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的天还亮着,夕阳斜斜地洒下来,迎着光,能远远看到崇峰的山顶。那是中州最高的山,也是中州的标志,唐浩初站在军帐前,抬眸遥望着崇峰,问身边的傅程言:“等到了夏天,雪会化吗?”
傅程言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山顶上堆满了积雪,摇头答:“不会。因为海拔太高了,甚至至今没有人能登顶,所以雪是终年不化的。”
身为中州人,傅程言自然对中州的风俗和景物都很了解,继续道:“除了难以攀登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导致无人登顶,——周边的村落代代相传,信奉峰顶是神灵的居所,对神明要怀以信畏之心,不可亵渎。”
“我不信神明,”唐浩初将视线从山峰上收了回来,“我唯一信的,就是我自己。”
如此狂妄不羁的言辞,换成别人说,未免显得自不量力,唯独从他口中讲出来,明明轻描淡写,却叫人听起来觉得理所当然。夕阳照在他脸上,他整个人看起来仿佛都在发光,让傅程言挪不开眼睛。
当晚,唐浩初指挥军队发动了袭击。
相比于攻打陇州时用的各种兵法和计谋,唐浩初如今只用了一个‘快’字,趁着中州内乱迅速抢占先机,结果不出意外,首战大捷,迅速占领了边城。他现在唯一的问题是缺钱,弹药和军需物资都很烧钱,现在又是冬天,还要给士兵配备保暖御寒的东西。而他手上已经没有钱了,——占领陇州之后不仅没像其他军阀一样搜刮民脂民膏,反而投出了很多钱用于民生建设。
这事其实很好解决,毕竟身边就有个现成的富豪,于是唐浩初向傅程言借了一大笔钱。虽然他坚持以北州政府的名义借贷,不接受傅程言的无偿赠予,但傅程言依然觉得很高兴。
傅程言在唐浩初面前其实很不自信,——爱的深的那个本来就容易变得卑微,何况在傅程言眼里,唐浩初简直是哪哪都好,全身上下不止比他优秀了一星半点,连难测的坏脾气都坏的独一无二,只觉得对方能在需要钱的时候想到他,正是把他当□□人的表现,心里还因此而更踏实更有底气了。
家长都间接认可了,傅程言本来就该有底气,甚至恨不得宣告全世界,让天下人都知道他和唐浩初的关系,好教那些觊觎唐浩初的人在试图勾引唐浩初之前掂量掂量自己是否有与顺兴商会为敌的实力。可惜眼下并不是宣告主权的好时机,——唐立明之前还说希望唐浩初在年前的这两个月里打完仗回家过年,然而短短一个月的功夫军队便势如破竹地逼近中州的中心城市,军队就集结在城外,只等一声令下便可进攻。
北州军队从来不为难百姓,所以百姓的生活并没有受到多少影响,也不觉得惶急不安,不安的是被困在城内的江威的那些亲信们,还有担心唐浩初的傅程言。虽说树倒猕猴散,中州的将领跑的跑降的降,但江威占据中州那么多年,手下总有几个忠心不二的,这些人若集结起来殊死一搏,也很难办,何况战场上刀枪无眼,所以傅程言对唐浩初要亲自上阵的事很不放心。
然而他才准备好要开口,就被唐浩初抢先了,“别担心,我不会有事的。”
说话的时候小大佬正在佩戴枪支,说完便抬起眼望向傅程言。傅程言脸上的担心显而易见,和上个世界唐峰南目送他去赛车场时如出一辙,唐浩初朝他微微笑了笑,又补充道:“我一定会迅速拿下景市,毫发无伤地回来,相信我。33ýqxsś.ćőm
他穿着修长笔挺的军服,身姿挺拔如松,眸光坚定又锋锐,声音却很软很柔,好像蕴藏着无尽的真情,“等我回来,程言。”
