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在现代这种信息爆发的世界,那后宫小说泛滥成灾,而在后宫小说里面,各种阴谋各种算计多不胜数,如果说艺术来源于生活,那么,他完全有理由将那些写宫斗文的脑洞情节考虑其中。
在十王宅里,多位皇子在其中分院居住,而皇子的生活起居,都是由宫中宦官密切照料,一日三餐由家令侍奉。如果自己搬进去了,谁知道照料自己的宦官会不会被人贿赂或者是后宫哪一位娘娘派来的钉子?谁知道自己身边的宫女会不会有派来算计自己的?
众口铄金,三人成虎,若是有心人算计离间,一次两次父皇会不相信一笑了之,那么四次五次呢?历史上的李瑛等三位皇子被废成庶人被杀,这样的命运,谁能保证不会有一天落在自己头上?
而他住在紫宸殿就不一样了。在皇帝和会武功的高力士的眼皮子底下,安全系数会居高不下。而且在紫宸殿,自己的所作所为透明度极高,在这样的情况下,谁要是想污蔑算计他,父皇可能会相信吗?
微微抿一下唇,安泽一觉得,在自己去自己的府邸生活之前,他最好一直抱着自己父皇的大腿不松手,这样才安全。而且自己在努力让父皇宠爱他的同时也要降低自己对于其他皇子的威胁程度,所以......
他要表现成一个正直聪慧爱国爱民又看不得权贵之事的人,这样权贵们是不会对他有好印象的。而这种自断后路的行为在其他兄弟眼里,也会觉得他没有什么野心。
emmmmm,有了!
于是,在众多兄弟乔迁的那一天,安泽一去看望一番,表情沉静的面对一个个或是嫉妒或是虚伪或是冷淡的反应,然后在离开的时候,提出想在宫外逛一逛再回宫。
这......
护送着安泽一的公公侍卫犹豫了。安泽一见他们的反应,也知道这种事情他们也是做不了主担不起责任,在心里面叹了一口气,就乖乖的跟他们一起回了宫。等到见到李隆基之后,再提出出宫的请求。
李隆基看着拽着他的袖子不停撒娇的儿子,忽然觉得,之前一直以来都是聪明乖巧的儿子,在他面前,竟然耍赖皮,熊了!
“停停停,”李隆基**了自己家小孩:“你想去哪里?!”
“就去宫外的大街上走走,听说过几天就是乞巧节,我想去看看热闹。回来讲给父亲听!”安泽一声音就像是吃了几斤的蜜一样,又甜又软:“父亲~”
“父亲最好了!”
“行行行,乞巧那天你多带几个侍卫再出门。”实在是hold不住的李隆基笑着。乞巧,也好,自己可以在那一天和后宫的美人们好好放松放松,而不是继续给这个熊孩子当奶爸!
“太好了。”安泽一直接跳起来,在李隆基脸上“吧唧”亲了一口:“最喜欢父亲了!”
“你呀你,就被我惯坏了!”李隆基无奈。自己这个儿子呀。
乞巧节当天。
“今天怎么人这么多?”安泽一看着街上的人,明知故问的露出有些惊讶的表情。
“回殿下,因为今日是乞巧节,所以街上人很多。”
“原来如此。”安泽一慢悠悠的走着,目光在集市上的人手里划过之后,他伸出手,拉着旁边的侍卫小哥荀燕(侍卫小哥终于有名字了!),声音轻轻地:“我见他们都使用铜钱和碎银子,我们先去兑换一下钱。”
不然手握黄金,岂不是摆明了容易让人盯上?
接到的命令是保护晋王殿下但不能干涉的荀燕等侍卫:不愧是晋王殿下,小心慎重。
拿着一粒金瓜子换了银子和两吊铜钱,安泽一开始了自己愉快的夜生活。
买买买。
来自现代的安泽一自然是会花钱买东西的,但是,从来没有从皇宫里面出来的李玺却是不会的。所以,在明知道周围都是皇帝的人的情况下,安泽一自然是不会做出落人口实引人怀疑的举止。事实上,他一直都是先拉着他们跟在一群农妇后面,仔细的观察一下她们讨价还价货比三家的砍价行为,然后就开始有样学样的跟着买,还仗着自己脸蛋漂亮嘴巴甜,愣是从那些农妇那里学会了如何挑鸡蛋,如何看肉新不新鲜,如何用最少的钱买最好最实惠的东西!
天啊!
宫里面太监宫女出身微寒,但是能够在皇帝身边当侍卫的,哪一个不是在自己家里面是宝贝的?谁会这么买东西会砍价啊!
“正是因为我们所有人都没有买过东西呀,所以需要像那些经常买东西的人学习。”刚刚和一个农妇聊完家长里短结束的安泽一将手里的一笼鸡蛋塞给荀燕,一脸淡定:“我可不想当冤大头被商贩宰。”
侍卫们:好像,可能,也许,我们过去一直都是冤大头。
安泽一此次出行最大的目的就是通过了解这个世界的物价和底层农民的生活水平来了解目前的国情——————若是当天子脚下都苦不堪言,那么这个王朝距离灭亡也是不远了。
最后,主要目的完成的安泽一,然后就是买礼物,给兄弟们买小礼物啊,给姐妹们买小玩意呀,给父亲和高叔叔他们都买竹雕笔洗小书签什么的,并且每一个人的都分好包好。在这方面,他行事一向周到仔细得很,断然不会让人挑出礼来。
最后,他才开始自己的乞巧生活。
咬一口手里的糖画,安泽一停在了泥人师傅面前。看着一个个栩栩如生的泥人,他眨了眨眼睛,漂亮的眼睛骨碌碌的转了一下,亮了。
唐烟是第一次来到长安。
不同于宁静祥和的唐家集,长安作为大唐帝国的中心,其繁华热闹的程度自然不是地处西南偏僻的唐门可以比得了的。他睁大眼睛看着,一脸的好奇。
唐时一身普通侠士的打扮,模样倒也俊俏潇洒,只是现在苦着一张脸的看着矮豆丁的唐烟,只觉得自己的头都快要原地爆炸了。
他与唐烟这个小混蛋是姑表兄弟,这一次他来长安做一个任务窃取情报,哪里想到,唐烟这个瓜娃子在知道他去长安之后,偷偷摸摸跟着他跑了!
