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就是吵架。
宋琛穿到新世界以后,简直感觉像是获得了第二次生命,世界虽然陌生,但是他觉得特别畅快,不像以前常常觉得喘不过气来。
适应了新生活和新身份以后,他发现如今他作为宋琛琛,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不好,没钱!
能找到的资产加起来也才几万块,也太少了吧,都不够他买个包!
过惯了好日子的他,怎么能过这种穷鬼的生活!
照了照镜子,也很普通,主要是发型太普通,一看就是十几块钱理发店做的,仔细端详了一下镜子里的自己,五官还是好看的,虽然跟他原来的不能比,但收拾收拾,也是个小帅哥,尤其是皮肤好,很白,身体有点瘦,但好在个头不算矮。
于是他立即去了一家高档理发店,让店里的发型师给他设计了一款新发型,剪完头发他又去逛街,准备买了几身符合他审美的衣服。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脱胎换骨来形容都不过分。
宋琛用手捋了一下头发,觉得现在的自己顺眼多了。
人是顺眼了,可是钱包却扁了。
他就开始想办法赚钱。
他其实知道自己的毛病,太循规蹈矩的工作他做不了,招聘网上看了半天,打算去做销售。
奢侈品的销售,他觉得他很合适,哪个牌子他不了解呀。
认识江北辰,就是在他做香水销售的时候。当时一个客人很龟毛,摆明了就是来蹭小样的,宋琛都眼熟他了,知道他也不会买,又烦他一直试这个试那个,就有点心烦,结果那客人不高兴了,说他态度差,歧视人。
宋琛没吃过苦,干销售就已经够憋气,火爆脾气一下子就被那客人点燃了,俩人对着骂,他骂人不带脏字,但特别狠,眼睛也毒,属于看准了别人心虚什么,就越往对方的那个缺点上怼的人,最后对方骂不过他,直接要伸手打他。手还没落到他脸上,就被旁边一个男客给拦住了。
那人就是江北辰。
照江北辰的话说,他们俩认识,始于一场“英雄救美”。
宋琛一开始和江北辰交往,就是想给自己多留条路,普通男人很少有人用香水,而高档的男士香水,其实顾客经济水平都不会太差。江北辰说喜欢他,要追他,他就想着多了解了解对自己也不是坏事,万一将来自己房租都付不起,还有个可以去的地方,何况江北辰个头高,长的也不赖,很干净的一个男人。
但江北辰对他,用江北辰的话来说,是“一见钟情”。
宋琛并不是特别帅,五官就是路人帅哥的水平,但他穿着黑西装,白衬衫打着黑领带,三七分的斜背头,白白净净瘦瘦高高的往那一站,就“有一种别人都没有的气质”。彡彡訁凊
二十几年金尊玉贵养出来的那股劲头,在沦落成为卖香水的灰姑娘以后,平凡的境况配上不平凡的气质,很特别,矛盾又性感,叫江北辰一眼就迷上了。
其实美貌这东西到了一定程度,一般好看和特别好看在吸引人的程度上并没有壁垒,正相反没有了给人的那种遥不可及的感觉以后,追他的人反倒更多了一点。
尽管他再三申明他是个无父无母的穷光蛋,同事们还是一直都认为他是出来体验生活的富二代,没办法,有贵公子的范儿,穿的还都是名牌。
宋琛是不懂他那些同事们的生活态度的,赚那么多钱却还都过的紧巴巴的,没必要呀,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天怎么样,他一个同性恋,没有父母要赡养,也不会有老婆孩子,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也没有人能管他,他特别享受如今这个自由自在,独自一人想怎么过怎么过的生活。
江北辰说,宋琛身上最让他着迷的,就是身上那股自由奔放的劲。
“你知道你最让我动心的是哪个时刻么?”
宋琛拿着一罐啤酒,斜眼看他:“哪个时刻?”
