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科幻小说>胭脂雀>第二百零一章勾魂摄魄
  宋氏站在车厢前:“忘了跟王爷说了,妾身早已征得母妃同意,随侍她老人家左右,替王爷您尽孝。收藏本站┏m.read8.net┛”

  萧国恒这才后知后觉:“所以你急急忙忙给我整了这许多人来?”

  宋氏脸上虽然带着得体的微笑,可是语气里的气恨根本就掩饰不住,甚至还有几分报复后的得意:“王爷不是喜欢吗?妾身思王爷所思,想王爷之想,王爷就不必心存感激了。”

  “你……”

  宋氏转身进了车厢,亲自将车帘放下。

  阿柔道:“你这般赌气,真的好吗?”

  宋氏将头靠进她的怀里:“娘,让我歇一歇。这几天,累坏我了。”

  阿柔无奈,只能由着她。

  她心里清楚,只要萧国恒此时将车帘掀开,把宋氏拉下去。宋氏便就不走了。可惜她那个傻儿子啊,被乱花迷了双眼,放着眼前的宝,偏要去招蜂引蝶,逗花弄草。

  车子走动起来。这次,阿柔离开东廷,并不想上次嫁来,为两国缔结盟约那样的隆重。高贤王府也只是空有其名,并没有什么权势,更不会有家兵。护送阿柔的,也只是朝廷派下来的一队御林军罢了。

  但是,因为阿柔这位老太妃的离去,高贤王府的牌子就不能再在门楣上挂着了。这也就说明,有高贤王爷的岁月,到此结束。从此之后,无论是高贤王爷,还是当年惊才绝艳的萧太子,都将成为历史。也许用不了多久,就会淡出人们的视线。

  阿柔不说,但是她心里清楚。她这趟远去,虽说有南国陈兵相讨的原因在里面,更多的恐怕是东廷朝廷对于高贤王爷这一个凌驾于皇位之上的存在的忌惮。

  毕竟不是高贤王爷活着的时候了,他活着的时候,其实是做不了什么的。充其量像一个吉祥物。他死了,可就不一样了。萧国恒虽说只是他的长子,对于高度集中的权利,没有任何威胁。但是架不住他继承了高贤王爷的清贵遗脉。朝中内外文官多出于文秀书院,或者和文秀书院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天长日久,难免生变。

  如今将高贤王爷这块金字招牌去掉,未来的日子阿柔几乎可以预见。萧国恒这一生在仕途上是不会有寸进的。之后,他孩子承袭爵位,顺降三级。两代之后便会寂寂于山野。

  倘若有她这个老不死的,高贤王爷的遗孀在,结果就会存在许多不确定性。难保她一时发起神经病来,非要替自己的孙子讨个封赏啥的,朝廷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若是答应,万一她孙子确实才干了得呢?

  若是不答应,朝廷之前将高贤王爷捧那样高,这时连个小小的要求都不答应,不是自己打脸吗?

  所以,南国陈兵来讨要帝王生母,正好比东廷的皇帝正瞌睡,他给送了个枕头。从此,阿柔这个老不死的,愿意去那里去那里,反正东廷不用再因为她担心什么了。

  阿柔的车队在路上走了个把月,到了南国境内的时候,正迎来初冬的第一场小雪。

  远远的,阿柔看见前方一片烟雾缭绕,问道:“那是什么地方?”

  雀儿自回到南国,便真的如同雀儿一般,整天都高兴的不得了,闻言纵身跳上了路边的一棵柳树上,一手搭起凉棚,向着那边了望:“呀,那不是咱们马家坞么?”

  宋氏好不容易才从惊吓中回过神来,冲着她喊:“你还不快下来,仔细摔着,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她只是听阿柔说起,女孩子也可以习武。头一次见雀儿一下子窜到了树上,着实吓了一跳。

  雀儿其实也已经不年轻了,她十来岁混进阿柔身边之后,一身武功并没有可以施展的地方。此时犹如鸟出樊笼,哪里还收得住。听见宋氏的话,有心卖弄。将身一纵,试图从这棵树上,跳到旁边另一棵树上去。可惜,功夫和世间许多学问一样,一旦放下了,就会日渐生疏起来。雀儿虽然一直练着,可在和平的幻境中,人都是会不知不觉生出惰性来的。加上她又确实不是十几岁身轻如燕的时候。

