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还没有升起。
天地间一片寂寥。
有的人躺在脏兮兮臭烘烘的被窝里,昏睡不醒。
有的人怀拥佳人,沉醉在温柔乡中……
草原上的牧马人,当然属于第三种。
俗言道:马无夜草不肥。养马,着实是个辛苦活。
草原上牧马,尤其辛苦。
不比关内的养马人,只不过是半夜爬起来添些夜草。草原地广人稀,群狼独豹神出鬼没,如王宝李丁般的牧马人,可是不曾睡过一个囫囵觉的。轮流当班,下夜值守,时时防贼、处处防狼。
两个下等人辛辛苦苦替帮主牧马,实则没有一刻不是不提心吊胆的。
靠山帮法纪严明、刑罚严厉。身为奴仆级别的王宝李丁,大晚上扔下马群与找快活,其实是冒了很大风险的。
这种事,哪怕马群不出事,若被靠山帮斥候探知,报于堂主,可是够他们受的。
幸好直到天亮,仍未见斥候踪影。
替他们值守的另一个牧马人,看着一夜无事,东方发白,不禁舒了一口气。
斥候没有发现王宝李丁擅离职守,却发现了他们的尸首。
就扔在大漠边缘,离草原二十里,离两界山十里。
二人死相一致,都是被人从头到髋,劈成了两半。
伤口平整,估计是被重型利刃一刀所致。
周围并无打斗痕迹,足见二人死前并未反抗,怕是已经被点中了穴道。
作为靠山帮独有的标准,两人刺着马头刺青的左臂皆被砍去,不知被丢到了何方。看得出,行凶之人,知道这个标志,似乎在刻意隐藏,又看似在刻意挑衅……
几重信息交融在一起,堂主一口断定:此定为仇杀!
何方仇人所杀?
几乎所有人第一时间想到了流沙帮!
何况,尸首就发现在大漠边缘。
流沙帮虽然已全军尽墨,但任谁都不会否认可能会有残余势力侥幸逃脱。
马问天及二当家虽然死在了石小四手下,但大部分帮众,却悉数为王宝李丁所杀。更有甚者,连那个贼头石小四都是李丁一脚踢死的。
所有的矛头同一时间指向了大漠,指向流沙帮余孽。
王宝李丁,不过是靠山帮最底层的两粒尘埃。
但哪怕是尘埃,身为江湖第一大帮,王宝李丁这种不入流的小角色要杀要剐全看他们的心境。可被外人杀了,抛尸荒野,这种侮辱,是他靠山帮断不能忍受的。彡彡訁凊
先派人取回尸首,按帮内级别,赐了两口薄皮棺材,好生收殓了。二人左臂皆消失不见,就用两根桦木枝条替代,算是保留了全尸,高低给安葬了。
那王宝别无亲眷,李丁止有一个老母,闻讯儿子蒙难,跑来爬在坟前,寻死觅活哭了半日。
安葬完王宝李丁,靠山帮一群人马,早就开始动手了。
一面绣有马头绣像的旗帜一挥,一支马队浩浩荡荡杀向大漠……
就在牛爷坐在木桩上劈柴的时候,那个黑暗中点中王宝李丁穴道又将他们两个拎出去“收拾”干净的汉子正躺在牡丹那个香气扑鼻的被窝里,享受着难得的温存。
其人不是别人,正是孟二旦。
老太婆果然没有食言,请孟二旦“收拾”了两个没有多少银子还妄图要“收拾”梦茹的穷鬼,霎时便奉上三百两雪花纹银,随即,慷慨地叫出了春夏秋冬四朵鲜花,恭请孟二旦挑选享用。
那孟二旦是个行走江湖的人,风餐露宿惯了,能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已然是烧了高香。
他本当壮年,如今又有美色相伴,那有推托的道理?
