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掌柜说什么也不肯接这一次的镖,“不是钱的问题,真的不是,不用再拿银票,是我和我的兄弟们也怕死。”

  他说外面路有冻死骨,我是见过的,我不怕,佟掌柜摇头,“比你上次见得惨烈许多,我建议你也不要去,你带着那几车明晃晃的银子,现在就连乞丐也敢上去咬你一口。”

  我终究还是没信,不过我将那些银子在白家舅舅的铺子里面换成了银票,大面额的银票,揣在怀中,其实此行的目的还有一个,母亲说若是可以,让我接二嫂回家养胎。

  大黑马这几天吃的强壮,一边跨上它的大水袋,一面放着我的两个水壶,左右各一根枪,背后背着干粮和二十连弩。

  骑马走在奉天的街上,大白天就能看见有抢劫者,然而官府的兵永远都不如强盗多。

  九月的天气还闷热,在奉天城的城门外就能闻到那股“战奴”的味道,我现在才明白,哪里是战奴的味道?都是人,哪就有那么多的三六九等?

  那是腐烂的味道。

  路有冻死骨,不光光是冻死的,还有晒死的,饿死的,总之,伴随着苍蝇嗡嗡声,空气中总是夹杂着这些味道。

  大黑马不停的打喷嚏,等走到大悲寺岔路口的时候,味道淡了许多,不知是我和大黑马都习惯了,还是真的神佛显灵。

  成群结队的逃荒者躲在树下,树叶都被他们啃得差不多,只有树枝能够遮阳,看见我过去,眼睛冒出了光芒。

  我明白了佟掌柜说的话。

  趁着大黑马强壮,我不得不日夜兼程的赶路,路上的尸骨总是有不少,大黑马最开始还有些害怕,马蹄子不敢踩那些枯骨,最后走了两天,大黑马也跟着习惯了。

  到了官家的驿站,店里的伙计瘦成了杆儿,“住店可以,没有吃的。”

  “有水么?”

  “水?有的。”

  只有官家的驿站里还有水,陈家叔叔讲过,驿站在修建的时候挖井都是比普通地方深很多,所以他们一般时候都由水。

  正因为有水,驿站的周围围着不好的流民,他们都长一个样子,脑袋大,眼睛大,身子瘦,脖子长,看着我的大黑马眼睛冒光。

  让大黑马在这里喝饱了水,吃饱了干草,伙计将大黑马的水袋子灌满,我的两个水壶也盛满水,递给他一串铜钱,上马离去。

  实在不敢在这里住下,我怕他们趁我睡着的时候将大黑马给吃了,这家伙虽然蠢笨,好歹是跟了我好些年的。

  天上依然没有乌云,我与大黑马趁着月光赶路,看见了野坟,那里的树皮还没被啃干净,树皮的颜色与我一身黑夜有些相似,倒是还算隐蔽。

  将大黑马拴在大树上,我爬到树端眯了一觉,睡得实在不舒服,隔一会儿便醒来,看看那只大傻子有没有被吃掉。

  听见远处有声音,拖拖拉拉,脚步不快,却数量不少,我立即转醒,向远处眺望,有一群流民,大概有百人左右,衣衫褴褛,在夜色中向奉天城走去。

  赶紧跳下树,将大黑马拉着远离大路,若是这一帮人来抢我的大黑马,我真够呛能打过他们。

  傻家伙这时候也有聪明的时候,当这群流民出现一直到他们远去,大黑马一声都没出,与我一同躲在树林。

  流民过去,我睡意全无,骑着大黑马一起上路。

  香洲城已经乱的不成样子,想要出门,必须让家丁手拿武器才可,大街上空荡荡的,有些枯骨就在路边,城内的路边。

  城内的驿站伙计脸上还有一点肉,没有盯着大黑马放光,大黑马吃饱喝足,我重新灌满水,还是不敢停留。

  香洲城内没见到一只牲口,没有牛马拉车,也没有鸡鸣狗吠。

  快要走到香洲城另一侧大门,十个男子,手拿朴刀堵在大门处。

  “小兄弟,打这里过,留下牲口。”www.33ýqxsś.ćőm

  “我不是你兄弟,我哥哥就算饿死也不会这样打家劫舍,而且你们留不下我,也留不下大黑马。”

