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前的光暗了几度,余馥很明显感觉到江以蒲瞳孔的颜色加深了,但他仍看着她,一眨不眨,模糊中闪过一道影子,她不知想起谁,一声浅笑溢出嘴唇。
当她吞下一小口啤酒,攀着他的肩膀往上,腿挨着他的膝盖,滑入他胸膛时,身下的人动弹了下。
润过色的嘴唇微抿着,像是紧张又像是期待,喉头忽然一个滚动,余馥没忍住笑场了,弄得身上到处都是啤酒。彡彡訁凊
她恼他眼神太直白,一边擦胸口一边捶他的肩膀。
江以蒲身体难受得紧,还没反应过来,肩膀处传来一阵锥心的痛楚,他猝不及防地吃痛了声,眉头拧在一起。
余馥忽然一停:“怎么了?我弄疼你了?”
“没事。”
江以蒲不动声色地躲开她的手,往旁边挪了下位置。余馥没放过他,扑过来抓他的肩,一抓一个准,果然没错过他略显痛苦的神情。
他还要再拦着,她已经开始脱他的衣服。
“真的没事。”
她不吭声,往后退一步站起来。她也算身材高挑的类型,就这么从高处俯视下来,拽他的衣袖,一副不脱就立马滚蛋的神情。
江以蒲无可奈何,抬起手臂。
脱了大衣,她没再指着他脱毛衣,扶着他的肩将衣领往下拉,落到大臂,忽然不动了。
一大块青紫色的淤青。
“怎么搞的?”她沉声道。
“不小心撞了一下。”
“在哪里?”
江以蒲沉吟片刻:“飞机上。”
余馥回忆了下,记起当时的骚动,好像是一个孩子摔倒了,许多人朝声源围拢过去。她不是爱凑热闹的人,心想他一个成年人应该没事,就没多想。
下了飞机,他帮她拿行李,陪她去西海庄园,夜里他们还抱在一起跳舞。
她竟然一点也没察觉?
余馥的脸色变了一变。
“看样子有点严重,你等我一下。”
说完她一个挺身站起,飞奔到程如的房间。只听到叮叮咚咚的声响从隔壁传来,像是要拆家一般。
江以蒲忍痛把衣服拉上。
余馥把程如的柜子翻了个遍,也没找到几年前她从国内带来的云南白药,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东西,就是没一样能用的。
勉强翻到几个药瓶,还都和那方面有关。
眼瞅着有个熟悉的白色瓷瓶被压在最底下,她屏住呼吸把手伸到里面,呼啦一拽,□□一瓶防晒喷雾。
她当即暴喝一声,把瓶子往地上一砸,掀翻了程如的抽屉,准备去其他地方翻找。
出了门,被江以蒲拽住。
“别找了,没事的,小伤而已。”
余馥甩开他的手。
江以蒲追着她来到卫生间,见她把柜子里的化妆品一件一件往地上扔,赶紧上前制止她。
“余馥。”
余馥忽然抬头,冷笑道:“小伤,不要紧?那你别出声,别让我发现啊!江以蒲,你到底想怎么样?在我家那次也是,看到我进门了还有什么好不放心的,至于吗?在外面傻等一夜?肩膀的伤有大有小,头几天都看不出好歹,万一伤到筋骨怎么办?为什么不说?为什么要忍着?一次两次不够,还想让我怎么愧疚?”
那回在家里,她其实没有真的睡着,也知道他并没有认真地看完整部电影。
下雨之后他就一直望着窗外,后来,他把余昭繁的衣服留在洗手间,换了湿透的衣服离开。
他明明不舒服,不喜欢,为什么要强迫自己?
习盼说,机场那晚他一直追到她家才将她拦住。
他分明听到了她和余昭繁在花园的对话,分明知道她只是利用,为什么还要这样对她?
在机上他受了伤,忍痛陪着她缩在狭小的空间里,她非但一无所知,还说什么“我不会和你在一起太久”?
怎么看怎么尖酸刻薄,简直算忘恩负义了吧!
怎么她回回都落着这样的角色?