傅程言因这一声‘程言’而听话地点了点头。在心里告诉自己要做一个合格的爱人,要相信和尊重对方的所有决定,要懂得分寸不拖后腿,可担心这种东西根本不受控制,心仿佛丢在了对方身上,一举一动都被牵引。
厮杀声响了一夜,傅程言的心也紧紧揪了一夜,直到天色渐渐亮起来,迎着细微的天光,看到雪花慢悠悠地从空中飘落,如一个个白色的精灵在人身边盘旋。
正是冬日的第一场雪,站在帐外远眺,远处已是白茫茫一片。傅程言以前很喜欢雪,因为记忆中他母亲似乎很喜欢雪,会在下雪的冬夜讲故事给他听。但现在傅程言最喜欢的已经变成了荷花摇曳的夏夜,带着酒泛舟在花香浮动的星河湾,抬眸便看见少年动人的眼睛。
其实不管冬天还是夏天,都有无数种好看的景色,也许他喜欢只是有他的景色。就像此刻对着这雪景,他不在,雪飘得再美,也是浪费。
雪落无声,傅程言耳边却又响起唐浩初的那声‘程言’。他认识很多人,但他们都如赶路时偶然看见的忽明忽暗的星,只有唐浩初不同,他是照耀他的太阳,永远都不会熄灭。
唐浩初没有食言,在天亮时分迅速拿下了景市。
景市不仅是中州的中心城市,也是中州最重要的交通枢纽,拿下它便相当于拿下整个中州。可惜唐浩初并没做到毫发无伤,——但不是因打仗而受的伤,是下马的时候跳的太急,一不小心扭了脚。
傅程言远远看到唐浩初被刘英背在身上,以为他受了什么重伤,眼前登时一黑,心脏都被吓停了,直到确认他只是扭了脚,抹点跌打损伤药就能好,才略略放下心来,但握着唐浩初的手依然有点抖。
唐浩初回握住傅程言的手,认真解释道:“我是因为赶着见你才下马下得太急了,而且扭的很轻,根本不妨碍走路,是刘英小题大做,偏要背着我走……”
说着便抬起腿动了动脚脖子证明自己没事,眼睫随之下垂,但细碎的眸光还是不经意地流泻出来。
带着一种很抓人的乖顺和柔软。
傅程言整个人莫名就安定了,手不抖了,心也不慌了,只剩下又柔又软的爱意,一层层上涌和泛滥。
打完仗并不意味着事情都结束了,反而是百废待兴的开始,尽管有孔胜徐兴福等从北州军校就培养出来的将军辅助,但还有很多事要唐浩初亲自拍板,所以傅程言哄唐浩初吃完东西,又哄他抓紧时间睡一会儿,因为之后恐怕还有得忙。唐浩初闭上眼躺好,隔了一会又重新睁开眼喊了一声程言。傅程言正低头收拾他吃过的碗筷,听到这声程言便心头一动,立即转身,见唐浩初裹着被子坐起来,只露出半个脑袋和乌溜溜的眼睛。
深色的毛毯衬得他皮肤白如瓷器,整个人裹成圆滚滚的样子十分可爱。那双眼睛更可爱,无辜又漂亮,此刻还装着期待,“冷,想要抱着睡,好不好?”
傅程言顿时从头到脚都像被电到一样发麻,不受控地放下手中的东西,走过来将人轻轻抱住,声音柔到连他自己都无法置信,“好。”
这一抱就放不开了,低喘着将心上人雪白的后颈亲了又亲,甚至亲到过了界。但对方没有抗拒,还主动抓住了他的手臂。
唐浩初最后抓着傅程言的手臂睡着了,傅程言只觉得仿佛一只可爱的小猫咪缩在自己怀里。这一觉睡到了下午,刘英伙同徐兴福将军已经在外面唤了,唐浩初还缩成一团不愿意起。
他本来就喜欢在天冷的时候赖床,外面的雪又没停,北风也刮得厉害,任谁都不想离开暖暖的被窝。傅程言戳了戳他的小脸试图把他唤醒,他便闭着眼往下又缩一点,简直像戳一下就往里缩一点的小乌龟。
但唐浩初还是起来了,——单纯打胜仗还不能把任务一的进度条推到百分之百,要像统治陇州一样把中州的军政大权全部接管过来才行。他怕冷的裹着厚厚的棉衣,坐在总指挥部办公室的椅子上,毛绒绒的领子和白嫩嫩的小脸看起来实在有点软萌,但表情十分冷肃,哪怕坐得很低,也充满了居高临下的气势。
