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言情小说>[庆余年]惊鸿雨>第 38 章 叁捌
  次日,我带着南衣准时去赴约。

  一段时间不见,西原的商人们都说我的面色看上去红润不少,很是高兴。

  我们在眺望客栈开开心心地吃了一顿,喝酒聊天间谈及去向的时候,他们说的是信中提及的那回事。

  可我困惑呀,他们这次长途跋涉来北齐好说要呆上好一阵才对,过几日又是当今太后生辰,这个时候走,未免也太匆忙了些。

  许是看出我的疑虑,领队的商人犹疑了半晌,才凑过来同我悄声说:“实不相瞒,北齐不久后怕是要变天了。”

  “此话怎讲?”我眨巴着眼睛,很是好奇的模样。

  他便同我说:“现在北齐的商道暗地里都传开了,说是你们有人要与北齐做生意,这是真是假我们可不敢说,但这趟水牵连甚广,怕是怎么都会被搅上一搅了,我们小本生意,走南闯北,就不掺合了。”

  我听在耳里,没再多问,涉及两国之事,商贾之道,各有各理。

  这顿饭我们吃得很是不舍,但天下没有不散之筵席,我只能尽量畅快地表达恭祝之意,将手中有的东西当做答谢送给他们。

  他们倒是惶恐,这次竟不收我东西了,说是之前我送来的那些已经足够了,都能买下一座客栈了。

  看他们推却的样子,我也不强求,只能作罢。

  走前,我同南衣站在客栈后院,看他们去马棚里牵马,将行囊驮上马背。

  信中他们说近期要走,但今日一见,他们提早了行程,用过膳后便准备趁太阳还大时开始赶路了。

  他们这次要去东夷城,已将骆驼换成了赶路的马匹,我亲眼看着领队的商人跃上马,他用不太标准的口音同我告别:“朝阳,顾兄,此次一别,望他日望能再相见。”

  我点头颔首,目送他们离去。

  等看不见他们的身影时,身旁的南衣微微垂首,低声问我:“要跟上去吗?”

  “不必了。”我摇了摇头:“他们不会有事的,他们清清白白,没有什么利用价值,北齐不会为难他们的。”

  言毕,我同南衣并未闲逛,径直往跓地的方向走。

  商人说我此前送去的谢礼足以买下一座客栈,但现在又不是在南庆有顾家撑着,我之前让南衣送去的哪值那么多呢,想来是有人替我送出了那么贵重的谢礼。

  思来想去,那个人只会是范闲。

  如今,两国正值战后的暗地交锋,虽没有战场上的真枪实剑,但也是刀光剑影,更为阴诡狡诈,范闲此行作为领队的使者来此也是身负庆国重任。

  在这个关头,他的一言一行定是从入京起就被他国之人紧紧盯着。

  如此思索,那么之前他同王启年来客栈找我和南衣的事也瞒不过别人,怕是会被调查一番。

  但我和南衣当天就去了跓地,这些事就与我们隔绝了,可西原的商人在明处,又与我们有牵扯,只怕这些日子有心之人会为难。

  现今他们想早日离开,我自是巴不得。

  若先前真是范闲为我送去了谢礼,依他的性子,必是暗中提点了他们,此行去路迢迢,范闲定是也已经为他们打点好了,能让他们平平安安地离开北齐。

  思及此,我脚下觉得钝慢。

  在这个瞬间,我不免想到了自己和南衣遇险,阴差阳错来了北齐的事。

  这一切冥冥之中好像被连成一条线了,我不愿去想象线的尽头是谁在操控着我们。

  当下,我只能抬头,呼出一口郁气,头也不回地向前走。

  与此同时,我揣着的手摸到了袖拢中的硬物。

  那是圣上曾经赏给我的匕首。

  我不知圣上将它赐予我有何意,或许只是像小时一样随手将一件玩物送给我玩,我便随身带着。

  对此,南衣还不冷不淡地提醒过我,说刀毕竟无眼,伤人也可伤己。

  他总是对的。

  若是有一天……

  我想,若是有一天,我再用这把匕首伤了人,那又会是什么境况呢?

