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被暂时赶出家门的闫正北,只好跟着一块儿工作赚钱,不过他比较贼,早早的就存了不少私房,学费是不用担心了。
“筝筝啊,云云说想跟你见一面,亲自跟你道歉,你们怎么了?”叶明月跟孟云云这段时间一直在网上聊天,叶筝没空陪她,也理解她身为母亲的心态,叶明月跟孟云云也算是互相安慰吧。
“没事,妈,你别管,她什么性子这么久了你还不知道,没多大事,是她放在心上。”叶筝头也不抬的看着电脑。
叶明月点点头,她多了解叶筝啊,一看这孩子就不想跟孟云云有一点点牵扯,也识趣的不多说了。
“行,那我这就出门了啊,人客人等着呢。”叶明月穿上工作服换鞋。
她现在不能摆摊了,也闲不住,就又找了个给人做饭的活,因为她煲汤的手艺一绝,收益还算不错,时常有人点她。
“我就说了不用你出去工作了,我的学费我能解决,闫正北不是说在这边一大学里给你找了个看宿舍的活吗,那个轻松啊,你偏不去。”母女俩相处久了,说话就有点没大没小了。
叶明月没有学历,也没有什么高大上的工作经历,她心里也一直遗憾没有念过大学,闫正北原本的提议是,让她去上大学,可以顺便在学校工作,每天环境也好人也轻松,对她的身体也有帮助,平时身边孩子多,也不会老是想念叶筝。
“胡说!你看看你,都被小北宠坏了,咱们现在住在人家家里,哪能什么都靠人家,这都是人情啊,人哪,有来有往那才叫感情,现在咱们帮不了小北,单方面拿小北的多了,以后可就没多少感情了,你懂不懂?”叶明月脸一虎。
“你得知道,你跟小北不是以前了,人家起点一开始就比你高,你两的情况地位本身就是高低不同的,你妈我还没老呢,年轻力壮的,养得活自己。”她眼睛一眨,面上一撇嘴。
叶筝噗嗤一笑,“行行行,咱家叶超人还是小仙女呢。仙女,路上小心点啊~”
挥挥手送别了母亲,叶筝吐了口浊气,接着工作了。
她却不知道,叶超人女士背着她搞了桩大事。
被佣人带到了厨房,叶明月含笑送走了下人,自己将带来的食材跟工具放上流理台,开始一样样往外拿。
“董事长回来了。”外边传来了新管家的招呼声。
“先生……董事长好。”跟着是以前的下人小姑娘怯怯的声音。
来人脚步稳健,沉沉应了声,又重重的看了眼那差点叫错的小姑娘,最终什么也没说的移开眼。
“人来了吗?”
“来了,就在厨房忙活呢。”
“你们下去吧。”
男人说完就走向厨房,叶明月眯了眯眼,假装不知的将米放进砂锅开始煮,据说孟云云最喜欢吃这种米饭。
厨房门被推开,来人堵住了空隙,就这么歪在那半天看着她来回动作,眼神放在空中,不知道在想什么。
直到汤的香气溢出来,他陶醉的吸了一口,“真香,仿佛回到了过去。”
叶明月没反应,顾自笃笃笃的切菜。
“明月,别装了,你不是早就知道,是我请你来的吗。”他走进,站在她身后,伸指去捻了一片黄瓜。
“哐——”一刀切在砧板上,林东平指尖飞快的一躲,低低笑了一声,脑袋伸到她颈窝,“这么多年,你的脾气还是没变,可爱的很。”
将黄瓜塞进嘴里,他愉悦的眯起眼,拿起一边的蒜头剥起来,跟着又将青菜洗干净沥水。
挽起袖子去看汤,拿勺子舀了一点,吹了吹递给叶明月,“来尝尝看,味道怎么样?”