  其实最简单的方式是用连弩,他们几个看着高大,实际脸上没有多少肉,力气也不见得很大,十个人用连弩自然没问题。

  不过连弩有个缺点,就是弩箭用了一遍,取回重新安装使用的时候准头就差了很多,而且还会收不回来弩箭。

  手向下一按,钢枪便弹出来,只要轮起钢枪,他们别想轻易近我的身。

  十人竟想着一起上别能将我打住,小看了我家枪法,李家枪头处都是到这一个刀刃倒刺。

  将大黑马一侧,左手拿着缰绳,右手钢枪横扫而去,靠的最近两人便被大臂处划伤,手腕一抖,枪尖直戳一人心口,手腕端平,肩部用力向后撤,另一人没等转过身,枪头又扎入这人后心。

  其余几人刚刚跑进我身前,前面两人已经倒地不起,哪里容得他们再退回去?

  策马跟上最近一人,枪头向他脖颈处扫去,我已经跑过他身旁,血迹才喷出,倒是没有落在我的身上,下一人嘴长得老大,还未喊出声,我钢枪已经化作棍子,打在他头上。

  边跑边回头的人跑的最慢,朴刀已经拿不稳,更何况用来挡我的钢枪?

  腋下夹住钢枪微端,这人便被挑了起来,手腕转动,接着腰劲儿向前推,用他砸前面那人刚刚好。一会儿的功夫,这几人纷纷与街上别处枯骨化作一体。

  香洲城门处有些人趴着大门看我,却不敢再用眼睛盯着大黑马,那几人倒地之后,一堆堆的乞丐都钻出来,向地上尸体身上摸索。

  枪头有血,擦不干净。

  骑着大黑马,行走在大路上,偶有树荫处往往扎堆流民,盯着我的大黑马,也看见我带血的钢枪。

  未等到达彩云城,夜间忽然狂风大作,我在树上太冷,取出母亲给让我给二嫂带的狐皮大衣,想来二嫂和母亲都不会怪我。

  口渴喝水,不料我的水壶已经结冰,“这是九月份,为何突然变天?”

  鼻尖痒痒,打个喷嚏起来,原来四周已经变成白色,突如其来的大雪,掩盖了大路两旁的枯骨。

  我嚼着干粮,大黑马只能啃树皮,偶尔才给吃一口干粮,下雪也有好事,大黑马乐的舔地上的积雪。

  只是舔着舔着,便露出埋在学下的枯骨。

  茫茫大雪中纷纷落下,分不清时辰,拿出以前二哥给的地图,看着两旁的树木,在雪中向前走着。

  若是再不走,就会被流民发现地上的马蹄,走过去之后便能被积雪覆盖。

  约莫是到了正午时间,大雪才有停下的意思,我只得带着大黑马从大路离开,从大路边上的山林里走过。

  远处有黑影从大路过来,我与大黑马离得大路更远一些,还是一波流民,只剩下男人,没有女人和老人孩子。

  他们就像是三哥哥给我讲的画本子里面的僵尸,拖着脚步,踩着积雪,像是游荡在人间的野鬼,没有知觉,向前拖着身体。

  我轻轻拍着大黑马,莫要在紧张,这群流民过去,他们就有了脚印,我们只需要踩着他们的脚印便安全许多。

  大黑马的蹄子向积雪下面刨着,这个傻家伙,现在地上连一片绿色的草都没有,哪里能刨出来草根?

  不过,却刨出来一只手,还是新鲜的小孩子的手。

  将周围的积雪拨开,怪不得觉得地上不平坦,还以为在山林中是积雪之下埋了树桩,原来是一家五口,一个老人,一对夫妇,还有一双儿女,尸体僵硬,却还新鲜,应该是被冻死在昨夜。

  衣服单薄,面容枯瘦,不知道他们昨夜是不是又饿又冷。

  冻土难以挖掘,也没有合适的铁铲,将地上积雪看做黄土,将他们埋了起来。

  拉着大黑马,走在大路上。

  彩云城比香洲城要好上一点点,城门口有士兵,坚决不让流民进入城内,我在一群绿眼睛的流民中,骑着黑马,交给守城的文书,这才放我进城。

  郭家人在春天的时候就已经收集了全城的粮食,除了种地的种子,每家都是按照人口到指定地方领取每顿饭的口粮。

  隔着老远,就能闻到粥的味道,我也加入领粥的队伍。

  “外乡人,这都是给自己人吃的,不能给你吃。”

  “我饿了,好几天没吃过热乎的东西。”

  其实碗里没有什么米,我看的出来里面有几粒,是糟糠,平时都是给大黑马吃的,不过现在闻起来却很香。

  打饭的人从地上抓了一把土扔在碗里,递给我“你还吃么?”

