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民国先生的厨房>第 138 章 番外五·沈曹往事
  沈清雀记事很快,所以很多幼时的事都记得很清楚。他的父亲是个乡野村夫酒鬼,还是个混混,强占了年轻貌美的母亲,生下前头几个兄弟姐妹,他是老幺。

  因着母亲一次喃喃自语,沈清雀很小就知道,他有可能是母亲和她的竹马生的。他小时候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刚会走就帮家里做事,几岁大的孩子提着跟他差不多大的水桶打水、洗衣、浇菜,终日和母亲兄姐一起忍受打骂。后来那老酒鬼还是发现了母亲同人幽会,喝醉了酒拿着胳膊粗的棍子要打死母亲和他。他为了保护母亲,失手将人打死了。后来母亲让他逃了。

  沈清雀随着别人闯关东,在营口找了份替人搓背的生计,瘦瘦弱弱,依旧不得温饱。十五岁那年,营口路过一支修整的军队,领头的姓曹。姓曹的一双狼眼一扫,随手就指中了他,要他伺候。

  当时他学着别人叫他将军,口齿伶俐,实则战战兢兢地伺候,唯恐哪里得罪了这些兵匪,吃了枪子,不到一年就去阴曹地府同被自己杀了的老酒鬼相会。

  或许就是往后里别人传闻的那样,因为他这双手伺候得好,加上合了他曹坤乾的眼缘,他善心大发将他带上了,每日里的工作便是替他搓背和按摩,工资却是比得上在澡堂子替人搓背三个月。沈清雀终于过上几天的好日子。

  他心知自己是遇上了贵人,于是对曹坤乾虽然畏惧,但心底存有感激,有求必应。曹坤乾也不知怎的,也爱跟他这种下等人在一块,还给他起了外号一口一个小雀儿地叫。沈清雀后来无不恶意地揣测,这人当时是色字上头,外加行军无聊把自己当乐子逗了。

  曹的口才是万花丛中过历练出来的,时常哄得年幼无知不经人事的沈清雀忍俊不禁,两人很快亲近起来。一次,听闻是他的生辰,曹坤乾还兴致勃勃地给他下了碗长寿面,虽然面糊成一团,盐下的太多咸得要死,还差点把锅给烧没了,但是沈清雀是真的很开心,一直绷着的小脸笑得露出了小虎牙,心底是从未有过的快活,顶着红彤彤的眼圈将整碗面都吃完了,当晚两人抵足而眠,无话不谈。

  自此沈清雀那在曹坤乾面前小心翼翼唯恐惹怒他的性子也完全改了,曹坤乾也将一些事交给他做,像是要培养一个心腹出来。两人如同外人说的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行军打战的日子虽然颠沛流离,但是却是沈清雀这么多年来,过的最安逸的日子,后来每每午夜梦回,他都能想起当年的快活肆意,哪知后事无常,战事跌宕,竟是从此改变了一生。

  沈清雀也不知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或许什么都没想,子弹来袭的那一刻,他下意识地,便挡在了姓曹的面前。事后市井传的那些故事里头说的轻巧,一句“侥幸活了过来”便概括了所有。当时的沈清雀却是深知自己一脚踏在了鬼门关,毕竟子弹堪堪打在心脏往下,失血过多。

  曹坤乾抓住了军中的奸细,鼓舞士气打了回去。到军帐里来看他的时候,许是见他为自己挡了一枪快要去见他爹的样子,鬼使神差的,问了他有什么愿望。www.33ýqxsś.ćőm

  沈清雀想念那一碗生辰时候的面条,脱口而出,“我想吃面。”

  曹坤乾以为他想吃家乡的面,之前小雀儿同他聊起家乡的时候,跟他津津有味无不怀念地说起过家乡的面食。于是他带着人堂而皇之地将福寿堂的大厨掳来,用枪抵着他的脑袋让人做了一碗鸡汤面,比那晚生辰面不知好到哪里去,可惜,沈清雀却是觉得一般。说来也怪,这一碗面下去,后头沈清雀即便是继续苟延残喘着,也依旧没去了。命大,老天爷都不收。

  经此一役,凭借着挡枪的交情,沈清雀顺理成章成了曹坤乾的心腹,替他处理一些暗地里的事情,慢慢地成为了别人口中的沈六爷。位置越高,他的脾气却是越来越怪,就连曹坤乾也敢冷嘲热讽,而且由于行事手段狠辣,不给人留后路,得罪了不少人。别人说沈六生了一张娘们的脸,心思也跟恶毒妇人般歹毒、斤斤计较,恃宠而骄!

