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历史小说>恋恋你每分每秒>106.番外五
  此为防盗章!!!!!!!!!!!!!!!!!!!!!!!!!晌午过后突然又下起了雷阵雨。

  “轰”地一声雷,吓得林馥馥一惊。她起身去关窗,顺便站在窗口看着这场雨。噼里啪啦,雨水像豆子一样敲打着窗户,像是要将这窗户击碎一般。彡彡訁凊

  很多人总是很讨厌下雨的,青春时的林馥馥却很喜欢。

  借着雨天,所有人可以躲在屋檐下,她便可以离他更近一点。

  那年,成绩单是一份微凉的遗书。

  莫炀旁边的一个同学抖了抖身上的雨珠,说:“这该死的雨,下午的篮球又没得打。”

  莫炀表情闲淡,“那就做题。”

  “操,最讨厌做题。”

  “老子也是。”

  那人调侃:“喂,注意点说话,您现在可是万人偶像啊。”

  他一脸乖戾:“滚。无聊。”

  林馥馥就站在他们身后不远。

  她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尖。刚才一路跑来,帆布鞋上湿了很多,现在水渍散开,深深浅浅的颜色。

  她慢慢地发现,表面上看起来大方又有礼貌的莫炀,其实骨子里有些离经叛道。

  其实她不止一次发现莫炀并非表面上那么乖巧。这样的发现,竟让她觉得发现了宝藏。

  不知何时同事周小琴走到林馥馥的身边和她一起看了眼窗外的雨。

  周小琴伸手撞了撞林馥馥:“喂,发什么呆呢?”

  林馥馥的确是在发呆,揉了揉眼眶,困意还未消退。

  “昨晚干坏事去啦?我看你今天一整天都没有什么精神。”周小琴一脸坏笑。

  林馥馥闻言心跳漏了一拍,“是有些困。”

  昨晚她睡下都已经快三点了,一大早又起床上班,这一整天难免犯困。

  周小琴也趁着这会儿拿出手机在刷微博,一边刷着还一边调侃:“真不到哪个女生那么幸运,让莫炀当宝贝似的护着。”

  林馥馥:“……”

  心虚到不知道怎么接话。

  凌晨的时候,莫炀就上了微博热搜。

  热搜一直到第二天都没有下来过。

  #莫炀爆粗口#

  #莫炀怒砸酒瓶#

  #莫炀女朋友#

  ……

  十条热搜九条与莫炀有关。

  这是莫炀演艺生涯当中最重大的事故。

  对,事故。

  有网友且不止一个网友将莫炀当晚的行径上传至网络。

  那个从来在人前万人敬仰又一尘不染的偶像,秘密和女友在小摊吃夜宵就算了,居然还当众砸酒瓶爆粗口。

  看看,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偶像。

  什么狗屁偶像,骨子里就是一个人包装出来的人渣。

  狂拽酷炫吊炸天?还真当自己几斤几两?

  一时之间,一场公关危机考验着莫炀的整个团队。

  而到了今天下午,网络上的风向开始一边倒。

  最初是一个莫炀的粉丝发表了一条原创微博。

  @莫你大爷哈哈哈:骂吧,无所谓了,真的。

  从十六岁出道到二十六岁,出道十年时间。

  你可以说他没能力,可他出了三张精品专辑,每张专辑自己编曲写词后期制作。

  得最佳新人奖到流行天王,他不骄不躁,开口第一句话是:感谢自己的粉丝。

  转而去当导演,买下剧本自己创作文艺电影,用实力吊打市场口碑,他不不狂妄自大,开口第一句话是:我会继续努力。

  十年时间,零绯闻,没有任何社交。不参加综艺节目,不接烂广告。

  你可以说他目中无人狂拽酷炫爆粗口,你可以说他是被包装出来的偶像不知自己几斤几两。

  但你去试试,当自己的朋友被一帮无脑粉丝撞到一边受伤,而你又手无寸铁的时候,你该怎么办?

