了很久,久到几分钟,又或许久到许多年——他们终于和解在了彼此的眼中。

  兰德尔弯起眼,无奈地说:“真拿你没办法,雄主。”

  他牵起他的手,站起身:“我们一起,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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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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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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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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