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之所以崇拜神牛,其实道理和逻辑不难懂,因为高种姓不喜欢低种姓有钱。
比如我是耕读传家,要为往圣继绝学。
突然发现自己家的佃农吃的白白胖胖,有时候还不上田。他还攒钱买地,是不准备给自己当长工了嘛?这可怎么得了,是租子加得太少了吗?对了,我是考中举人的读书人,自己是不用缴税的。
我有钱,我土地持有成本低,有些佃户甚至会把自己的土地寄在我的名下,他也不用缴税。
作为一个地主,就必须想尽办法让自己治下的佃户不要有美好的生活以及阶级跃升的机会。
各种限制的招数也很简单,你得祭祖啊,不然就是不孝啊。
于是每年,农民都要被这种虚妄东西钳制,基本上求活都难。
同样的道理,对于印度的高种姓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寻找理由让低种姓无法反抗,而又不得不甘受穷困。
印度很热,事实上,其饮食之所以是一种好像人类排泄物的糊糊为主,原因就在于在这样的气候温度下,也只有这样烹饪成糊糊,才能保存好。33ýqxsś.ćőm
而肉食,也是一种非常容易腐败,特别是在印度的气候下非常容易腐败的食物。
吃了肉的人很容易病倒,这自然也给愚昧的人类不好的联想。
到了这个时代,更是如此,莫卧儿帝国家族那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对于地方的控制力越来越不足,这个打着蒙古国旗号的家族,原本会在大英帝国堪称温柔的攻势下好像夏天的冰雪一样消融消失,因而对地方的控制力不足,也让这个原本对于肉食很是热衷的家族对吃牛肉行为无法再控制。
不要小看牛肉对于印度社会疯狂洗脑的群众的狂热动员,历史上,为了做到挑动群众斗群众,高种姓每过一些年,就挑动教徒因为各种原因战争。
人忙点好,如果因为牛肉而对自己的邻居引发仇恨,是不是就没有多少脑子放在研究,高种姓老爷是不是公平呢?
罗永锤的锤粉儿就是正中这种东风。
此时莫卧儿帝国处于一个非常奇怪的状态下,比起后世我大清的半殖民半封建的状态,莫卧儿帝国算是半殖民半帝国状态了,一方面,大片国土变成英国人的殖民地,同时英国人在本土雇佣各种印度营去打仗的传统就是在这个时代形成的。
所谓不流干印度的最后一滴血,大英帝国决不投降,绝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实实在在的事实。
但另一方面,在未来的200年里,这个王朝和家族,利用从英国进口的武器,以及交易得到的金钱,取得了某种默契,居然过的不错,起码印度大部分后世知名的旅游景点,什么泰姬陵之类,都是此时留下的。
这种情况,不得不让中国人比较感慨,印度人在面对强者压榨的时候,和压榨弱者的时候,简直就是两个物种,前者的时候温顺听话,后者的时候屠杀不断。
“罗总救命啊,我是你的死忠海州啊。”
“我是锤粉儿,我买了很多锤子币!”
“不要打我,我不吃肉啦。”
罗永锤躲在阿米尔的护卫后面,却是不敢搭理他们,媚笑的看了看,说道:“杀的好,这些锤粉儿,又穷又没用,全杀光吧。”
“罗永锤,我曹你balabala……”
“罗永锤,我下辈子不会放过你的!”
“罗永锤,你个……”
可怜一众锤粉儿,堪称绝世忠犬,也不过是被罗永锤利用完了就扔掉的主儿。
被打死后,这些锤粉儿也不得安宁,按照当地的习俗,却是被焚烧尸体,因为作为有罪的“罪民”,他们连把尸体扔进恒河水里的权力也没有!
罗永锤也是心有戚戚,这些锤粉儿虽然在他眼里毫无价值,但也不是没有什么作用啊,现在来看,这印度人果然能打,那自己引印度兵打进中国的计划,是不是快了?
那么,过几天阿米尔汗先生去中国,我是不是可以去一下?