  于是,这一跳华丽丽的从树上掉了下来。非但没有露脸,反而摔个七荤八素,趴在地上好久缓不过气儿来。

  阿柔顿时笑了起来:“教你卖弄。俗话说一天不练手生,两天不练眼生,三天不练门外汉。你如今于功夫一道,恐怕连门外汉都不如了。莫若乖乖的吧。”

  雀儿好不容易爬起身来,十分懊恼的踹了那树一脚:“一定是我长久的不曾回来,这树不认得我了,欺生。”

  宋氏见她没事儿,这才放下心来,跟着笑道:“你快歇一歇吧。若是换了我,从那样高的树上摔下来,只怕小命儿都要丢掉半条。你这样的,已经很了不起了。”

  雀儿爬回马车:“我这可不算什么。我记得,宣平王爷曾经说过,想当年咱们王妃年轻的时候,一言不合就把七八个男人给撂翻在地。拧断人的脖子跟闹着玩儿一般。”

  她这话明显是有水分的。可是宋氏不知道啊,顿时又吃了一惊,不可置信的看向阿柔。

  自她认识阿柔以来,阿柔都是个万事不关心,只管一心吃斋念佛的妇人。不怎么爱说话,就算说起话来也是慢声细气的。谁能想到,这样一个妇人,年轻的时候竟然敢和男人动手,而且还亲手杀过人。

  阿柔是不愿意过多回首往事的,她笑道:“你听雀儿乱说吧。我遇到她的时候,她才几岁而已,自然是别人教她什么,她就说什么。”

  雀儿道:“我都说了,那话是宣平王爷说的,就算是杜撰的,也和我没有关系的。”她说到此,话锋一转:“咱们万岁爷也是奇怪。不惜挑起战端,也要逼迫娘娘您回来南国。如今咱们都过了北羊关数日了,竟连一个接驾的人都没有。不若我去前头探一探,看看是什么个情况?”

  阿柔道:“且不管他。咱们只管慢慢的走就是。倘或走的累了,只管找个上清水秀的地方,造上几所房子来歇脚。”

  宋氏闻言,忍不住扑哧一声又笑了:“母妃,您这那是歇脚,分明是学那高贤之士隐居了。”

  阿柔不由想起了已故萧太子:“要说高贤,这世上再无人贤得过高贤王爷了。他为了天下苍生,少些屠戮。将一生最好的年华,都湮灭在了黔安郡那一弹丸之地。甘心情愿做了三十几年的阶下囚。

  只是,他的苦心,能知道的又有几人呢?就算是被他羁绊了半生的韩肃……肃王爷,也是到了耄耋之年才幡然醒悟。原来他囚禁着萧太子,却也是被萧太子羁绊着。

  所以这人呐,还是简单些好。莫要眼睛盯着旁人怎样,做好自己就行了。”

  雀儿是认识韩肃的,她十分不解道:“我一直想不明白,肃王爷那样和蔼的一个老头儿,高贤王爷又何必浪费年华来和他较劲呢?”

  “和蔼?”阿柔呵呵笑着:“那是你们不曾看见他年轻些时候的样子。我见他老人家的时候,他老人家已经六十岁了,那一身杀威,甚是浓烈。举手投足之间,似乎都带着刀光剑影一般。

  雀儿啊,你在黔安郡许多年,你说说,肃王爷的那些部下怎样?”

  雀儿竖起一个大拇指:“义气。”

  阿柔点头:“是啊。他老人家的那些部下,个个对他死心塌地,忠心耿耿。这样一支忠诚的军队,加上一位所向披靡的将领。一旦失去禁制,必然所向披靡。所造杀业,不敢想象。”

  宋氏道:“古来有马上帝王直说。那肃王爷也是西邦皇室正统,倘若厉害些,难保不是一代定国安邦之君。也许百姓还少受些战火煎熬。”

  阿柔摇头:“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肃王爷若是起师,最多半为天下。”

  “那剩下那一半呢?”