  有人告到了曹坤乾那,想让曹坤乾治一治他,曹坤乾却是笑眯眯而又危险地回一句,“我就爱小雀儿他那张牙尖嘴利的嘴,你有意见?”

  别人哪敢有意见?

  沈清雀跟在曹坤乾身边多年,替他做尽好的事坏的事,得了个佞宠的名声,也别无怨言,嗤之以鼻。唯独对他那一屋子燕燕莺莺实在反感,态度恶劣,次次嫌弃。曹坤乾彼时还会调笑他还小,毛都没长齐呢,不懂女人滋味,沈清雀每每都以白眼视之,至于心底在想什么,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唯有左右亲近的人知道,但凡见到曹帅那些女人,沈六爷都会情绪不高一阵子。

  可笑的是,曹坤乾自己嘴里的话说出来,后来却是自己打了自己的脸,待到沈清雀毛长齐了,有同僚为了拉拢沈六这位亲信,邀他上窑子乐呵。

  从别人口中得知这一事的曹坤乾顶着一张黑沉沉的刀疤脸,就杀去了春花楼,拆屋子一样找人。吓得老鸨以为这曹大帅是想抄了她们这秦楼。

  找到人的时候,沈清雀皱着眉头,身上趴着一个女子,裤子已经褪去,女子正要为他解长衫,沈六爷两条白花花的长腿躺在红色的棉被中,端的是活色生香。曹坤乾推门而入的时候,沈清雀正心头不适地推开那女子。

  “小雀儿好大的兴致啊。”他将那女子从沈清雀身上扯开丢在一旁,啧了啧,“这样的姿色连你都比不过,小雀儿也吃得下?”

  沈清雀被他这一遭惊到,心头慌乱,面上却是勾着嘴角,嘲讽:“曹爷也是来找乐子的?”

  曹坤乾眯着一双凌厉的眼,依旧混不吝吊儿郎当,“我们家小雀儿脱雏,我这个做哥哥的怎么能不来看看。”

  沈清雀嘴角的笑容越发大了,眼底却是毫无笑意,“曹爷要旁观指导吗?”

  曹坤乾被他噎到,两人一人在床上,一人坐着,对视,心思各异。

  忽而曹坤乾站了起来,朝他走来,“旁人我不放心,不如哥哥我来亲自指导……”

  沈清雀由此知道,手活原来是兄弟间互相帮忙的常事,还有,姓曹的手活一流。

  呵。

  沈清雀自此没有去过那等风花雪月的场所找乐子,倒是姓曹的借着互帮互助的名义对他进行骚扰,沈清雀冷言冷语,但是每每到头来,十次里还是有八次顺着他,这样的日子过了三年,曹坤乾除了那原先的几房姨太太,再没抬过谁进门。

  这天,沈清雀从北平办事回来,洗去一路风尘仆仆,换上一声红色长衫,带上有凤来居的手信,就要去曹府汇报。

  曹府依旧是那个曹府,不过门前安静地停了辆挂着总统府旗帜的车。沈清雀第一次见到那位传说中的大总统嫡孙女的时候,那位少女坐在车里,似乎是嫌车内空气不好,摇下窗户透气,对上他的眼时,讶异得很,随后羞涩地冲他笑了一下,尽显温婉大家风范,和屋内难得衣冠楚楚的曹坤乾放一起,倒是登对非常,几乎很难想象到她后来的狰狞狠毒。

  他进了屋,曹坤乾向他看来,不过几步远,沈清雀却像是隔着云端,站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忽然看不懂他的神色。不过想来,没人能逼姓曹的联姻,总统的嫡孙女也不愁找不到人嫁,除非你有意我有情,两家一拍即合,才能结秦晋之好。

  沈清雀忽然笑了,脑子里一直扯着的弦被自己亲手拉断了。

  “六爷,您这是怎么了,好端端的突然就说要隐退?咱不是跟在曹帅身边做事做的好好的嘛?!”两位爷这是又在玩什么,昨个从曹府回来,自家主子在屋里坐了一宿,清早出了一趟门,说是递辞呈,回来就开始收拾行李。

  沈清雀打开衣橱,一半的朱色,件件都是锦线罗缎的好东西,但是其实他并不怎么喜欢穿红色的衣裳,按别人的话来说就是,长得已经够娘们了,还穿得跟狐媚子似的,想招谁呢。但是偏偏曹坤乾爱看他穿,自己做衣裳的时候想到就让裁缝也给他做了送过来。常言道,沈六命好,搭上了一个好主子。

  “挺好的,所以我交代了曹爷给你换个好工作,你好好做,曹爷不会亏待你的。”沈清雀本来不想带那堆衣裳的,想了许久,还是拿了一件,权当做纪念吧,他想。

  “走!主子带你去喝花酒!”

