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不准撒娇[穿书]>第 90 章 本文第九次加更来啦
  宋琛还特地去新理了一个发型,依旧三七分,配上他一身西装,一副精英范儿。

  结果赵近东让他换一个:“见老师你就不要打扮的太张扬。”

  他眉眼凌厉,油头一梳上去,看起来是有点嚣张凶悍的,就是富家子弟的那种颐指气使的气势。大概也是和长相气质有关系,因为也不是每个富家子弟看起来都这么张扬。

  宋琛就把刘海放了下来,做了个小清新美男子的发型,看起来像是个大学生。

  这样的打扮,赵近东真是看一次心就软一次。

  昨夜也是这样,宋琛头发略有些潮湿,有几根贴着额头,哭哭唧唧红着眼,他的心就软到一塌糊涂。

  身体有多硬,心就有多软。

  就像宋琛,白日里看起来有多好不好惹,多爱浪,到了床上就有多怂。

  怂唧唧地说:“也太大了吧……”

  因为宋琛是作为兴云影视部的人见的郑庸,所以见面的地点约在了兴云大厦二楼的咖啡厅。

  宋琛在进咖啡厅之前都在背诵郑庸的经典台词,忽然想起来一个问题,问赵近东:“咱们就这样空着手来行么,第一次见,要不要带点什么东西?”

  “这些不用你管,托了关系找的。”赵近东说:“你只需要表现的乖一点就行了。”

  宋琛觉得自己太过紧张,想要放松一下,便故意对着赵近东蹙起眉,身体歪过去,说:“这样嘛?”

  赵近东就推了一下他的头,说:“来了。”

  宋城赶紧站直了身体,回头看,身体没站稳,好在赵近东伸出胳膊揽了他一下,头碰到赵近东的下巴,赵近东往后退了一步,就笑了。

  郑庸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了,宋琛事先有看过照片,不得不说,照片和真人差距还挺大的。

  郑庸在网上的照片很少,基本都是那几张,戴着眼镜,长头发,不算瘦,但也不算胖,看起来颇有些文艺气息。没想到真人白白胖胖的,个头也很高。33ýqxsś.ćőm

  “郑老师,”赵近东很客气地和郑庸握了手,然后给他介绍:“小琛。”

  “幸会。”郑庸又跟宋琛握了一下手。

  宋琛有点紧张,还鞠了一躬:“郑老师好。”

  郑庸目光很直接地打量了他几下,他其实不知道宋琛的身份,他又不是豪门圈里的人,赵云刚的名字可能全国人都知道,但也不至于连每个儿子的名字大家都如雷贯耳。就连赵近东,他都是前些天才认识的,见宋琛生这么好看,甚至于好看的有点过分,想的便有点歪了,觉得赵云刚话里的”我家孩子“,可能还有另一层含义,便说:“小伙子长这么帅,不去做明星可惜了。”

  “我不是做演员的料。”宋琛说:“想拜您为师,多学点编剧方面的东西。”

  郑庸还是非常和气的,笑着说:“不要说什么拜师不拜师的话,我很愿意跟年轻人切磋,互相学习。”

  太会说话啦,成功地让宋琛打消掉顾虑。

  赵近东留给了他们两个人单独谈话的时间,自己先去了一趟办公室,其实第一次见,也不可能开篇就聊怎么写作,不过是互相了解了一下,宋琛和郑庸聊了半个多小时,约好了以后见面的时间。

  郑庸是看在人情上来的,老朋友托付,也知道赵家如雷贯耳的大名,过来走个过场。这也不是他头一回被拜托带带新人编剧了。

  “我比较忙,最近刚接了一个本子,手下也有几个学生帮忙,有空我带你见见,都差不多是同龄人,更好聊一点……对了,你多大了?”

  他看着宋琛有点年轻的过分了,典型的小白脸长相。

  宋琛便说:“二十四了。”

  说起来,他这真算是早婚了,二十二刚满法定结婚年龄就结婚了。

  郑庸由衷说了一句:“真年轻啊。”

  宋琛就适当拍了个马屁,说::“您在我这个岁数的时候,都写出《秦淮》了。”

  《秦淮》是群戏,他看网上介绍,是郑庸作为编剧的处女作,一经推出就火爆一时,一下给娱乐圈推出了八位花旦,这八位里头至今有三个都还活跃在娱乐圈,其中一个,后来还嫁给了郑庸。

  郑庸听了便笑了,说:“都是运气,我那时候没什么人脉,又年轻,都是靠自己摸石头过河,其实在那之前我已经写过几个剧了,就是没资格署名。不比你们现在,进圈就有门路。听说你写的第一本小说就要拍电影了,比我强多了,也比我那些学生强,不用慢慢熬。”

  宋琛并不觉得出身好起点高是羞耻的事,但被郑庸这样说出来,还是有点不好意思。

  郑庸就说:“你这份幸运也不是人人都有的,要抓住,万一扑了几部,再有钱也不会捧你了。”

  宋琛说:“我一定好好向您学习。”

  郑庸笑了笑,大概也是性情中人,最后还是忍不住八卦了一下,问:“唐突问一下,你跟赵先生的关系是……”

  他其实问的是赵云刚,宋琛以为他问的是赵近东,虽有些尴尬,但其实他也有点自豪……他觉得这个世界最好的地方就是,身为同性恋,他也可以毫无羞色地对郑庸说:“他是我爱人。”

  这还是他第一次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地对别人说,他是赵近东的爱人。

  “他是我的爱人。”这句话真是说出来都让他自己莫名感动!!

