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历史小说>[综]某平行世界的男神>第162章 chapter21
  十六岁的那一年,李隆基搜罗了很多大家闺秀的资料,给安泽一,结果被他以各种理由拒绝了。www.33ýqxsś.ćőm

  十七岁的那一年,安泽一那些个公主姑姑姑婆给他介绍不少美貌温柔的姑娘,结果安泽一安怼怼属性上线,一副尖酸刻薄的口气,生生把那些个姑娘怼哭了。在那些娘子军杀进皇宫里面吵的李隆基头都大了的时候,安泽一带着一身男装的李沁抱着李倓拎上三个人出门了。

  “爹,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呀?”看着一身杏色华服的少年,李沁一脸的好奇与兴奋,她从来没有出过门,更不要说离开长安去其他地方。

  “扬州。”安泽一轻笑着:“去完扬州,我们去姑苏。”

  他想家了。

  想念姑苏了。

  “而且我若不走,你们俩要待在王府里面等着后娘吗?”伸出手,点了点两个小家伙的额头:“我既然把你们俩接到晋王府,你们俩就是我的孩子。为了一个不相干的女子苛待我自己的儿女?开什么玩笑。”

  安泽一想的很明确,他这辈子都不可能会有自己的亲生儿女了,若是在现代,就安家世代独苗的属性,他就算是想过继都过继不了,只能去孤儿院收养小孩。先不说李沁长得像他上辈子的老妈这一点就让他怎么疼她宠她都不为过,单单就是说他们俩都是他亲亲侄子侄女,难道,不比他从善堂抱养的小孩强?

  他甚至想好了,等倓儿再大一些,他就请立他为世子。省得一天到晚有他惦记着他。

  李倓看一眼一脸感动的姐姐,又看了看气度雍容清贵的安泽一,没有说话。

  他之前一直都怀疑这个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便宜七叔和自己一样,是带馅重生的。但是在知道安泽一献出番薯之功,制造出玻璃和玻璃镜子的能力,他又有点迷茫。

  若这个便宜七叔是和自己一样的,他怎么知道这么多?

  尤其是知道这个七叔的丰功伟绩之后,李倓更是觉得,上辈子大唐绝对没有李玺这个人,这么流弊的大佬不可能籍籍无名!

  不过,考虑到这辈子的七叔李玺无论是对他还是对待姐姐都是极好的,真心用心的,他觉得,李玺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也没有什么可在意的。只要他对姐姐好,护得住姐姐,不要让上辈子姐姐和亲的事情再发生,这个便宜爹,他也就认了。

  毕竟,不管怎么说,都比李亨那个父亲慈爱可靠。

  李沁原本以为,路上的生活会比较枯燥,比较舟车疲劳,但是事实上,即使是在路上,安泽一依旧有办法让他们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李沁学习的书籍,都是安泽一熟悉到可以背下来的书,所以都不需要带书,他带着李沁和李倓,不管看到什么,他都可以将书本上的内容信手拈来,与实际生活结合一起,讲给他们姐弟,这两个孩子一个聪慧过人(安泽一:沁儿这么聪明,绝对是老妈的前世!)一个重生货,听他这么教,都学得非常快。

  李倓上辈子是在十王宅和百孙院长大的,无论是小学还是弘文馆的师傅的课他都听过,也曾接受来自上代钧天君的教导,不过说真的,他们讲的,真的不如李玺教的深入浅出,风趣幽默。

  安泽一也不是一直给他们教课,他也会陪着他们俩一起胡闹。比如,他会因为李沁喜欢花花草草,而把《红楼梦》里面冷香丸的方子和胭脂方子都誊写出来,收集好材料给李沁玩。

  但凡是看过《红楼梦》的人都知道,薛宝钗吃的那个药名叫冷香丸,吃完之后身上会有一股冷冽的香味。冷香丸里面除了那个和尚给薛宝钗的那个有着异香的药引之外,其他的都可以找得到。

  春天开的白牡丹花、夏天开的白荷花、秋天开的白芙蓉花、冬天开的白梅花的花蕊各十二两研末,并用同年雨水节令的雨、白露节令的露、霜降节令的霜、小雪节令的雪各十二钱加蜂蜜、白糖等调和,制作成龙眼大丸药,放入器皿中埋于花树根下,吃的时候以黄柏煎汤送服。

  安泽一小时候看《红楼梦》的时候,当时好奇的查过。

  牡丹花味甘苦、辛,性微寒,能清热凉血,活血散瘀;

  荷花性温、味甘苦,《罗氏会约医镜》上说:“荷花清心益肾,黑头发,治吐衄诸血”;

  芙蓉花味微辛、性平,《本草纲目》说它“清肺凉血,散热解毒,可用于久咳吐血、月经过多、带下诸证”。

  白梅花味酸微涩,性平无毒,既能疏肝解郁、理气和胃,又能助清阳之气上升,用白梅花合剂治百日咳、喘逆、咳嗽,疗效颇佳。

  这冷香丸中的四味花卉中药取意于色白入肺,清宣华盖,疏肝清热,理气化痰;并以黄柏煎汤送服,以清虚热、燥湿化痰,诸药契合病机,配方颇为精巧。

  虽然说这个药引不知道是什么,但是考虑到这几样都是纯天然无公害的自然物质,安泽一上辈子也闲着没事和老妈两个人一起收集这四样鲜花的花蕊和雨露霜雪,混着蜂蜜白糖调成丸子,当然,他不可能在那个特定的日子就那么巧的收集到,所以他收集的是当年第一场的雨露霜雪。

  上火的时候吃一枚,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反正感觉似乎挺有效果的。最重要的是,吃着味道还不坏。