廖以忱是,诗人是,到他这里依旧是!
她就配不上当一个好人了,是吧?
行。
“江以蒲,我告诉你,我最讨厌男人拿这些虚情假意捆绑我,你给我滚!马上滚!”她冲进房间把他的大衣丢出来,推着他往外走。
江以蒲将胳膊架在门上才勉强挡住她,鼻子上沁着虚汗,声音几乎是颤着的:“我,虚情假意?”
“不是吗?骗子而已。”
江以蒲忽然一笑。
他缓慢地活动了下肩膀,把手拿下来,拎起落在地上的大衣。身子背过去,声音才传来。
钝痛的,带着某种压抑。
“余馥,就不能对你好。”
……
门关上后,余馥再也听不到一丝声响,望着一盘狼藉的家,咕噜一下坐到地上。
后背出了一层薄汗,贴着衣服,黏糊糊的,不很舒服。
她撩了下头发,撑着额头,目光空洞地望着前方。
怎么变成这样?
她本来是想告诉他,这一次回国,就不打算再回来了……
另一边正在灯红酒绿中穿行的程如,被余馥的电话连续轰炸半个小时赶到家时,气没喘上就开始骂。
“好不容易钓到一条大鱼,马上就到嘴了,结果!余馥我告诉你,要没有十万火急的事,今天我非撕……”
一开门,直接愣在原地。
“这是几个意思?家里进贼了?”
她懵然地往前踉跄着,从一只面膜碗上跨过去,就看到自己平时珍爱的“海蓝之谜”、“兰蔻”等宝贝散落一地。
她“哇”的一声冲进房间,见最宝贝的电脑还在床头安安稳稳地坐着,顿时心一定,放下包,换了鞋子,这才慢悠悠地折返过来看余馥。
余馥在想什么呢?
她想起了廖以忱,或者说,想起了以前的事。
那个时候她很漂亮,又臭美,爱打扮,每天最乐呵的事就是和余漪比美,看谁搭配的衣服更亮眼,看谁选的口红更正,看谁的运动鞋更大牌。
真的没什么优点,就一个花里胡哨。
学校有很多男孩喜欢她,从初中到高中,还有外面职高的男生,形形色色,收情书收到手软。她也不是没有虚荣心,每回跟余漪显摆的时候就特别得意,好几次当众读情书。
不过她比较蠢,回回都是她挑衅在前,余漪被动接受,便显得她这个人不是什么好东西。
要再碰到男孩子被她拒绝,就更是她的错了,眼睛长在头顶不说,狗眼看人低不说,还玩弄人家感情。
她玩弄了吗?真的冤。
要说玩弄,也是她被廖以忱玩弄。
那回她又迟到,进校门时还很倒霉地撞上一个初中生,瘦得跟竹竿似的,幸好没被她撞倒。
跟他说话也不搭腔,活像个哑巴,看着又呆,她没什么印象,转头就跑了。
那阵子她天天迟到,学校关于她的传言越来越多,有学生说看到她每天早上去海边游泳,就穿一条很短的裙子。
她放他的狗屁,要不是去找她妈,谁乐意一大早就去海边?结果余漪还仗着是她堂姐,又是高于她一届的优秀学生干部,特地挑了个时间过来说教她。
她回了几句嘴,刚巧被廖以忱看到。眼见一帮男生走过来,余漪立刻作出弱者的姿态,楚楚可怜地拉她的手,说:“馥馥,别再和我闹脾气了,学校不是家里,老是迟到要被罚站的,明天、明天跟我一起来好不好?”
余馥冷笑一声,甩开她的手。弱不禁风的余漪当即摔了一跤,好巧不巧跌在廖以忱面前。
那一瞬间她几乎快吐了。
同时,她也算明白了余漪对廖以忱的心思。怎么说呢?她不会主动去搅合,但是如果廖以忱送上门来,她并不介意借此气一气余漪,煞煞她的威风,于是就和廖以忱一来一往,没想到自个道行太浅,最后栽了。
习盼总问她:“诶,你不会真的喜欢廖以忱了吧?”
