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一哭,叫我又气短了,本就带病在身,周围又浓烟滚滚,熏得我喉咙疼。
我趴在他背上,觉得眼睛酸涩得厉害,没一会儿,泪水就打湿了南衣的一角衣物。
但是,不多时,我就觉得四周的空气好像好了很多,同时,有什么凉凉的东西落在了我的眼角上。
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南衣说:“下雨了。”
而当夜,有白衣的少年人在吟诗作赋:“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庆国七十三年,北齐趋于大败的局势与南庆停战求和。
同月,北齐求和的使团赴京,连带为林相之子的死赔罪的东夷,当今圣上决定在宫中祈年殿设夜宴招待两方使团。
除了几位皇室成员外,这方招待的都是朝中官员,谁知,北齐文坛大家庄墨韩突然在殿上指责户部侍郞范建之子——即八品官职协律郎范闲,在靖王府的诗会上所作的那首七字绝句为抄袭家师之作。
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范闲竟当朝醉酒作尽天下诗。
细数,竟有上百首。
此举一出,谁还会说如此惊才艳艳之人屑去抄袭?
而庄墨韩的指责自是不攻自破,一瞬间变成了令人不耻的构陷,声望德律毁于一旦。
取而代之的,是范闲的诗仙之名一夜之间传遍了世间天下人。
我听闻这事的时候,距我和南衣遇袭已过了一月有余。
很幸运的,我们没有一起去见阎王。
因为那晚,南衣背着我摸到了山背,我们顺势而下,在火烧到那之前就跑下了山。
再看,那座山连绵千里,像一道巨大的城墙挡了我们来时的那一面,再加之晚些时候下了场秋雨,虽没完全扑灭那熊熊的山火,但那场火叫山上逢秋的枯枝槁树烧了个精光,山土流失,一时间,沙土雨泥瘫下来,竟毁了返程的路。
对此,我半喜半忧,喜的是人追不来了,忧的是自己也不能原路返回。
于是,我和南衣只能往前走。
一开始,我们沿着连绵的山脚行进,可是中途我实在耐不住,发高烧昏睡过去了。
等到我几天后醒来时,我们已经离了山脚,站在属于西原的地界上。
原来,那座山算是南庆与西原的边界。
南庆的地形自古三面临国,只有西面是连绵的山脉,得天独厚的地势挡了南庆与西原的,也叫两片地域有着天壤之别。
在我们站的州土陆地上,从大方向上大致分为四个部分——南庆,北齐,东夷,西原。
北齐,一个崇尚文化的国度,这些年那里出了一个天下大家庄墨韩,据说那里的京城比庆国的京都还要巍峨雄伟,它与南庆相连接的地方,有一个小镇叫雾渡河镇,有一条界河叫雾渡河。
而东夷城是个只有城主没有皇帝的临水城市,那里占地面积广,没有城墙,是一个比较自由的城邦,十分繁华,天下的商贾往来都会经过那里,来自五湖四海的稀奇东西更是应有尽有,有天下第一大城的美称。
至于西原,也叫西域,我听别人说那里土地面积非常辽阔,可是遍地黄沙草原,气候恶劣,生活在那的人大多野蛮粗鲁,且不通文礼教乐。
可是,又有人说,那里是州土之中最最神秘的地域,就连北漠都属于那。
我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真的站在西原这片土地上。
当下,我身披长袍,面蒙轻纱,站在满目的黄沙中,眺高去望无边无际的远方。
一望无际的沙漠仿佛金黄的天,只是翻转过来铺在了脚下。
沙漠入夜就冷,恰逢落日,已经刮起了风,吹得黄沙漫扬,也叫我掩于纱下的黑发纷纷扰扰。
我却眯眼,见那天上的日光从烈得晃眼的程度变成了稍稍柔和的火红之色。
然后,我听到有人在唤我。
我转身去看,就见一众身穿素色长袍手牵骆驼的人在看我,其中还有南衣——他头缠白巾,面上也是轻纱掩面,只留下一双眼睛,如水墨在白纸上晕开,浅薄又冷清,与满目粗砾的黄沙实在格格不入。