  他是人,不是神。他需要朋友,需要社交。

  他今年二十六岁了,从国民弟弟到一个成年人,他也需要爱情。

  好了。我想说的就是这么多。

  这条微博在短时间内转发破万,很快便上了热搜。

  莫炀的死忠粉开始找出昨晚不同路人的视频一一划出重点。

  在那场混乱中,

  第一次莫炀说“不好意思,请让让”的时候,没人理他。不仅如此,那批所谓的“粉丝”你推我挤,根本不顾现场情况,是莫炀让所有人小心。

  第二次莫炀说“不好意思,我朋友好像受伤了”的时候,依旧没人理他。当时现场乱成一片,所有人拿着手机对着莫炀狂拍,更有人把手机贴到了莫炀的脸上拍,饶是这样莫炀都没有生气。

  其中仔细看便会发现,莫炀一直在看一个地方,在那个地方有个瘦弱的小女孩弯着腰捂着自己的肚子。

  当时莫炀费力挤出人群将女孩子护在自己的怀里,耐心对人群说着不要拍。但是没有人理会他的话,更有人咄咄逼问两人的关系。

  所以,公众人物就是应该被消费的,就是因为毫无隐私可言的对吗?

  吃瓜群众看了一整天的热搜,最好奇的就是莫炀的“女朋友”到底是何方神圣。

  包括周小琴,她也抓着手机看了一整天,好几次激动地抓着林馥馥的手,“妈耶,莫炀真的好帅呀!我现在变成他的脑残粉了。”

  “难道不会脱粉吗?”林馥馥小心翼翼地问。

  “为什么要脱粉?就因为他谈恋爱吗?”

  林馥馥试图做一些抢救:“视频上的他都说了是普通朋友而已的。”

  “深夜和一个普通朋友出来吃夜宵?鬼信哦。而且你看那个视频啊,莫炀抱着那个女孩子的样子我要吹爆他。这才是男人啊,护着自己的女朋友可以不顾一切。”

  周小琴说着又点开网爆的那个视频看了看,突然转头对林馥馥说:“诶,馥馥,你有没有觉得视频上的那个女孩子和你有点像啊?”

  林馥馥闻言整个人一呆,脑子里瞬间一片空白,有种抓坏事被人抓包的羞愧感,让她说不出话来。

  不过周小琴说完那句话之后很快又否定了自己,是个人都不可能将自己身边的同事与当红顶级流量联系在一起,周小琴也是。

  到了傍晚,网络上关于莫炀的热搜也渐渐被其他热搜替代。

  外头的阵雨也停了。

  林馥馥悬着的心慢慢落下。

  只不过,她还是忍不住将网爆的这几张图片和视频都保存了一起来。

  这是第一次,他和她同框。

  虽然,全程看不到她的脸。

  ===

  下班回到家,林馥馥就见老妈和老爸在厨房忙得热火朝天。

  “妈,有客人来吗?”

  薛白梅闻言探出脑袋:“你哥这是第一次带女朋友回家,你说我这菜准备的够不够?”

  显然对这一次的见面非常重视。

  大鱼,大虾,大肉……是非常具有烽市特色的家常菜。

  薛白梅做得一手好菜,林馥馥是百吃不厌。

  “够的。”林馥馥由衷回答。

  薛白梅做完最后一个菜端出来,对林馥馥说:“你尝尝我做的狮子头,看看是不是沈梦之喜欢的味道。”

  沈梦之,林馥馥高中时最好的玩伴,亦是她的未来大嫂。

  只是林馥馥高中毕业后和沈梦之的联系也就渐渐减少,这一年到头能见到的次数屈指可数。当年两个手拉手一起上厕所的少女,现在发展成逢年过节才会问候一声。

  不过说来也都是缘分,今年年初的时候林馥馥的哥哥林疆疆相亲,竟然和沈梦之相在了一起,这两人本就有点认识,尬聊尬聊着还真的谈到了一起,如今也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

  品尝完狮子头,林馥馥朝老妈竖了个大拇指。

  七点一刻,林疆疆带着沈梦之到了家门口。

  “叔叔阿姨你们好,我是沈梦之。”女孩芳龄二十五,长发细腰,礼貌大方。

  林家二老忙迎出去,林馥馥跟在后面。

  林疆疆倒是没有忘记林馥馥,仗着高个子伸手拍了下林馥馥的脑袋:“昨晚哪里鬼混去了?瞒得过爸妈别想瞒得过你老哥我。”

  林馥馥心虚,拍掉了林疆疆的手溜走。

  一番寒暄,进屋。

  这些年沈梦之的变化不太大,她的长相不算特别好看,但稍微一打扮就显得十分有气质。

  今天的沈梦之明显也是特别打扮过的,妆容得体,连衣裙让她看起来斯文秀气。

  至少在言谈上,沈梦之比林馥馥会说话多了,更是讨地两个家长乐呵呵的。

  这顿饭吃下来,林馥馥在一旁也开心,为哥哥开心,也为爸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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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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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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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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