叶明月绷着脸,“林先生,大家都是有孩子的人了,这把年纪了,还请自重。”
“孩子?”林东平挑眉,“说得对,咱们都有女儿了,还这么黏糊,你害羞也是应该的。”
“你是不是听不懂人话!”叶明月眉头一皱不耐。
“那你又要装到什么时候?”林东平神色也淡了。
“你敢说你不爱我了?不然,你一个人把孩子生下来,养大,单身这么多年,可别说你是嫁不出去!”
从旁观者角度来看,林东平有这种想法无可厚非,当初他不说一声的跑了,叶明月本来可以打掉孩子,可是却脑子进水的非要生下来,为此几乎众叛亲离,一个人将孩子拉扯大,这么多年,漂漂亮亮的一个女人,再也没有找过男人结婚,他会觉得她对他不能忘怀也可以理解。33ýqxsś.ćőm
“你少胡说八道,是,最开始我生下孩子,是对你还抱有希望,可这么多年了,我再多的心都死了!”叶明月红着眼眶吼道。
“那你还来这干嘛?你可不要告诉我,你真的不知道这里现在是我家!”林东平上前握住她的肩膀。
“我是为了云云,孟家出事了,她什么都不知道,你没看这孩子瘦成什么样了吗?我没有照顾过她一天,就想为她做顿饭,这也不行?”叶明月轻蹙着眉。
林东平平静下来,强行将她揽在怀里,“明月,你既然也挂心孩子,何不过来呢,我们一家三口,终究要回到一起的。”
“当初我本来就打算过段日子后,风头过了就回去找你,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你,我知道你也一样,这世上再也找不到像你一样更爱我的女人了。”他将人抱的紧紧的。
大抵人都很贪婪,他在得到梦寐以求的权力和财富后,又开始渴望精神上的追求,想要爱情了。
可是想来想去啊,他唯一真心爱过女人只有年轻时的叶明月,相信对每个男人来说,初恋都是不可忘怀的,尤其这个初恋还貌似一直很深情不悔,温柔美丽从未变过。
林东平走到今天,高高在上,身边却没有一个知心的人,以前可以不在意,但是现在却孤独又寂寞。
“可是晚了,你跟我,已经错过很多年了。”叶明月摇头,使劲推开他。
“不晚啊,明月,我对你的心如同你对我,当初如果不是孟天兰的介入,我根本不会离开你,我那时不知道你怀孕了,我只能对她负责,在孟天兰这件事上,是我对不起你,我只是一时糊涂,那都过去很多年了,我们现在都还年轻,我已经成功了,我们有的是机会。”
叶明月不由齿寒,“不管当初怎么样,现在你也已经是孟家的女婿,你的妻子还躺在医院里,你说这种话,又对得起谁?”
“对得起谁……那又有谁对得起我?!你看我表面光鲜,可这十几年来,你知道我过的什么日子吗?孟家的入赘女婿,说出去人人面上恭维,私底下已经嘲翻天了!每个人都在笑话我,孟家这些佣人们,随便谁,只要孟天兰一句话,我就喊十遍都使不动,之前这里的那个徐妈,她说话都比我管用!孟天兰每天把我当孙子训,她是我的妻子,可是她压根看不起我!总嫌弃我这也不行那也不好,是我想不好吗?”
“还有孟家那两个老不死的,孟天兰的妈就是个公主病,在她疯之前,每天总要阴阳怪气刺我几百遍,她爸爸更没拿我当自己人,让我签一大堆条条款款,生怕我拿走他们孟家一针一线,在这种环境下,我没疯掉已经是奇迹了!”
叶明月深深吸了口气,不想跟他说这些,“我今天不该来,汤已经炖好了,等会儿记得给云云送过去。”
她脱下围裙收拾东西就要走,林东平回忆往事,越发觉得难受,他的人生中,只有一个人会一直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一心一意相信他觉得他一定会出人头地,在她眼里,他是最好的。在以前,他的心里全是财富权势,对叶明月的这点感情实在微不足道,可是现在他已经得到一切了,他现在想要的是曾经叶明月这样的憧憬崇拜的眼神,那让他觉得,自己真的很厉害。
“明月!”从身后把人抱住,“我有多久没有这样抱着你了,你好久都没喝过我亲手煲的汤了。”
“回来吧,我已经把一切都为你准备好了,我们有钱了,有女儿,有房子,我们一家人,幸福又快乐。”
推开他的手,叶明月提上箱子,“东平,你如果真的还对我有感情,就对云云多关心,她现在情绪很不好,你知道吗?”
