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历史小说>晚唐浮生>第八十七章 碛北
  神都苑宿羽宫外,邵树德牵着儿子的手漫步徜徉着。蹒跚学步的稚儿,紧紧抓着父亲的手,一步不肯松开。

  邵树德把儿子抱到怀里,用胡须扎着玩。儿子咯咯笑着,用手推开。不一会儿,父子二人齐齐蹲在地上,拿放大镜照蚂蚁玩。

  种氏走了过来,轻拢了拢耳畔的秀发,少妇的风情越来越浓了。她有些好笑地看着父子二人,又有些感动。

  十七郎是她的孩子,圣人很喜欢,一回来就抱着玩,宠得没边了。

  当然更宠的是六岁的女儿惠晚,圣人甚至亲手制作了一个香囊送给女儿,好似个精于女红的妇人一般,让种氏暗地里偷笑不已。

  这俩都是她的孩子。

  邵惠晚生于建极五年七月,十七郎邵长义生于建极七年十月。

  遥想数年前的赵德钧府上,她被作为礼物送给圣人,一度羞愤欲死。几年下来她觉得圣人是顶天立地的英雄,收拾破碎山河,改善百姓生活,最重要的,她跟随圣人出巡时,从百姓眼里看到了光,那是一种名为希望的可贵之物。

  她与别的女人不同。

  出生在名满河北的种夫子这样的家庭,从小接受的教育就与别人不同,她不爱奢靡的用度,独爱史书中为国为民的英雄,圣人的所作所为,大体契合她心目中英雄的形象—嗯,大体契合,除了沉溺女色之外。

  「自己玩去。」邵树德把放大镜塞到儿子手里,起身挽住种氏的纤腰,轻嗅了两口,笑道:「朕现在懒散得很,今晚你自己动。」

  「陛下!」种氏看了一眼儿子,白了邵树德一眼。「哈哈。」邵树德笑了笑。

  种氏是非常传统的书香世家的女人,不适合开这些玩笑。他也不会在她身上玩变态的东西,因为他不舍得摧毁一些美好的东西。

  说起来,至今才二十多岁的种氏各方面品质都很优秀,该留给儿子当皇后的。但他这种文化粗鄙的武夫,在充满文艺气息的女人面前就是把持不住,都生了俩娃了,自己留着享用吧。

  说享用也不太准确,邵树德想让种氏陪着自己,哪怕什么都不做。有些自私,但对他这种独夫而言,自私又算得了什么?

