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历史小说>晚唐浮生>第七十六章 布告中外之七
  都说胡天八月即飞雪,这会都八月底、九月初了,漠北的第一场雪已经早早落下。

  建文神武无上可汗的纪功碑外,野利大虫躬身行了一礼,面色敬服。

  一半出于作秀,毕竟他可是被圣人敲打过的。

  另外一半则出于真心。

  建文神武无上皇帝如此功业,诸部酋豪打心眼里敬佩,不敢有丝毫不敬。

  结束朝圣之旅,来到黑城子西门外时,正好遇到一队商旅南下。

  他们带着大群牛羊,说说笑笑,轻松惬意。

  在草原上做牲畜买卖,其实真没那么简单。

  牲畜长途远行,需要中途停下来养膘,往往会消耗大量草料。这个时候,你就需要与各个部落酋豪们合作了,由他们提前准备好干草,故路线都是固定的。

  这样一种合作,令草原贵人们也分润到了这桩买卖的利益,无疑加深了草原与中原的联系。

  坊间有传闻,圣人曾经打算严禁草原与中原的人口交流,但说实话,这条制度看样子最终没有施行。

  人口交流少了,经济交流也会减少,最终结果是把人家往外推——历史上清代曾经严禁蒙古与中原人交流,规定北上商人不能携带女眷,最终导致前往草原的汉人群体中鸡奸案频发……

  进城之前,还遇到了数十辆运柴的马车。

  这个真是一门好买卖,草原上人人都需要。

  草原并非没有树林,至少在黑城子这一片,因为河流纵横、山势连绵,森林极为广阔,与其他地方大不一样。

  事实上,从漠北草原的地缘来说,嗢昆水(鄂尔浑河)、婆娑水(色楞格河)就发源于黑城子左右的高山之中,大小支流无数,形成了漠北草原上少有的水草丰美之地——后世被称为色楞格河草原,匈奴便兴于此,回鹘建王庭于此,蒙古亦以此为都。

  从这片平坦的草原向北,逐渐过渡到崎岖的山地,森林面积大增,居住在那里的人,后世被称为“林中百姓”。

  因此,黑城子所处的位置非常绝妙,向北沟通“林中百姓”,本身又处在一个水资源较为丰富的草原上,可养活大量人口、牛羊,承载得起一个较为强大的部落,向南越过大漠,还可接触到碛南草原诸部——当然,这一切的距离,都是草原概念。

  十三世纪的时候,因为窝阔台定都于此,这里甚至被称为世界的中心。蒙古从全世界各处掳掠回来的人口、财物,总有相当一部分会被发送给大汗。

  哈拉和林宫殿(位于黑城子东七十里)营建完毕之后,法王路易九世、教皇英诺森四世的使团先后到访。在这里,他们看到了来自全世界各地的工匠,为蒙古大汗打造了十分豪华的宫殿以及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意,当地也居住着数量惊人的各族百姓——当然,那会已经是斡兀立海迷失皇后监国时期。

  不过,黑城子的条件固然不错,却绝对到不了成为世界中心的地步。蒙古人将俘虏、工匠、贵族、士兵迁到这里,并且穷奢极欲,代价就是漠北大饥荒,需要从中原调运粮食。

  所以,凡事得量力而行。

  大夏统治下的黑城子,种地屯垦始于三四年前,那会主要靠征发关北道夫子实行民屯。

  连续几年下来,开辟出了一大片熟地,于是便慢慢取消了大规模的民屯,招募百姓耕种。

  截止今年(同光二年,917),黑城子左近已有六七百户百姓,大部分来自灵州、夏州、绥州等地,少部分来自河东的蒲州、岚州、石州。

  今年底,随着最后一片民屯的退出,明年还会有千余户来自河南、河北的百姓移居于此。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黑城子就是朝廷在草原上的一块飞地。新移民们耕田之余,也会放牧一批牲畜,给居住在这座城市的官员、武夫们提供补给。

  武夫的数量为三千:两千骑马步兵、一千骑兵。抽调自洛阳禁军,轮番戍守此地,为期三年,三年后再返回汉地,与家人团聚——三年这个时间,差不多是武夫大爷们能够接受的极限。

  野利大虫进城的时候,就看到了盔甲明亮、刀枪森严的守军鱼贯出城,到于都斤山脚下进行野营操练。

  聚集在城中的草原百姓也不少,大部分都是附近部落里的,在冬季大雪落下之前,到黑城子采买一些商品甚至是食物。

  在一家食肆门口,野利大虫看到了两个刚吃完火锅的牧人,正与店家讨价还价,打算再买几袋炒米带回去。

  火锅在草原上十分流行。其实就是一个铜锅,切得很薄的肉片在热水里面涮一涮,蘸起中原运来的调料,十分爽口——与后世的涮锅很像。

  在这里吃完火锅的人,一般都会买几袋炒米带回家。

  所谓炒米,其实是契丹人的杰作。他们在辽东种植糜子,收获后去壳、蒸熟,再在铁锅内炒一遍,当地人称为“粆糒”,是一种十分方便,又能填饱肚子的干粮——后世蒙古人学去后,又演化出了蒙古炒米以及炒面。

  “明年你们要出征了?”店家是绥州人,听到两位牧人明年要转运牛羊至北庭,往袋子里灌炒米的时候,不由地多抓了两把,随后又问道:“跟谁出征?”

