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成珠这次回家比以往要轻松多了,以往在家的时候,她还要出去满山遍野的割草,拿到生产队去挣工分。

  但是现在好了,简宁每次都提前把家里唯一的镰刀和筐子拿到手,她也就不用去干这活了,有这个时间可以看看书、写写文章,上辈子她的作文可是拿过奖的,短篇小说还曾经刊登在中学读物上,这辈子自然也要试一试,不图别的,就图那些稿费。

  这手里头只有几块钱感觉,真的太不踏实,也太不爽了,虽然这时候物价很低,但她是真的适应不了,总觉得心里没底,特别是她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里,而不是在家里,真要是遇到用钱的时候,几十里的路,根本来不及回家拿。

  但要是问爸妈要钱的话,林成珠真觉得挺亏心的,毕竟据她所知,二哥和三哥手里头的钱加起来都不如她多,人家还是劳动力挣工分呢,她完全是吃白饭靠人养着,又怎么能脸皮那么厚。

  所以求人不如求己,她不会做生意,想要帮人写作业,现在小孩又大都没钱,所以写文章投稿赚钱是她目前唯一能想到的办法了,果然,书到用时方恨少,如果她的知识储备够的话,也就不会这么困窘了,给粮食增产、增加家畜的存活率,或者弄个小发明……

  赚钱的方法多得很,只可惜她脑子里没货,作为一介文科生,还是一个没来得及上大学的文科生,她也就是能写写文章了,但愿能为入了哪位编辑的眼,让她赚些小钱钱,把钱包装满。

  如今这个时代特殊,林成珠也不敢写别的,生怕犯了忌讳,只能以初中生的口吻歌颂祖国大地,歌颂zhengfu学校,感恩父亲母亲,感叹农民种地的不易,赞美军人保家卫国的精神,致敬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的人们……

  总之能写的东西还是很多的,祖国大地,山川河流,国家zhengfu,还有各行各业的人们,林成珠简单的在脑子里理了理思绪,感觉投稿这事儿还是大有可为的。

  最起码她可以写上几百篇不重样的文章,完全可以多起几个笔名,多投几家报社,反正她投稿不是为名,而是为钱。

  再说简宁,她之所以抢小姑子的活干,可不是心疼小姑子,而是这么多农活里,唯独割草这件事儿最简单,最不费力气,当然能赚到的工分也最少,还不如林成家赚的多呢。彡彡訁凊

  她虽然想着在家里头好好表现,但是还真看不上需要出力气的重活,如今地里头的出产又不多,便是拿十个工分又能怎么样,再说了,成峰现在一个月能拿到64块钱的津贴,每个月至少往家里邮寄50块钱,足够养活一大家子人了,她就算不赚工分,又能怎么样。

  所以就算要干活,她也是挑轻松的活干,等这几年过去了,她就去随军,去城里做生意,80年代遍地都是黄金,她又比旁人多活了那么多年,知道什么生意会火爆,没道理不发财。

  而且……成峰未来会当上将军,哪怕是现在,也已经成为了连长,手底下管着100多人,连长夫人去田间地头出大力干活,想想都觉得不太合适。

  简宁心里头是怎么想的,大家都不清楚,不过这位小祖宗总算是知道干活了,大家只有高兴的份儿,至于能拿多少工分,也就不强求了,总得一步步慢慢来不是,跟从前比起来,这已经是有进步的了。

  当一个人好吃懒做到了极点,稍微干一点活,好像就洗心革面了,好像就有了巨大的进步和成就一样。

  对此,林成家是一点都不服气,大家都觉得他懒,但是跟大嫂比起来,他觉得自个儿还是挺勤快的,不就割几筐的野草吗,七、八岁的小孩子都能干这事儿,至于让街坊四邻夸一遍吗。

  再说做饭,这本来也不是什么辛苦事儿,更不是什么麻烦事,一顿饭做俩小时,谁知道大嫂是不是在厨房里磨洋工,偷吃都是有可能的,不然的话,往日一顿饭吃一个馒头喝两碗汤的人,如今怎么就只能吃半个馒头喝一碗汤,肯定是偷吃了。

