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威已经朝唐浩初这边走过来了,而唐浩初似乎就是要等江威过来了才动身上前,——贵客本来就该主人亲自来迎的。唐浩初随即抬脚朝江威走去,旁边还跟着贴身保护他的刘英,宴会厅里的灯光异常明亮,他的肤色因此而显得更白,连拿酒杯的手都像发着微光一样。
傅程言站在原地,望着离自己越来越远的唐浩初。少年走路的姿态和他说话时的感觉一样,慢斯条理优雅得体,从来不会有很急切的感觉,却又让人觉得一切都消逝得飞快。似乎只要一会的功夫,他就能离开得很远很远,甚至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消失不见。
不管唐浩初还是江威,都是令人瞩目的大佬,两人又正好在宴会厅最显眼的地方汇聚到一处,全场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他们身上了。唐浩初送的贺礼是一尊精致的玉佛,懂行的人一看就知道是珍品,但礼物一直是刘英拿着的,也是由刘英交到江威手上的,从头到尾完全没过唐浩初的手。
这个贺礼算很不错了,从各方面看都没什么问题,但唐浩初的态度实在有点随意,起码要亲手送过去才能表示尊重。鲜少有人能在江威面前摆出这样随意的架子,但江威不仅不生气,反而十分热切,甚至让平时见惯了他暴戾无情那一面的手下及亲友感觉惊讶不已。
心里明明恨得咬牙切齿,在人前却还能笑着说蓬荜生辉,这就是政治家的脸皮。唐浩初也勾起唇露出了笑,笑容非常浅淡,水晶吊灯的光洒落在他那双漂亮的眼眸里,宛如荡漾在水中的月辉,只有敢于跳下水的人才能窥见那抹艳色和风华。
在大佬眼中人生恐怕就是一场牌局,甚至是一个简单又明了的游戏,抽牌、落棋、权衡、定局。哪怕有再多暗潮汹涌和腥风血雨,也依旧能胜券在握,不慌不急。
青州大帅韦铭在这时候姗姗来迟。
唐浩初第一次亲眼见到韦铭,所以神色并不热络,只在江威的介绍下和韦铭简单地打了下招呼,何况他只是个宾客,自然不能喧宾夺主,送完了贺礼就该找个机会默默退离中心位置才对。但韦铭对他十分热络,也不在乎他随意的态度,言行举止都透着一副很想和他打交道的样子。
青州居于最南端,又易守难攻,所以这些年没有受到战乱影响,但存在感也比较低,正如韦铭本人。他长相还算可以,看上去也比实际年龄更年轻一点,但气质非常普通,实在不像一个大帅。身为订婚宴的主角,他却到的比宾客还晚,虽然不足以说明他对这场订婚宴不重视,或者是不想和江威联姻,却能从侧面说明江威的急迫。
——所以江威财务亏空的状况可能比唐浩初想象的更严重。
唐浩初刚才拿的酒一口也没喝,却将那杯酒随手丢到侍者的托盘上,又走去自助餐台前拿了一杯新的。骨节分明的手指随意的搭在桌边,修长精致的就像是艺术家精心描画出来的效果。
其实不止是手,在周围人眼里,他全身上下都像精心描绘的画,尤其是那些容易被皮相打动的异性,很难抵抗这样强大的颜值杀器,甚至已经有个别胆大的女孩子忍不住朝他走去。
小大佬似有察觉地偏过头,姿态优雅地端起高脚杯,将他完美的面皮发挥到了极致。他对于这些围过来的女孩子依旧是一副随意的态度,却不会让人觉得不尊重,反而觉得更有魅力。
傅程言仍远远看着唐浩初没有移开视线,可视线已经被围着唐浩初的女孩子挡得差不多了。唐浩初的态度虽然随意,但没有不理人,甚至和每个过来搭讪的人都说了话,却始终不曾回眸看傅程言一眼。
傅程言最终低下了头,——他没法再看唐浩初和那些女孩子在一起的画面,因为怕自己会忍不住冲过去。于是视线落在地面上,望着自己的脚尖和脚边的那一小块地板。
地板随着来往的脚步微微震动,并在高跟鞋踩过时传出咚咚咚的声音,又因皮鞋而发出哒哒哒的声音。除此之外,周围还有各种人的说话声,乐手演奏的乐曲声,清脆的碰杯声,而在这一片嘈杂里,傅程言发现自己竟然还能捕捉得到唐浩初的浅笑和低语。