  “无上皇帝派来的朝廷大将。”牧人说道。

  野利大虫心中微微一动。

  这个牧人,首先提到的不是自家氏族首领,也不是部落夷离堇,而是“无上皇帝”和“朝廷”。

  这说明什么?

  说明在很多出去打过仗、见过世面的草原战士的心目中,已经不再仅仅只有头人,开始出现无上皇帝的身影了。

  这种苗头如果持续强化、固定下来,并加以宣传,朝廷是可以打破部落间藩篱,在草原人心目中占据特殊地位的——当然,这需要时间的沉淀,圣人已经开了个好头,后面就看子孙后代们如何操作了。

  在建极十四、十五两年,野利大虫家也轮番派出了一千兵(每年五百),跟随圣人在西域征战。他仔细回想了一下回来后那些士兵们的表现,微微叹气。

  仅仅两年,这一千人就有“变心”的苗头了。如果是二十年、五十年,他简直不敢想象。

  “什么?背嵬军?你要入背嵬军?那是什么部队?禁军吗?”灌完炒米后,店家又拿了两枚沙果,一人一个,送给了牧人。

  “背嵬军是禁军,赏赐很多。”那位确定将被选入背嵬军、送到中原戍守的牧人说道:“禁军是这个天下最能打的军队。”

  “那可不!”店家应了句,感叹道:“我当年没挤进灵州院,不然这会保不齐也在禁军里吃皇粮了。禁军好啊,一人当兵,全家不愁。死了也有充足的抚恤,放心拼杀就是了。”

  “可惜只能当几年。”牧人将炒米袋子甩在肩上,感慨了一句,拉着同伴走了。

  野利大虫的心又堵了。

  他家的部落,被要求拣选三十名精于步战的勇士,外加五十名擅长骑射之辈。河西道都指挥使衙门会派人上门考察,不合格的还不要。

  他完全可以想象到,当这批人当了几年禁军回家后,对他的敬畏会减少多少。

  而且,他们这类人就是火种,如果人数累积得足够多,还有可能破坏部落内相对淳朴的风气,让更多的人只知朝廷,而不知头人!

  太恶心了!

  但就这事,他还没胆子提出异议。建文神武无上皇帝的旨意,你能违背么?33ýqxsś.ćőm

  别说违背了,他老人家加个尊号,你不也得屁颠屁颠跑到黑城子来恭聆圣训?

  自己都这副熊样,就别怪底下人心向朝廷了。

  这是大势,目前看样子很难逆转。愁!愁!愁!

  时近晌午,满腹心事的野利大虫直接坐进了食肆,点了个火锅和几盘肉,又拿了一瓶便宜的果酒,大口吃喝起来。

  而就在他吃这顿午饭的当口,店中又是十余人来来回回,都是来买炒米的。

  牧人们有的拿几斤羊毛,有的拿一张皮,有的拿蜂蜜,有的拿打来的猎物,通通换成炒米。

  野利大虫默默看着。

  若在以往,牧人们打着猎物,那可是难得的打牙祭的好时候了。盖因他们平时主要吃牛羊乳,外加采集到的野果、野菜、蘑菇之类,日子过得可谓清苦。

  秋天由头人组织的打猎,算是他们难得的能吃肉的机会了,有时候甚至能为了争抢猎物而大打出手,可见肉食的宝贵。

  但现在他们不吃了,宁可拿来换炒米,背回去后能顶两个月——十几个人中,只有三个坐下来吃火锅了,还是冲着各种调料来的。

  怎样开支最划算,牧人们慢慢都知道了,黑城子汉人移民种出来的粮食,更有助于他们熬过漫长的冬季。吃肉一时爽快,等冬天饿得两眼发花,忍不住要宰羊果腹的时候,你就知道炒米的好处了。

  买炒米的人也在闲聊。

  有人说找头人说说情,把他们报上去,到辽东去打室韦。只要能活下来,临走前怎么着也能领点钱帛赏赐,而铜钱和绢帛,是可以直接在这里买炒米、调料、茶叶乃至各种日用品的,而且能买很多。

  至于到辽东为谁打仗,原本不清楚的人,在黑城子与人聊一会后,自然也知道了:为朝廷、为无上皇帝打仗——朝廷的权威,在一点点渗入草原的各个角落。

  吃完饭后,野利大虫直接拿建极通宝付账。这时候他又苦笑了,朝廷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啊,每个用建极通宝的人,时间久了,都会知道这铜钱产自哪里,由谁铸造的,继而知道朝廷,知道大夏……

  走出食肆后,他抬头看了看城内最显眼的建筑:一座佛塔。

  和尚们也不是什么“好人”!表面慈眉善目,背地里在不断给人灌输大夏、朝廷、圣人这类概念。

  人有时候很奇怪的,听得多了,见得多了,他就会慢慢认可,慢慢接受。

  城市、商人、寺庙、官府、禁军乃至五花八门的商品,无一不在从另一个层面“攻陷”草原。

  这种进攻是缓慢的,但也是坚定的,看不到逆转的趋势。

  中原与草原的相处模式有两种。

  一种是关起门来,甚至修建长城,对外不理不睬、不闻不问。

  另一种是不修长城,直接与你搅和在一起,还搅和得贼深,无分彼此。

  哪一种对草原“伤害”更大?野利大虫看了这么久,心中已然有数。

  前者大不了某个草原部落被打崩乃至消灭,属于“亡国”,但草原还在。

  后者,则属于“亡天下”,草原陆沉!

  野利大虫长叹一声,离开了这座让他感到压抑的城市。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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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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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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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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