四朵鲜花一排站在孟二旦那双饱经风霜的眼前,他一下子感觉灵魂出窍,整个人几近晕倒。
愣了半天,回过神来,一眼挑中了牡丹。
三寸高的矬子,一见高挑的少女,便涎水横流。高大魁梧的汉子,却格外钟情娇小柔情的女子。
那牡丹自阅人无数,向来以娇弱著称,如今看见老鸨对孟二旦如此敬重,哪里敢怠慢半分,早将这个身材高大的汉子请进绣房,千娇百媚温柔无限地服侍了一夜。
躺在牡丹的被窝里,一板斧将个王宝李丁硬生生劈成两半的江湖豪客孟二旦突然有了一种贪生怕死的强烈感觉。
一阵马蹄声轰雷般传来,连牡丹的桂床都在跟着摇晃。
到底是行走江湖多年的汉子,孟二旦猛地从满是异香的桂床上一跃而起,飞速穿好衣服,腰间插上板斧,一步蹿出门外,脚下暗一用力,魁梧的身躯轻飘飘飞起,早站在了屋顶之上。
一支马队,前不见头、后不见尾,一个个横刀跃马,从天边杀来。
清晨的小镇摄于这种淫威,似乎连那些本就逼仄的土屋都变矮了,一个个战战兢兢挤在道旁,没有一扇门敢打开。
两界山不过是个小地方,相比较与无垠的草海,区区二十里山峦,不过是大海中一丝波纹。
小镇更是不堪入目,怕是波纹上一滴水珠而已。
靠山帮马队铺天盖地,霎时冲进了小镇。
一道飞尘漫天而起,早将小镇淹没。
黄色的沙尘,淹没了黄色的土屋,小镇似乎瞬间消失。
天地间,只有一面马头绣像的旗帜在飞扬。
只有一阵马蹄声响彻云霄。
没有一匹马站住。
两界山实在太微不足道了。
没有一个人留意站在屋顶上的孟二旦。
透过飞尘,孟二旦看见那面马头旗噼里啪啦咆哮着,冲向大漠。
他胡子拉碴的脸上,突然显出一丝不为人察觉的笑容……
大漠尚在沉睡。
这贫瘠的地方,气候更是恶劣。
太阳出来晒死人,太阳下去冻死人。
清晨的大漠,更是奇冷无比。
一阵雷声轰隆隆传来。
不是来自天上,是来自地下。
自马问天死后,大漠上已经很久没有听过雷声了。
其间,虽也经过一场惊心动魄的厮杀哄抢,但毕竟持续的短,惯于遗忘的大漠人们,似乎早就忘了那段往事,即便闲谈,也不大提起。
这种话题一般都会集中在瘸爷的茶摊上。
连瘸爷都失踪了,就更加无人提及。
他们依旧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艰难地生活着。
从流沙帮抢来了物资,也并没有变得富裕起来。
依然活的贫困无比……
在靠山帮眼中,流沙帮不过是群乌合之众。
其实也差不多。
除了马问天等几个骨干,剩下的,基本都是些走投无路的流民。
他们不像靠山帮组织严密律法严整,除了那面早被马蹄踩烂的虎头旗,几乎没有什么特殊的标志。
他们的臂上没有刺青。
刀柄上也没个虎头标志。
那些流沙帮帮众惯用的板刀,不过是个流落大漠的关中铁匠所打,花几个银钱,谁人都可购买。
并且,这些生活困苦的大漠民众,好像大多并没有多余的闲钱去买一把钢刀。
他们行走大漠,哪怕确有防身需要,顶多也就是拿一根不要钱的红柳鞭杆。
就是上次哄抢中从流沙帮老巢抢来的刀枪,也被当做一件珍贵的物资,早藏得严严实实,一群外人,哪里去寻?
流沙帮气势汹汹杀进大漠,跃马舞刀转了半天,却不知道一腔怒火该往哪里发泄?
掀翻几个地窝子,捉几个灰头土脸的贫困老汉,一见他们手中的弯刀,早吓得尿了裤子,除了一个劲的点头哈腰作揖扣头,连句清楚的话都问不出,还审讯个?拧?
折腾半天,正愁一身力气没地方使,突然,就有细心的小喽??辛酥匾?⑾帧
原来,大漠上物资奇缺,马问天横行霸道的时候,无论抢来什么东西,为了表示它的尊贵,都会在上面刻上一个虎头图案。
连那些抢来的女人,也不例外,一律在后背上烙上个龇牙咧嘴的虎头。
这下好办了,只要家中搜出带有虎头的东西,哪怕不是流沙帮余孽,也跟流沙帮有着扯不清的干系。
他们似乎并没有听说流沙帮全军覆没后的那次大哄抢。
一次比上次更加剧烈的哄抢开始了。
靠山帮刀锋所到之处,几乎所有的物资都被搬了出来,只要上面有虎头标志,金贵些的自然进了靠山帮马背上的褡裢,粗笨的,毫无疑问,一律都被砸烂都被焚毁了。
所有的女人,不管老幼,全被扒去了衣服,全部站在路旁,将裸露的后背展示给靠山帮的马队。同样,凡是后背上有虎头烙印的女人,年轻些滋润些的,自然也都上了靠山帮的马背,年老的干枯的丑陋的,不管她们如何辩解,悉数成了弯刀下的新鬼。
大漠人本来就是贫苦惯了的。
拼着性命抢了流沙帮的东西,还没捂热乎,又被靠山帮连本带利抢了个精光。
有些抢来的女人都还来不及弄服帖。
何况,上次哄抢中,个别凶猛的,拼死多抢了几件,一转眼,全成了累赘。多少后生壮汉,因此搭上了性命。
几番冲杀下来,一些其实并没有虎头标志的细软跟年轻女人,也毫无例外被掳上了马背。