  而那个胭脂方子,就更是简单了,紫茉莉花种,研碎了兑上胭脂花、玫瑰、栀子或者任何红色花朵,细细碾碎,用细纱滤去渣滓,晾干汁液,滴上一点点桂花油,就是《红楼梦》里面的胭脂,轻白红香,四样俱美。

  他还在上辈子看过《御香缥缈录》,也就是《慈禧后私生活实录》,上面写了慈禧太后用的胭脂,是采集了上好的玫瑰花瓣,用干净的石臼慢慢地把花瓣舂成厚浆后,用细纱过滤取汁,再把当年新缫就的蚕丝剪成胭脂缸口大小,放到花汁中浸泡,等完全浸透取出晒干,就成了上好的胭脂。

  想想这年代人们使用的铅粉和朱砂做胭脂水粉,安泽一就感觉瘆得慌。他和李倓是不用,但是李沁这个姑娘家的用呀!所以,安泽一干脆的就把自己记忆里的美妆方子通通写出来,塞给李沁让她拿去做着玩,在李沁表示不好意思的时候,安泽一光棍的表示,将来“花弄影”和这些美妆方子,都是李沁的陪嫁。

  李沁:“”

  李倓:“”

  爹,你可真是亲爹啊。

  这年头谁手上有方子,不都是留给儿子的吗?谁会给闺女做陪嫁的?

  虽然李倓不在意这些,甚至巴不得安泽一对李沁更好一些,但是他也震惊了。

  你一个皇子,一个王爷,这么懂这些姑娘家的胭脂水粉,好吗?

  总之,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一行人,来到了扬州。

  到了扬州,入住客栈,洗洗刷刷之后,安泽一换上一身天水碧色的衣服,一身清清爽爽的他,没有了一身红衣时的明艳雍容如牡丹,倒是清清泠泠,淡如莲花。

  不过比起一直呆在屋子里不出门的安泽一,金发碧眼的明灿显然是更显眼的,尤其是现在已经是二十四岁的他,眉眼已经完全张开,没有了欧洲人未成年时雌雄莫辨的美丽,有的只是成年男子的挺拔俊美,再加上冷冽淡漠的气质,实在是让人移不开眼。

  蓝色的眼睛冷淡的扫过一圈,那种带着警告与隐而不发杀意的眼神,让在场那些声音都安静了下来。

  然后明灿收回目光,看着有些瑟瑟发抖的掌柜,神色平淡的点下淮扬特色菜,又问了问其他菜肴的口味,点了几个安泽一可能会喜欢的。

  至于李倓和李沁?不好意思,他只在意他家公子,其他人无视。

  “明灿大人。”一个一身米黄色的女子从楼上下来,瓜子秀面,眉眼温柔,气质沉静安详。

  “姚黄姑娘。”明灿愣了一下:“公子可有吩咐?”

  “公子说了,若是明灿大人点菜,定会忘了给自己点喜欢的鱼。所以要我特特要提醒。”

  明灿眼睛微微亮了一下,之前周身冷硬的气息瞬间灰飞烟灭,整个人都透着一股萌哒哒的气息。

  姚黄笑容不变,内心满满的都是习以为常却还是忍不住的无语。

  第一次见到明灿的人都会被这个人的高冷气质和异域脸蛋吸引,但是事实上,在见识过这厮的痴汉模样之后,啥念头都没有了。

  除了李玺殿下,谁都别指望能够得到这家伙的好脸色和注意力。

  在明灿离开之后,楼下紧绷的气氛才散去,渐渐的,有人敢说话了。

  “呼,我还以为是明教的人呢,原来只是一个下人。”

  “嘘,你没有感觉到他身上的气息吗?太可怕了。”

  角落处,一个相貌平平的人轻轻的举起杯子喝了一口茶水,垂下眼睫。

  那个人,绝对不会是泛泛之辈。他身上的气息和明教弟子也相似得很,难道,明教要做什么?

  但愿,这一次他与弟弟的任务,不要出什么波折。

  第二天,休息过来的一家三口外加明灿几人在扬州逛了一圈,除了买买买,就是游玩景点,在李沁好奇心满满的看小贩画糖画的时候,安泽一注意到不远处的屋檐下坐着一个乞丐,满身脏污,似乎还有残疾,面前摆了一个破碗,但里面一文钱都没有。他看着那个乞丐低着头,模样可怜又孤独。

  安泽一想了想,跟明灿叮嘱一下,一个人走了过去。

  一个城市好与不好,问当地的官员自然是不行的,他们不是哭穷需要拨款就是夸大业绩说好,所以,他还不如问问乞丐,这个城市的好坏,他们应该是最清楚的。

  当安泽一靠近的时候,唐烟就觉察到了。事实上,当他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的时候,他就敏锐的感觉到。

  不过那个目光里面没有杀气没有恶意,只是纯粹的打量。唐烟有点不解,一个乞丐,有什么好看的?

  目光的主人走了过来,同时,扬州的微风将对方身上的熏香气味吹了过来,很香,很暖,带着让人说不出来的舒适。他心神一动,微微抬起头。

  天青色的华服,清瘦修长的身形,只是脸上覆着一个银质面具(安泽一:金累丝面具太显眼了),看不清楚眉眼模样,只能看到精致小巧的雪白下巴和红润柔软的唇。

  然后,他在他面前,蹲了下来。

  “这位小哥,我想跟你打听一些事情。”轻轻的往他的碗里放下一包点心,安泽一轻声道。

  这个脏兮兮的乞丐抬起头,脏兮兮的脸上,一双狭长上翘的丹凤眼深邃浓黑中有一抹幽蓝的光芒闪过。

  不知道为什么,安泽一觉得他这双眼睛,有点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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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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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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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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