  包间里,小厮拦住他倒酒的动作,不解问道:“主子你就算离开大帅,能去哪呢!”

  “你家主子都快三十了,老大不小,自然是回家成亲啊,没准过个几年再生个大胖小子。”

  “你说什么——”

  “成亲生小孩啊……”沈清雀忽然发现声音不对,猛地回头,门边的曹坤乾正看着他。

  沈清雀只恍神了一瞬,便收敛了全部表情,放下手上正夹着的花生米,“曹爷怎么有兴致到这听墙角?”

  曹坤乾不语。

  沈清雀:“曹爷这是看到我的辞呈了?要来喝一杯吗?”

  沈清雀半侧着身对着他,拿起桌上的茶壶就给他倒酒,曹坤乾眼神扫向旁边杵着的小厮和左右,人便立马全都下去了,他慢慢地走向一身红衣的人。

  “你刚才说要回家成亲……”

  沈清雀依旧背对着他,所以看不到他此刻有些恐怖的神情,只状似轻快地答道:“是啊,前头从老家寄了封信来,我娘催我回家一趟把人生大事给解决了,我想了想,我这一回去,还不知道多久才能回来,多耽搁曹爷您的事,干脆就主动退位咯。”

  耳边突然一阵温热的气息,“信呢?给我看看,咱娘怎么说的。”沈清雀一惊,转头就见曹坤乾正站在他的身后,两人之间几乎没有缝隙,曹坤乾正面无表情地盯着他,沈清雀有种被猛兽盯上的感觉,头皮发麻,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曹爷,您这就不好了吧,都是聪明人,非要深究这些吗?”

  曹坤乾在他耳边呼气,“你要走?”

  沈清雀借着酒意,撩开长衫,故作浪荡地坐在他腿上,“怎么?曹爷舍不得我?”

  酒香扑鼻,温软的气息萦绕,曹坤乾却不为所动,“不准。”

  沈清雀冷了脸,起身,“这么多年来我不说功劳也有苦劳吧,如今不过是厌烦了打打杀杀的日子想要退隐,您不是该体恤下属,好聚好散吗?哦,您要是当心我投了别人,哪天就出卖了你,大可放心,我没这打算。”

  “放他.娘狗屁的好聚好散!”曹坤乾一把搂住人,力道大地沈清雀挣不开,“我发现小雀儿你这翅膀是硬了啊,呵,什么决定都敢做啊,你说,我要怎么惩罚你好呢?”最后的话微不可闻,被吞没在强制交缠的唾液中。

  “曹坤乾!你放开我!”

  “……”棉被发出闷哼声,像是什么重物倒在了床上。

  “你敢!”布帛撕裂的声音夹杂着愤怒和惊慌的对话。

  “这不就是小雀儿一直想要的吗?”

  “……”

  “**!曹坤乾我*你仙人板板!给我滚开!混蛋!”养尊处优多年,沈清雀怎么可能敌得过曹坤乾这种强盗的路数。

  厢房外,两人各自的下属面面相觑,最后还是稍微有点护主的小下属上前敲了敲门,着急而又小心道:“六爷您就给大帅认个错吧……”

  屋内一声爆裂的“滚”让小下属差点从台阶上摔下去,“全都给我滚得远远地,不准靠近半步!”酒楼的老板看这阵仗过来询问情况也被打发了。

  沈清雀醒来的时候,浑身伤痕累累,像是刚施过满清十大刑一样,屋内没有人,是沈清雀自己的屋子。他穿好衣衫,满目冰霜下了床,行动间伤口被扯到,幸好衣裳穿得厚,才没有透出里头的血渍。

  “六爷,大帅说让您等他,他很快就回来。”屋外有人守着,好吃好喝伺候着,就是不准他离开半步。

  “呵,曹坤乾能耐啊,还能把别人的家都给占为己有了。”

  士兵有些皱眉,不过面对这位主还不敢有怒言,只关了门,尽忠职守地守着。哪知晚间送饭进去的时候就发现,空无一人。

  糟了!