其实管理一座城比攻打一座城更麻烦,好在唐浩初头脑清晰,效率奇高,最终赶在过年前把所有事情都安排妥当了。采用和北州一样的管理模式,将中州的军政全面接管下来,新的领导团队均已到位,那些投降的士兵也都经过考核和筛选,按照北州军的选拔标准收编到北州军里。
只是中州的气候让唐浩初不太适应,空气又湿又冷,比北州的干冷还让人难受。他虽然没犯哮喘,但一直咳嗽,早上处理完行政和军防事宜,例行去看练兵,刚到训练场,就被冷空气弄得咳起来,再抬头便发现下雪了。
雪花又大又密,愣神间便有好几片落到他身上,有个士兵吸了吸鼻子说:“哎呀,雪好大,今个儿可真冷。”
这话引来很多人的同感,还有人大着胆子抬头看向小大佬,那眼神就跟被主人遗忘在雪地里挨冻的狗子一样可怜。小大佬微微皱起眉,抬眸在全场扫了一圈,顿时没人敢卖可怜了,气氛也随之冻结,全场的士兵均连大气都不敢出。直到刚从商会忙完的傅程言抱着厚厚披风赶到,小大佬的表情才不那么冷肃,轻咳了一下,吩咐负责练兵的:“这雪应该要下一整天,今日的训练就暂停,中午安排伙房多炖点肉。”
说话的功夫,傅程言已经把披风给唐浩初系好了,暖融融的感觉立马传遍了全身,唐浩初的眉头也因此而舒展开来。转头看到有片雪花就要落到傅程言的眼睫上,不由伸手挡了一下,却被对方抓住了手,放在唇边亲了一口。
唐浩初微微愣了愣,然后像牵某种大型犬一样把傅程言牵走了。
走人的原因并不是觉得不好意思或者不愿意公开他们的关系,是觉得这么黏黏糊糊的有点影响他做将军的威严。——小大佬一直很看重这一点,之前就嫌弃自己声音太软太嫩而影响了威严,以至于连话都不愿意讲。
傅程言更不会不好意思,待到了无人的地方,他干脆把唐浩初整只手都抱进了怀里,一边暖一边心疼地说:“如今政务已步入正轨,你把事情安排下去就行了,不用起那么早……”
唐浩初眨了眨眼道:“我们中午吃什么?”
这话题转的生硬极了,但一提到吃,一心想把唐浩初养胖的傅程言立即接下去了:“今天喝羊肉汤怎么样?我特地让人去城北买了肉和底料,熬起来绝对好喝。再加点萝卜和菜心,配上香脆的葱油馅饼……”
唐浩初在这个世界里食欲一直没好过,除了甜的东西之外,其它食物都胃口缺缺,但看傅程言说的那么认真,还是配合地点了点小脑袋。
傅程言也知道唐浩初其实对吃的没有兴趣,——他的少年都是快成仙的人了,就跟那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仙似的,大概除了当一个威严的将军和统一联邦国之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可身为一个男人,连自己心爱的宝贝都养不胖,还算什么男人。
于是傅程言十分卖力地在厨房煮饭,唐浩初就坐在厨房外廊的摇椅上,裹着厚厚的貂绒毯,一边烤着小火炉,一边呼吸着廊外的新鲜空气,一会儿看看手里的册子,一会儿再抬头看看飘扬的雪。从傅程言所站的位置,一扭头就能望见他,满足地窝在摇椅里微眯着眼的模样就跟慵懒的猫咪一般,可爱极了。
越望越心痒,在做饭的间隙时不时就要出来亲亲摸摸抱抱。力道不受控地大了点,唐浩初因此而低呼出声,细软的嗓音听的傅程言整个人都不对了,甚至忍不住把人抱回到里屋的床上,压在身下亲了个痛快。
天知道,他的一声轻唤都是他的催|情剂。
而傅程言此时不能再听。
他满心的爱意已足够浓厚。
锅里的肉在咕嘟咕嘟地炖着,炖的热气腾腾,被窝里同样热气腾腾,伴随着甜软的申吟和压抑的喘息,诱得雪花趴满了窗户,想要一探春光。
唐浩初最后累的一动也不想动,裹着被子就地睡了个午觉。睡了将近一个小时,在浓郁的肉香味中醒来,才睁眼就被傅程言亲了一口,听对方道:“汤已经做好了,吃点东西好不好?”