  “为了红颜。”

  “倒是个多情种子。”

  “可能,真正勇武之人,都是极容易钟情的吧。”阿柔说着,忽然眼前浮现出一个魁梧的身影。

  “母妃,您怎么了?”宋氏见她忽然走神,唤了她一声。

  “没什么。”阿柔回过神来。

  雀儿道:“虽然肃王爷很厉害这件事是从您口中说出来的,可我心里还是不大相信的。他老人家明明那样和蔼可亲。我在黔安郡那么多年,都没见过他真的生气过,如何会是心中有仇恨,一旦发作出来便只知道杀人的人呢?我是万万不信的。”

  阿柔两手一摊:“你要不信,我也没有办法。这还是你,和肃王爷,高贤王爷都是认识的。你都不信,若是换了别人,又知道这两位是怎么回事呢?倘若这两位有个寻常人的争名逐利之心,恐怕在九泉之下要被气活过来。”

  雀儿道:“反正这事儿要是真的,换成我,我一定会气的死去活来的。”

  一旁的宋氏若有所感,感叹道:“要不说高贤王爷是高贤王爷呢。”

  雪下的越发的大了起来。南地地暖,虽然北羊关这一带,因为临近北国,气候相对寒冷一些,但是那雪降下来,并不能像北地那样冻着不融化,而是一边下,一边融化的多。所以,雪一旦大起来,路上泥泞,车马就十分难行。

  眼看着天黑前赶到驿站是不能够了。众人只好准备在马家坞歇脚,等雪停了,天气晴好一些再走。

  阿柔记得,马家坞原本是一片荒芜的沼泽。可是真的走近了,她却惊讶的发现,这里阱陌俨然,屋宇栉比,俨然一个人口茂密的村镇。

  若不是大路边一座石头的牌坊,上头明晃晃写着‘马家坞’三个字。阿柔都要怀疑自己走错了地方。

  阿柔进了南国地界之后,那些护卫的御林军便都回去了。剩下的人马越有百十人。拥簇着五辆马车。一辆车子里坐的是阿柔和她的贴身侍女,另外两辆车子,分别乘坐着岚月两口子和宋氏母子四人。

  还有两辆马车,拉着帐篷和沿途所需的粮食,锅灶。金银细软其实并没有多少。

  这行礼,对于一位先后做过太后,太妃的人来说,已经简朴到简陋了。就算对于宋氏这位王妃,或者是岚月那位受过两国封诰的公主来说,都简陋的不能再简陋了。

  但是,这母女、婆媳三人,就这样拖家带口,轻车简从的从东廷走到南国,一路上丝毫没有觉得窘困。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本事。

  马家坞已经不是记忆中的马家坞,那些百姓们自然也不会认识如今的阿柔。不过,好在这个地方发展的很好。镇上有足够的客栈能够容留阿柔这一行百十人居住。

  倘若这些人被困在狭小的荒村野店,说不得还得搭帐篷居住。所以,阿柔对于目前的状况,十分的满意。

  阿柔投栈的客栈里,一大早店家就开始忙忙碌碌的蒸制各种点心。大街上也人人喜气洋洋,似乎要过年的节奏一般。阿柔在南国也待了不少时候,从没有听说南国在这个初冬的时候,有什么重大的节日。

  雀儿早跑出去问了。阿柔这才知道,明天是马娘娘的生辰,马家坞向来有给马娘娘做寿辰的传统。到时候,家家户户都会到娘娘庙前祭献贡品,还有各种社火表演,十分的热闹。

  阿柔闻讯,简直哭笑不得。她这个正牌儿马娘娘就在这里坐着呢,她怎么不知道明天是自己的生日呢?想起生日这件事,阿柔才后知后觉的想起,她好像从来没有过过生日,话说她的生日到底是哪一天呢?

  为此,她很是绞尽脑汁的想了半天,无如脑袋空空,什么都想不起来。她家穷啊,那是战火频发,又没地方去找先生来了解她出生的时候是一年中的那一天。

  后来,遭逢战火,整个村子都被屠戮尽了,她更加没地方知道自己的生辰了。

  没想到,这里的百姓倒是给她捏了个生辰来,还这样当成一件隆重的事来做。阿柔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要说感动吧,其实也没有。虽说她知道百姓们祭祀的马娘娘,其实就是自己,可很明显,这个马娘娘在老百姓的心目中,显然和如今的自己不是一回事。

  可要说失落吧,也不是。别管怎么说,至少还是有人记得她的。所以,她心里还挺高兴的。

  这里又不是西邦,又不是东廷。阿柔即不是太后,也不是太妃。不用端着那劳什子的架子,顾及自己的身份。既然心中高兴,于是便萌生出带着一大家子去赶庙会,看社火的心思。

  话说她小时候,最最盼望的两件事,一件就是过年,另一件就是赶庙会。

  说走就走是她一惯的作风。她真的就收拾了收拾,带着一大家子人去赶庙会了。

  岚月是个爱热闹的性子,人越多她越人来疯。一到了庙会上,立刻便撒丫子不知道跑哪儿去了。风意怕把自己走丢了,一早便把自己衣袖和岚月的衣袖缝在了一起。所以,岚月跑得不见了人影,他便也跟着不见了人影。