  或许,有一天,它也会对准我也说不定。

  但是,至少现在我不会想扔掉它。

  因为,它漂亮,锋利,还救过我。

  我自是喜欢它的。

  在回跓地的途中,我同南衣遇上了一个面熟的人。

  地点是一家不起眼的油铺。

  它座落在邻里间,门外摆着布匾,望进去时暗暗的,不见通亮,若非我眼尖,瞅见里边柜台边的郭保坤,也不会多加在意。

  是的,郭保坤。

  会在这里见到郭保坤我很诧异,从上次在客栈一遇我就没再见过他。

  这次见他是在油铺,而且更令人惊讶的是他不是来打油的,而是当了这家铺子的老板。

  昔日的郭尚书公子,如今在异国他乡褪去了华贵的衣赏,衣着朴素地坐在那座暗暗的瓦屋里拨算盘,我感到了一种莫大的违和。

  我掀开门边的布帘进去时,他好似吓了一跳,像一只恨不得马上躲起来的苍鼠似的,嘴上却哆哆嗦嗦地吐出一句话来:“客、客官,要打油吗?”

  见到是我和南衣,他微微瞪圆的眼睛直了几秒,既而才放松下来,慢条斯理地整理自己起了褶子的衣物:“什么啊,是你啊,吓我一跳。”

  “郭公子,您在这干嘛?”我走上前去问他,他起初不理我,低头去折腾手边的算盘。

  我嗅着屋内淡淡的油气,撑着柜台同他说:“过些天使团就要回去了,您还在这,不一起走吗?”

  闻言,他安静了下来,拨算盘的声音也消失了,好半天,他才说:“我不回去了。”

  我一愣,不禁放软声音问他:“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堂堂宫中编撰,那个曾经能在大街上与范闲呛声的公子,现在这般黯然地坐在这里,必是有莫大的苦衷。

  我虽与郭保坤算不上熟,但打小官家少爷小姐就一圈子,多多少少还是知道他这人的,也算打过不少照面,或许也有我们一起稀里糊涂到北齐来的同病相怜的成分,我自是希望他能同我们一起回南庆,可是郭保坤却道:“范闲没告诉你吗?我家被抄了,我爹入狱了。”

  说这话的时候,他继续拔起了珠子,神色相比上次已经平静了,甚至趋于麻木,从他口中,我得知在我和南衣出事后,长公主因与北齐勾结被逐出京都,郭尚书牵涉其中下了狱,内库权财也归还了当今圣上。

  “这可都是范闲的手笔。”郭保坤淡淡地说:“但现在能救我爹的也只有他了,他要我在这里卖一辈子油都成,只要能救我爹,让我干什么都行。”

  我听后不知道该说什么,走前,郭保坤有一搭没一搭地同我说:“你也别太相信他了,看你傻里傻气的,那家伙阴贼得很,你都不够他玩的。”

  我怀揣着郭保坤给我的忠告,一脸复杂地出了油铺,在门前,我撞了一个人,那人朝我笑了笑:“顾姑娘,这还是我们第一次见吧,不用担心,沈某没别的意思,只是想随便聊两句。”

  不多时,我跟在北齐锦衣卫的指挥使身后,看他在长街的摊前买了些果子。

  相比昨日,此时他只有一个人,不带任何士卒,一派的心定神闲,他还笑着问我们:“要请你们吃点东西吗?我们北齐的蜜饯和酥糕可是老祖宗传下来的味道,天下独一无二。”

  “不用了,这些天也算吃腻了。”我平静地拒绝了他。

  沈重也不恼,付了钱后便随我一起走上那去往跓地的路。

  途中,他一边吃蜜饯,一边同我闲聊:“顾家的千金遇山匪辗转到我们北齐来,我们没有第一时间察觉好生忧待,是在下失职,若是在下能早点知道,估计现在和范大人的关系就不会这么僵啦,沈某真的挺喜欢范大人那般有才气的读书人。”

  我却只是道:“范闲不是会因为这种事分不清立场的人。”

  闻言,沈重似是轻轻嗤笑了一声,我听不出什么意味,他便继续道:“顾姑娘曾与皇室有婚约,这种情报我锦衣卫还是知道的,听闻范闲还心仪姑娘,要知道难得能抓住他的尾巴可不易,可惜迟了,他说自己回去后会与郡主成婚接管内库,要与我们北齐做生意,最近我们北齐因他这句话闹得鸡犬不宁,范闲好手段,是我小瞧他了。”

  言毕,不等我说什么,他又挑了挑眉,望向我:“你们庆国有人与我们北齐走私,他最近正是在调查你们庆国境内在我们北齐的走私之人,按现在看,他早晚都会查到的,思来想去,我还不如将名单告诉他,顾姑娘想要知道吗?”

  我突兀地停下脚步,不再向前,跓地也在不远处,我表示他只能走到这了,一边平静地回答了他:“不用了,我只是一介女子,不涉政事。”

  “沈某也只是开个玩笑。”沈重也停下了脚步,笑了笑,面上分不清几分真假。

  我不禁问他:“沈大人为何要将这些说与我听?”