  「这便是内务府磨制的透镜么?」种氏看着手持放大镜的儿子,好奇地问道。阳光透过树梢落下,经透镜聚焦后,照在蚂蚁身上。

  邵长义流着口水,不断追逐着一只又一只蚂蚁。蚂蚁惊慌失措,四散而逃,溃不成军。

  「水晶磨制的,太贵了。」邵树德笑了笑,道:「内务府在外州挖出了一大块础石(大理石),。可惜了,水晶还是太贵、太稀少。琉璃又杂质太多,颜色也不对。」

  「可惜了。」种氏也叹了口气。

  中书侍郎陈诚的眼睛就不太好,听闻他看到下属官员写的字太小时,就要骂上一通。

  「内务府大匠周之仲磨了一副眼镜,但戴上后还是有些模糊。」邵树德又道:「应该还有点问题,需要时间解决。只能慢慢来了,不急。」

  《光之书》这本大食书籍已经印刷了好多册了,分发给内务府、三京国子监。

  邵树德的第一个要求是让接触这本书的人吃透里面的内容,重现里面谈到的各个物品,复现各种现象。

  以他的眼光来看,这本书批驳了很多古希腊时代的谬误,但还存在一些错误。但他不会说,也不能说,这种事一定要学生、工匠们自己发现、否定、改正,这样才有意义。

  什么都要自己来,时间和精力是不够的,他也没这个兴趣,况且对科学的发展也有阻碍作用—所有东西都要你来喂,这种方式怎么想都觉得有点问题。

  「陛下何时去西京?」种氏挽着邵树德的手,在阵阵松涛之中漫步。

  「今年是不可能了,明年再看情况吧。」邵树德说道:「刚回洛阳,就又出去浪荡,怎么看都不太合适啊。」

  种氏轻笑。

  她知道圣人写的那首诗。

  事实上圣人至今只写过三首诗,第一次是在前唐大顺三年(892),于黄河延水关渡口写了首《渡黄河》。其中,「人间更有风涛险,翻说黄河是畏途」颇有深意。

  第二次是建极八年(908),于辽东驼门河口,写了首《鲑鱼》。此诗有些犯韵,还化用了靺鞨土语词汇,其实很一般,不过种氏觉得很有意思。

  第三次是建极九年,于迎圣州双辽县写了首《契丹风土》,听闻皇后看到后都气乐了。种氏理解皇后的心情,就连她自己,也想跟在圣人身边。

  「是不是想要朕带你西巡?」邵树德问道。种氏想说是,但又有些不好意思。

  「今晚你自己动,朕就带你去。」邵树德看着种氏秀气端庄的面庞,又忍不住调笑了一句。当然,也只能到这个程度了。种氏面皮薄,也不是什么***野女人,不好太过分。

  种氏给出了今天第二记白眼。邵树德哈哈大笑。

  调戏小白兔,心情可太愉悦了,紧绷的神经能够一点点得到放松。如果是余庐睹姑那种女人,他现在都有点想绕着走,怕了。

  种氏、高氏,他想带在身边。这两个女人真是后宫的一股清流,能够有效治愈他烦躁的心情。

  ******

  十月十五,朔望大朝会结束后,邵树德又来到了神都苑。去年他在北京接见了燕北、辽东的诸蕃部酋豪,今年关北、代北的酋豪们要来洛阳面圣。这会已是十月中,来得早的人已经陆陆续续抵达了。

  庄敖、浑长和、契芯让三人昨日便抵达了,邵树德今天特地办了个小宴,招待三人。他们其实都不是外人。

  庄敖是鸊鹈泉巡检使,尚新密公主邵柳(张全义之女)。

  浑长和是可敦城巡检使浑释之子,尚临邛公主邵雁(朱全忠之女)。契苾让的侄女是燕王邵明义之妻—目前尚未正式成婚。

  严格来说,都是皇亲国戚了。

  「朕说话不中听,但都是为你们好。」邵树德看着大铁锅里翻滚的肉块,说道:「这么些年,你们的心思都放在挣钱上,厮杀的本事落下不少。后面要上阵了,若被人打得抱头鼠窜,朕固然面上无光,你们也要被人轻视。」

  庄敖三人面色讪讪。

  曾经彪悍轻捷的草原勇士,现在日子过得好了,已经没以前那么能吃苦了。卧冰吃雪、忍饥挨饿同时还能奋勇厮杀这种事,终究离他们有点远了。

  「庄浪伸是有眼光,有见识的。」邵树德一一点评:「当年谁都没反应过来之前,他就最先在草原筑城,开垦荒地,搜罗各族工匠。草原丝绸之路他吃得满嘴流油。但在朕看来,鸊鹈泉的兵却是最不能打的,一个个跟市侩商人一般,豺虎之性不见半分。鞑靼人每次南下劫掠,总弄得你们手忙脚乱。」

  庄敖面红耳赤。

  圣人说得确实是实情。鞑靼人不断东迁,在回鹘人的支持下,已经把曾经的回鹘王庭又占回去了。庄浪部留守在那边的人被打得狼奔豕突,随后又被人南下劫掠,每年都要损失不少人丁、财货。

  不过他也有点委屈。

  这两年局势已经有所改善了。庄浪部再无能,被打了这么久了,也该练出来点了。事实上他们现在已经能够击退南下的鞑靼人了,并给他们造成相当的杀伤。这样弄了几次,鞑靼人也不太敢南下找事了。「再说你们浑部。」邵树德继

  续说道:「与丰州、灵州、夏州商徒联系紧密,开辟了一条南下卖蜂蜜、皮子、药材、牲畜的商路。这很好,但要练兵啊。你们也在被鞑靼人劫掠,有两次甚至让人冲到阴山左近,丰、胜二州紧急集结了八千多镇兵、府兵,才将贼人击退。朕倒要问了,不能为国戍边,要你们何用?朕许你们浑家世袭土官的位置,可不是让你们自满堕落的。」