还没完全清醒的小大佬一脸冷漠,片刻后才屈尊降贵地嗯了一声。傅程言把人从被窝里抱到饭桌边,裹上厚实的大衣,又披了一条毯子,确定他不会冷,才坐到他旁边准备伺候他吃饭。
肉汤不仅闻起来香,喝起来也棒,唐浩初一口气喝了半碗,全身上下都暖融融的。但他是真的没什么食欲,喝完汤就摇摇头表示饱了。
傅程言一边跟他说话,一边想办法再喂他吃一点,唠唠叨叨的道:“这雪恐怕得下到明早才会停,到时恐怕会更冷,你有什么事把人叫进来吩咐和安排就行了,就不要出门了。”
其实傅程言平时不仅话不多,还有种让人也不好在他跟前多嘴的气质,唯独面对唐浩初,总是有话要说,干什么都能叨叨两句。唐浩初只管认真嚼傅程言刚喂过来的肉片,没功夫理人,傅程言继续唠叨:“明天你想吃什么,做番茄牛腩怎么样,酸酸甜甜的能开胃,你本来就喜欢甜的……”
小大佬刚把肉片咽了,又被喂一筷子青菜,这一回不仅没功夫,是完全不想理人了。傅程言在不被搭理的情况下依然能自圆其说:“那就做番茄牛腩了,再来个糖醋里脊和三鲜汤。”
雪果然下到了明早才停,化雪比下雪更冷,如非必要,唐浩初就不出门了,让人有什么问题直接过来汇报。于是整日忙进忙出的就剩傅程言一个,又要去忙商会的事,又要赶回来伺候心上人,他却满足极了,每天都美滋滋的,走路都带风。这日忙得有点晚了,赶回去看见乖乖在屋里看着书等他的少年,心里莫名就升起了万丈柔情。
他以前就梦到过这样的场景,屋里留着暖暖的灯,唐浩初就在灯下看书,待他推门进来,抬头对他轻轻一笑。如今看着对方,也不知怎的,眼角一下子湿了。
唐浩初还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放下书看着傅程言,又起身摸了摸他的眼角,神色继而严肃起来,小表情特别冷厉:“怎么了,是不是谁欺负你了?”
傅程言忙摇头,然后把唐浩初抱进怀里,不让他看他的脸。唐浩初便由他抱着,过了好一会才开口道:“再等几天就是新年了,这边的事情也都安排好了,明日你便随我回北州过年吧。”
随着中州的政务步入正轨,任务一的进度条终于走到了百分之百,唐浩初也终于可以过不受系统左右的生活,好好地和自己真正喜欢的人在一起。傅程言一听这话,立刻从方才的情绪中回过神来,有些紧张的说:“可我还没把礼物准备齐全,专门让人去国外买的西洋参也没送到。大帅除了喜欢酒和瓷器还喜欢什么?我再让人……”
“你准备的礼物已经够多了。”唐浩初打断傅程言道:“爹爹最喜欢的就是我了,只要我们好好的,爹爹就满意了。”
话虽然这么说,傅程言依旧很忐忑。哪怕之前已经见过了唐立明,可这次吃饭的意义显然不一般,任谁都免不了紧张。他就这样忐忑了一路,直到车子终于抵达帅府大门。
唐立明心底对傅程言还是不太满意,自然不会放下架子出来迎他们,但几个姨太太全出来了,就和当年唐浩初第一次跟着唐立明回帅府一样等在廊前,车子一停稳,就齐齐迎上来。
先说话的依旧是二姨太柳如湄,这么多年过去,她的身材一如当年,但岁月还是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看到先下来的傅程言,她微微愣了一下,随后就朝车里张望:“浩浩呢?浩浩……”
刚准备下车的唐浩初一抬头便对上她的眼,于是喊了一声二姨娘。柳如湄的眼圈立即红了,笑道:“浩浩终于回来了,快,快进家来。前段时间听说你受了伤,真真担心死我了……”
“是呢,我们又不能去探视,急的不行。”四姨太赶在三姨太开口之前带着儿子先一步走上前笑道:“我瞧少帅比以前又瘦了,要好好补补才行,但整个人更精神也更帅气了……”
她儿子唐伟鸿就是当年惹了祸的那个,本来就怕唐浩初,如今在唐浩初面前特别老实。但四姨太话还没说完,五姨太就把话接走了:“何止是帅气,放眼过去,整个联邦都找不到像咱们少帅这般优秀的……”
——总之马屁一个比一个拍的响,这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架势也跟以前一模一样,让唐浩初都没机会把傅程言介绍出去。直到进了屋落了座,才简明地道:“这位是顺兴商会的老板傅程言,也是我的伴侣。”
大概是之前就得了消息,或者早在唐浩初三天两头因绯闻上报的时候就在他找伴侣的事情上免疫了,几个姨太太没有一个表现出异状,笑着接过傅程言带的礼物之后,便把关注重点重新放回到唐浩初身上。