但他不甚在意,只轻轻呵我,叫我过去喝水。
我一听,立马踩着沙跑了过去。
在南衣身边的那些人是来自西原的商队。
这次我们能得救全托他们的福。
这支商队从东夷而来,因北齐与南庆打仗,故要途经西原,再去北齐经商,最终再去东夷。
早些时日,南衣带高烧的我在接近西原地界的地方遇上了他们,这群西原人本性纯朴,听闻我们的经历后好心带上我们一起走,还拿药治好了我的病,这一路也十分照顾我们,让我彻底推翻了别人对西原人的说辞。
不过西原的环境确实恶劣,黄沙满天烈日灼人不说,还逢秋,天气干燥得能叫人吐魂,我一路上就没看到绿意,也就骆驼能带着我们在这之中行走了,这换庆国的宝马怕是都熬不住。
这一路跟着商队长途跋涉,南衣这位习过武的大侠先不说,我一个女子累得那是连眼泪都掉不出来了。
但是,我心里却并没那般难过。
此时此刻,眼见斜阳满天,长夜将至,我们一群人就寻了个戈壁滩歇下。
而我看着地平线上金紫交加的云霞,抬手,伸指,仿佛要将其摘下似的透过指缝看落日,感觉西原的天空低垂得仿佛伸手就能够到。
这是我从没在庆国看过的天空,也是我从没感觉过的高度——哪怕爬上最高的树梢,站上最高的城墙也不曾觉得触手可及的高度。
看!那些云絮被天上的风撕裂,像雾般绕着指尖走,随风晃荡的流光云霭,在天地间浮动,眼帘中的沙丘戈壁化作波浪金麦,此起彼伏,撩拨人得很。
我又累又苦的同时又高兴自己竟能见到这般与众不同的美景。
我第一次听说西原还是宫中的人告诉我的,说是十几年前,我还没出生那会,当今圣上御驾亲征西原。
但说的人大多都是描绘圣上的雄姿英发,要不就是说些古道瘦马的话。
我从没想过西原会这么漂亮,尽管踏进它是件很苦的事。
很快,入了夜,西原的商人点了火,我们大家围坐在一起照明取暖,驮着货物商资的骆驼就系在一边。
澄亮的火光划破黑夜,照亮了每个人的眼睛。
此次遭难,我和南衣打算先跟着这群商人去北齐,然后再寻机会回南庆。
我们回澹州的行程不需一月,故一月一过,还没到家,爹爹爷爷就会知道我们出事,届时必会派人来寻。
而在那之前,我和南衣要找个地方定要好好活着。
我这般想时,听见有人唱起了歌来——
原来是这群西原商人忙里偷闲,便掏出些乐器唱起了歌来。
那是我听不懂的语言,但是与我在酒肆茶馆间听过的或哀婉或清雅的不同,其曲调恢弘大气,悠长绵远,竟让我心中一时感到无比的辽阔。
我听得入了神,见此,领队的人便与我闲聊,聊那些西原的事。
这群商人常年在东夷经商,什么话都会说点,虽然带着点奇妙的口音,但是大致上还是能交流的。
他同我聊西原的草原,聊那些赖以生存的牛羊,还聊西原的姑娘,什么风俗习惯都聊了些,还聊自己讨厌的哪个牧族的历史,但是说着那些的时候,他笑得既惬意又寂寥,队里有人便说他是想家了。
我便笑着说:“你这不是回来了吗?西原就是你的家乡。”
领队的商人却望着星光,说:“这不一样,西原很大,有很多部落,也有很多人,而我的家很小,只有几个小帐篷那么大,我的家人也只有那几个,我只挂念那几人,也只想念我的那只羊。”
说着,他的目光落在澄亮的火光上,说:“万幸,还有光照亮我回家的路。”
不知为何,这话我听得很认真,但听着听着,我自己想起了些事,不由得恍惚起来。
许是这个话题不太轻快,他们很快也就不聊了,转而开始聊庆国。
但他们不聊那些国与国之间的恩恩怨怨,而是聊些无伤大雅的风土人情,我也就陪他们聊。
其实,我一直在想,这些西原人可能也并不喜欢庆人。
毕竟早年当今圣上率兵踏进过西原的土地,若是换我,难免也心生芥蒂。
但许是常年经商懂多了人情世故,他们本性又纯朴,故才能这般待我们。
当然,换他们的说法是因为南衣能打,他们不敢惹,再加上西原时不时也会冒出些挥着大刀掳掠的盗寇,而南衣能打跑他们,这样就能一路平安地去到北齐了,互惠互利,岂不美哉?