跑了!
而自己则是在他跑到一半才发现这小家伙跟在后面,得,直接拎到长安。
“唐烟,我跟你说,长安鱼龙混杂,你小子给我小心点。”在角落里将自己家瓜娃子表弟再三嘱咐着,唐时一脸的严肃:“这里不是唐家堡。”
“知道了,知道了。”唐烟啧了一下,之前他听唐香菜炫耀扬州如何如何好,所以,在知道表兄唐时要去长安之后,他就在哥哥的掩护下偷偷跟着唐时跑了。
至于以为自己弟弟只是又一次恶作剧的唐影在看到唐烟放在枕头上的信,emmmmm,请为这位大唐第一弟控点一根蜡。
不放心也没有用,任务要紧。唐时给唐烟一点零花钱后就走了,而唐烟则是逛了一圈,买了一根他一向喜欢吃的糖葫芦,一转身,愣住了。
几百年之后,有一个著名的词人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而这句话,可以极好的形容这一刻唐烟的心情。
在他两步之外的地方,站着一个红衣小姑娘,雪白如玉的小脸,正一脸新奇的看着捏泥人的师傅捏泥人,一双大大的眼睛专注的看着师傅手里的动作。
唐烟发誓,在自己八年的人生当中,那是他见到过的,最漂亮可爱的小姑娘了。真的,整个唐家堡就没有一个比这个小姑娘更好看的了。唔,连长老家的子衣小姐和门主家的书雁大小姐都没有这个小姑娘好看。
她站在那里,穿着自己最喜欢的颜色的衣服,俏生生的就像一朵红色的花一样。
看小姑娘专注得很看着泥人师父,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唐烟举着还没有吃的糖葫芦,装作一副不在意的挪了过去,站在小姑娘旁边。
哎呀,离近了看,更好看了。
红红的小嘴巴看起来就像糖葫芦一样,白白嫩嫩的脸,水汪汪的大眼睛,怎么看都好看得很。唐烟咽了咽口水,然后这个时候,小姑娘的泥人也被捏好了。小姑娘伸出手接泥人的时候,他看了一眼,惊住:“滚滚!”
安泽一看着泥人师父按照自己所说,捏的一根翠绿竹子上挂着两只熊猫宝宝的泥人,心里面满意无比。这个时候,旁边传来一声稚嫩的“滚滚”,让他忍不住在接过泥人的时候扭过头过去。
毕竟,如果他记得不错,唐时是对熊猫称呼为白熊或者竹熊的。
“滚滚”这个称呼,难道,穿越老乡?
那是一个穿着很普通的小男孩,虽然脸上还带有几分婴儿肥,但是看得出来,他生得五官轮廓都非常精致优美,狭长上翘的眼睛很黑很深邃,右眼下面生了一颗泪痣,唇薄色淡,怎么看都让人觉得他将来长大之后一定是姿容俊美的美男子。
而且还是那种非常容易惹女孩子黯然神伤的美男子。
——————n年之后,当他再一次看到唐烟真正的长相之后,只有一种感慨:记忆里的小男孩长大之后男大十八变,虽然真的是如自己所想的那样姿容俊美,但是这种怎么看都是冷漠刻薄嘲讽脸,真的不是为了拉仇恨的吗?
注意到安泽一眼神软软的看向自己,唐烟微微挺胸,抬头,脸颊微红:“你这个泥人捏的,是川蜀的竹熊。”
说的是竹熊,不是熊猫。安泽一注意到这个称呼,微微歪了一下头,看着他,长长的眼睫下一双澄澈眼眸在小摊前的烛光下水淋淋的,眸波摇曳出涟漪,看起来真的是温柔又缱绻,就好像,他在注视着的不是一个第一次见面的陌生小孩,而是他心仪许久的人:“我在书上听说过这种动物。刚刚,我听你说,滚滚?”
现在的唐烟不过是一个八岁小孩,虽然比同龄的小孩成熟聪明,但是尚没有进入“刺客之王”的计划当中,比起日后的不灭烟,现在的他还是生瓜蛋子嫩得很。在自己见过最漂亮的“小姑娘”的目光下,他心脏砰砰的跳得厉害,脸颊也有些发热起来,完全没有注意到安泽一眼底的若有所思:“对呀,竹熊又贪睡又贪懒,不喜欢走路的时候就滚来滚去的,所,所以就叫它滚滚啦。”
“她”的声音软软糯糯的,真是好听得很。小小的唐烟想,瞥到人家“小姑娘”依旧注视着自己,脸更红了。
在旁边的侍卫:哎,又一个被晋王殿下的美色所惑的傻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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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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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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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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