  沈清雀要是没有一点实力,又怎么可能在曹坤乾身边坐稳了八年最亲近的位子。可惜时运不济,人倒霉喝口水也塞牙缝,沈清雀拖着一声被狗啃过的残废身体,□□出走的时候,遇上了另一拨人。

  他那时候还不知道,姓曹的竟然是去跟人推了亲事,不过曹坤乾或许是为了不得罪死了上峰,约了元大小姐出来,打的是让她自己主动提出退亲的主意,可惜,曹坤乾不知道的是,他俩被翻红浪的时候,元小姐就在隔壁,隔音一般,不小心听了一阵。更不知道,心高气傲的元大小姐是真的看上了他,还找人调查过他和沈清雀的关系。

  惹谁都不要去惹一个因爱生恨善妒的女人。被沾盐水的鞭子抽打的时候,沈清雀在心里将姓曹的祖宗翻来覆去问候了不下百遍。

  “不要打到这小白脸的脸,大小姐说了,她要亲自来料理这张脸。”

  沈清雀被折磨了两日终于得老天爷眷顾了一回,搭上了林大少的专列,在奉天安安静静地养伤。哪知最后还是被堵在火车站。

  这个在别人口中敢于叛主维护共和大义的男人一身寒气,满脸胡渣,姿态竟然出乎意料地带了些低三下四,“小雀儿,跟我回家吧。”

  滚他.娘的低三下四。

  沈清雀一言不发地被强制带走了。直到三年后,曹坤乾被总统旧部暗杀,危在旦夕,时人才再次见到了沈六爷着红衣。他亲自去了奉天求了林葳蕤。

  这两年越发长回去了的林大少好奇,“你不是说跟姓曹的毫无干系吗?干嘛救他?”

  沈清雀看了看外头白芒芒的日光,“多年前,我救了他一命,这次是他护了我,我们两清。”

  两清之后,再重新开始。

  保定城里自暗杀之后又出了一件大事,挽回一命的曹大帅将府里的姨太太都重金送走了,改嫁另寻出路随意。时人茶余饭后谈了一段时间便慢慢淡了下去,唯有有情人的日子依旧在继续。

  “曹坤乾,给我下碗面吃,少点盐,上次的难吃死了。”

  “我下的面难吃?你给我等着!”

  曹坤乾将面放桌上,见他又在收拾行李,不满道:“又要去拍你那破戏?你是老板还是别人是?怎么你还要亲自到场监督?”

  沈清雀:“我们艺术家干的事,你们这些武夫懂?啊!曹坤乾你这个流氓!”

  曹坤乾一把将人捞怀里揉捏,危险道:“我不懂?”

  “你懂你懂!行了吧,快放开我,大白天的你想干嘛?”

  “你说我想干嘛?”

  一番折腾,沈清雀也没力气去收拾东西了,曹坤乾却依旧不忘叮嘱,“不要跟你那电影公司的女人靠太近,再让我看到,床你就别想下了。”

  沈清雀嗤了一声,“行了你,我这次是跟林大少和原小岚合作,目的是像国际宣扬京剧文化,将来是要出口国外的,你觉得就奉天那两位主儿,能让那些莺莺燕燕靠近?”

  曹坤乾一向不过问他的事业,这次倒是奇了,“你们这是拍什么呢?自己上?”

  沈清雀一见他那眼神就知道要犯病,“我就上场不到几分钟,台词还只有一句话,就是找不到合适的人凑个数,你够了。”

  就这,曹坤乾还是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借口又将他压下,翻来覆去料理了一顿才餍足,沈清雀气得想要咬死这个混蛋。

  几个月后,“梨园岚后”原小岚又一代表作《霸王别姬》被明星公司拍成京剧电影面世,引起万人空巷的观看狂潮,其中林栖桐先生和大亨沈先生这两位赫赫有名的先生在戏中反串演绎,更是成为无数人津津乐道的趣闻,因着二位先生的“美不胜收”,时人起了个雅号——“君子二美”,广为流传。这部电影后来也借着华国“走出去”的东风,成了第一部走出国门的京剧电影,获得战后国际社会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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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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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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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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