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征视线虽然灵敏,却穿不透石层,也看不见骨庙中的景象。

  此刻骨庙中,躺着三个禹强营战士和三只兽伴的尸体,洞壁已经塌了一半,四周都是血和爪痕,惨烈得无从下脚。在那堆骨石废墟上,子锋遍体鳞伤地撑在一块石头上,他身上被熊和老虎咬出了血,其他地方也受了伤,一时半会动弹不得。

  而在那堆废墟旁,站着一个高挑的红衣女子,她手中的皮绳系着一只蛮蛮鸟,那是罕见的双翼双眼蛮,只有一只,却是所有蛮蛮鸟的王。她是祖姜大国主最重用的心腹,“昆秀营”的首领。

  她叫做流云,今年三十五岁,是二十年前,夏渚和祖姜惨烈大战中唯一活下来的女战士,有人说她已经老了,但见到真人依然显得年轻精明,她在专心在昆仑山中练兵,不常在人前露面,就算是祖姜国内上层,认识她脸的人也不多。她当年伤了嗓子,不能说话,以手势来交流,却仍然把昆秀营打造得兵强马壮,充分证明了她的能力。

  子锋却是认得,也看得懂她的手势。

  “大国主救了你,治好你,你却不懂感恩,擅自逃离,音讯不通。如果不是石草氏那个蠢货的手下在那片密林外转来转去找叉儿钩儿,给了我们线索,还不知道你过得这般滋润。”

  石草氏是祖姜的二国主,被流云直呼蠢货,在祖姜也是独此一人了。可见流云一人之下的地位。一开始大国主的人跟踪连风,二国主的人拦截连风,他设计逃了第一次,从地洞里巧合地冲到青龙岭附近,摆脱了大国主手下的跟踪,后来在山谷里又因方征的帮助而俘虏了二国主的爪牙。但大国主的跟踪一直没有放弃,她们在青龙岭附近晃悠,收集了一些线索。后来丹阳城又传出那个“连”字,大国主于是嘱咐昆秀营的首领流云,不惜一切代价找到“连风”。

  对子锋坐标的定位,是拷问了等在丹山脚下小木屋里的铠役军官小遥哥、桑姐和海七娘,结合祖姜的情报网汇总梳理,最终分析出丹山脉中的“马上飘”部族,是“连风”目前落脚之处。

  兵贵神速,流云调集了最东端的昆秀营地的蛮蛮鸟,仅花一天时间,就赶到了丹山附近。她自己更是先行一步,在骨庙中堵到了刚恶战结束,半死不活的“连风”。饶是知晓子锋曾是搏杀大青龙的少年英雄,他能近乎赤手空拳,杀死三个战兽齐备的禹强营年轻战士,仍是不可思议。

  如果不是大国主睿智,早就给“连风”在心尖附了那种毒虫……这种困兽状态,流云恐怕也要费不少劲才能制服他。

  “那套骨骼,是神兽陆吾的骨骼做的,大国主只剩下两套,却仍然给了你。”流云冷冷打量着子锋背上的射日弓,手势持续比划,“她对你仁至义尽。这弓你还想自己占着?”

  “任您处置。”子锋迅速地把射日弓呈上。

  子锋也是在刚才痛苦的挣扎中,才知道自己体内有种深藏的毒虫,叫做牵心钩,平时沉睡,一旦被唤醒就会以他的心为食,顷刻间就能要他的命。他刚才被咬了小半口才知道厉害,堪比被铜锁链穿身而过。

  “识时务就好。”流云手里有个牵心铃,摇动就会发作,她拿走了弓,把铃铛收了起来。

  如果祖姜这些人只是冲着他来就好了,子锋闭目想,可是她们已经知悉了方征的存在,并且对他和山谷中的部族,展现出非常危险的兴趣。

  那不是目前的方征和弱小的“华族”部落承受得起的“兴趣”。祖姜的女人奉行的法则是,优秀的男人借种之后,充当奴隶,在饥荒之年还用来充作口粮,亦或是各种祭祀甚至人肉宴开发出的食物用途。

  子锋知道方征耳目非常灵敏,他说那些话非常大声,只希望……征哥哥,能远远听到那些话,然后提前离开。认定“连风”真实身份是子锋,且一直在欺骗他,是背叛的敌人,方征必然会封闭山谷入口,重新设置防御方式,让别人再也找不到……www.33ýqxsś.ćőm