明明很轻,却仿佛自有引力一般传入耳中。
傅程言以前最喜欢唐浩初的笑,哪怕只是一点点浅笑,都让他觉得心里发甜。不用抬头看,他也能想象到他浅笑着低语的样子,就像一只聪明漂亮的小狐狸,无意识地散发着魅力,一举一动都优雅夺目,短短几分钟便捕获了好几颗芳心。
傅程言到底还是忍不住抬起头,却正好见到唐浩初正微微倾过身,和一个女孩做贴面礼。也许是因为宴会厅里的温度比较高,或者唐浩初的酒量太差,唐浩初明明只抿了一口酒,脸颊上已浮出淡淡红晕,乌黑的眼眸也潋滟无双,从傅程言的角度看过去,感觉像是他和那个女孩亲上了一般。
明知道那只是个贴面礼,傅程言心里依旧酸到发苦,仿佛有酸水控制不住地从心脏里翻涌出来,再泛进胃里,连口舌都是苦的。
而这也只是个正常的外国贴面礼,唐浩初曾经交往过的那些女友们,比如报纸上报道过的李小姐杨小姐,以及他以后还将交往甚至结婚的其他对象,他和她们一定会做更多亲密的举动。一想到这些可能会出现的亲密场景,傅程言就觉得心里像有火在烧,又或者一脚跌进寒冷刺骨的冰水里。
傅程言无意识地握紧了拳,身体甚至微微有点发颤。——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东西,无形中就能将人置于死地,那刺骨的冰水一点点升高,将傅程言整个人都淹没了,从口鼻到耳朵,连双眼也沉入水底。
世界因此而像隔了一层破碎的冰面或厚厚的毛玻璃,一切都失了真,直到一个声音在这时隐隐传来,“傅老板,傅老板?”
是一个和傅家私交不错的政府官员,见傅程言孤身站在这里,便和他打招呼,“傅老板在想什么?”
傅程言有些迟缓地偏过头看了看跟他打招呼的人,然后又转头看了看大厅周围的其他人。这场宴会布置的十分豪华,能进来的不是达官贵族就是富豪绅商,穿着打扮无一不精致得体,但他们也不过是套了一件光鲜亮丽的外衣,内里都是一样的腐朽和溃烂,就连宴会本身,都是建立在废墟之上纸醉金迷。
傅程言突然感到有些疲倦,突然觉得其实一切都没什么意思。一种茫然和消极的情绪侵占了大脑,他甚至不太明白自己站在这里究竟是为了什么。
“没想什么。”傅程言摇摇头回答道,“我可能是喝多了。”
他手里的确拿着酒杯,但他和唐浩初一样从头到尾只抿了一口酒而已。说完便将杯子放在台面上,抬脚往外走,想去外面透透气,或者干脆离开这里。
舞池边的乐手不知何时奏响了舞曲,众人去舞池里跳起了舞,缤纷的裙摆和灯影在光亮如镜的大理石地面上交错倒映,让人眼花缭乱,但在傅程言眼里,世界仍然像隔了一层破碎的冰面或毛玻璃一样失真。他心无旁骛地绕过舞池,正准备踏出大门,被陪他一同参加宴会的助理喊住,问他要去哪儿。
助理以为傅程言身体不舒服,所以语气带着明显的担心,傅程言后知后觉地停下脚步,转过头准备回答,却在扫过舞池时微微睁大了眼。
唐浩初也在舞池里,——就在舞曲响起的那一刻,他丢下那些围着他的女孩子走向了一个独自坐在角落喝酒的黑裙女子,并开口邀请她跳第一支舞。女子似乎有些醉了,看向唐浩初的眼神甚至带着不愉,却不知为何答应了唐浩初的邀请,和他一起进了舞池。
原本舞池里尽是一对对跳舞的人,可此时此刻,整个舞池都成了他们二人的天地。因为两人实在是太过于光耀夺目,甚至让舞池中的其他人忍不住有点自惭形秽。
只听乐曲时缓时急,修长的军裤追逐着飞舞的裙摆摇曳过几个节奏急促的圈,又随一个抒情的转身旋转出缠绵浪漫的旋律,倾斜和摇摆的动作灵动又飘逸,如一场似幻似真的梦。直到长笛和大提琴一起进入到浮夸宏大又行将就木的抵死狂欢,舞步转而热烈多变,跳跃旋转令人目不暇接,唐浩初最后在落尾处随着曲调抱着舞伴转了半个圈,——女子的乌发和裙摆因此而扬起,如拥有美丽翅膀的蝶,而唐浩初挺拔的身姿和精致的侧脸轮廓在光影里带出一种神秘到令人窒息的性感,连下颌线到脖颈的线条都充满了若隐若现又明目张胆的诱惑。
待脚步最终站定时,青年的衣袂和发稍从飞扬缓缓静止,千涛万浪似乎也都静止于一瞬。这一刻,傅程言觉得全世界都静止了,不知谁撞进了谁热切的眼眸,刹那间如一脚踏碎了星光,繁星碎散漫天。