伴随着底朝天的哄抢,大屠杀不可避免地开始了。
又有那种形制略微有些特别的板刀被搜了出来。
弯刀一排排举起。
人头一堆堆滚下。
处处浓烟四起。
处处血流成河。
处处哭声震地。
处处杀声惊天。
平静的大漠,苦瘠的大漠。
苦瘠又平静的大漠,瞬时又变成了炼狱。
人间地狱。
比那次哄抢后的情景更加血腥、更加残酷、更加恐怖
…………
远处,山头上,一个汉子策马而立。
身着布衫,腰插板斧,满脸胡茬。
正是孟二旦。
胯下一匹高头大马,怀中一个娇弱女子。
不是别人,正是牡丹。
老太婆的热情不会持续太长时间。
娇如牡丹的尤物,当然不是凭空可以搂在怀里的。
孟二旦虽然一身粗布衣衫,行走江湖久了,难免浑身泥汗、粗鄙不堪。
但他腰里有银子。
不消说开妓院的那个老太婆送的三百两,来到两界山之前,他的包袱就够沉。
他漂泊久了,间或难免会留恋温柔乡。
他也知道,这个世界,掏出银子,很少有买不到的东西。如果说实在买不到,怕是银子还不够沉。
这不,他这会正很自在地将这个令多少男人魂飞魄散的牡丹搂在怀里。
而这朵春日里的鲜花,很柔情地将脑袋倚在了他的胸前……
一座荒芜的山头,不见半根草木,平地凸起数十丈,站在上面,对大漠上的厮杀一览无余。
其实,这不是厮杀,是毫无悬念的屠杀。
快刀切豆腐、恶狼入羊群。
从靠山帮马队驰入大漠的那一瞬间,这个结局早已注定。
他们奔跑着、躲藏着,徒劳地挣扎着……
这个时候,多少人开始怀念起那个曾经被他们诅咒千遍万遍千万遍的流沙帮。
虽然,也有明眼人知道,即便流沙帮还在,他们依然不会是靠山帮的对手。
但即便不是对手,也不会被像现在这样一边倒地屠杀。
羊群边上放上几只狗,恶狼来了,哪怕不是对手,至少也能狂吠几声,遇上只胆大的狗,瞅准时机冲上去,说不准还能撕下恶狼的一块大腿肉。
如果流沙帮在……
孟二旦骑在马上,望着那片陷入水深火热的贫瘠之地,脸上满是得意的微笑。
过分的自得让他下意识地将牡丹紧紧抱在怀中,紧到牡丹几乎窒息。
而那个娇小的美人,似乎很满足这种热烈的拥抱,轻轻喘着气,将脑袋也紧紧靠在孟二旦坚实的胸脯上,愈发显得小鸟依人般楚楚动人……
大屠杀终于结束。
不知又有多少人提前走完了艰难的人生路。
幸存的人们哭泣着,不知是后怕,还是庆幸?
无论如何,那个令天地动容神鬼心惊的时刻,总算已经过去。
走的人已经走了,活着的人,哪怕艰难,以后的路,还得佝偻着身子咬着牙走下去……
靠山帮的马队已经回到草原。
无数的马蹄扬起的飞尘,也早就烟消云散。
两界山恢复了平静。
牛爷照常天不亮就起床,坐在木桩上劈着柴火。
孟二旦住在对面那个土院子里不走了,天天拥着牡丹,似乎已经把老太婆的院落当成了家。
反正他有银子。
有时也会到牛爷的小酒馆喝喝酒,每次都不忘打听下那个传说中的“追魂剑”的下落……
又有几日,小镇上来了一个蓬头垢面并且神情有些恍惚的老乞丐。
有眼尖的酒客早就发现,这个拄着一条棍端着一个破碗,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老太婆,不是别人,正是李丁的母亲。
靠山帮屠杀了大漠,对两界山却秋毫无犯。
小镇上的民风虽然淳厚,但毕竟都很贫穷。
那条小道上,每日间来来往往的贩夫走卒着实太多。
说实话,没有多少人会留心这个老乞丐的到来。
他们依旧端着酒碗,天上地下嚼着舌头,很多人一天的光阴都在牛爷的小酒馆度过。
孟二旦到来的时候,弄不好还能多混上半碗酒喝。
突然有一天,有闲人发现,那个老乞丐死了。
面无血色,骨瘦如柴,一看就知道是被饿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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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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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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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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