  到那个时候,自己就能放心与她们同归于尽了。

  子锋曾经以为,如果离开了方征,见不到方征,他就活不下去,或是会变成野兽。所以他一直缠着方征,索取着黑暗夜晚的怀抱。他自认是个有野兽血性的贪婪猎食者,能数度压抑天性中的破坏和近乎偏执病态的占有欲,都得益方征所给予的信任和温暖。

  可是如今子锋发现,就算方征不在他身边,他也可以忍受这一切了,甚至包括方征一辈子恨他、误解他、唾骂他,因为他能以这种方式为生命画下有意义的句号。

  保护方征。

  ——哪怕你什么都不知道,征哥哥,这还好些,就不会伤心了。像你这样嘴硬心软的人要是知道了,一辈子都不会安宁的。

  子锋不太懂得这些,但知道这已经不是喜欢了,这是一种宁愿自己粉身碎骨也要对方无恙的感情,这种东西像在子锋的头脑里点燃着一把火焰,有种生而为人之后,能坚定继续以人的姿态继续存活到最后,永远不会褪色的情感。

  尽管身体很痛,就像是跋涉在荆棘和锋刃之上,迎着凄厉的长风,还是会选择——后来才知道的定义——爱你。

  征哥哥,我不后悔。

  人的身体保护机制在起作用,太痛的时候就会把区域隔离。方征觉得四肢和心脏麻木了,他脑袋也被冷得冻住了一大片,只有机械的一小块负责运转着,带动方征灌铅了的步伐往丹山脚下走去。

  他要去干什么?对,方征模模糊糊想,他要去通知山脚的小屋中桑姐七娘她们离开,自己也得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早一刻回到青龙岭,把入口永远封闭,把人全部迁走,赶在那个人之前……

  那个人……不,方征不能去想他的名字,无论他是叫连风还是子锋,习惯了听着“征哥哥”“征哥哥”的清脆呼唤,也一步步地回想并唏嘘理解死于阴谋之下的少年英雄,到头来,只是被美化过的骗子伎俩而已。

  方征摇着头,试图欺骗自己,眼泪却滚滚而落,为什么心那么痛,明明只是个毛病多多的小孩,自己有那么喜欢吗。

  不,他欺骗不了自己,他喜欢“连风”。可笑的是,这种“喜欢”的发现和认定,是在影像被打碎后,所带来的痛楚深度所确认的。

  ——永远不要背叛我。——呸!

  ——说不定有一天我会喜欢你。——做梦!

  ——征哥哥,你真好。——不恶心吗!

  ——看到你受伤,我脑袋就全乱了。——你的骗术和从前一样优秀,是我傻!

  不能想,不想了,再想方征就会被巨大痛苦占据,会走也走不动,会崩溃倒地,他必须控制情绪,还有几千人的性命在他肩上,要争分夺秒……

  方征刚来到木屋附近,就听到里面传来的拷问声,桑姐、海七娘和小遥哥都被抓了。有十来个红衣女战士和她们的蛮蛮鸟在小木屋周围。

  方征听得远,其中一个女战士道:“你们撒谎!你们连方征在青龙岭哪里都不知道,还算是他的人?”

  又拷问了一会儿,另一个女战士道:“算了,真的问不出什么了。他们是丹阳叛逃的那一批。这个方征能耐是挺大。兴师动众的,我还在想光是子锋一个小鬼,这么受重视……”

  忽然间一对蛮蛮鸟从河流另一侧飞过来,一个女战士跳下来高声道:“行军整队上山攻寨。刚得到消息,夏渚的铠役军正从北面往这里开拔。流云大人命令我们吃掉这一支。”

  “怎么会这么快,多少人?”

  “丹阳城前几天那火烧得太大,要重新修鼎台,发派来三四万奴隶。国都的大人物也下来监工,这么近,消息自然传得快。”

  “哪位国都大人物带兵?”

