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回到船上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俗话说向晚好行船,何况夜晚行船还有利于隐匿江豚的行踪,避免被人发现。因此当下他套好了江豚,便朝着漠北河的上游出发。漠北河的河道虽说只有乌凉河的三分之一大小,但水流湍急,深邃难测,所以逆流行船自然会慢一些。而且玄一心疼江豚,所以舟船一路上走走停停,停停走走。一个晚上下来也才往上游行进了几十里地。
前路自然是寂寥而又枯燥的,又是一个漫长的白日,玄一练功完毕,便躺在船板之上,任舟船行驶在清流与白云之间,他用手拨动了涟漪,划落一船的清梦,风吹动了河的两岸,带来沁脾的草香。四月的阳光暖暖地照在他的身上,他透过指缝望向天空,阳光穿透了云层,在大地投下自己斑驳的身影。远处的峰峦顶部终年落着皑皑白雪,近处成群的牛羊甩动着尾巴,悠闲地吃着草,不远处便传来了牧民嘹亮的歌声:
云雁咯云雁,你的故乡在南;
云雁咯云雁,你的思念在北;
云雁咯云雁,你的心志在天;
云雁咯云雁,你的毛羽在水。
姑娘咯姑娘,你的轩窗在南;
姑娘咯姑娘,你的情郎在北;
姑娘咯姑娘,你的相思在天;
姑娘咯姑娘,你的倒影在水;
……
苍茫辽远的长调,将玄一带回了十几年前,那时,他还是一个少年,心怀仕途,踌躇满志,如今物是人非,自己正躺身于荒野之地的舟船之上,去往远方捉拿自己的师兄。天地一恍然,生死两嗟叹……玄一躺在那里,恍惚间感觉自己也成为了一只云中之雁……
半个月后,北地的州府北山城终于遥遥在望,眼见距离府城已经不远,玄一卸下江豚身上的绳套,看着它们戏水远去,然后将船划向了一处浅草滩,浅草滩上芦苇拨节,香蒲丛生,用来隐藏小船再合适不过。玄一将船藏好,便拾起先前走方郎中的扮相进了城。
北山城呈东西走向的长条形,镶嵌在一条狭长的谷地之间。虽然比不得国都乌凉城那么规模宏大,但也有它自己的特点。城中的建筑多以土墙灰瓦为主,这让整座城池呈现出一种别具一格的土黄色格调。
玄一由东门进了城,一进城不仅很快打听到了北山王府的位置,而且还得知北山王一行已经于五天前回到了王府。
离贼人越近,越需要格外小心,否则若被贼人提前获悉而跑掉,再去寻找便如大海捞针一样难,玄一深知这个道理。因此将自己浑身上下好好地伪装了一番,这才扯起医幡,拿起摇铃往北山王府的方向走去。
北山王府位于城的中央,坐北朝南,四周颇为繁华,因此门前的街上人来人往。找到了北山王府,玄一反倒不着急了,绕着王府走了一圈,终于在王府的西墙发现了一个侧门,于是玄一就地在王府侧门对过一户人家的门墩上坐了下来。一边啃着干粮,一边透过帽檐拿眼睛注视着北山王府的动静,他在等人出来。确切的说是在等王府的侍卫。
玄一推断,作为跟随北山王去往国都的随行人员,必然是王爷的心腹。而对于北山王来说,一路之上什么最为重要?自然是安全!。而向真那厮也就那一身武艺拿得出手,他年纪轻轻便能随了北山王出行,除了作为北山王的侍卫之外,再无其他可言。
王府不时的有人进进出出,但不是出门上街的丫鬟老妈,便是挑着货篓的贩夫佃户进入,都不是他要等的人。坐了许久,连着吃了两块饼子,才终于有两名武夫模样的人从侧门走了出来。看他们的穿着均是一模一样,而且身材高大魁梧,玄一心想机会来了,这八成就是王爷府的侍卫。
