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光从撇嘴不屑的店小二身上划过,安泽一心下觉得好笑的同时,又轻轻的开口:“白菜里面的姜丝切的太粗,炖豆腐的勾芡略稀,黄豆与黑豆之间比例又造成豆腐口感不够细腻,而太湖白鱼蒸的火候过了。”
“所以,这饭菜不太符合我的口味,我为什么还要委屈自己勉强吃下去?填填肚子就可以了。”
其他人:“………………”
我们能说,我们吃着还是很不错吗?
少年你究竟是嘴巴有多挑剔啊!
看着安泽一打开带过来的茶罐,叫来一壶烧好的温开水,自顾自的泡起来一杯茶。对,是泡。唐时的茶先要在火上烤炙,然后碾碎煮饮,还要加盐等调味,而安泽一是将茶叶直接泡着喝。
不过在旁边闻起来倒是有一股扑鼻的清香味道。
唐无乐也不客气,直接把自己的杯子递过去:“给我也来一杯。”
安泽一撇了一眼,给他泡了一杯。同时也问了问其他人,不过除了唐无乐没有人要喝。(其他人小霸王的死亡之眼,啧,好可怕)
不同于他喝习惯的茶饼,安泽一的茶是呈一片片的片叶状的,外形卷曲如螺,茸毫毕露,银绿隐翠,细嫩紧结,看着就很不一样。冲泡后白云翻滚,雪花飞舞,碧绿纤细的芽叶沉浮其中,汤色微黄水色浅淡。轻轻地嗅一下,水气冒出淡淡自然的花果香味扑鼻而来,清高持久,沁人心肺。
吹了吹降温,唐无乐轻轻啜了一口,入口鲜醇微清苦,鲜爽茶味之中另有一种甜蜜的果味,回喉甘甜。
“难怪你出门要带着茶叶,确实不同寻常,好茶。”回味一番后,唐无乐看向安泽一“你在哪里买的茶叶?”
“我自己做的。”
“哈?”唐无乐被安泽一这个答复惊呆了“你还会做茶叶?”
“会啊,我不说了吗?”安泽一又往杯子里加些水,语气从容沉静得有些理直气壮“我喝不惯别人做的茶叶,就只能自己动手了呗。”
其实他上辈子也不会做茶叶的,对于茶叶的了解除了会喝会品会茶艺之外也就是知道绿茶是有一个步骤叫炒青。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辈子顶着13岁的正太模样醒来之后,就发现自己似乎掌握了很多的能力。
他对于机关有了解,对于制茶有了解,甚至生病喝药的时候,嗅着味道大脑当中就可以冒出草药名字药效以及配方是什么。
这让安泽一有一种怀疑,自己是不是占据了另一个和自己小时候长得非常像的古代小孩的身体,还得到了对方所学的种种能力。
但是很遗憾的是,这个孩子并没有给他留下任何的记忆,以至于让他心有愧疚想要报恩照顾其家人的想法都实现不了。
“我听你的口音像是川蜀的,川蜀的茶也很好啊。”安泽一疑惑的看向他:“巴山雀舌、天府龙芽、蒙顶山茶、宜宾早白尖功夫红茶,都是极好的啊。”
我怎么没听说过你说的这几种茶?咱们俩到底谁是川蜀人?
我记得川藏茶马古道雅安,不就是茶产地吗?安泽一很想这么说,但是想了想,还是没有说话。万一这条茶马古道还没有开始走通呢?虽然说是唐宋时代就开始出现,但是具体时间呢,现在是盛唐时期,谁知道是不是中唐或者晚唐出现的?
而且古代不比现代信息传播快,可能现在知道茶马古道的人,都寥寥无几。
这样一想,安泽一也就冷静下来,顺手给唐无乐续上水,又静静地喝了一会儿。
他们再一次出发了。
安泽一是一个喜静大于喜动的人,而且还是一个非常,非常擅长自己去寻找兴趣的人。坐在马车上的安泽一指尖捏着一枚薄薄的刻刀,专心致志的玩着镂刻金石雕刻。
因为安泽一的安分让人省心许多,又兼江南风俗景致不同于川蜀,大家都想给家人情缘带特产。
所以百般无聊的安泽一,在一家店里好心帮着商家解决客人,又给商家提了几个非常好的意见,就收到对方赠予的刻刀和一块没有人要的废石。
对,废石,透明的白玉中央有着杂色繁多的杂质,而杂质面积很惊人。
一路上,唐无乐就看着那块不大的石头在安泽一的指尖下不断的发生着变化,变成鸽卵大小,然后一层一层的镂空成整整九层的玉玲珑。
最外一层白玉剔透,里面层层叠叠的九层不同颜色,实在是去不掉的杂质也让他刻成了点缀。在阳光下光线折射,璀璨而夺目。
“好手艺。”看着整理干净的安泽一漫不经心的任由他拿走那个玉玲珑观看,唐无乐忽然开口:“你既然有这样的手艺,为何还要写话本?”