  “铠役军团的最高领袖,索兰。她只带来一千士兵。”

  “天哪,送上门的大礼,还有全副铁疙瘩铠甲。”这些昆秀营的女战士开心极了。

  夏渚不比祖姜以女为尊,夏渚已渐入父系社会,女性从军条件严苛,在这样的条件下能上去一个年轻的索兰,实力自然不容小觑,昆秀营的流云非常期待与她一战,消息传来自然喜不自胜。她把近乎九成兵力都往“马上飘”的寨门调去,预备攻打占领后,作为营地“迎接”铠役军。

  昆秀营都不把“马上飘”当作多么正式的对手,只看成热身的对象,气氛一点都不紧张。

  方征听闻大部分士兵都已经赶去山上,木屋旁只留下两个女战士,怨愤分到这种无聊差事。方征漠然走过去,她们立刻脸色突变,准备吹响骨哨报信,方征却不给她们机会,他又发现了龟甲功法的一个用途:第二招本来是“缩手功”,那一瞬间身体需要移动得很快,但如果用在进攻上,就能达到出奇制胜的效果。方征瞬间冲到两人面前,同时拍掉她们手里的骨哨,并且把她们抽飞了出去。

  方征力道很大,那两人被抽到在地上,忽然间发难挥出袖口匕首砍方征的脚,她们应变能力果然一流,方征看似来不及躲,但他运起了刚领悟的第四招,匕首和他腿短暂相碰瞬间,竟然像碰到了一堵墙,“当”一声被弹了回来。

  她们脸色大变,方征却毫不客气,两手迅速按下她们后脑勺的腧穴,那两人立刻陷入了昏迷。直到此刻,出去觅食的两对蛮蛮鸟,才着急地飞回来。往方征身上啄。

  方征更不怕这种鸟,他用剑一辉,那两对鸟忽然一抖,翎毛都掉了不少,像是被吓的,方征连蛊雕都杀过,血腥煞气亦或方征身上汹涌的杀气令它们胆寒,调转翅头想飞走。

  但方征并不打算放它们去报信,追赶着斩了一只蛮蛮鸟,另一只竟然俯冲向石头自杀。另一对蛮蛮鸟被方征从中间劈开,它们各自落到地上,本能地往中间凑去寻找对方,方征忽然冲到中间把剑锋竖起,它们直接撞死于其上。

  这同生共死的畜生令方征又愤怒又心酸,他倒在泥地上又被迫品尝了一番翻涌的痛苦心境。

  畜生都如此有情义,人的心为什么会那么黑?

  好不容易变软的内心、以为终于能有托付的情感、稍微对稳定生活的小期盼、尝试去“喜欢”什么人的滋味、真心视什么人为伴侣、想在未来的日子里好好培养,那些美好的色彩……

  都被毁了,都是假的,如果他没有经历过就好了,会以为本来就那么黑。但方征在这其中的感情是真的,这格外令方征痛苦——他并不是不能拥有,只要对方是个人。

  可是他被骗了,被背叛了。那家伙就不是个人,还说方征的心是铁石做的,那人的心怕是黑心煤吧,比畜生还不如。

  方征摊在泥水里,无声地任眼泪肆意流淌,调整好了才走进木屋解开桑姐等人的绳子。

  “我本来准备立刻带你们逃走,但现在改主意了。”方征双眼赤红望着丹山脉,“陶范没有拿到,我不能让昆秀营毁了马上飘的山寨。如果只有她们,我无可奈何,但既然是两虎相争……”方征脸上露出一个近乎狰狞的笑意,“怎能不伤筋动骨呢。”

  桑姐和海七娘有些害怕这样的方征,总觉得他哪里不太一样了,眉眼间多了看不透的黑色潜流。

  原铠役军小遥哥却非常高兴:“索兰大人一定会好好教训那堆可恶的红衣女人。”

  “你准备回去吗?那就早点离我们远些,再也不要回来。”方征漠然道。

  小遥哥一愣,嘿然道:“不不不,我不回夏渚了。索兰大人虽然好,但她又不认识我,也不会为我这种逃犯求情,我只是口头赞美一下……”

  “嘴上随便你怎么说。”方征凝望着山岚,眉宇间愈发冷漠,“言语就像风,一吹就会散。我的底线是不许背叛,绝不容许。”

  他把头深深埋在发梢下,那散发出来的冷意让剩下三人不敢大声喘气,良久,方征深深吸气,又露出了那种有些吓人的笑容:“走吧,孟族长等着我们。这回,是要给两支彪悍精兵,各送去一份大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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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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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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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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