这叫我乐得很,决定到了北齐后一定要给南衣多敲几颗胡桃夸夸他。
我们聊着这些的时候,难免就会作上比较,但他们不比那些大东西,就说我这个庆国的女子不比他们西原的豪爽大胆。
这话的起因是我听说西原的女子喜欢闻歌起舞,十分感兴趣,队中有人便说要教我,随即还为我伴起了西原的歌。
但我向来不会跳舞呀,这下就有些扭捏了,怕惹人哂笑,他们便打趣地说了那番话。
他们都这般说了,我也只能迎上去。
但我真的学得很磕巴,一点都没有庆国那些小姐们通音律的天赋。
我感觉自己就像个牙牙学语的孩子,懵懵懂懂的,手足都摆弄得很僵硬。
结果一看,南衣就坐在边上瞧我,那眼神,真的像在看一个傻子,叫我鼓起了嘴。
我一恼,就强拉着南衣也来学,南衣实在拗不过我,不得不也摆弄起手脚来,这一摆,好家伙,比我还惨不忍睹,我一时间就给乐得哈哈大笑,叫尴尬难得从他那张向来清冷平淡的面上闪过。
而我已经比他好多了,节奏掌握了些许,动作也记了大半,再加上有这呆子大侠的衬托,我渐渐有了信心,也放开了手脚,大胆而恣意地跳了起来。
咚咚咚——
长夜之中,我听到了这样的声音。
我不知这是西原商人拍出的鼓声还是我的心跳,只知自己在黑夜的明火之中旋转红裙,随大家奏响的鼓乐声开怀大笑。
期间,我透过飘扬的轻纱罅隙瞅见了南衣。
如烟雨般淡薄的青年就站在那里,也不跳了,就站在黑夜与温暖的火光之间,恍惚间,我觉得他似乎轻轻笑了。
也是这一瞬,我将顾家、上京的一切和所有人都忘得一干二净了。
虽然遭难,但我从没感觉到这么自由过。
我突然就觉得很开心。
难以言喻的开心!
为什么呢?
——因为我见过山川,见过花海,闻过花香,出过城,摔过湖,游过水,摘过花,滚过田野,现在连西原大漠都看见了……我做过很多别的女子都做不到的事,我走出了高墙之外,我活过惊鸿一刻。
这致使我在第二天天亮之时开心地对南衣说:“南衣!我们要不别回去了!就去找北漠吧!去世界上最远最远的地方!”m.33ýqxsś.ćőm
远处,太阳即将升起,天边翻起了肚鱼白。
回答我的是南衣好似永远赞同的沉默。
我却逆着刺目明媚的朝阳,在天空大漠中朗朗地笑,随即朝他狡黠地吐舌头:“骗你的!”
这般说着,我转身帮商队牵起一只骆驼,一边撩拔轻纱,迎着日光朗朗地笑,开始继续往北齐走。
再过半月,我们终于平安到了北齐。
介于庆国现在与北齐的关系,我和南衣又没身份,我就想我们可以扮作买卖的奴隶随西原的商人进京,谁知这群商人刚正不阿,我乍一说时他们还吹胡子瞪眼,说自己绝非那般心狠歹毒之人,绝不做卖人的生意。
我不禁觉得好笑。
好在经过我一番解释,他们终于答应,但想了想,我们得扮得落魄点,不然多辜负他们“忍辱负重”担起了卖人生意的这番好意啊。
我一路上除了遮阳的衣袍外,都穿着自己原来的衣物,这一番早就折腾得破破烂烂了,再把头发抓一抓怕是真和奴隶没两样了。
可南衣不想这般做,我也舍不得他脏,便咳了两声说:“要不你扮成女子吧。”
“……”他给了我一个白眼。
我却无视了他的抗议,径直笑,颇有幸灾乐祸的意味:“叫你小衣好了,之后记得叫我小阳哦,阿朝,小朝,阿阳也都行。”
我觉得自己的提议还是可行的,南衣平日里爱戴纱笠,又长得漂亮,只是高了些,呃,可能相比我还壮了些,但是!脸那么漂亮!再蒙上个面纱就不会被识破啦!
事实证明我的主意还是行的,因为不多时,我就同南衣一起进了北齐的上京——我是奴隶,他是商队的侍女。
会这么顺利还是因为南衣的妥协,虽然不用看我也知道他面纱下的脸必是又臭又冷。
但我已经无暇哄他了,因为入京的中途发生了一件事,起初是我听到有人叫了范闲的名字。
我一开始以为是自己听错了,但细听才发现没听错,非旦如此,大街小巷都在谈论范闲,说他一个月前的祈年殿上一夜作诗三百首,一朝成了扬名远外的诗仙范大人。
这叫我惊惶至极。
虽然我知道范闲有才,但是一夜作诗三百首怕是要把肚里的墨水都吐光了吧,他还是人吗?!