  不过,谁让大嫂做饭好吃呢,万一他要是揭穿了大嫂,以后做饭的事情还是归他妈,那就又得日日吃水煮青菜了。

  所以林成家只是嘴上嘀咕几句而已,并没有跑到爸妈面前去揭穿。

  因为家离学校太远了,所以林成珠只能在家住一晚上,周天中午的时候就要往学校赶,当然不是她一个人跑着去学校,几十里的路,不说走路的话要走多长时间,就是路上的安全问题都不能保证,不管是在什么年代,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单独出门都是不安全的,所以每周上学和放学都是三哥林成家骑着自行车负责接送。

  林家的自行车是一年前买的,为的就是送林成珠去镇中学上学,而且这辆自行车目前唯一的用途就是这个,每次用完了,林母就将其仔细擦拭干净,锁进杂物房里。

  只有送林成珠去上学,才有骑自行车的机会,所以送林成珠去上学可是个抢手活,林成业让着弟弟,再加上林成家每天赚到的工分最少,耽误他的功夫,总好过耽误旁人的功夫。

  当然,简宁除外,这位之前根本就不挣工分,但林母也不敢让她接送自个儿闺女,生怕这位背地里欺负她闺女。

  去上学的时候,林成珠照例是抱了满满一兜子的干粮,大部分是红薯,还有一部分是杂粮馒头,馒头在如今是好东西,哪怕是杂粮的也一样,不过现在这个天气,馒头也就是能搁个两三天,两三天之后就要发霉了,所以就算林母再疼闺女,也不能全带馒头,总共要在学校待六天,前两天半吃馒头,剩下的时间就要靠红薯来充饥了。

  当然除了馒头和红薯之外,林母还给闺女准备了六个鸡蛋一瓶子腌菜,鸡蛋是一天一个,瓶子是吃水果罐头剩下的,供销社带盖的缸子都特别贵,买一个带盖的缸子,能买两瓶水果罐头,所以林母便咬咬牙,买了一瓶水果罐头,水果被家里人分着吃了,瓶子则刷干净留下来给闺女装腌菜用。

  虽说‘买椟还珠’有些搞笑,不过可千万别小瞧了这玻璃瓶子,这东西在学校还是挺时髦的,林成珠每次拿着玻璃瓶子去食堂吃饭的时候,感觉就像上辈子上初中的时候,在宿舍拿出一部手机来一样,属于少部分人才有的稀罕物件儿。

  果然,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她都走在中学生时髦的前沿。

  林成家虽然是村里出了名的懒人,不过哪怕后座载着一个80多斤的女生,而且一骑就是几十里路,也完全能够撑得住,虽然到达学校的时候已经是气喘吁吁了,不过光看这份体力,真不太像是个众所周知的懒人。

  “林成珠,你们学校奖励给你的那些粮票,应该也有我的一份,要不是我每周辛辛苦苦接送你上学,就你这短胳膊短腿的,能蹦哒过来吗。”林成家骑在自行车上,伸出大长腿稳住车子。

  腿长了不起啊,也不知道这灾年荒月的,林成家是怎么长这么高的,而且还长了一副好相貌,整个林家,不,她穿书以后见到的所有人,就没有比林成家颜值更高的了,身材精壮高挑,五官俊朗,哪怕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磨洋工,但也确实一直在田间地头呆着,就算如此,也比她白,比大部分女生都要白,整个就一‘小白脸’,放在后世,靠脸吃饭完全不成问题。

  林成珠现在这副身体只有一米五六,在这个年代还算可以,中等偏下吧,在女生当中不能算是特别矮的,更何况她只有15岁,还能再往上长个,如果不看三哥的身高,她对自己的现状还是挺满意的。

  不过吃一样的饭、喝一样的水长大的人,三哥如今都一米八二了,她的一米五六实在不够看的,要说她们林家人的身高,真的是……一点儿都不科学,爸妈都是中等个子,一个一米七二,一个一米六一,大哥是一米七八,在这年头就算是高的了,二哥则只有一米六九,而且今年已经23岁了,不太可能长个子了。

  全家唯一还有可能长个的就是她和三哥,她是必须要长个了,不然的话以后穿裙子都不好看,至于三哥,长不长个都行,反正他已经够高了,而且还白,还长得好看……

  难怪会被女老大看上,也不知道女主没有重生的那一世,三哥的人生是什么模样,不过就这脸,这身材,摆摊卖东西都能吸引一大群小迷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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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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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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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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