于是他看准了这两个侍卫出行的方向,从一侧的小街绕到了他们的前面,然后一个转身,手拿摇铃,朝着两个侍卫迎头走了过去。玄一边走边沿街喊道:“祖传秘方,专治各种蚊虫叮咬,虱子跳蚤,当时见效!”,口中一边喊着一边晃着手中的摇铃。那两个侍卫,边走边聊着什么,说说笑笑的,起初并没过多留意玄一,只是在和他擦肩而过时斜望了他一眼。待到两人走了过去,玄一心想这下没戏了,但他还没走出两步,其中的一个侍卫转身对着他喊道:“哎,那个谁?”玄一心中暗喜,转过头来,见两个侍卫望着自己。于是指着自己说道:“两位爷可是在喊我?”只见其中一个侍卫不耐烦地说道:“废话,可不就是喊你!这会儿周围也没别人。”玄一满脸堆笑走近前去,指着自己的手中的小幡说道:“不知两位爷是要医治哪种病症?”先前那个侍卫盯着玄一认真地问道:“你这真是祖传秘方?真能医治蚊虫叮咬?”玄一也认真的答道:“不瞒这位爷,俺这确实是祖传秘方,如假包换,若不管用,银钱可如数退还的。”玄一说完,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盒,掀开盒子凑到两个侍卫的鼻子下面让他们闻了闻。这小盒和上次玄一给李豁子的盒子一模一样,而且内中的膏药也一般无二,但玄一上次骗李豁子说只剩一盒,其实不然,同样的药膏,玄一还有好多盒。虽然是欺骗了李豁子,但当时实属善意的谎言。如今既然挂起了医字的招牌,便自然要有备而来。
两个侍卫还没看清,玄一已收起盒子,揣入了怀中。一个侍卫不悦地说道:“你这先生,也忒性急。”玄一辩解道:“不是我吝啬,主要是怕这药沾了尘灰,减了药效。”大概是药味吸引住了这两个侍卫,其中一个问道:“这药怎么个卖法?”玄一答道:“这都是自家亲采的草药熬制而成,不多不少,五十文钱一盒。”那侍卫瞪大了眼说道:“好么,你这是抢钱呢!”玄一答道:“世人只知良药苦,哪知深山采药难!俺还是那句话,如果无效,全额退你银钱便是。”侍卫接口道:“你这游医,就算无效,又到哪里找你去?”玄一回道:“俺初到这里,还指望在这里卖药赚个温饱,看两位爷装扮,想必发财于大户人家,俺若欺骗于你们,北山城中找一名游医,还不是轻而易举?!”大概是玄一这番话说得让他们极为舒坦,两个侍卫对望了一眼,其中一个掏出一串铜子儿撂给玄一道:“先拿一盒试一试再说,若不管用,小心则个!”玄一连忙接过铜钱揣进袖中,然后从怀中掏出方才那盒草药,双手擎了递到那个侍卫的手中。两个侍卫将药盒打开放在鼻子下面闻了又闻,随后正欲离开,玄一接口说道:“二位爷,这药只能止痒,并无杀虫之效,二位爷暂且用了,若想除根儿,可随时来找俺,明日这个时辰俺还在这里。”www.33ýqxsś.ćőm
看到两个侍卫走远,玄一拿出五文钱在一个烧饼摊上买了十个烧饼就地吃了起来,烧饼脆硬,容易噎口,玄一又趁了店家免费的凉井水喝了个饱。吃饱喝足,看看天色渐暗,而自己的住宿还没有着落,于是背了包袱沿街走去,终于在街角发现了一个年久失修的城隍庙,庙中门窗歪斜,泥像残缺,地上肮脏一片,看来常年无人打理,是个废弃的破庙。玄一清理打扫了一番,又走出门来沿街望去,见一户人家的墙外堆着一堆麦秸,于是花了一文钱买了些许,铺于庙中地上。收拾停当,看看还算满意,心想在这城中也算有了落脚之地,这才坐于麦秸之上,开始了自己的清修。
次日下午时分,玄一刚踏进昨日那条街上,便被四名王府的侍卫给团团围了住。其中的两人自然是昨日那两个侍卫。今天他们不仅再次过来,而且还带来了两个同伙。四人一见到玄一,便将他围在了中间,那两个昨日的侍卫客气地对玄一说道:“先生哟先生,药虽然贵些,但效果还算不错,我们哥几个来找你,就是想要一个除根的法子。”玄一装模作样地摸一把胡子道:“这除根之法,还需对症下药,都说说看,你们这是何种痒痒症?”昨日付钱的那个侍卫答道:“大概还得从三个月前说起,我等都是北山王府的侍卫,平时就住在王府之中,我们几位同居一室。本来一直都好好的,突然有那么一天,兄弟们感觉身上痒痒的,似乎有虫子在身上爬,也不多,就那么一两只,但脱了衣服又寻摸不到,穿上衣服之后,那虫子便开始全身叮咬,那个痒哟……”这人说完,禁不住打了个冷颤,连带着其他三个侍卫也跟着哆嗦了一下。