一切就像是按了暂停键,旁边明明有很多人说话,傅程言却觉得安静到可怕,只剩下他自己的心跳声,聒噪地鼓动着耳膜。
心跳甚至快到让难以呼吸,周身包裹的冰面和毛玻璃哗啦一下坍塌,整个世界从失真的状态重新恢复正常,他也重新看清了周围的一切。
——这一切的确没有什么意思,只有眼前那个少年才有意义。
傅程言抬手将衬衫领口的扣子解开了一粒,深呼吸了一口气。突然想起第一次见到唐浩初时的情景,那日天气很好,他坐在咖啡厅里,穿着军装的少年和阳光一起推门而入,一双望着他的眼睛明亮得惊人,让他灰白的人生从此有了不一样的色彩。当晚和少年一起吃完晚餐,他撇下司机独自走回去,风很大,吹得他手脚都冷透了,胸口却莫名发热,心间一片柔软。
一回忆起过去,傅程言的心脏就又痛起来,像被刀一点点划开,看不见血,却疼到难以忍耐。
而这份疼痛也让他的头脑彻底清醒了。
他要重新和他在一起。
傅程言大步走上前,直接攥住了唐浩初的手腕。
唐浩初这边刚刚跳完舞离开舞池,正和黑裙女子说着什么,就被傅程言紧紧攥住,甚至紧到一时挣不开。抬起头撞入男人的眼眸,那双眼不再隐藏情绪,满是深沉的爱和欲。——所幸傅程言说话的表情还是正常的,若不看他的眼神,根本瞧不出异状,用一贯稳重有礼的语气向黑裙女子询问道:“我有点事要和唐少帅谈,要把人借走一会儿,……江小姐不会介意吧?”
刚刚才问出江瑛这个名字的唐浩初对于傅程言和江瑛认识的事有些意外,微微愣了愣,与此同时,大厅中央传来了明显的骚动,——是江威的次女终于身着盛装亮相,本就姣好的相貌在礼裙的衬托下更加美艳。
所有人的视线都转移到了她身上,傅程言却拉着唐浩初离开原地,朝外面走去。
两人就这样一路走到了宴会厅外。
路程很短,傅程言脑中却百转千回地闪过了许多念头,甚至是小时候的事。他虽然是嫡子,但并不受父亲重视,所以从小就被母亲教导要稳重要克制,要喜怒不形于色,要心无旁骛地向着目标前进,除此之外不要耽溺于任何东西。
傅程言一直以来也是这样做的,从留学到经商,从隐忍到夺权,按部就班地走到今天的位置,没出过一丝差错,可与此同时,他特别倾佩那些能把短暂的一生活得灿烂无比且恣意放纵的人。
人生苦短,只有轰轰烈烈过才不算浪费,不像他这样按部就班,死板无趣,而是张扬随性又耀眼夺目,神秘莫测又果断勇敢,想做什么就一定能做成什么,就算坏,也得坏的独一无二。
唐浩初正是这样的人。
可能每个人的命运在刚开始就写好了,无论怎么选都摆脱不了命定的结局,因为人的性格和喜好决定了他的选择,哪怕重来一回,还是会走上同样的路,爱上同样的人。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命中注定,任谁也挣脱不开。
唐浩初回过神后便挣脱了傅程言的手。
但他没有转身走掉,还默默和傅程言一起走到了隐蔽又雅致的角落,又用异能确定了一下周围并无他人,才道:“傅老板究竟是有什么事?”
傅程言张口就带着醋意,“为什么要和别的女人跳舞?”
唐浩初不回答,只说:“我们已经分手了。”
“那是你单方面提出来的,”傅程言重新握住唐浩初的手,“我没有答应,所以不能作数。”
之前只顾着把人带出来,没有空思量别的,如今傅程言才清楚地感觉到唐浩初似乎又瘦了。他的胃口好像一直不好,相对于正常青年,始终是偏瘦的状态,他去军营找他的那几天,每日最重要的事就是看着他吃饭,每顿都想方设法让他多吃一点,却又不敢明着劝。
于是傅程言忍不住就问:“你瘦了,没有好好吃饭吗?身体怎么样,有没有受伤?”彡彡訁凊
唐浩初的脸几乎全隐在阴影里,看不清他的表情,但语气依旧带着疏离和客气,“我没事,谢谢傅老板的关心。”
傅程言讨厌他这种客气的态度,更讨厌他这句傅老板,回想起他曾经叫过的‘程言’,心头又是一疼,全身的肌肉都紧绷起来,手上的力道也加重了,“重新和我在一起,浩初,……你也是喜欢我的,对不对?”