  祁宁走路费劲,跟不上正常的速度。雀儿陪着他渐渐也掉队了。剩下阿柔和宋氏,两人带着俩侍女,弄着仨孩子。庙会上人山人海,摩肩接踵。宋氏一向在深闺里养大,就算出门上个香啥的,也是提前安排好的,什么时候这样跟人挤过。

  她提心吊胆,小心翼翼,一时生怕孩子走丢了,一时又怕把阿柔给走丢了。阿柔看着她的样子,实在过于疲惫。于是便亲自抱了最小的孙子,带着她们往开阔地方走。

  远远的,只见一棵高大的树木,上头红光一片。那里的人少一些。阿柔道:“咱们去那里歇一歇吧,等等他们。”

  宋氏求之不得。

  一行人到了那大树前头,这才看清楚,那棵树之所以在这初冬时节,指头一片红光,原来是挂满了红色的布条。三五成群的赶庙会的人,聚集在树下,向那树上投掷拴着铜钱的许愿红布条。

  在那一群人中,阿柔看见了投的最欢实的岚月。

  “娘……”岚月看见她,向这边跑来,身后拖着尾巴一样的风意。所过之处,引来无数人的倾目。实在是风意这个孩子,长的太过引人瞩目。风意脸皮儿薄,被许多人盯着看,十分的害羞。脸色红的仿佛天边的云霞,更添无数瑰丽之色。

  岚月却是个唯恐天不乱的,她巴不得天下人都知道她嫁了一个绝美的人。所以,哪儿人多,她拉着风意就往那儿跑。这一圈下来,风意的衣裳都脏了。被人吃豆腐,摸脏的。

  这还多亏了他轻功了得,躲避开了很多咸猪手,不然会更惨。

  就在岚月拉着风意来到阿柔面前,还没有站定的时候,一个系着荷包的红绸条,嗖的一声,砸向了风意的后背。风意身形微微一避。那荷包落在了地上。

  岚月转头看了一眼荷包飞来的方向,只见许多年轻小姑娘凑在一起,也不知道那荷包是谁扔的。于是她弯腰将那荷包捡了起来,递给风意:“给你的。”

  风意转过头去,不看也不搭理岚月,显然生气了。

  岚月就咯咯笑起来:“一个大男人,怎么这般小气,被人看两眼,摸两把又不会掉肉。”

  阿柔听她说的不像话,低喝了她一声:“岚月。”

  岚月吐了吐舌头,将手中的荷包随手扔进了旁边树下的池子里。那里不知沉着多少红绸和铜钱,红彤彤,金灿灿一大片。

  忽然,一阵悠扬的洞箫声响起,紧跟着琴瑟齐鸣,恍恍惚惚听来,仿佛天边传来的仙乐一般。

  “月神来了,拜月神了。”

  不知谁一声喊,许多百姓纷纷向着大树这边涌来,原本并不拥挤的大树前头,瞬间变挤的水泄不通。内中多以女子为主,几乎看不见男子的身影。

  岚月奇怪:“月神是什么神,怎么都是女人拜他,不见男人来拜?”

  旁边有个上了些年纪的妇女闻言:“月神是马娘娘的夫君。女孩子来拜月神,自然是希望找一个和月神一般的男子做郎君。”

  岚月反问:“那您也是来求夫君的?”

  那妇女道:“自然不是,我是来求子的。”

  岚月一怔:“月神还管生孩子的事么?”

  妇女道:“反正都是神仙,怕是也管的吧。拜了总没错的。要是能生个和月神一般的儿子,谁不乐意呢?”

  岚月听这心动:“那我也要好好的拜一拜。求他保佑,我日后生的孩子,像我一般聪明伶俐就好。”

  妇女看见她做妇人打扮,笑道:“要得,要得。只要心诚,很灵验的。”

  于是,岚月拖着风意便和那妇人站在了一起。

  阿柔看在眼里,一头黑线。她这个女儿还能不能更不靠谱一些。她都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多出个叫做月神的丈夫,偏岚月还巴巴的相信。

  那些百姓也是有趣,马娘娘的丈夫是当年的宣平王,又从哪里冒出来一个叫做月神的丈夫来?