这样的手艺,就算是皇宫当中,也不一定有。
“我喜欢。”安泽一懒洋洋的打了一个呵欠:“这个是我个人爱好,我觉得写话本更有趣。”
“而且写话本对我来说,意义是不一样的。”
不一样的。
如果一开始动笔是为了赚钱养活自己,那么到最后,写话本,写的是他的内心世界。
在天朝历史上,唐与汉是最强最鼎盛的时期,但是即使是这样,也是充满着皇权与阶级的封建社会。
他不喜欢。
他写话本的时候,一向都是全身心的投入的,去构造他所爱的世界。
他写三教九流,写勋贵朝政,写悲欢离合,就好像三千世界当中真的存在这样的小世界,正在演绎着自己笔下的种种。
写作,已经不是单纯的兴趣或者工作,而是一种享受。
“你的爱好真多。”唐无乐看着手里的玉玲珑,看着即使是在马车依旧坐姿端庄优雅,想起在外露宿的时候安泽一用和他们手里一样的食材硬生生的做出美味无比的食物,连烤鱼都烤的格外好吃,就不禁在心里面感叹。
这个安泽一不仅仅是矫情怪癖多唐无乐:吃不惯喝不惯就宁可自己动手也绝不委屈自己去将就,这不是矫情是什么,而且出身绝对不平凡。
那种即使是一身粗麻布衣依旧掩不住的从容优雅,是源于从小到大言传身教、耳熟目染才能培养出来的矜贵,是源于锦衣玉食、钟鸣鼎食的生活养成的矫情划掉端庄讲究。而且,暴发户养不出来这样世家子弟身上才有的风骨和清高。
是哪一个落魄的世家子吗?
他不懂安泽一的想法,不知道安泽一的过去,也看不到他那双沉静澄澈的眼睛究竟是在注视着何方,但是………………
他很想去了解一下,了解一下这个,与唐门,与江湖,甚至是与这个偌大的大唐都格格不入、画风不一致的少年。
他打算让人去查查。
说的是他的玉指环吗?
安泽一睁开眼睛,黑色的眼睛定定的看着天花板。良久,细白的手指深入衣襟,勾出来脖子上玲珑扣,打开之后取出指环,举在自己的眼前,静静地看着。
没有什么特殊的花纹,简简单单的白玉指环晶莹剔透,随着自己戴在手上,眼前再一次被一片神光所笼罩,身体一阵热一阵冷,安泽一凝神静气,抱元守一,体内热流沿着经脉在缓缓流动,澎湃而生生不息。
就这样,一直到天亮。
距离之前被唐无乐带去川蜀,已经过了整整五年。
五年的时光说长不长,却足以让一个小姑娘长成妙龄女子;说短不短,在安泽一身上没有丝毫的改变。
对,已经21岁的安泽一,看起来和五年前他16岁的时候,相貌没有丝毫的改变。
依旧清高疏冷得不染尘间是非,依旧缥缈出尘得恍如神仙中人。
所以,也就是从五年前武功恢复之后,他就搬家到一处偏僻的山脚下定居,出门的时候也都是戴着斗笠遮住那过于惹眼的脸孔。
除了写文之外,安泽一也会上山下水挖挖药草抓抓鱼鲜。
本质上讲,安泽一一直都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指望他掺和武林争杀还不如做梦。那他学的武功怎么练?当然就是挖药草练轻功,入水练道家内呼吸。其他的,安泽一估计切豆腐练刀功、用天山折梅手和九阴神爪进行玉石雕刻的,全天下也就只有自己一个人。
………………全大唐也就只有你一个人在绳子上睡觉还睡了五年。
五年了,他隐居在这里,五年了。
最重要的是,五年的时间,他终于写好了手上的两套书。
将厚厚的书稿交给书局时,看着老板笑成一朵花的样子,安泽一也笑了笑,说出自己准备出去旅游的计划,然后看到老板快哭了的表情。m.33ýqxsś.ćőm
“别呀!我我我以后不催你更新了还不行吗?”
“与这个无关。”安泽一平静道:“我只是想不辜负这春日盎然,出门散散心。”
他是真的感觉很累了。
“我一直窝在家里,长时间这样也写不出什么,与其等到江郎才尽,不如多走走多看看,开拓一下新思路。”安泽一理直气壮大义凛然的说着,果断是要潇洒走天涯。
………………他才不会说自己闲着没事干给自己卜了一卦,算出自己此次出行红鸾星照好奇得很呢。
然后在安顿好之后,他果断的出行。
安泽一依旧戴着斗笠出行,只是他渐渐发现,自己所修炼的明玉九重不仅仅只是改变自己的精气神,让自己相貌更甚,青春常驻,肌肤如玉,连自己的声音,都越发的灵动缥缈,带着不可捉摸的摄人魂魄。
本来他的声音音线就偏向于轻软温柔,再发生这样的变化,只要他开口,引来旁人侧目都是轻的,更多的是心神一荡,想要掀他的斗笠。
所以,他尽可能的少说话。
他想去扬州,现在正好是江南最美的时期,去西湖看灵秀波光,去七秀看歌舞霓裳,再好不过了。
他又不愿意像上辈子跟团去旅游一样除了到景点拍拍照片就是时间浪费在一路奔波,所以,他选择徒步过去。
嗯,也算是穷游。
在他到了金水镇的时候,一直都死宅在姑苏老家的安泽一,才知道这半年来在江湖传得沸沸扬扬的八卦。
唐门二小姐、霸刀山庄大庄主柳惊涛的未婚妻唐小婉,和风流天下知的藏剑山庄五庄主叶凡私奔了。
在茶肆喝着茶的安泽一,轻轻的放下手里的茶杯,斗笠下,一双修眉微微皱起。
唐小婉,他是见过的。
当初他被唐无乐带到唐门之后,唐门那些小姐少爷都来围观过他,尤其是唐无言,跑得最勤了。而那个时候,唐小婉也被唐无乐带过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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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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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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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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