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淡一样的六个字,自那张早已被少女烧成灰烬的纸条上飘然而起,绕过人声熙攘的修罗场,最终又原封不动地升腾在她眼前。
字写得龙飞凤舞,着实不俗,笔锋过处似有万钧之重,赤金墨恰到好处地浸染在三层厚的水纹纸之间,一分不深,一分不浅,凑近细闻,能捕捉到其上一缕雍容华贵的牡丹香。
写纸条给她的人,扯淡扯得倒是一派风流儒雅。
瞬息万变的战场上,少女已数不清是第多少次分神。没头没脑的一句话,让她胸中战意几番起落,一身精细皮肉平添深浅伤痕,本该早早结束的战局也拖至纷繁复杂,倒是无意间满足了许多人对这一战的期待。
对手一声长喝,大刀阔斧再次临额劈下。少女不得不暂时抛开那惹人心烦的六个字,手中长剑一格一挑,压斧抬刀,身影如蝶自一刀一斧间翻飞而过。
看台上响起如潮的叫好声。
落地的少女手腕一翻,反攻之势已成,长剑灵蛇般辗转于刀斧之间,将对手胜她数倍的力量优势巧妙卸去。回剑一抽,反倒在男人粗壮的小臂上留下一道深刻血痕。
男人手中玄色铁斧应声而落。
鲜血喷溅之时,少女将腰间剑鞘一抽一甩,机关触动,竟展开一朵墨色大伞。她嫌脏一般将纤细身形躲于伞后,点点猩红尽数被伞面挡去,转瞬收起,又成了不起眼的剑鞘一柄。自始至终,她身上未沾半丝对手血迹。
游刃有余之间,看台上众人忍不住啧啧称奇。
然而,她又一次放弃了乘胜追击的机会。可恶的六个字再次蹦出来,种种线索交错浮现——赤金墨、水纹纸都非寻常之物,笔者身份昭然若揭,却偏偏不给她机会查证与判断,信任与否,听从与否,只能全凭直觉。
直觉能救得了她,能救得了她剑下近百条奄奄一息的人命么?
男人手中只剩钢刀,平衡顿失,力道大减,眼看就要被少女分神间漫不经心的攻势挑落,终于祭出了破釜沉舟之力。他不再仓皇躲避少女角度刁钻、直逼要害的长剑,而是以攻作守,双手握紧刀柄,不管不顾地横扫而出。
长剑却比钢刀反应迅速,剑锋划过男人胸腹,衣衫尽毁,赤泉喷洒。生死瞬间,男人却仿佛感受不到任何疼痛——
这一次,少女没有撑伞,而是猛地抬起头,对上男人刹那间闪过异色的双瞳。
本是再平庸不过的对手,不通战术,不精利器,只会凭借一身蛮力低估一个看似弱不禁风的少女——她从未将这样的对手放在眼里,一如对待之前那近百个大同小异的手下败将。但这一刻,她仍感受到深深的寒意。
男人身体中,似乎沉睡着一条蓄力万年的恶龙。
这一秒,恶龙被死神惊醒。
下一秒,钢刀携摧枯拉朽之力,直逼少女颈侧!
不可输……不可赢……
原来这六个字并非指点迷津,而是预测战局!
或者说,拿她消遣?
少女倒在血泊中,视线被猩红糊满,口中血气翻涌,赤泉充耳,周遭议论纷纷也都渐次离她远去。她没有晕过去,也不至于晕过去,只是终无起身一战之力,她的对手亦是如此。
最后一战,平局。
第一个走到她身边的人,步伐悠然轻盈,带起四下空气流动,将一缕牡丹香送入她鼻间。五感中仅剩的二感都被此人惊动,饶是她再想不动肝火,此刻也忍不住将一声冷哼撂在那人身前。
“看官,可满意?”她讥讽着。
那人却声音微颤道:“月微,我来赴约了。”
……
花城,背山面海,气候温和,景色宜人,是块天生的风水宝地。
山名采南山,取自陶渊明《饮酒》中最为传世的一句。海名阔萍海,有广结四邻、兼济天下之意。一山一水皆是好兆头,却没能在那段蹉跎岁月中,为花城护得一个平平安安。
人有命途多舛,城亦有运势好坏。抗战期间,这块风水宝地是月国大地上最先沦陷的一城,昌林军占据城池十数年之久,城中一砖一瓦尽添耻辱。临走时不忘过河拆桥,将满城百姓化作累累枯骨。
一时间,花城沦为死城。只见尸横遍野,不见血流满地,于是有谣言传世,城中百姓死于昌林军一手炮制的瘟疫,此瘟疫之毒侵地入土,百年不散。
谣言止于智者。