  他没说什么,只是笑:“只是感慨,我妹妹与你年纪相仿,她打小没什么朋友,如今喜欢上的人却是他国暗探,真是可笑啊。”

  言毕,他朝我摆摆手,挥袖作别。

  我不知他今天同我这一遇说上这些有什么目的,我有些忧虑,刚转身,就与范闲撞了个正着。

  只见他负手站在离我百米远的地方,我看不清他具体什么表情,只知他望着我的方向,身上是一袭灰底绣银的长衫。

  恰逢微风袭来,我嗅到空气中有种干涩的气味,那种气息像枯叶腐水,在袖边泛起微涩的温度。

  我抬头望了望日光渐暗的天,觉得眼帘中变成了一片灰,脚边沙尘微扬,要下雨了。

  可我扬起笑,朝他跑了过去。

  一步一步的,越跑近,他的模样在我眼里也就越清晰,我看见他眉舒目展,脸上带着轻扬的笑,眼中的光亮好像会晃动似的,竟比云层之上凿下来的天光还亮几分。

  我不知道他刚才有没有看到沈重,又在这里看了多久,只是问他:“你又要出门啦?”

  他一愣,片刻后才说:“看你这么久还没回来,想去看看。”

  末了,他站在石阶上,挑了挑眉,歪头问我:“怎么样,今天玩得开心吗?”

  “开心。”我朝他笑眯了眼睛,他显然很满意,伸手来牵我,像邀功似的,对我说:“很快我们就要回庆国了,怎么样?北齐的圣女大人说过两天请咱们吃饭,去不去?”

  “去呀。”我搭上他的手,很是雀跃:“为什么不去!”

  接下来这两日,我发现范闲清闲了不少,他不再像之前那般早出晚归忙得团团转了,每天有一半的时间同我聊天喝茶,没事还看我做女活。

  可是我刺绣做不好啊,他也不安慰我,就在旁撑着脸颊笑,还说我帕子上绣的鸳鸯是鸭子,末了,他说不要绣鸳鸯了,绣鸭子,然后还换了明黄色和红色的线给我,一定要我绣黄色红嘴的鸭子。

  我反驳他,说就没见过黄色的鸭子!

  他却说那种鸭子很可爱,我拗不过他,便照鸳鸯的形状半信半疑地绣出来,惹得来看的京姨一言难尽。

  本来绣工就差了,又绣了个四不像出来,我羞得都要找条地缝钻进去了。

  可是范闲却很高兴,他举着那条帕子,说那两只黄色红嘴的鸭子真的很可爱!

  我被他夸得脸颊滚烫,羞赧间便将那条绣着两只黄色鸭子的帕子扔给他,说觉得可爱就送你了!

  没想到他竟是真的觉得可爱,我送给他后他高兴得合不拢嘴,说这是他在这个世上见过的最可爱的鸭子了!

  屋外,秋天的雨淅淅沥沥,雨声分明。

  来找范闲打架的人也愈来愈少,高达每天抱剑守在前院,一脚一个小朋友,时常无聊得昏昏欲睡。

  小言公子和南衣没事基本都不喜欢走出屋来,他们安静得这座跓所像没这两个人似的。

  倒是王启年,闲不下来,没事就喜欢在范闲面前乱蹿,力求找些事做,从范闲身上赚些蝇头小利。

  而跓所外,有关范闲要和北齐人做生意的流言满城风雨,但跓所内,基本没人提及此事,非常清净。

  这天,范闲带我上街,说要与海棠朵朵会和。

  南衣本来跟着我的,可出门前,那呆子大侠被王启年和高达拉着不知在说些什么。

  等我再回头一看时,才发现南衣并没有跟上来。

  许是怕我忧虑,范闲便微微握紧我的手,同我道:“大概是他们找顾兄有事,别担心,我们先走吧。”

  我心想有什么事呢,抬眼便见今日范闲一身红衣,衬得肤色白,他的手大我的一圈,上边的青筋脉胳清晰可见,牵着我时能感受到属于少年人的温热和淡淡的粗糙。

  来了北齐的范闲好像瘦了点,穿衣显得愈发清隽挺拔,但他此刻在我眼中的背影,其肩膀好像有了令人心安的厚度,我看见秋日的阳光在他的肩胛骨上蹁跹起伏,他回头朝我笑,带我穿街走巷,小心地帮我挡开过路的行人。

  一时间,我就什么都给忘了,只知迷迷糊糊地随他走。

  很快,我们就见到了海棠朵朵,今天的她依旧是一袭墨雅的青衣,我们见到她时,她正挎个竹编的菜篮,在同卖菜的老板讨价还价。

  那副与我想象中的圣女天差地别的光景实在难以形容,以致我到她跟前时还有些呆。

  倒是范闲,看上去早已习惯,还凑过去,弯身拿了几颗我爱吃的洋葱让她篮里去了。

  见此,海棠朵朵“唉唉”两声,道:“等下要吃自己切洋葱去啊,我可不受那苦。”

  “自己切就切呗,流两滴眼泪怎么了?”范闲厚脸皮地调侃道,又挑挑捡捡了几根大葱,这才直起身来对我说:“今天圣女阁下请吃饭,有口福了!”

