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之前的他,小小软软的一枚,有着最最玉雪可爱的脸和最最乖巧无辜的微笑,白白嫩嫩气质温柔无害,眼神澄澈如水,就像是一个大号的洋娃娃,任是谁见了,会对他的人生未来充满期待,却又希望他永远保持这副惹人怜爱的可爱模样。
即使是对他心有防备的太子,在直面安泽一这个最有威胁的弟弟时,也生不出丝毫的厌恶。
最重要的是,十三岁之前,他一直都是一个矮豆丁。
有多矮?
李隆基表示:海拔还没有自己的腿高。
高力士表示:两根手指就可以拎起来。
安泽一:长得高了不起吗?大人们都太讨厌了!
而十三岁就像是分水岭,因为十三岁之后,安泽一才开始蹿个子,几乎是一天一个样的变化着。
于是,紫宸殿的柱子成为了小孩量身高的地方,每天都是要比划一下的。
同样的在变化的,还有安泽一的长相。
倒不是安泽一之前长得不好看然后男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而是之前他小,脸上带着婴儿肥,看起来软乎乎萌萌哒的样子,眉眼也没有长开,怎么看都是浑然一团的孩子气。而现在,眉眼开始展开,之前圆滚滚的眼睛,舒展成为了圆润又不失狭长的桃花眼,深深的眼窝浅浅的卧蚕,弯起眼睛笑的时候,长长的睫毛下的眼睛澄澈而水润,眼神温柔宁静得仿佛他与对方之间感情深厚得很——————即使只是“仿佛”,即使是对方是看他不顺眼的太子一脉的人。
因为变化是潜移默化的,因为变化是不知不觉的,因为身边人朝夕相处很难意识到,所以当安泽一一天午睡正酣,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从呆愣住的宫女和侍从眼中,才恍惚间意识到这个变化。
而李隆基,也是因为这些人不合规矩的张着口失声呆愣看着安泽一的反应,自己看向安泽一时,从反应过来,这个在自己身边长大的孩子,在自己不知不觉当中,长成了如今的绝色。
是的,绝色。
琼鼻朱唇,檀发雪肤,芙蓉玉面,桃花水眸,精致的五官看起来恰到好处,多一分嫌多,少一分又少。美在皮,更是美在骨,眼角眉梢间清冷的温柔与睡梦初醒的迷离风流,就像是《陌上桑》里的那句“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然后,余生都不会忘记这一瞬间的美。
只因为太过惊心动魄。
他后宫当中的美人数不胜数,但是绝色,却是少之又少。
如果说幼时的“大明宫牡丹”、“大明宫一枝花”不过是戏称,那么现在已经具有少年青涩成熟的他,真的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大明宫牡丹了。
从十岁开始,安泽一其实就已经很少晚上跑去跟父亲李隆基挤在一张床上睡觉了——————开什么玩笑,小时候这样可以说是依赖父亲,长大了再这样就奇怪了!而到了十二岁往后,他就再也没有晚上和他睡一起了。
但是白天的时候,安泽一还是会习惯性的在紫宸殿后室睡午觉。所以,那一刻,美人酣睡初醒的画面,真的是惊艳了其他人。
安泽一自己倒是不觉得。他在现代的时候,长的虽然气质比不上现在,但是眉眼五官还是一样的。鹅蛋脸、桃花眼、挺鼻红唇眼窝深,标准的古典风流美人脸。
但是!
但是!
安泽一上大学之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被封班草神马的也从来没有注意过。上大学之后,虽然说有点意识到了吧,但是那个时候流行的不是他这种古典的,而是锥子脸尖下巴的尖嘴猴腮蛇精脸,再加上社会流行趋势还是他最讨厌的娘炮风,这就造成的后果吧,让他觉得自己长得挺好看的,但是也只是挺好看,谈不上多么英俊帅气。毕竟和当时流行的网红脸明星脸,他这个画风真心不是一样的。
李隆基第一次认识到,养在自己膝下,被自己娇养着长大的儿子,长大了。
他看着安泽一,就像是一个艺术家看着自己亲手精雕细琢打造出来的艺术品一样,带着惊艳与欣赏,以及丝丝缕缕的,让安泽一感到很不安的情绪。
他知道李隆基不仅仅只是一个皇帝,更是一个艺术家,是历史上公认的精通音律乐理,能歌善舞。
在闲暇之时,他也会弹奏作曲。而生活在他身边的安泽一,也就不可避免的与音乐打交道。他前世今生一直都是一个除了数学物理和体育,其他科目都可以笑傲他人的学神,所以在乐器方面,他虽然一直都是学着陶冶情操,但是天赋与乐感,都让他造诣也是不俗的。
而这辈子,早在史书上就知道唐玄宗喜好的安泽一虽然说没有故意去投其所好,但是也丝毫没有掩饰自己在音乐上的天赋。
所有的乐器,当他学会了如何使用,如何发声,再摸索出规律和手感,凭着他的乐感,他就可以奏出乐曲。
当然,再熟练熟练,他就可以达到“通晓”程度,自娱自乐毫无压力。
所以,在学习方面让他这个父亲骄傲,在兴趣爱好上也可以合拍共鸣,李隆基就更喜欢安泽一这个儿子了,这也就造成,就算是他现在后宫里面最宠爱着的武惠妃生下的十一儿子,也比不上安泽一这个七儿子一丝半点。
而现在,安泽一身上又多了一个让李隆基偏心喜爱的一点:长得好看。
没错,我们的皇帝,就是这么一个颜控。
不过,对于李隆基的心态变化,安泽一并没有过多在意。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李隆基这种对儿媳妇都下得去手宠爱十年的人,除了兴趣爱好志同道合之外,何尝不是因为杨贵妃的美貌?