“那你之后每天都过来做饭,我会让她回家吃,你还可以亲自看看她,给她夹夹菜,多好。”林东平看着她的侧颜。
叶明月垂眸,她自然是知道他隐含的意思,似是慌了,最终低低道:“你让我想想吧。”
出了孟家大宅,叶明月眸光轻闪,回身看了一眼这栋豪华别墅,林东平正站在某间窗前看着她,像是被抓包的小偷,她急忙缩回眼神,林东平勾了勾唇,笑了。
叶明月骑上电动车,头盔下的神色全然冷肃,这次她不是故意瞒着女儿的,只是,他们很快就要出国上学呢,大人之间的事,就由大人解决吧。
于是,在叶筝跟闫正北出国后,两人找着工作,大学刚上了半年呢,女主就麻溜的跟着过来了。
这让叶筝心头一跳,这狗剧情,神了啊!
女主都几乎换了,剧情都扭曲成麻花了,它还能坚持不懈的走主线,真坚强。
孟云云原本是国内某所大学,不知道出了什么情况,这次跟原剧情进入海樱的时间线差不多,再次脑力爆发出国跑海樱读书来了。
不过不同的是,她这回遇见叶筝两人不再是以前那样温温软软的一团了,而是带了刺似的,眼神那是又恨又纠结,无比的复杂,让叶筝直叫不好,莫非张安慧的病开始传染了?一个两个的,靠脑补活命呢?
不过相比张安慧那神经病,非要选一个处在同一空间,叶筝还是选择女主吧。
“我回来了。”闫正北反手关上门开始换鞋。
叶筝将简单的两样菜端上桌,又进屋端汤,“今天又加班了?看你累成这样,要不换一个吧。”
闫正北的能力强,两人又是海樱的学生,找份工作不难,只是给人工作不比从前的少爷生活,每天挨点骂累点是常事。
“不是,是孟家那个白痴,国外本来就人生地不熟又乱,她不知道上哪儿招来一群混混,人上学校附近那堵她了,结果我下班去学校拿东西正好遇见,她吓得六神无主叫我救命,被人当成跟她一伙的,然后莫名其妙就打了一架。”
闫正北对孟云云没好感,说话自然是一点也不客气,叶筝倒还算公正,知道女主没那个胆子去招惹什么混混。
见他放下包过来帮着端汤,“看你那心虚劲,咱们来这不短日子了,以前围堵我的也不少,你的身手,打一架不至于这么晚回来吧?送她回宿舍了吧。”
闫正北一脸尴尬,“这不是你一直对她挺敏感的嘛,我怕惹你生气,想着怎么跟你交代呢。”
“这有什么不好交代的,我在你心里,这么不讲理啊?”叶筝撇嘴。
“天都黑了,她一个独身女孩,刚来这没几天,路都认不全,总不能把人丢在那不管,你送她回去我能理解,换做任何男人都应该做的,没事。”叶筝笑眯眯的。
放下汤盆,闫正北亲自舀了一勺双手献上,“哎哟看看,这谁家媳妇这么通情达理,温柔大方啊?”