  对此,漂亮的圣女翻了个并不怎么端庄优雅的白眼给范闲,似乎在无语他的厚脸皮,她咬上一口萝卜,就领着我们往长街之外走。

  我本来还以为海棠朵朵打算请我们去酒楼吃一顿的,没想到她领着我们去了一片山中。

  时值盛秋之际,山林里金绿交加,加之前两天下了雨,整片林间更是有了淡淡的雾气。

  无形的风托起了那些扁平的叶,向着雪蓝的天际展翅。

  我眼抬头看去的视野中,金叶随风上浮下飘,时不时触及太阳的光线边缘,任由阳光模糊了秋色,远远看去像一片镀了金的羽毛。

  这番景象竟让我回想起了在庆国同范闲一起去秋游的那天。

  我同范闲并肩而行,他身为在场唯一的男子,篮子自然是他提。

  起初我来了兴致,低头专踩那些落在地上的金叶子玩,踩着踩着,我就去踩范闲淡淡的影子。

  可是他使坏呀,每当我快踩到时,他就往前迈一步,我老追不上他,便有些生气,只得任性地扯住他的袖子,故意拽他,也不知他这人是否在走神,竟真能被我拽动,向后踉跄了好大一步,还撞到我了,两人差点双双倒地。m.33ýqxsś.ćőm

  好在范闲及时稳住步子拉住我了,可那篮子里的菜荡了出来,几颗洋葱还咕噜咕噜地滚远了。

  经过这一遭我不敢继续作乱了,他却笑得花枝招展,目光粼粼。

  在前边领路的海棠朵朵突然停下说:“记得初次见面,你就给我下了药,还骗我说是春|药。”

  范闲刹时一愣,捡菜的手都抖了两抖:“这事不是过去了吗!怎么还记着呢?”

  “我记着呢,我今天就要报那一药之仇,你要是怕了,就别跟过来。”海棠朵朵一边说,一边伸手来拉我走,也不等正在捡菜的范闲了。

  “让我别跟过来,自个又拉着我家姑娘走。”范闲望着我们,摇了摇脑袋,嘟囔道:“还一药之仇,自个编个词出来了?”

  我和海棠朵朵先到了一处竹院,只见林林而立的山中,竹篱围出了一处别出心裁的住处,明媚的阳光侵袭着这片天地,高野的白云长空上,雪白的鸟嘶啼着飞过被风撕裂的云絮,如云般拽动滚滚的原野草叶,随风掠过而露出了竹屋的一角。

  我顿感惬意,范闲从后边跟上来,问:“这是谁家?”

  “我家。”海棠朵朵一边说,一边松开我的手,一见门去就拿起些许米粟往那角落里圈了一圈的鸡圈中洒了几把饲料。

  见她熟稔,范闲又问:“你在这里长大的?”

  “倒也不是。”她说:“老师让我在上京呆着,我又爱清静,就要了这块地种菜,没事就过来看看。”

  我的目光从那几只养得白白胖胖的鸡身上挪开,环着院子转了一圈,最终落在另一边的一排花上。

  我新奇地问她:“海棠姑娘,这些也是你种的?”

  洒完米粟的圣女阁下放下饲料,转而提起一桶水过来,笑了笑:“就随便洒些种子,没事浇浇水,让它自由生长。”

  眼见她将水泼向那些还没长大的青菜,范闲放下菜蓝子,突然撩起长衫的下摆,拿起一边的锄头,道:“这土该翻了。”

  言毕,他熟稔地翻起那片土来,海棠朵朵则去提水洗菜,两人好一副你来耕田我来织布的好景致,而我在一边提着襦裙不知干什么的样子有些格格不入。

  这时,范闲突然唤我,我立马跑他身边去了,但他也不让我拔草打水,就同我聊天。

  聊些有的没的,我们从种地聊到澹州的车厘子树,又从车厘子树聊到了他自己做的肉夹馍,他把我逗得笑意连连,一时也就忘了自己没事干。

  期间海棠朵朵加入话题,问他为为什么会种地。

  范闲说他之前种过毒草,道理差不多。

  “真是个怪人。”海棠朵朵这么评价他。

  “你也是个怪人,我到现在都看不透你。”范闲回她。

  “为什么要看透,看透有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的事,为什么要做?”