  浑长和同样面红耳赤。

  其实这些生意都是他父亲弄的。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父亲和几个叔伯兄弟,一边将草原货物卖到关北,一边从关北收购日用品、烈酒卖给牧人,价格奇高无比,质量低劣不堪,部落内怨声载道。

  老实说,浑长和有些羞愧。

  牧人们不是傻子。别的部落都能用物美价廉的商品用,就他们不行。久而久之,这士气就低落了,部落内也暗流涌动。

  邵树德看了他一眼,道:「你阿爷年纪也不小了,过完年便来洛阳享福吧。浑部这副担子,你挑起来。」

  「是。」浑长和听了又惊又喜。

  惊的是阿爷的巡检使之职被褫夺了。这是朝廷第一次严厉处置羁縻部落,浑部算是现了个大脸。

  喜的是他可以接任浑部酋长、可敦城巡检使之职,提前了不少年。嗯,不好在外表现出来,但内心确实是非常喜悦的。

  「最后说说契苾部。」邵树德又把目光转向契苾让,语气也好了很多,道:「契苾部屡次参与征讨契丹,战斗力维持得不错。听闻你部还从中原招募农人、工匠,种了不少燕麦、海甜菜,很不错。」

  邵树德提到的「燕麦」,其实是裸燕麦,即莜麦。

  燕麦原产地不在中国,但莜麦的原产地是中国,且此时就有了燕麦的说法,因燕雀喜食而得名。刘禹锡《再游玄都观》:「重游玄都,荡然无复一树,唯免葵燕麦动摇于春风耳。」

  柔州那边的气候,可种植小麦,也可种植黑麦、燕麦,后两者比前者更合适一些,尤其是在气候变冷的大背景下—将来辽东如果变冷,湄沱湖不再能种植水稻的话,黑麦、燕麦也是不错的替代物。

  「种粮、榨糖、放牧,三件事齐头并进,战斗力还维持了下来,很不错。」邵树德说道:「开过年来,理藩院、北衙枢密院会遣人北上柔州,赏赐茶叶、瓷器、农具若干。」

  「臣谢陛下隆恩。」契苾让大喜。邵树德又看了一眼浑长和。

  理藩院、北衙枢密院组成「联合调查组」北上,当然也会处置浑释的失职之罪。

  「你们大概也听到了一些风声。」邵树德最后说道:「是的,没错!朕要对高昌回鹘动手了,但不是现在。你们可提前做好准备。回去之后,整备士卒、兵甲,牧草返青之后,庄浪、浑、哥舒、契苾四部联合出兵,北上扫荡,先剪除回鹘人的侧翼,明白了吗?」

  三人闻言一凛,齐声道:「臣遵旨。」邵树德点了点头。

  要想剿灭高昌回鹘单靠一路出兵是不行的,最好是两路夹击。这也是他的老套路了。正奇相辅嘛,套路不怕老,好用就行。

  前唐初年灭高昌,唐军与附庸蕃部加起来大概出动了二十万兵马,多为骑兵。与汉代西征相比,唐代在西域的军事行动,其「胡风」色彩就浓郁很多了。33ýqxsś.ćőm

  西汉在草原上打仗,大多数时候靠后方用马车转运粮食,消耗极大,以至于到后期难以为继,全国人口锐减,濒临崩溃。

  初唐时的人口远远少于汉武帝时期,积蓄更是无从谈起,广神留下的烂摊子根本还没来得及恢复。但他们运用了正确的战略战术,即先打击突厥,征服北方草原,获得蕃人的效忠,然后利用蕃人的牛羊补给,二十万骑兵一路西征,攻灭敌国。

  效费比其实很

  高。

  邵树德现在有这个条件,他甚至可以比李世民更宽裕,出动两路兵马,步骑皆有。虽说高昌回鹘的实力比唐时高昌国要强上很多,但整体依然处于劣势,他有信心一战拿下,将大夏的势力范围扩张到西域,收复故土。

  但在目前,碛北的草原之路并不畅通。首先需要做的是剪灭占据回鹘王庭的鞑靼势力,将这条迂回包抄的路线打通,方可一边放牧,一边西征,这就需要阴山诸部出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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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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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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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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