“人还抱着你哭了吧。”无视他的殷勤,她笑微微的道。
“哎哟,啊哟你看这,”他捂着额头,夸张的叫着,偷眼看了一下她的反应,见她仍然笑笑的看着他,不敢隐瞒,讪讪道:“你还真挺了解她的哈……”
“不过我可保证啊!我绝对第一时间闪开,今晚上我都没碰到她一下,她眼泪哗哗的,我隔着五米把人送到楼下就溜了,这么晚是因为她就一直哭哭哭,半天走两步,我也不敢搭话去啊,到时候到了你耳朵里,我就说不清楚了对吧,然后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了,不然我一定早早的电话就打回来了。”闫正北拿出手机来证明,求生欲可以说很强了。
“筝筝,你可不能冤枉我,不然六月都得飞雪花了。”他认真的看过来。
叶筝接过他奉上的汤碗,白了他一眼,“切,谅你也不敢。”
“对啊对啊,有了你我还要什么自行车,咱们大侠深明大义,知道小的向来是对大侠忠心耿耿的,可不能再这么吓我了。”闫正北替她拉开椅子。
“她既然委屈成那样了,不可能啥也没说,我见她这回反应不太对劲,她没告诉你点什么?”两人坐下吃饭,叶筝随口问道。
“就跟我说她爸怎么怎么了,她哭的稀里哗啦的,我也离得远,没怎么听清楚,反正是她自己要求过来的,对了,她把孟董一起带过来了,就在附近医院里呢。”闫正北正色道。
“那就奇怪了……”叶筝嘀咕。
“怎么了?”闫正北给她夹了一筷子菜。
“今儿我妈打电话来,的确吩咐过,让我能看就看着点孟云云,但只字未提孟女士,我妈那人,两月前还天天在嘴上说孟女士的身体情况呢,这回孟女士到了咱们身边,她怎么也不说一声啊。”
孟云云不知道怎么了,强硬要求要出国,带着孟天兰到国外来住着,林东平竟然也这么放行了,叶明月在国内从不要求叶筝怎么样,只是她还是知道孟云云几斤几两的,出了国,到底跟叶筝张口了,也不多要求,就是平时只要看见困难了,能伸手帮一把就行,再不济给她打个电话,她来想办法。
叶筝原本就觉得奇怪,孟云云要遇见什么事,以她的性格,目前她应该会第一时间打电话找林东平吧,但是叶明月却这么说,看样子其中还有隐情,现在联系到孟天兰,她总觉得有什么秘密。
“咱妈打电话来了?”闫正北面色一变。
“去!那是我妈,你别给我乱叫。”叶筝瞪了他一眼。
“你没……说什么吧?”他神色紧张起来。
叶筝眨了眨眼,“看你那样,放心吧,我没跟妈说咱俩搬出来租房住了。”
“那就好,”闫正北松了口气,“虽然你上个月成年了,但是要让咱妈知道咱俩住一屋檐下了,铁定打断我的腿,以后结婚肯定为难我。”
之前虽然也在一屋住过,但是有叶明月在,现在国外就他们两,虽然是分房,跟合租差不多,可是叶明月是成年人,能不想歪吗?
她心里的确满意闫正北,可是又一直忐忑,一方面是真喜欢这孩子,想让人做女婿,一方面又觉得两人差距大,怕以后生波折。
因此纠结过后决定让两个孩子自己顺其自然,可出行前她千叮咛万嘱咐,叶筝必须保持矜持,绝对不能跟闫正北越了雷池,除非两人的事定了钉。
“诶诶诶,说多少回了,别乱叫!那我妈,你要是叫顺口了,等回国在我妈面前露馅,到时候我可不帮着你。”叶筝一指头点住他的鼻子。
“嗯嗯嗯,媳妇此话有理,受教了。”闫正北笑眯眯的握住她的指尖,轻轻在唇上碰了碰。
“说正事呢!不是我说,你这人不当霸道总裁了,怎么变油嘴滑舌了。”在桌底一下踩住他的脚,叶筝狠狠拧动道。
“嘶——我这也太冤了啊!”闫正北微微拧眉,竭力维持着表情管理,绝对不能出丑!
“你不喜欢那什么霸道总裁样子,那我在你面前也霸道不起来啊,就很自然嘛,情话好话全对你说了,我的筝,你还要怎样?”
叶筝想想也是,好像真是因为她,把闫正北从时髦值满满的冷酷总裁狼狗变成徒有外表的二哈了,讪讪的放开脚,夹了一只鸡腿给他,“那行,翻过翻过,不准再提!”