倒是玄一不急不忙地问道:“既然有虫子在叮咬,何不以药驱之?”那个侍卫赶紧回道:“驱了,用尽了各种药都不管用。兄弟们这段时日被这虫子给叮咬得是吃不好睡不香,就差跳河了。”玄一又问道:“这虫子大概上身多久了?”侍卫回答:“差不多有三个月了,中间断断续续的,前段时间突然之间就没了,大概有二十多天的光景,兄弟们还想着这下好了,但刚高兴没多久,这几天却又有了……”听到这里,玄一心中更确定了向真就在王府之内,但看着侍卫们那么一副倒霉的样子,心里却忍不住笑道:那是因为带虫的人随你们王爷去了国都,而这几天他又回来了。不过心里乐归乐,脸上却不能显出来。于是玄一清了清嗓子问道:“几位可以回忆一下,有虫子之前和有虫子之后,你们周围都有什么人出现,再或者会不会有什么人私下养了小兽?”四个侍卫竭力思索了一番,皆摇头不知,玄一只好又提示了他们一下:“既然虫子在你们的屋中出现,那么一定是有什么人或者什么物进了你们屋子,诸位可以顺着这个思路想一想。”四人想了半天,其中一个望了望其他三人后说道:“要说去我们屋中的,倒是有好几人,但经常去的,那便只有甄头一人。”“甄头?”玄一反问道。那人刚想回答,一旁的另一名侍卫说道:“不可能是甄头,否则他自己怎么没事儿?再说了,如果我们诬陷了他,保不住他会怎么惩罚我等。”先前那名侍卫话已经到了嘴边儿,听了同伴的分析之后,只好改口道:“这倒也是,那就不是甄头。”
但玄一却仿佛嗅到了某种味道,顺着这条线索继续问道:“你刚才说的甄头是谁?”还是刚才那个欲说还休的待卫答道:“甄头是王府的侍卫长,我们几个都受他管。”玄一接着问道:“那么这个甄头平时和你们住一起吗?”那侍卫答道:“这倒不在一起,据说他在城西赁有一个院子,自己一个人居住。”玄一又说道:“既然不住一起,他经常去你们屋中却是为何?”那侍卫答道:“噢,先生有所不知,这个甄头不喜欢穿着我们侍卫的衣服回家,所以平时自己的衣服都存放在我们屋中,每天到了王府之后,先来我们屋中换上侍卫的衣服,然后才又出去。”“哦,原来如此……”玄一望着这几个侍卫的朱红色侍卫服陷入了沉思之中。
眼见再也问不出什么,玄一从怀中掏出来一个小葫芦,手拿葫芦郑重地对四个侍卫说道:“此物乃至毒之物,因此人畜千万不可误食。回去之后,杀一只鸡,将鸡血拌以白糖,再添加少许此物,可保你们一宿无虞。只是外源不除,尔等虫祸难断,所以仍须多加留心,有什么线索可告知于我,我平素就在这几条街上。再者,毒虫的药别让外人看到,以免伤了你们兄弟和气。”玄一说完将葫芦小心地交于四个侍卫,那四个侍卫得了葫芦之后连声应着,然后乐滋滋地正想离开,玄一喊住他们道:“几位爷留步,这葫芦里的药价值一百文钱的。”那几个侍卫还以为能白得一葫芦的药,见玄一这么一说,其中一个侍卫只好不情愿地掏出一百文钱交于玄一,然后说道:“先生这是打劫呢!”玄一也不点破他们的小心思,直直地说道:“值不值这个价,药上见功夫。过了今晚,尔等只怕谢我还来不及。”双方分了手,玄一又路过昨天那个烧饼摊,依然是十个烧饼。不过他正吃着的时候,旁边的一个小娃却眼巴巴地望着他,那小娃年不过五岁,头发粘连,衣衫破烂,十指黢黑,一串鼻涕垂落到了嘴边,偏不擤掉,一个仰鼻,如吸溜粉条子一般又吸进了鼻中。在距离小娃不远的地方,一个同样穿得破破烂烂的老汉正蹲在街边,那老汉身边停着一辆独轮车,车上放着破被褥和一个破铁锅,此刻正贪婪地盯着玄一手中的烧饼。玄一见二人可怜,于是当下买了二十个烧饼交于老汉的手中,老汉得了烧饼,便召唤小娃来到身边,两人当街狼吞虎咽了起来。玄一看得心酸,便将剩下的几十文钱全部放于老汉的手中,然后当街离去。