  我皱着眉头,“你在欺我?”

  他没有回答,也没有否定,对我身后那人道“这碗白给你,你要不要?”

  我身后的人笑逐颜开,差点给这打饭的磕头,接到了手里,混着泥土,立即喝下了肚里,而将他本该领取的那一份,小心翼翼的抱在怀里,渐行渐远。

  我终于明白,这不是给我吃的。

  领着大黑马,穿过彩云城,路上遇见粥棚子,只是上前烤一烤火,用铜币给大黑马买点早年剩下的干草吃,这家伙现在一点都不挑食。

  雪天路上慢了很多,数着包袱里面的干粮,若是每顿少吃点,还能坚持到北城。

  我想我不会接二嫂回家,我是没能力将她接回来的。

  从彩云城出去,路上的乞丐都是零散,少有成规模,我便放心的走在大路,遇见驿站,便去给大黑马采买一点草料,积雪天,就算是打水也会结冰。

  从驿站中出来,活计已经饿得两眼发直,“我不要铜币,你知道你有吃的,你能给我点吃的么?”

  我终究还是于心不忍,看着这个驿站周围的乞丐不多,没人注意这里,便偷摸的从背包中掰下来半块干粮递给他。

  他还未接过去,周围的乞丐顿时从木头人变成了疯人,一拥而上将半块干粮瓜分,然后我看见他们的眼睛看着我,就像是地狱的恶鬼,我腿上用力,让大黑马快跑,那些人却还是追了我一里地。

  这是人间地狱。

  天空又开始飘雪,大黑马在雪天跑快了脚下也打滑,我便累时候骑着它,不累的时候牵着它,他像是我的坐骑,又像是我的伴儿。

  在遇到驿站,我便不敢停留,只是买了干草就走,然而,我却低估了他们,伙计的脖子很长,主要是饿得太瘦了,他说,看见我身上有干粮的碎渣。

  干草没有买到,我又被追出来一里地。

  夜里我吃干粮,大黑马只能跟着我啃树皮,然后舔地上的积雪。

  看他已经走不动,我只得牵着,在雪地中去寻找前方的驿站。进去之前,我在雪地上打了个滚,免得被看见身上的渣滓。

  驿站的伙计比我从前看见的要略微胖一点,我心想这里可能有吃的,我问“有干草么?”

  “你要干草做什么?”

  “喂牲口,给你钱。”

  “我不要钱。”

  现在是饥荒时候,不过钱还是钱,他不要钱,不知道他要什么。

  “那你要什么?”

  “牲口。”

  从驿站里面出来五个人,加上这个冒牌的伙计,一共六个人,我心里盘算着如何把他们杀掉,不过从驿站房子后面又冒出来五六十人,将我围在中间。

  “一个牲口救不活你们这么多人。”

  那个伙计从背后抽出菜刀,“不只一只牲口,再加上你,就够了。”

  我终于知道他们这一伙人为什么没有饿成那个样子,就算是消瘦也不是没有力气的样子,因为他们什么都吃,现在打算吃我。

  天灾人祸,把文明人变成了戎族。

  顾不得计算弩箭,一手拿着弩箭,一手拎着钢枪,我的钢枪被他们抢了过去,弩箭也已经用尽,拎着大哥的铁龙,这才杀出一条血路。

  大傻子终于聪明了,就算没有粮草吃,它还是载着我跑的飞快,路上积雪再厚,它还是稳稳的奔跑,没有打滑被追上。

  那些人终于不再追我,我却能听见他们说什么,有了吃的。

  跑了好一会儿,他们的口粮原来是我杀的人。

  难能可贵,我的干粮没有丢,我觉得我与大黑马算是生死之交,也就给它提高一些待遇,我一块干粮,就给他一块,我半块,就给它半块。

  向前一直走着,终于看见远处的山脉,山脉中间凹处,就是北城。

  大黑马也像是兴奋起来,载着我一直向前跑着,终于在北城门口停下,门口守卫军将我放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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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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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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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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