  郑庸被雷到了一点点,神色有些尴尬,笑了笑,“哦”了一声,意味深长。

  二十四岁,这么年轻美貌的男孩子,就做了一个五十多老男人的小情人,而且这小情人还和赵家相处融洽,出门见人,还有老男人的儿子保驾护航。

  有钱人的世界他不懂!

  其实所谓学习,主要还是靠自学,出了学校,拜哪个师父,都不可能像老师那样事无巨细全都教你。他对于编剧一窍不通,郑庸跟他聊了两句就感觉出来了,宋琛能感受到他言语之间客气之余的那点轻蔑。

  大概觉得他这种富家少爷,不过是仗着家里有钱到影视圈玩一玩,既没有真的打算好好干,也没有好好干的本事。

  郑庸临时接了个电话,要走:“你跟赵总说一声,我这就先走了。”

  感觉他对赵近东还是非常客气和尊重的。看来走后门又没本事的人,才会被人轻视,比如他这种含了金汤匙,肚子里却没有多少货的。

  宋琛送郑庸进了电梯,这才坐电梯去了赵近东的办公室。

  公司里好几个工作人员都看见他了,赵近东的秘书更是惴惴不安地跑了过来:“宋少,您来啦。”

  天可怜见,自从宋琛和赵近东进大楼,楼下的工作人员便打电话报告了她,她这半个多小时一直都坐立难安,脑补了一千一万种可能。

  宋琛“嗯”了一声,说:“我找你们赵总。”

  “赵总也是刚来,在办公室呢,我帮您去敲门。”

  “不用了,你忙吧,我自己进去。”

  秘书攥着拳头,犹豫了半天,终究还是站到了一边。宋琛扭头看了一眼,见有三四个工作人员在偷看他,察觉他的视线,立马都低下头去了。

  宋琛笑了笑,刚才还略有些低沉的情绪被她们逗得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他知道这些人都是怎么看他的。

  他敲了一下赵近东的门,听见赵近东在里头说:“进来。”

  赵近东抬头见他进来,愣了一下,问说:“这么快就聊完了?”

  “嗯,约好了下次去他家聊。”宋琛说着就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往那一躺。他也没有要跟赵近东诉委屈的打算。大概以前是宋琛琛的时候,什么人情百态都见过,什么苦都吃过。他都能理解。一个人扛惯了,这些小苦涩算个屁。

  刚躺好,外头就传来了敲门声,他坐起来,就见赵近东的秘书小心翼翼地端着茶水进来了,笑眯眯地放到了他跟前:“您请用。”

  说完小心翼翼地看了看两个人的脸色,便鞠躬出去了。

  宋琛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感觉水温刚刚好,就咕咚几口全都喝光了:“你对秘书都要求这么严格的么,还鞠躬。”

  “她是比较怕你。”赵近东说,“咖啡厅出来,还这么口渴?”

  “我都没怎么喝,太紧张了。”宋琛说。

  赵近东笑着说:“你用不着紧张,你是宋琛,还用紧张?”

  按理说他这人嚣张跋扈,又有赵家撑腰,底气足,是用不着紧张的。可他终究缺少自信,自我认知里头,他还是个不算知名的小小网络作者,网络中尚且没有一席之地,何况面对郑庸这样的金牌编剧。

  好想有天像郑庸这样有派头,成为一个业内有口皆碑的大编剧,提起他写过的本子,老百姓都知道。

  想到这里,宋琛就重拾起干劲来,他站起来问:“你要多久下班,忙的话我自己先回去。”

  “等我十分钟。”赵近东说。

  “你要有事就忙你的,不用送我。”

  “今天上午本来就安排好的时间,就手头这点临时的工作。”

  赵近东虽然忙,但他工作安排非常严谨,周详,很少有安排之外的工作,忙,但不乱。这一点上宋琛也觉得他很厉害。

  他就走到落地窗前看了看外头的街景,这边是cbd,景色不如赵新之所在的大楼环境好,但胜在繁华,不远处就是市政府大楼,报社,市政之家,购物广场,五星酒店依次排列开来。远处的广场上,led大屏幕还在循环播放广告,他就突然想起他给梦古村做的广告宣传片来。

  孟时说现在a城大部分繁华商业区都有广告投放,动态和静态的广告都有,他和赵近东开车来的路上,还在一个公交站牌那看到了他的古装照。

  赵近东忙完以后就把秘书叫进来了,然后把资料交给她,又安排了几句,然后看向在落地窗站着的宋琛,说:“走吧。”

  宋琛眼睛都是亮的,回过身说:“猜我看到什么了。”

  他说着不等赵近东去看,就拉着他的胳膊说:“下去看,下去看。”

  秘书目瞪口呆地看着宋琛和赵近东“拉拉扯扯”地往外走,赵近东长臂一伸,捞过他的外套,便被宋琛拉着出门去了。

  她还听见赵近东严肃地教导说:“好好走路。”

  可语气略带宠溺是怎么回事!!!

  秘书愣愣地出了办公室,几个小姐妹已经围了过来,站在她身边,几个女孩子看着赵近东和宋琛进了电梯。

  老天爷,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他们竟然在赵近东和宋琛的身上闻到了恋爱的酸臭味,这合理么??!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正式成为我目前为止收藏最高的一篇,加更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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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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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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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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