晚上玄一躺在破庙之中,回想白日里的对话,越想越感觉那个甄头可疑。王府侍卫的衣服,皆为朱红色的细腰袍衫,既宽大舒适,又利于行动。而之所以采用朱红色这种惹眼的颜色,可能也有吓阻恐吓之意。坦白讲,这样的衣服穿出去不仅不丑,反而还自带一些王府的高贵之气。但那个甄头甘愿冒着每日换来换去的麻烦,也不愿穿着出门,除了担心颜色过于鲜艳惹人注意之外,实在再无其他理由。再者,这个甄姓,大有通“真”之意。如此一想,玄一感觉距离目标已经越来越近了。
北地的早晨还带有些许的清冷,天还未亮透,外面已传来唢呐锣鼓的声音,玄一只好起身出了门,却见街上已站了不少人,都在眼巴巴地望着前面。玄一打听之后才知道,原来又到了当地一年一度的“迎牲会”,一些杂耍的班子要提前游街排练,沿街的人等的便是这些。
北地向来草原广袤,因此牛羊成群,骡马肥壮,这迎牲会便以大开集市之名,广迎天下富商豪贾为由,每年举办一次长达半个月的盛会。迎牲会期间,不仅有大量的牲畜交易,而且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其中,当地还会举办各种各样的街头杂耍,下河滩的挑幡,野狐岭的锣鼓,梁疙瘩的响器,北山府的杂戏……尤其是这北山府的杂戏,往往是每年游街队伍中的压轴节目。杂戏源于何朝何代,已不可考,但杂戏的特色便突出一个杂字。不论你是三皇五帝,还是各路神仙汇聚,再不论你是民间传说,又或是时事传奇,都能在杂戏中找到它的身影。演杂戏的人往往是一身戏容妆扮,衣着艳丽,妆容浓厚,一群人扮成各种角色,有的饰八仙,有的饰神农,有的饰朝廷,有的饰鬼怪,一边游街,一边做出各种动作,姿态奔放夸张,图的就是一个喜庆引人。除此之外,杂戏之中有的还一人分饰多角,比如你饰神仙,而你又会敲锣,那么你一边饰着神仙的同时还要兼着敲锣;再比如你饰前朝的宰相,而你又会拍镲,那么你一边饰着宰相的同时还要一边随着节奏拍镲。于是形形色色的各路神仙鬼怪、文人武将齐聚到一起,有的踩着高跷,有的做着前后空翻,敲锣打鼓,声乐齐鸣,极具热闹和喜感。因此,杂戏过处总是围满了看客,众人看着戏里的场景,再联想起现实中的种种苦辣酸甜,恍惚间已不知戏里戏外。
玄一向来是个不喜热闹的人,听着街前“咚咚锵锵”的声音,站在原地等了一会仍不见队伍经过,原本正想回去,但身旁一个老汉的话,让他心里面有了一个新的主意。
那老汉告诉他,北山城的人都喜欢看杂戏,包括那些南来北往的客商也都喜欢凑这个热闹,这也是杂戏之所以在本地经久不衰的原因。不仅如此,就连北山王每年也都会亲临现场观看,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极爱看杂戏的人。
老汉不经意的这番话,却让玄一突然意识到,既然北山王都能来,那么他下面的侍卫们肯定也要全体出动,若那个向真果真做了北山王府的侍卫,或者说就是那个甄头,那么他一定会出现在杂戏的现场,甚至是在北山王的身边。而自己到时若乔装打扮一番混在人群之中,定然能将他查看个究竟。若果真是他,后面再动手也不为迟。
这么一想,看看距离迎牲会还有两天,于是也不再上街,天天在庙里面练功修行,安心等待迎牲会的到来。
两天之后,迎牲会如愿举行。会期虽然有半个月之久,但街头的杂耍表演却只有开头的三天,因此这三天也是整个会期最为热闹的时候。
玄一精心地给自己做好了伪装,再次打扮成一个走方郎中的模样,然后手拿摇铃出了庙门。
街上早已经人来人往,大批的牧人赶着成群的骡马牛羊、驴子骆驼去往迎牲会的现场。大人小孩也都穿起节日的盛装,如同赶庙会一般纷纷走上了街头,而街头早已经是人山人海,南来的北往的摆摊的串巷的做切糕的炸馓子的售大力丸的卖针头线脑的等等等等,
吆喝声讨价声说笑声哭喊声充斥了街头巷尾。人群中的玄一也随着人流往前挪动着步子,一边走着一边捡着别人口中的零碎话语。
“嘿,听说了没有,今年王爷府门口摆起了高台,所有参与杂耍的队伍都要经过高台之前,听说事后还要排出名次,王爷还会论名行赏!”