  “不做点什么,怎么证明我们活着?”

  “活着需要证明吗?”

  “常用的回答是,不需要吗?”

  “那不常用的呢?”

  “我也不知道。”

  他们的对话有一搭没一搭的,到最后,许是海棠朵朵觉得没趣,便道:“我们好像一直在说废话。”

  恰好范闲锄完一大片地,将锄头一放,下摆一掷,便躺院中央的竹椅去了。

  海棠朵朵也洗完菜了,正拿扇子扇风,我给他俩倒了一人倒了一杯水,看他一口气喝完了:“嗯,这水清甜。”

  末了,他抬起双手垫在脑后,又懒洋洋地躺下了。

  他面上带着淡淡的笑,黝黑的眼睛望着天空,不知焦点落在哪里:“我喜欢这样,懒懒散散,晒晒太阳,说说废话,不觉得辛苦。”

  “你常常觉得辛苦吗?”海棠朵朵问他。

  少年人轻轻笑了声,午后的阳光在他的脸上游紊,有打着卷的叶落在他耳边,枯黄的,槁死的,点缀在他单调的红衣上:“勾心斗角,权谋诡诈,就好像踩在一条藤蔓上走过无底深渊,一根弦总得绷着,所以才需要这样的时光,和朋友闲坐,什么都不用想,随兴而谈。”

  闻言,我一愣,这还是我第一次听范闲这样说。

  “这很难吗?”海棠朵朵似是不解。

  范闲说:“闲下来很难,找个朋友更难,我们这种人,很难有朋友。”

  我赞同地点了点头,海棠朵朵则轻轻笑了笑:“范大人这是心中苦闷啊。”

  “算是不满。”他说,惹得我看了他一眼,可他面上并没有什么表情,仿佛只是随口一说。

  海棠朵朵又问:“你出身权贵,仕途无碍,外加诗仙下凡,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这一刻,空气中好似有了一秒的静默。

  范闲眼睫微颤,清风拂来,天边的浮云被风散。

  整片林间响起了窸窸窣窣的音律。

  袭凉的阴影连着树影一并打下,在阳光灿烂的地面上投下了一圈圈暗弧。

  范闲平抿了嘴角,所有的表情都被打下的阴翳稀释,变得模糊,叫人无法窥探与察觉。

  好半天,我才听到他像个溺水之水似的,从胸腔里轻轻吐出了几个气若游丝的字眼:“孤单,寂寞。”

  这一刻,我愣住了。

  第一次,我感觉范闲整个人在墨绿的树荫下安静而透明,若非那身艳红的衣裳,我会以为他要消失了。

  树叶边缘的锯齿影子到底是打在了他的发梢上,为他的发间点上了些许墨色。

  可这个回答似是叫圣女阁下觉得好笑,她扬起一个不带嘲讽的弧度,略带好奇:“你现在是鉴查院一人之下,回去后继承内库财权,妹妹又是出了名的才女,父亲身居高位,往来结交的都是一时俊彦,何来孤单寂寞?”

  范闲在这样的声音里轻轻的笑,他看见有谁漆黑的发在袭卷着秋意的风中肆意飘扬,被阳光模糊成了近乎透明的色彩。

  他说:“父是父,妹是妹,这些都是家人,不能算朋友,至于其他人嘛,都是利益纠葛,你说我虚情掩饰也好,当我装痴卖傻也罢,总之,我这个官当得不轻松,我这个儿子,也做得一点都不快活。”

  “你很累吗?范闲。”

  这一刻,我终于出声问他了。

  刹时,宛若有一只无形的手掐住了他的喉咙,他微微偏过头来,我直直对上他的目光。

  顷刻间,我看到他瞳孔颤动,眼睫上缀着烈阳的余光。

  阳光中,他的眸子是淡淡的琥珀色,此刻正虚虚倒映出我的模样。

  日光,清风,飘落的枯叶,和飘扬的发丝——

  世界像一张无形中扩张的巨大蛛网,他眼中浮光掠影地呈现。

  少年人面对我时向来喜欢带笑,那些笑意总带着他惯有的轻盈感,可是,在这一瞬,我却觉得那好似成了一张被我击得支离破碎的面具。

  就此,在他向来轻快热烈的表面下,那些狼狈、疲倦、阴郁,甚至是种种的冷漠狠戾,正从裂缝下猝不及防地渗出来,竟在这须臾间,叫我尽数窥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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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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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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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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