唐浩初低下头不去看傅程言的脸,硬着心肠道:“我的确喜欢你,但我还想试一试其他可能,不想那么早被困住。你也可以再试试别人,——这世上有那么多人,聪明的漂亮的,温柔的可爱的,就像花卉市场里的花,莺莺燕燕,千姿百态……”
“我去花市里看过花,”傅程言打断了唐浩初,“还在谈生意的时候见过服装公司选拔模特,的确莺莺燕燕,千姿百态。”
他顿了几秒才继续说:“但花再美,也只是花而已,人总不能和花恋爱,就算能,无数朵花中,也只有自己倾注过心血和感情的那朵才觉得美丽和珍贵。”
唐浩初记得上个世界的唐锋南也说过类似的话。
人是很奇怪的,对待很多事情都可以得过且过,草草了事,唯独感情不行。比如别人都称赞的风景可以不去看,觉得窝在家里一样开心,别人都说时尚的衣服可以不跟风买,觉得还是平日穿惯了的那件最自在,吃的不是最好的也没关系,家常菜同样可口,然而得不到喜欢的那个人,或者此生不能跟真正爱的人在一起,一想起来就觉得意难平,甚至茶饭不思,坐立不安,午夜梦回,都心痛难耐。
唐浩初一时间找不到话来反驳傅程言,——他突然很想向对方表明真实心意,想将任务的事也一并告知,然而按照系统的规定,他不能吐露有关系统的一个字。沉默中听傅程言问:“浩初,你的梦想是什么?”
话题转的实在突然,唐浩初想了一下才道:“如果梦想是想做的事,我想能统一整个联邦国。”
按当前的局势来看,统一是很难的,但傅程言没露出任何愕然或意外的表情,只继续问:“那你知道我想做的事是什么吗?”
唐浩初下意识摇摇头。
“我想帮你。”傅程言一字一句道:“我能帮你。”
唐浩初有些怔愣地抬眸看向傅程言,然后被轻轻亲了一下额头。傅程言亲完后,便将唇转到唐浩初耳边低低道:“你下一步不是要打中州吗?没有钱是打不起来仗的,江威出兵之前就贷了大量借款,甚至以煤矿和铁路做抵押向外国借了一笔钱。”
唐浩初对于傅程言竟然知道此事感觉有点惊讶,但借贷问题也是中州遗留的老问题了。中州分裂的财力难以支撑庞大的体系,全靠贷款来征战,而高额的利息和愈发冗杂的体系又需要更多的借贷,这简直是一个恶性循环。江威会认洪帮头目高荣升做干儿子并暗地里扶持黑帮势力,就是为了揽钱。
“所以攻打中州最好的武器不是枪炮,是银弹。”
顾名思义,银弹就是钱,傅程言说这话的语气简直像个局外人而不是中州人一样,继续说:“黑帮势力的确可以帮政府揽钱,前提是他们能不为自己谋私利,可惜高荣升比江威更精于算计,势力都快强过政府了。如今他们两人已起了矛盾,江威的另一个亲信也因钱对他十分不满。采用银弹攻势,不怕那些见利忘义的人不反手倒戈,利用好了,甚至有可能不动武就获得胜利。”
唐浩初的确动过这样的念头,没想到傅程言能和他的想法不谋而合。他想张嘴说话,但耳朵被傅程言呼出气息弄得又痒又酥,往后躲了两次都没躲开。
所幸傅程言总算直起身,将唇从他敏感的耳廓移走,看着他的眼睛沉声道:“不说顺兴商会,单我手中能急调出来的资产,就有足足一亿银元。若再加上投资,数额还能再乘以三倍。”
傅程言定定地望着唐浩初,眸色深沉得可怕,就像平静无波却暗藏惊涛骇浪的水面。水面上还闪动着明亮的波光,“我会尽全力帮你,只要你肯回到我身边。”
唐浩初微皱起眉,“傅老板这是在利诱?”
傅程言顿了顿,但还是点点头。——他不肯同他讲感情,他便同他讲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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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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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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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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