“你刚刚说孟董的事叶姨没提,可是叶姨要是知道孟白痴出国了,不可能不知道孟董也被孟白痴带过来了,会不会其实……叶姨不太想我们知道孟董的事?”闫正北正经道。
叶筝搅动勺柄,“我跟我妈基本一星期到半个月通一次电话,我记得,最开始她说起孟女士很多,最近两月好像在慢慢减少,直到现在,竟然只字不提……”
“最奇怪的是,这才半年多,林东平就放心孟白痴带着孟董出国了,他脑子进水了?”闫正北挑眉。
嗯?
两人同时看向对方,“狗血!”
“掌权!”
……闫正北满脸黑线,“筝筝,你想到啥了?”
叶筝干咳一声,她是想着,这不是一本狗血天雷文嘛,几乎全员恋爱脑,现在剧情又天崩地裂了,或许,林东平遇见真爱了?脑子瓦特了,然后就打发孟云云跟孟天兰出国了,反正他也已经掌权孟家,完全没在怕的了。
“你说,是不是林东平被哪个道行高深的清纯不做作百合花儿一样的小妖精给勾走了?然后在剧……在世界观的影响下,成功的进化出恋爱脑了!”
“哈啾——”小妖精叶明月打了个喷嚏,急忙捂住嘴,在阴暗的房间机敏的左瞧右瞧,又急忙快速翻找起什么。
叶筝哪里知道林东平口味独特,不爱年轻娇嫩的皮肉,就爱叶明月这一款温柔陷阱,估计是因为在他心里,只有叶明月是世界上唯一的最爱他的人了吧,当然,还要归功于叶明月一身的柔弱气质,以及多年来不曾走样的身材和仍然白嫩的皮肤。
要不说是小说呢,女主跟女主她妈,都有一种得天独厚的魅力。
闫正北扯了扯唇角,“不可能,林东平之前十几年过来了,他不是爱美色的人。我倒觉得,是他到目前都没有完全掌控孟家,干脆换了个想法,将孟家还剩下的两位能够影响其他股东想法的人给送出国,这样凭他的本事,在国内没有碍眼的人,不用装什么深情丈夫,很快就能大刀阔斧拿下孟家,即便之后有什么反转,天高皇帝远,也能让他及时反应。”
“不过这样一来,那孟董醒来的机会就十分渺茫了,不然他也不会这样冒险。”
“咱俩合在一起也一样,他的确不是爱美色的人,但你还不了解男人,正因为他压抑了十几年,十几年生活在浮华酒绿里,不敢跟任何人透露自己的真实想法,时时刻刻都在演戏,身边一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这样的情况下,一旦彻底解放了,他就会无比的难捱,面具长进了肉里,扒不下来,可是心里空虚又寂寞,权力跟财富越满足,情感上就越难受!”
叶筝摇头晃脑,“这时候呢,他就会追忆往昔,寻找美好,然后过往越幸福,心里就会越来越想,跟猫抓似的,就特别特别想把那点温暖抓在手里,要不然那么多男人功成名就之后就想着跟小姑娘谈恋爱呢?”
“不过是因为物质追求已经到头了,肉体跟精神都开始衰老,更想要爱和活力而已,想要在人家身上找到自己的自信,和随着年华逝去的魅力,以及不服老,说白了自欺欺人,自以为是的觉得自己还会有真爱,当然,也有纯粹好色的。”
“唉,人都是贪婪的,有了这个,还想要那个,有了物质,又想要精神满足,欲壑难填,永远没有止境。”
说着她缓了缓,“诶,等会儿,林东平年轻的时候跟我妈据说可有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还没有终结的时候就突然停止,然后他就跟孟女士结婚了,孟女士比他大八岁,跟他估计都不是一个话匣子里的,然后他就这么过了十几年……啊呀!”
闫正北看过来,“什么?”