敌军投降后,兵权已交的夏风庭携孕妻迁居花城。陆深为示亲厚信任,特拨一支千人团营随夏将军一同迁居。军旅之人大多身无忌惮,不信神佛,于是在夏将军的统领下,耗时月余将满城冤魂葬于采南山一脚,又继承了亡魂故居,修缮的修缮,改建的改建,不过一两年功夫,城中已是焕然一新。
迁居者经年不见病色,日子过得滋润,谣言不攻自破。
花城本是璞玉,积尘一拂,自然难掩光芒。因是夏氏父女的故居所在,这块宝地又平添几分钟灵毓秀的尊贵气质,渐渐让身处其外的人心驰神往,而身处其中的人,总忍不住抱着自家愈发值钱的宅子沾沾自喜。
穷人卖舍,富人迁居,繁华之地更添富贵,世外桃源也不过如此。
朱门绣户一多,闲散人便开始寻欢作乐。城中歌舞场如雨后春笋,古玩店、玉石铺更是星罗棋布。玩物丧志还不足慰藉,寻花问柳亦差强人意,倒是一项秘密活动深得人心——
老城根,破落巷,雨点打湿小酒铺子歪歪斜斜的烂木牌面。生了锈的门轴费劲带开漏雨的破门,里面撞出一个醉汉,拎一块白里透黄的遮雨布,十分不讲究地往门面上一盖。
……活似吊丧。
巷子尽头走来一男一女,恰将这一幕收入眼底。两人差不多一般高,倒不像情侣。女的那个撑着伞,男的空出两只手来拎着裤脚,踮着脚尖,恨不能长出对翅膀来离地飞行,好避开这一路泥泞湿滑。
“就你事儿多,这种天气出来,穷讲究什么。”那女的换了只手撑伞,微微抬起的伞沿下,露出一副清淡好看的眉眼,“哎,我说陆公子,半年未见,你就带我来这鬼地方消遣?”
男的专心致志地盯着脚下:“嗯,就这。”声音低低柔柔的,有点娘炮。
“你都不看一眼?确定?”
“闻着味儿了。”
“……”她不敢苟同地抽了抽鼻子,开口却换了称呼,“倾小姐,你要扮你哥出来喝花酒,好歹也学一学人家那副低沉的好嗓子。”
“老巩,”颜倾终于抬起头来,声更柔,一双月牙眼似乎盛了漫天星光,不弯而露三分笑意,直直地看向身边人,“莫非……”
不得不承认,某位不着调的大小姐,确实担得起这个颇为张狂的名字。巩祯当场抽了口凉气,沉重的大伞险些脱手而出:“叫谁老公呢。有话快说。”
“你暗恋我哥?”
巩祯:“……”
就是过于混账了些。巩祯在心底默念三遍涵养气度,才忍住没发作她,只给了她一个高冷脱俗的眼神,让这不正经的混账自行体会。
也不知倾小姐体会出了什么,竟然舍得松开拎了一路的裤脚,欢乐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是好事。下次见面我一定跟他说。”
巩祯咬牙切齿道:“不、劳、费、心。”
说话间,两人已至酒铺门口。巩祯瞥了一眼重新拎起裤脚的大小姐,无奈之下,只好自己动手,将那块遮雨的破布掀开了一角。
古老破旧的木牌上,两个英文字母东倒西歪。这简陋出圈的小酒铺,竟还时髦地取了个洋人的名字。
“x……l?特大码?倾小姐,恕我直言,以你这小身板,大概是进不去了。”
颜倾面不改色地摸出两个垫肩,熟练地塞进了原本松松垮垮挂在身上的西装里。
然后,她抬起高贵的尊足,一脚踹开了那扇摇摇欲坠的破门。
巩祯:“……”
这样真的不会被揍出来么?
人已经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她只好收起伞,硬着头皮快步跟上。
铺面不大,桌椅板凳风格十分统一,唯“破烂”二字可以精确形容。墙上挂着各色真菌,菌丛中夹杂着几幅水墨丹青的挂画,画上却尽是人形怪物,每张画都配以“昌林”二字,打着醒目的红叉,骨子里的鄙夷与侮辱分毫必现。
戾气太重,一身柔肠难懂一身傲骨,出身悬壶世家的巩祯看得直摇头。同时,那股子引着大小姐前来的血腥味终于飘入鼻间,她敏感地意识到,那混账今日并非带她来消遣,而是要闯祸,顺便拉她垫背。
满屋酒气,却只有一个醉汉。那醉汉呈中年发福之态,五大三粗,胡子拉碴,脑后却绑了一个活泼的小揪。硕大一个汉子坐在一张可怜的小木凳上打瞌睡,肥头大耳一摇一晃,被颜倾一把抓住小辫子,薅了起来。
“你这个——”那汉子刚要破口大骂,却在看清来人后,一哆嗦,酒醒了一半。
颜倾略微侧耳:“这个什么?”