“就是和你刚认识不久的时候,有次和你一起去酒吧,玩到凌晨一点多,出来的时候你撒酒疯,拿着酒瓶子在没什么人的大街上走,很闹腾,但是我就是特别喜欢你身上那股劲,说不好,就觉得你这人活的很痛快,自由,又莫名的,很叫人心疼。”
江北辰一路都是好孩子长大的,成绩优异,家境优渥,性格稳重温和,宋琛身上的那些特质大概也是他想要而没有的。他人生中最离经叛道的事,大概就是对宋琛一见钟情,还主动追了他。
宋琛听了他这些话就笑,要亲江北辰的嘴巴,江北辰脸有点红,但是没动。
周围偶尔有路人走过,还偷偷打量他们俩。
这个世界对同性恋没有那么宽容,同性恋大都掖着藏着,宋琛习惯了原来那个同性恋和异性恋没有任何区别的世界,改不了,他也不在乎。
这股洒脱的劲让江北辰也很喜欢,有时候很紧张,但也很兴奋,由着宋琛疯。
宋琛于他而言,和其他人都不一样,他是特别的,丧丧的又很热情,他简直为他着迷,心甘情愿地做宋琛的提款机。
但是宋琛本人有追求,不肯吃软饭。他原来干销售干了一阵,后来受不了气,辞职了,开始搞直播。
正好赶上直播的东风,他见多识广,什么都懂一点,嘴皮子利索,胆子又大,又是个从不掩饰的同性恋,各种标签加在他身上,他很快就小有名气了。
宋琛觉得他火的刚刚好,能养活自己,又不至于太有名气,赚了钱他就到处跑,有时候坐飞机跑到千里之外,就为了吃当地的一样特色美食,或者去体验一个网上很火的民宿。这些反过来又给他的小视频提供了许多素材,宋琛琛过的自由自在。
倒是江北辰,因为身兼要职,不能经常跟着宋琛出门。即便宋琛放言:“你放心,我宋琛不是朝三暮四的人,比你想的要忠诚。”但是江北辰一开始还是担心他会跑。
因为宋琛看起来很爱玩,就是那种标准的“坏男人”,朋友也多,去个酒吧都能认识很多朋友。
不过后来他发现,宋琛虽然爱玩,但骨子里其实很专一,确实不会乱来,跟他上床的时候要死要活的,一口一个“老公我好爱你”,江北辰觉得他还是很爱自己的。
两个人在一起,互相影响,江北辰不再那么死板,宋琛也慢慢地不再那么喜欢出去浪,俩人在日常的相处当中,渐渐找到了一个很和谐的点。
宋琛说他要结婚,江北辰就带他去国外结婚。
不过他们俩的感情也不算完全一帆风顺。江北辰家境特别好,家里是有权有势的人家。江北辰虽然不是独子,但江家人也不可能同意他们俩在一起,江北辰出柜那几年,和家里闹的特别不愉快。宋琛琛那个挺厉害的婆婆还专门跑过来堵过他,奈何不是宋琛的对手。
宋琛可不是那种要讨婆婆开心的小媳妇,江母一句话,他能顶十句,气的江母差点晕过去,来了几趟都没落到一点便宜。
宋琛其实也难受,不想叫江北辰夹在中间为难,提过分手,结果江北辰眼睛通红地看他,一根一根地抽烟,就是不说话,大半夜把他狠狠操了一顿,从此以后宋琛就没再提过分手的事。
“那我可给你机会了,”宋琛说:“我宋琛这辈子只会成为鳏夫,不会成为离婚人士。”
江北辰说:“我跟你结婚的时候我就想好了,这辈子都不会跟你离婚。”
因为从小的人生际遇,宋琛其实不大容易相信人,即便在这个世界上,他也只相信江北辰。
人在这世上,总要有一个无条件相信的人,人生才会没有那么孤独艰难。
最后还是江家做出了妥协,没办法,儿子是亲儿子,血缘在那儿摆着,怎么可能不要。何况江北辰有个哥哥,早就结婚生子,江家的产业不缺继承人。他们在一起的大概第七个年头,春节回了一趟江北辰的老家。宋琛也做出了让步,在江家表现优异,和“婆家”的矛盾算是缓和了很多。
江北辰很感激他,宋琛倒是无所谓,他从小就会做戏,讨长辈欢心,那是他的拿手绝活好不好。江家那老太太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
果不其然,江太太第二年去他们的城市玩,宋琛作陪,一周下来,江太太就“小琛小琛”地叫了。
有了家庭的认可,他们俩的感情更稳固了。
江北辰虽然出身富裕,但是性格稳重,爱情和婚姻观念传统,是个负责任的好男人,就是缺一点情趣,嘴巴也不够甜,宋琛就正好反过来,性格肆意张扬,嘴巴甜,会来事,江太太后来反而更喜欢他一些,有时候有什么话要对江北辰说,也都是让宋琛传。打电话也是打到宋琛那边多。
宋琛不大相信人,喜欢封闭自己的内心,因为江北辰的影响,也开始渐渐打开心扉接受这家人。他很庆幸自己遇到了江北辰,体会到人间烟火气和人情味,活的有温度,像个真实的人。
这个世界终究和那个世界是不一样的,但是江北辰会在大庭广众之下牵他的手,很宠他,说希望他七老八十,还是现在这个性格,不要被这世界拘束。
这是平凡人能有的,最不平凡的幸福。
愿大家都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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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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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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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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