唐立明的关注重点自然也在儿子身上,虽然面上没显露,却不由自主地为儿子操心,一会儿让佣人把他的行李搬到二楼放好,一会儿又想着他路上赶路太辛苦,吩咐管家让人提前弄好洗澡水解乏。
二楼一整层都是唐浩初的,哪怕他这两年征战在外,也没有谁敢踏足,还安排了专人打扫,连他小时候堆放玩具的游戏屋也维持原样。放完行李路过的时候,傅程言忍不住探头看了看唐浩初小时候用过的东西,仿佛能从中拼凑出一个年幼版的小浩初来,想象着他孩童时可爱的样子,不自觉就露出了笑。
唐立明还专门让人从南方运来了唐浩初喜欢的水果,今天中午才刚刚送到。但相比于水果,唐浩初最喜欢的是甜点,整个帅府对此人尽皆知,所以几个姨太太专门为他准备了一个接风蛋糕。
傅程言走下来就听到几个姨太太在讲蛋糕的事,说因为时间仓促做的不够好,然而真正送过来的时候,看着那足足七层高且十分精致的大蛋糕,傅程言不由愣了愣。但所有人都面色如常,显然不觉得有任何问题,只管众星捧月地让唐浩初切蛋糕,马屁也此起彼伏的继续响,反倒让傅程言觉得是自己世面见得太少。
但不管怎样,傅程言头一天‘进门’还是很顺利的,哪怕唐立明对傅程言的态度不够好,可他认可了傅程言的身份,甚至松口让傅程言陪唐浩初一起去长媳才能参加的祭祖。
只要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傅程言不在乎外头的虚名,也不在乎什么称谓。只有无能的男人才会计较这些不痛不痒的虚名或面子,真正有能力的人并不会因为任何称谓而被谁看轻。
从表面上看,唐浩初的确是当家作主的顶梁柱,但实际上屋里头什么事都由傅程言安排。在傅程言心里天仙一般的小大佬是真天仙,不食人间烟火也不会照顾自己,东西还喜欢乱丢,经常这个找不到了那个找不到了,连扔个垃圾都瞧不见垃圾桶在哪,也就出了门能体现一点一家之主的威严了。
这几年政局越发稳定,各行各业尤其是工商业蓬勃兴起,所以傅程言比唐浩初更忙,早上天不亮便起床,先搂着心上人亲一阵子,亲完就得走了。这边要对账和开会,那边要勘察和投资,这边有谁谁到访,那边又有什么项目要收尾,简直脚不点地。
可就算忙成这样,他中午和下午依然会抽空跑回来给唐浩初做饭,依然帮唐浩初把他乱放的东西弄得井井有条,依然每日想各种法子哄唐浩初多吃一点,连唐立明都挑不出刺,除了不能给他生个孙子以外,哪哪都很满意。
傅程言也很满意,——每天早上醒来,看着爱的人就在自己怀里安睡,听着他平稳的呼吸声,听着听着心就平静下来。
和爱的人在一起,连天空也比原先好看,云朵也比别处柔软。清晨明媚的阳光穿过窗户投下细碎的光影,映着对方乖巧动人的睡颜,幸福得像梦境一般。
幸福的日子过起来总是会觉得又快又短暂,尽管唐浩初在每个世界的停留时间从三十年延长到了四十年,但离开的那一天还是避不可免。与此同时,系统告诉他系统的测评已经结束,待脱离这个世界之后,将会送他回到他原本的世界。
唐浩初的异能已经升到六级,回到末世再也不用惧怕任何人或者丧尸,只是他本以为还有许多次穿越和许多次的重逢,却忽略了这世上所有事情都有终结之日。他睁着双眼,能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在慢慢流逝,也许是睁的时间太久,竟出现了幻觉。
隐约看到了霍彪、郑锐霖、唐锋南……——有许多人的幻影如放电影一般走马观花地在眼前依次掠过,再依次消失。
可就如太阳落了又升,此时的结束,也许正是彼时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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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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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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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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