那汉子好悬将粗话吞了下去,一个字没漏,同时迅速起身给她让座:“陆公子。”
她毫不客气地一屁股坐下,一双长腿往小桌上一架,顺手拎起酒壶,隔空倾覆,将半壶烈酒饮水一般灌入喉中。
巩祯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这副嚣张跋扈的做派,大小姐好似深得陆公子真传,学得惟妙惟肖、青出于蓝。
那汉子冲巩祯一笑,周全道:“姑娘也坐罢。”转头又拍颜倾马屁,左右逢源,好不猥琐,“嘿嘿,公子海量,可要属下再添一壶来?”
属下二字微妙,巩祯选了个稳妥凳子小心翼翼地坐下,忍不住打量起他,却怎么也想象不出眼前油腻谄媚的胖子,会是陆公子的属下。
陆公子陆瑜,字颜书,乃是秦北陆深长子,现领花城一城之兵将。
其权至高,其人至混。
主将虽然不甚靠谱,好歹有几个正经副手,于是护城兵威严尚存,治军严明,在花城有安一方人心之力。
所以……这一位?
她还没来得及细想,颜倾已经开口将那句身份亮白撅了回去:“属下个屁,你丫算谁的属下,再添一壶来,快点。”
巩祯:“……”
不堪入耳,成何体统。
眼看大小姐又要开戒,她终于忍不了,重重地咳嗽了一声。
颜倾瞥她一眼,略有收敛:“添半壶罢。”顿了顿,“再给我家这位端碗冰糖枇杷来。”
那汉子顿时愁眉苦脸:“小店没有……”
巩祯:“……不必,多谢。”
半壶酒添来,触手温热,湿寒雨天饮来恰逢其时。颜倾不再对壶猛灌,而是拈了个杯子来,小口细呷,半晌,喝美了,才休杯置盏,漫不经心地说起正事:“听闻修罗场中换了玩法,银老板,怎么也不着人告诉我一声。”
巩祯一愣,原来那木牌上的两个字母,代表修罗。大隐隐于市,她突然感到后心一阵发凉。
银老板也一愣,随即强作镇定:“没……没有的事。还是像往常一样,斗一斗鸡鸭鸟虫之类的蠢物,自从您上次来闹……不,来整饬了一番,我们连伤人的毒物都不敢玩了,保证规规矩矩。陆公子莫听人言呐。”
“蠢物毒物,不过斗兽而已,无趣。常言道,与人斗,其乐无穷。今日上面这样冷清,看来下面热闹非凡啊。”
与人斗……巩祯听出她言下之意,几乎兜不住下巴。银老板登时冒出一脑门冷汗,不知这祖宗到底掌握了多少消息,因此不敢再抵赖,只好摆出冠冕堂皇的借口来:“都是些昌林鬼子……战俘,每个手上都沾着我月国同胞的血,死不足惜!”
“战俘。”颜倾弯起眉眼,眸中却半分笑意不含,“昌林归降已俞十六载,竟仍有余孽存活于世,要劳烦银老板动用私刑?”
银老板:“……”
“赚了不少吧?银老板要变成金老板了,是么?”
辩无可辩,银老板横肉遍布的脸上渐渐浮现狠色。
颜倾将他的小动作尽收眼底:“裤腰里藏了个什么?金老板,你别是还敢触碰枪械禁令罢。”
那乌鸦嘴话音刚落,胖子腰间肥肉一抖,果然吐出一柄乌黑油亮的手/枪来。
然而枪/口尚未指到实处,便被颜倾一脚踢落。方才还架着双腿坐没坐相的人,转瞬已亭亭立在身前,一缕女用牡丹香避无可避,如惊雷直入脑海,炸出一片天花乱坠。
“你不是……”
话音未落,脖颈一凉——巩祯手中雨伞自伞柄处一分为二,亮出里面暗藏的杀机,冷冽刀锋直抵要害。
“当然不是。”颜倾不再压着嗓子装纨绔,本人却比纨绔更高一个境界,堪称妖孽。真声三分柔,六分魅,只有一分假正经,却活生生听得八尺大汉毛骨悚然,“夏氏旧部,却敢行伤天害理之事,真以为夏家后继无人,便由得你这门下走狗放肆?”
银老板咬牙道:“你是谁?”
“哟,不认识啊?”
顶着这样一张与陆瑜七分相似、细节上又更添颜色的脸,还能有谁,还会是谁?
传闻陆家小姐,年十八,知书达理,性情温和,貌可倾城。
银老板看着面前的妖孽,又想起那半壶烈酒、那双架在桌上的长腿、那句不堪入耳的粗话,不禁颤颤巍巍地抽了口冷气。
除了最后一点,“传闻”真是个能扯得白日见鬼的坏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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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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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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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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