“仇公子,让你见笑了,锤粉儿死光了就死光了,反正回到中国,锤粉儿要多少有多少,反正只有我罗永锤才是人嘛,不过,仇公子,不如我们一起回国,这印度地方大,点起百万大军,杀回去,咱们都是大功臣啊。”
仇中华看了看罗永锤,感觉自己不想和罗永锤多么亲近,那可是如同忠犬一样的锤粉儿啊。
有肉吃,锤粉儿先给罗永锤。
有黑色幼女,罗永锤先挑。
钱,都被罗永锤拿走。
现在,一旦有事,罗永锤将他们卖掉后,马上笑嘻嘻的得意洋洋。
想到这里,他说道:“这几天我去了那些英国人传教士谈了谈,对他们很感兴趣,按照他们的说法,火器之道,英国人应该与帝都的妖人不差,我打算去英国。”
罗永锤不依不饶,虽然锤粉儿都死光了,但是锤粉儿们一没钱,二没势力,基本上都是最底层的穷鬼,基本上不能给罗永锤带来他希望的百万大军,用尸体为罗永锤换来荣华富贵和皇位,那么自然毫不怜惜。
但仇中华公子一看就不简单,无论是谈吐还是身上的东西,都不是他可以想象的。
他不过是忽悠了几个乡下的土财主,然后靠吹牛成事,但中国人习惯上的内敛和谨慎,使得没多少人愿意戳穿他,进而混了起来,在帝都,虽然长老们没人搭理他,也不妨碍他吹嘘帝都的繁华生活,以及自己是如何被长老们礼贤下士,设宴招待云云,东半球最好的谋士等等,就是当时吹嘘出来的。
工匠精神自然没人再提起,罗永锤此时急需新的投资人,阿米尔汗自从将罗永锤肚子里的东西半真半假的掏空后,基本上也给扔了,在这一点,谁都别说谁。
不过,仇中华却是看着印度这里不太对劲,虽然以二人的见识,自然是人多兵多就赢,但也太远了。
他的想法,却是开始对中国上上下下极度仇恨,进而想要毁灭之。
一开始,仇中华,或者说侯方域,也是想引入印度教,按照他的想法,儒生,高级官僚,大儒们可以成为婆罗门,而皇族武将就是刹帝利,那些有钱点的富商工匠就是吠舍,最底层的农夫自然就是首陀罗。
如果能做到这样,他仇中华简直就是儒学百年来的大功臣,可惜……
难啊。
罗永锤倒是兴致勃勃的在进行研究,但仇中华毕竟是在大明中央的家庭生活过,知道的东西深远一些。
在仇中华这样的人来说,研究大势,就是如此,哪怕借兵,印度兵也不是好来的啊,他的家族,世世代代都是依靠出卖与背叛活着的,不是吗。
作为普通农户,世世代代依靠种粮食过活的人,孙大胜在得到自己的五百亩地后,根本连歇息都没有歇息,就开始了疯狂的工作,经过十几天的紧张忙碌之后,用火烧出了大概五十亩地的耕地,这已经累的他躺在那哼哼了。
抢种终于还是如期展开了,虽然长老会第一年给他们预备了不少粮食,但是作为农民,要考虑的太多,未免有些手忙脚乱,一些事情做的也不是很完善,但是对于这些失地多年的老百姓们来说,即使是这样的土地,也值得拼命干活了。
虽然还没有进行一亩亩的分田,甚至自己住的也不过是一间木屋,但孙大胜立即便开始进入到了分给他和分来的河南小媳妇的田地里面,开始了耕作,种地这种事,耕地很重要,深耕的好处可多了去了,既可以保水,又可以保肥,而且有利于农作物根系生长,可以提高粮食的产量。
当然了,就是麻烦,由于一路上缺乏牲畜和农具,这对于急于种田的孙大胜们来说,都是浅显的道理,现在田地归他们种了,打的粮食也基本上都是他们的了,第一时间,孙大胜还会迷惘一会,跟着就按照培训营的教导,先种了十亩地的土豆,十亩地的黄豆,十亩地的玉米,十亩地的红薯,还有十亩地,用来种了各种蔬菜。
一旦土地所属一变化,这老百姓的劳动热情就更加高涨了许多,根本无需有人督促他们。
到了第三批船只来支援后,这一切倒是顺利的多,史爱民自己也给自己占据了在小镇北边靠海的八百亩地,作为曾经在辽东杀敌的人,他有这个权利获得这样的土地。
毕竟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史爱民作为退伍兵,伤了手后,得到的待遇不错,第一部以太阳能为动力的拖拉机就是属于他的,而他的工资也是不少。