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所以,李隆基是外貌协会,并且还是那种在美色面前伦理道德全部不堪一击的颜控。
安泽一这个时候,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脸如何如何,在这个玻璃还没有发明出来的世界,他是不喜欢使用铜镜的——————太模糊,看不清楚为何还用?www.33ýqxsś.ćőm
这个时候的他,注意力是放在大唐的周围的。从八岁将番薯土豆和占城稻献出之后,他连着三年的时间,精力都是放在了如何普及到大唐各地的,如何让百姓能够真正达到“吃饱”。与此同时,他的注意力也投放在“穿暖”上。
吃饱穿暖,这是人的本能物质需求,在这两条实现之后,他才能在这个基础之上,实现全民开智,实现义务教育,朝着工业革命狂奔。
士农工商,作为不是太子的嫡子,“士”他最好不要沾手,否则就是招惹忌惮引火烧身。但是“农”、“工”、“商”,他却是不能不顾的。
“商”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名声太差,而且他记忆里历史上的沈万三的死因,更是不能贸贸然靠近。而“农”的名声好,又是国之根基,他选择先接触农业稼轩,再接触“工”和“商”。
在他从皇庄的了解当中,大唐的布料主要是以蜀锦、绫、罗、夏布等为主,像绫罗绸缎是官宦富人才可以穿的,平民百姓是以夏布为主。夏布,则是以苎麻为原料编织而成的麻布。而这个麻布还不是上辈子深受人们喜欢的亚麻,摸起来手感粗糙得很。
对此,安泽一面无表情,内心懵逼:棉呢?棉布呢??
安泽一不知道棉布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他也不知道棉布是怎么织出来的,但是他知道,棉布的原材料是棉花,而且那玩意在高中学习生物的时候提出顶端优势,就是摘顶种植。
其他的,不好意思他不是学习农学的他真的不知道。
那棉花呢?那玩意不是中国本土植物吗?
在一番连画带比划的情况下,终于在后宫伺候花花草草的一个小太监提出来:那玩意会不会是白叠子?就是观赏花草。
安泽一:......
心脏疼,不想说话。
在调查之下发现,棉花也就是白叠子,在大唐就是观赏用花,其他的,没什么卵用。
于是,在安泽一被李隆基多年前扩大的皇庄里,开始了大面积的种植棉花。
但是棉花的种植与普及也不是一天两天的。目前,安泽一想得到的,就是羊毛织布。羊毛从哪里来?
关外,少数民族。
大唐时期,周围一圈,西突厥、东突厥、回纥、??(安泽一默默地看了一眼天空,上辈子那是自己的祖籍之地啊)、吐蕃、南诏,西突厥看着在新疆一带,回纥是蒙古,吐蕃在西藏青海,而东突厥则是内蒙古。啧,都是放牧养羊的好地方。
青海一带是三江之源,那里的绿植被毁就相当于毁了华夏的水脉。新疆比起放牧其实更适合种植,所以......
他的目光,落在了东突厥和回纥的版图上。
不知道从那些地方获取羊毛,可不可以?安泽一摸着下巴,最后,他下了决定。
他果断地去找李隆基。
有事找爹,没毛病。
“你想,从雁门关运送羊毛入关,然后,将突厥需求的东西作为交换?”看着随着长大就越来越少求自己的七儿子,李隆基想:“你确定要这么做吗?”
“确定,毕竟羊毛对于他们来说,应该是不值多少钱的。”安泽一微笑:“父亲,儿臣就是想赚点钱。”
想了想,他故意露出一脸肉疼的表情:“要不,将来赚来的钱,儿臣分你一半,怎么样,父亲?”
“父亲你看,”安泽一目光炯炯的算着:“后宫这么多的宫女侍卫娘娘,都是父亲你一个人养活,朝中大臣呢,也是你发俸禄。百姓每每遇到灾患之年,父亲你还要掏粮掏钱。”
“这么大的一个国家全靠父亲来养活,父亲该是有多累啊。”安泽一拉拉他袖子,一脸认真:“父亲,儿臣就是想赚点钱,这样父亲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如果是其他孩子这么说,李隆基肯定会阴谋论噼里啪啦往外冒。但是,有安泽一前面这么一番诉衷情的话,李隆基怎么听怎么觉得,在自己这个儿子心里面,自己这个父亲就是养活一个国家,自己穷得没有什么钱了的负债一族,急需自己这个儿子帮忙似的。
“去去去,我还差你这点钱?”李隆基笑骂:“你不就是想赚点零花钱吗?行,朕同意了,到时候要是赔了钱,别再在朕的紫宸殿撒娇打滚了!”
“父亲你就这么把儿臣的孝心推开吗?”安泽一故意做出西子捧心泫然欲泣的委屈脸:“儿臣好伤心啊儿臣心都碎了~”
“泥奏凯!”
然后,后来见到安泽一的盈利利润之后,李隆基肠子都有点青。
他怎么就忘了,比起自己这个天子,自己这个七儿子李玺才更像是老天爷的亲儿子呢?
福禄双全、气运绝佳,这命格,从来都不是说着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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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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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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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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