  “哇……”

  就在阿柔胡思乱想的时候,百姓中爆发出一片惊艳的呼声。阿柔抬眼看去,只见一条鲜艳的红色缎带,从身后娘娘庙的屋脊上向着这边大树铺展开来,仿佛在空中铺出一条红色的道路。一位身着黑色锦袍,长身玉立的男子顺着那缎带铺就的道路飞驰而来,仿佛蹬空驾云一般。光是那身段,那姿态便已经飘飘欲仙。彡彡訁凊

  举手投足之间,风流天成,韵致浑然。

  阿柔眼眸一暗:“是他。”

  “谁?”宋氏下意识的问了一声。

  那男子脸上蒙着面纱,只露出冷艳艳一双欲说还羞,清凌凌似拒还迎的多情目。光是这双眼睛,就足以倾倒无数女儿家的心了。所以,一向端方的宋氏,也下意识被他吸引去了目光。她察觉到自己的失态,正要将目光转开,就听见阿柔脱口而出的那句话,是他。

  于是下意识的问了一声。

  阿柔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和儿媳妇说那个人的身份,于是含糊道:“月神。”

  宋氏惊叹道:“还真有月神这个人啊。”

  只见那人顺着红绸走来,轻飘飘落在的大树顶上,踩着那细碎的枝桠,仿佛踩着平地一般。风意赞叹一声:“好俊的功夫。”

  那人似乎听见了风意的话,眼波流转向这边轻轻浅浅一瞥。

  “嘶……”百姓中顿时起了一阵倒抽气的声音,娘娘庙前人山人海的人群,一时间竟然鸦雀无声。

  阿柔起身,招呼宋氏:“没什么可看的,咱们回吧。”

  宋氏有些不太情愿,但是还是点了点头。她们正要离开,忽听人群中又传出一阵惊呼:“啊?”

  阿柔下意识转头,只见那站在树冠上的人,忽然将外袍散了,露出领口一片腻白紧致的肌肤。阿柔觉得好笑,心说你堂堂一个太上皇,装神弄鬼也就罢了,难道还要当着你的臣民裸奔吗?

  那人眼眸略略低垂,居高临下望着阿柔,忽然将双臂一展。撕拉一声布帛撕裂的轻响之后,他身上那散开的外袍骤然被震成碎片,仿佛黑色的蝴蝶纷飞而下。

  风意又惊叹一声:“好强劲的内力。”大约习武之人,总是第一时间用功力来衡量一个人。也可能风意本身就长的极美,所以丝毫不会为那人的风采折服。

  那人看了风意一眼,似乎是有意卖弄一般,右手一翻,一把长剑豁然在手。底下那么多人,那么多眼睛,愣是没人看出他是从哪儿把剑拿出来的。

  阿柔一头冷汗:“还变上戏法儿了。”

  只听那空中飘渺的乐声,节奏骤然一变,从之前的舒缓,猛然间仿佛疾风骤雨一般。那人长剑一摆,舞出一片耀眼的剑花。

  风意摇头:“太过花哨了。”

  那人将身一转,想着这边送来一片秋波。

  风意哎呀一声,跌坐在了地上,急忙忙用手捂住了双眼。

  岚月不解:“你怎么了?”

  风意连连摇头:“太可怕了,太可怕了。竟然真有勾魂摄魄这等邪门的功夫。”

  岚月不解:“什么勾魂摄魄?”

  风意道:“那是江湖中极为邪门的功夫,从前我也只是听说。着了那种功夫的道之后,好端端的人就会变成行尸走肉一般,别人让做什么,就做什么。那人是个高手,我大约打不过他的,咱们还是快走吧。”

  岚月道:“真这么厉害?”

  风意点头,十分认真。

  “那……好吧。”岚月转头看了一眼在树冠上舞剑的美男,有些舍不下如此美景,但还是听从了风意的话。两人一起,钻进人群中走了。

  阿柔招呼宋氏:“咱们也走吧。”话音未落,人群中又是一阵惊呼。阿柔心知,定然是树上之人又出什么幺蛾子,有心不看,可是面前堵的水泄不通,她一行人带着三个孩子,并不想岚月和风意那样,想走就能走的。

  “宁王爷驾到……”遥远的一声悠长的呼喝传来。紧跟着锣声震天,炮竹齐鸣。

  那些围在树前的百姓听见了,纷纷向两边闪开一条道路。一队南国兵将,从那甬道中迅速穿过,然后分列两旁。有官员高声道:“宁王爷来祭祀母妃,闲杂人等速速后退。”

  那些百姓闻言,纷纷潮水一般向后退去,很快就将大树前头让出一块空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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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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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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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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