作为皿煮试点,当殖民点人口超过5000人以后,会进行全体大会的再次选举,选举市长,四年任期,不得连任,当然了,初期政府是不收税的,自然也谈不上什么贪污。史爱民美滋滋亲自开着拖拉机犁了一道,在鞭炮声中开始了抢种工作。
当然了,种上种子,忙活的事情更多,要抢在冬天到来前盖好木屋,虽然这温华镇哪怕到了冬天,也不是很冷,但木屋也是必须保证的,还有储备粮食的粮仓和地窖,也是要挖的,几个相熟的汉子一起约了去打猎弄点吃食,也是很正常的。
有手艺的人也开始做起了自己的活计,木匠变成了最吃香的人物,谁见了都点头哈腰,而有手艺能打猎的人更是可以给无数人带来好东西。
虽然小镇眼下人手捉襟见肘,但是史爱民研究了地图之后,还是尽量说服了不少人,除了其余的人下地干活,尽快将他们的自留地给开垦出来,派出一部分人对远方进行侦查,以确定会不会被当地土著袭击。
这里的移民个个都是壮劳力,加上农具到位齐全,属于他们的土地,地契都已经在天津开好,士气高涨,土地开垦非常之快。
最初的交换体系还是被建立起来,首先就是几个渔民,这里也许千百年几乎没有人类,自然造成了大量海鱼的富集,随便一网下去就是满满的,几个会打鱼的汉子都没等造出大船,直接给自己做的是木筏,确认不会被冲开后,就下去,每天都可以打到几百斤的鱼。
粮食安全可以得到保证后,史爱民按照最初的布置,开始了小镇的真正规划。
按照长老会的布置,移民可以获得自己的500亩地,以及在小镇的居所,这是必不可少的初期堡垒,毕竟无论是土著还是南方的红毛人可都不是善茬,这里的移民虽然全员火器化,但是渲染了太久,都已经把红毛人当做了最可怕的敌人。
几乎是相安无事的。
一旦劳动开始之后,事情也就逐步的减少了下来,移民们都忙活着开始种田,干活,想让人出来闹事都难,更何况这一年对他们来说,也是他们第一年种属于他们自己的地,几乎所有人都打足了精神,本身都是生地,很难种开,现在连一泡尿都想着节约下来尿到自家的土地上去。
而只要这一年不遇上太大的旱灾的话,这一季粮食收获上来,他们又不用交租,以后这日子也就好过多了。
当然了,修理堡垒的工作还是很重要,小镇的欣欣向荣随着人口不断突破,每月都有更多的人到来,而开始不断延伸,最开始沿着海的土地虽然被占据了,但是还有内陆的土地啊。
随着不断的深入,有人类活动的痕迹也慢慢出现,这让史爱民的脸色也不好起来。
好在随着渐渐入冬,虽然沿海很暖和,但是内陆却冷的很,土著的活动痕迹就少多了。
既然如此,各种合股的工厂也开始办理,当然了,都是养鸡场之类的东西,而随着第一位接受过简单医疗培训的大夫在小镇挂牌,每过几天可以接诊,而第一批怀孕的女人,也使得大家的信心更足了。
货币的流通也非常的快,而这里不是没有产出的,起码那些熊皮就卖了个好价钱,比起辽东被蹂躏的地方,这里的熊实在是好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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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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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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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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