“可不,听说野狐岭的康家班提前一个月就已经操练了起来的。”
“要我说他练也是白练,再怎么练也都比不过北山府的杂戏,一年就等这一场么,才看完这一场就盼着来年的。”
两人正说着,前面又咚咚锵锵地响了起来,于是人群开始骚动起来,人人都伸长了脖子往前面探望。果不多时,响器的声音越来越大,杂耍班的队伍已经开始游街了。人群顿时分散到了街道的两边,一下子更加拥挤了起来,玄一见人太多实在挤不过去,找了一条背人的小街穿了过去,从小街里面七拐八拐地终于绕行到了王府前面的主街上。
主街上更是人山人海,尤其以北山王府新搭的台子最为惹眼。台子高一丈多,长宽二丈有余,皆是红布披挂,显得异常喜庆。此刻的台子上已经坐满了王府的人,远远望去黑压压的一片。由于距离太远,而自己一时半会又挤不过去,玄一在人群之中有点着急。不仅如此,又一阵骚动过来,玄一差点被挤到一旁的臭水沟里,却巧就看到臭水沟里赫然躺着一个长柄木勺,上面沾满了黑泥。玄一灵机一动,捡起地上不知谁被挤掉又被踩脏的手帕,垫于勺子的长柄之上,然后一把抄起勺子对着人群喊道:“让一让,让一让喽,粪勺来喽!粪勺~”此话一出,前面的人群顿时炸开了锅,纷纷让道,玄一轻轻松松就趟出了一条路。
一直挤到距离王府搭的台子二三十米远的地方,玄一才停了下来。
此刻他所站立的位置正好处于一个树荫之下,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台子上的每一个人。而周围都是和他一样的普通民众,所以丝毫引不起人的注意,再加上有帽檐的遮挡,可以说已是相当的隐蔽。
因为距离台子比较近,周围的民众虽然说也是为了看杂耍,但眼睛也不时地望着台子上,能够近距离地看到北山王及其全家,对于普通民众来说算是一件荣耀的事情。
此刻的台子上,居中的那个人想必就是北山王,只见他年龄约摸四十多岁,穿一身黑蟒纹袍服,留着一束八字胡,端坐在正中间的椅子上,显得不怒自威。在他一旁的椅子上,坐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那妇人面部圆润,身形丰腴,一身的珠光宝气,显得雍容华贵,想必就是北山王妃。在王爷和王妃的背后,又分等级坐了二十多人,看来都是王府的家眷,在北山王一家人的周围,二三十名穿着朱红色衣服的侍卫分散而立,他们警惕地观察着四周的动静,一手插腰,一手抚按在腰刀之上,显得威风凛凛。
此时杂耍班子已经开始了巡街表演,路两边围观的民众纷纷为他们喝彩叫好,按惯例他们是一边行走一边表演,但每个巡游到王府门口的台子前的杂耍班子,都会刻意停留下来,一是向北山王及其家眷展示自己班子的技艺,也是为了卖个好;二也是为了求得北山王的打赏,能得到北山王的打赏,那么名气也就打出去了。所以这些班子路过台子跟前的时候,都会更为卖力地表演,而他们的表演自然也得到了回报。北山王命令家丁向巡游的队伍抛洒铜钱,引来了大批民众的抢拾,台子跟前的气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涨。
站在人群之中的玄一用眼睛在台子上的侍卫们脸上扫来扫去,他仔仔细细地辨认了每一名待卫,也将前两日从他手中买过解痒药的那四名侍卫一一认出,但唯独没有发现向真的影子。难道是自己的分析出了偏差?他不甘心,于是拿眼睛来来回回地又确认了好几遍,最后却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向真确实不在侍卫中间,不仅如此,整个台子上都没有他的身影。
这让他失望透顶,难道真的是自己分析错了?或者说向真压根就没有来北地?但他如果没来,那么王府侍卫们那些痒痒病又该作何解释?在那一刻,玄一陷入了深深的困惑之中。
他艰难地站在人群中间,看着一个个杂耍的班子从他跟前经过,直到最后一个压轴的杂戏节目表演结束,自始至终,向真都没有在台子上出现过。围观的人群都在为杂戏的精彩而呐喊叫嚷着,玄一却什么都看不进去。直到当天的杂耍巡游结束,玄一寥落地离开了会场。
夜晚玄一躺在城隍庙里,一遍又一遍地梳理着自己以往的种种判断,他自认为并没有疏漏的地方,却最终判断出错,毫无疑问,向真并没有出现,那么自己肯定是在某个地方有了疏忽,而会是在哪里?他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这一夜,他翻来覆去,久久都不能入睡。