我这般想的同时,也注意到北齐的人谈起范闲时更多的不是钦佩,而是愤慨。
我困惑,就见那条通往城门的街道两边站满了北齐的百姓,他们提刀拎菜,纷纷目光恨恨地盯着城门的位置,好像要将等会进京来的人生吞活剥了似的。
我跟着商队走,手上绑着绳,被街上熙熙攘攘的人挤得飘摇,进退不得,也扯得手疼。
这时,城门处传来喧嚣,街上的人纷纷扔起手中的鸡蛋菜叶,大声地叫骂起来:“南庆人滚出北齐!不欢迎庆人!”
那些声音此起彼伏,落在我耳里就有些生疼了,我在错落的人群中抬头望去,就见远处,有一大长队的马车缓缓驶来。
我这才明白,原来是庆国派使臣来北齐了。
但想必是打了胜仗才叫北齐这般愤慨吧。
我这般想时,差点被周围拥挤的人群撞倒,放眼望去,眼帘中尽是攒动的人头。
可是长街之上,须臾间,有一袭庄雅的紫衣翻上了马车车顶,与此同时,还将手中的旗帜插入车顶,抬手恣意一扬。
一时间,旌旗猎猎,长空之下,那面属于南庆的熟悉军旗在我眼中翻涌飘扬,伴随着那人单手执剑时带笑的声音:“诸位,这一面是我庆国边军第七营的战旗,边境一战,第一面插上你们北齐国土的就是这面旗!如今!这战旗还要进尔等的皇宫!也不妨是一桩美谈!”
这话叫街上的人险些暴动,纷纷叫嚷起来,众怒难犯。
可是那人面上却依旧带笑,似挑衅,又似撩拨,那般意气风发,又是那般狂妄:“诶,弱者才会多嘴,血勇仍在者,尽管尝试将我击落车顶,斩断旗杆!只不过,北齐怕是没有这样的好汉了!”
而这一刻,我愣住了。
我就站在那,脚好像因此动不了了。
因为那抹属于少年人的身影在黑压压的人群中突兀地跃入我的眼帘——紫衣束冠,清逸俊秀的人单手执剑,单手护旗,在辽阔的天地间伫立,让我想起了那一晚大漠长夜中的明火。
是范闲……
我差点叫出他的名字来。
而说着那话的人,带着笑,其清亮的目光在街上的人群中逡巡,可渐渐的,某种失望与寂寥在他的眼中升腾而起。
直至某一刻,他的目光掠过了所有的人,堪堪望来,落在了我身上。
之前说过,我有时会觉得自己与范闲的缘就像命运。
事实上,凡生于世,每个人都会与别人有或多或少的命运。
我同我家人是一种命运,我遇见李承泽是一种命运,我捡到南衣也是一种命运。
可范闲这个人,不是南衣这般,也不是李承泽那样的,而是更加惊艳的存在——明明没什么关系,明明没有任何必要的牵绊,就算我的生命中没有他也无碍。
我就像一朵花,没有遇见范闲前也能开开心心生活在精致温暖的花园中,可是有一天,我的天空突然升起一轮明亮的赤日,刮起了一阵温柔撩拨的风——袭卷着烟雨而来的少年郎,眸光发亮,站在春日里雾霭氤氲的小巷屋檐之下,为我这朵花带来了蓬勃的温度和柔软的轻吟。
他让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灼热,他的出现无不冲击着我脆弱的根茎。
我颤抖,摇曳,飘扬,不知所措,甚至可以说想要回避,可是鼓起勇气放眼望去时,我却已然看到了他为我带来的一片花海——
而他站在蓝天白云下,就像现在一样,其目光穿透了尘埃与阳光,越过了人群与喧嚣,眸光粼粼,像过去那般,袭卷着花与风,朝我明快地笑,好像在说:
“别怕,我来找你了,朝阳。”
这一瞬,我近乎恍然,耳边的所有喧嚣都已远去,好像又响起了那一晚大漠中的鼓乐——
咚咚咚——
这次我很确定,是我自己的心跳。
随之从我心底翻涌而来的,还有那种忘乎所有的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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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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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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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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