她倔强地回:“怎么可能,我就是闹着玩,气余漪呢,谁让她总回家打小报告。”
“那你气气就行了吧?现在都传遍了,说你俩在谈恋爱,午休的时候在小树林里拉手。”
“拉手怎么了?又没做见不得人的事。”
“馥馥,我看你就是对他有意思了吧?还嘴硬!”
习盼被她气得好一阵没和她说话。
她也不知道怎么终止和廖以忱的关系,说实话,廖以忱长得很帅,成绩又好,私下里温柔体贴,属于每个女孩青春期都会憧憬恋慕的学长类型,她动一动歪念也很正常吧?
然后,就被廖以忱以生日聚会为由“骗”回家了。
程如也只听到这一段,后面就不详了,倚着门问:“后来呢?”
“我喝多了。”
“然后?”
余馥并不想回忆后面的事,敷衍道:“有了一些肢体接触,被他的朋友看到,第二天他就甩了我。”
分明被“欺负”的是她,她委屈得要死,可没有人帮她说一句话,反正他们认定她轻浮,她喜爱玩弄男生的感情,连校草廖以忱都被她玩得团团转。
年纪小的时候想不通很多事,总钻牛角尖地问自己到底哪里做错了?
长大之后才明白,她什么都没有错,要说错就是太张扬了。
女孩子太漂亮就会惹是非,如果漂亮里面还带着一丝娇媚,不用说,全是她的错。
怪就怪她长得太美了。
在十几岁的年纪,因为不擅长管理自己的美丽,被“愚蠢”地上了一堂毕生难忘的课,所以之后她就和自己发誓,永远不再拿美丽当武器。
不要轻易动情,露水情缘更甚。
程如安慰她:“谁年轻时还没栽过几个跟头?你会不会太谨慎了?”
余馥回答:“不一样的。”
哪里不一样?
程如看她沉默的样子,不好再追问下去,顺着先前的话题往下聊:“后来还发生了什么?”
余馥想了想,其实没什么了,都是些幼稚的蠢事。
以前她把“有色眼镜”视作“羡慕嫉妒”,根本不放在心上,反而还很喜欢那些追捧的目光。直到和廖以忱“一刀两断”,校园里忽然漫天流传她的故事,版本太多,连她自己都没听过。
那时几乎所有人,高中部或者初中部,男生女生,不管毛有没有长齐,都用一种“成年人式”的余光打量和窥探她,无法言说其中的鄙夷和厌弃。
只除了一个人。
那个和她一样经常迟到的、瘦不拉几的男生,每次都拿正眼看她,眼睛都不带眨一下。
她还问他,是不是有毛病?
程如忍俊不禁,没想到余馥读书的时候这么横,揭开了啤酒盖和她相碰,笑着问:“真的有毛病?”
“没吧。”她也不确定,“我只见过他几次。”
有印象的几次。
“那一年除了习盼,我大概只从他身上得到过真心的笑容。讲点良心话,我到现在还记得他,那毛头小子算帮过我,也拉过我。”
“还有这事?快跟我讲讲。”
余馥轻笑:“你是又缺小说素材了吧?”
“不行吗?你讲不讲,讲了我的损失就不找你赔了,不然你得连带着精神损失费一起还我!动不动就发次疯,谁能受得了你?也就我。”
余馥余光瞅着她,知道她是在安慰她,心里涌起一阵暖意。
那一年还发生了很多其他的事,那一片海给她的也不止“游泳”那么简单,得到与失去全在一线之间,除了习盼,只有那个傻傻的初中男孩了。
“说不清楚,不知道从哪里开头,要不从第一次撞他开始讲吧?后来我还把教学主任给他招过去了,课间我看到他在走廊罚站。初中部的教学楼和我们是相对的,中间隔着一个喷泉大转盘,其实看不太清楚,但我瞅着就是他,没一个初二生像他那么瘦的,简直跟没发育的黄芽菜似的,往那一杵,比余漪还林黛玉呢。”
……
“后来,后来他救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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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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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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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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