第二天依然又是热闹的一天,一大早外面的锣鼓和响器就咚咚锵锵地响了起来。但玄一躺在麦秸杆子上就是不愿意起身。一宿没有睡好,此刻他的脑袋昏昏沉沉的。自昨天之后,他仿佛一下子就没有了精气神,巨大的失落感让他对许多事情都产生了怀疑。
他懒懒地躺着,一束晨光从破旧的墙洞直直地射进了庙里,照在残缺的泥像上,他久久地望着那一束光……也许是躺累了,他换了一个姿势,突然一根麦芒扎进了他的脖子,瞬间的疼痛让他一下子清醒了起来。他拔出麦芒,摸着伤口处渗出的细微血迹。也就是在那一刻,他突然自责了起来:你呀你,糊涂。他一骨碌爬起来,突然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擦脸,扮妆,然后出了门匆忙又往王爷府前的台子处跑去。
有些时候,你望着那远处层层的黑暗和迷雾,便心生了困顿和迷茫。但黑暗不会是永恒,而迷雾也终将散尽。麦芒便犹如刺破黑暗前的那一丝光亮。当你抓住了这一丝光亮,终将拨云见日,渡达黎明的彼岸。
刺蚤始终是找到向真的唯一关键之处,犹如那一根麦芒。既然刺蚤存在,就不怕他不露脸。
玄一好不容易挤过层层人流,又在昨天那处位置站了下来。今天的台子上除了王爷仍在之外,昨天的王妃却并没有出现,而坐在王妃位置上的,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姑娘。那姑娘模样还算周正,只是体态过于丰盈,相比于王爷的魁梧,有过之而无不及。倘若是个男人也就罢了,却偏偏是个女儿之身。玄一从旁人的议论中才知道这女孩便是北山王的女儿,虽然长得五大三粗,北山王却视她如掌上明珠。
此刻那女子在台上左顾右盼,心思完全不在台前的杂耍上面,似乎在等什么人来。果然不多时一个侍卫手捧一个小盒从台下来到女子跟前,女子这才眉开眼笑。一边接了小盒,一边目不转晴地盯着那个侍卫,由于是背身,玄一一时也看不清那侍卫脸面。
待到那个侍卫转身回了自己的站位,玄一不禁眼前一亮。犹如在漫漫的长夜里见到了一丝光明,犹如在濒死的河水中抓到了一根木头,郁结已久的内心刹那间舒展了开来,台上那个侍卫不是向真又能是谁!
几个月没看到他了,此刻的向真身着侍卫服,脚踏云头簪丝靴,眼睛贼溜溜地望着四周,在玄一看来,依然是那么的贼眉鼠眼,依然是那么的猥琐下流。看着他那一副嘴脸,再联想起他所做过的一桩桩一件件的恶事,禁不住让人恨由心中起,怒向胆边生,忍不住要冲上台去,胖揍他一顿。但玄一眼前只能暂且忍住,找到了向真的人,他便再也逃脱不掉,早晚都要找一个机会绑了他去。
可怜这向真自逃脱之后,一路上提心吊胆,万分小心,接连辗转了好几个地方,生怕露出了马脚,却终究还是被玄一找上门来,大庭广众之下被认了出来,而他自己却浑然不知。可谓是任尔东躲西藏,终究是大梦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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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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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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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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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贼人现身免费阅读.https://www.33yqxs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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