“我妈……不会吧?”叶筝舔舔嘴。
摇摇头,“你想的也太多了,不可能的。”
“这哪跟哪啊,你也能想到那去,你们女孩子的想法真是天马行空。”他完全不觉得这有什么联系。
叶筝鼻子里轻哼了一声,“你懂什么呀,女人的直觉!”
“或许平常没什么准头,但是这种事上,绝对一猜一个准!不然你以为我刚刚怎么一下就说中你跟孟云云有事的,那都是直觉。”
“咳咳咳……”闫正北被汤呛住了,“别!媳妇,咱们不能再说这个了,我可跟她没有任何事啊,这话绝对不能乱说的,不然今晚我肯定遭殃。”
“明天!明天我们就去看看孟董,到时候亲眼看看你不就知道了嘛,再不济,你亲自去问孟白痴啊。”
叶筝点点头,刚拿起汤勺,脑中灵光一闪……
“我想起来了!”
她跳起来进了卧室,翻箱倒柜的拿出笔记本打开,闫正北仰了仰身子见了她的动作,眼神轻动收回,“筝筝,干嘛呢?”
“哎呀你先吃饭,别管我了。”叶筝咬着笔盖,刷刷刷的写下想起的剧情。
原剧情肯定是以女主视角来写的,而女主跑国外两年,因为还有精神问题,所以并非是两年后这三个字就带过了,而是稍稍描述了那么几章,整本书,只有男主不care女主的悲伤,但却还有其他三个男配。
陆晔是深情男二,一生守护,任维前期爱玩混日子的,后期成为心理医生,作为女主的额……好闺蜜?还有一位,正是在原剧情中女主在国外的时候出现的,即百分之八十霸总文都会出现的——黑道少爷or杀手。
女主的这位少爷是她的病友,文中设定十分炫酷,是传说中的白天黑夜双重人格,好人格各种温柔小白兔大哥哥,坏人格各种酷帅能打玩转夜总会。
说到这叶筝不得不吐槽一句,就闫正北之前那霸道总裁发狂样,跟现在这沙雕柴犬样,哪里能跟人家双重人格比,这才是妥妥的男主配置啊。
不过谁让这家伙不是好人,简直男版张安慧,后期男主失忆被女主救了,再之后被车撞恢复记忆,那场车祸就跟这家伙有关。当然男主恢复记忆后战斗力爆表,最终把他送进精神病院关起来了。
他一开始是觉得女主有趣,而故意做局接近她,简而言之就是制造一场英雄救美。
然后干啥了叶筝也记不清楚,之后就是女主温暖他感化他,然后他被家族事业绊住,孟家出事女主回国送上门被男主虐,之后剧情就衔接上了。
大概是为了显示女主的魅力,也表明她并非男主嫌弃的那么不好吧,所以多来三男配力证女主很吃香,只是她深情不悔,别人再好也非要一个抖s。
抓了抓脑袋,叶筝实在想不起更多了,“好烦……”
“咚咚——!”捂着心口倒在床边,她咬紧唇,心脏又开始痛了。
耳边的一切都空无起来,只有心跳的声音特别清晰明显,仿佛带动灵魂,即将脱离身体一般。
“如果……自由,……可以……换。”
谁?!到底在说什么?
“没关系。”有人在耳边很温柔的说了三个字。
叶筝猛地睁开眼,一下坐直了身子,面色发白,攥紧了手,“疯了……我不会是鬼上身了吧。”
“还是次元壁之间的化学反应让我跟别人的记忆重合了?”摸了摸心脏,刚刚那种像剥离灵魂一样的感觉,让她有些害怕。
“那你这反应也太慢了吧……这都多少年了啊。”她吐槽。
平心而论,虽然死过一次了,但不同于前世,现在日子过的太幸福,她真的不想死。
……
深夜,综合医院,某间高级病房。
病床上瘦弱的人缓缓睁开了眼,撑着身子爬起来,行动虽然缓慢,却似乎并不像躺了半年之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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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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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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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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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二十七章 大学免费阅读.https://www.33yqxs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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