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上面的那条边,是一带绵延不绝的群山;最下面那个顶点,则蜿蜒着一条百米宽的河流。
河流名叫禾水,原是枫林镇的护城河,现在沿着城市最南端的河边走,还能依稀找到当年的城墙痕迹。
有一条东西走向的省道,贯穿枫林镇的中心地带,将镇子大致分成南北两大部分。
上面那个不规则的四边形,东边是人们口头上的东城,西边则是人们习惯所称的西门洲。省道的下面,也就是南边,便是南街。
你现在知道了,南街并非一条街,而是一个区域通称。可它又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行政区划,只不过是人们传统习惯上的叫法。
从面积上来看,南街只占枫林镇的五分之一略强,而它的江湖地位,却一直屹立不倒。
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产生了两类颇具民族特色的人物:官二代和富二代。
枫林镇不能免俗,它也有自己的出产官二代和富二代。
走在街上,如果你见到一个年轻人双眼朝天,横冲直撞,无论跟谁说话,气焰都是嚣张无比,那么,此人要么是疯子,要么是官二代。
如果你见到一个十八九岁的小伙子,脚步虚浮却满嘴粗话,一身名牌又脏乱不堪,上下黄链子挂得叮当响,那么,此人要么是傻子,要么是富二代。
除此之外,枫林镇还出产一种颇具地方特色物的人物:江湖老大二代。其中的代表人物,就是南街疤头。
疤头,真实姓名不详。年近五十。目前是枫林镇上南街的老大。南街上无论什么人,有了大小纠纷,基本不找居委会,也不找警察,找的是疤头。
通常只要疤头一句话,有理的无理的,都立即噤了声。
疤头生在枫林镇南街,长在枫林镇南街,几十年没离开过。据说,他的父辈们已在枫林镇南街生活了上百年。
他目前的江湖地位,一半是因为他自己的名望,另一半则是得自继承。在他之前,其父老疤独霸南街十几年。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疤头的父亲老疤,凭着一把竹刀奋力拼杀,终于成为南街一带的令人闻风丧胆的老大。
九十年代初,老疤因为斗殴和伤人至死,判了十五年,入狱不久便因病身亡。一时之间,枫林镇南街群龙无首。
此期间,二十岁刚出头的疤头,带着从他父亲身上遗传而来的豪勇,在街上暂露头角,不久之后,南街的人们为了结束天天打打杀杀的混乱局面,几个主要人物坐在一起吃了顿饭,开了个会,一致推举疤头为他们的老大。
于是,南街重归平静。
彪哥在短短几年时间里,称雄枫林镇三分之二的地盘,却始终无法向南街渗透半步,究其原因,是南街的江湖形势,与东城和西门有本质上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南街极少外来人口,全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
早期的枫林镇市中心,其实是在南街,后来城市向东北和西北蚕食,市中心数次北移,使得南街成了杂乱无章、又老又旧的城区。
外来人口和进城农民工,很少往这个地区聚集,全都落脚于东城或西门。
在东城和西门洲,流氓痞子和普通居民,是泾渭分明的两类人,各有各的活跃和栖息场所。所以,在这两个地方混江湖,你只需将那几个出头的流氓痞子打服,便成功了一大半。
普通居民,比如说农民工和小商贩,学生,上班族,都是些受欺负的角色,对付起来要容易得多。
而南街不一样。此地的居民既然土生土长,百年下来,所有人都有或远或近的血缘关系。于是,街头流氓和普通居民,很难截然分开。
流氓是居民,居民也是流氓。
他们自己内部闹矛盾,有疤头出面平息。一旦与外部发生冲突,南街几乎是全民皆兵。
假设东城或西门的某个流氓,提刀追砍南街某个小人物。后者只要逃入南街,一声口哨,所有人不管之前在干什么事,一律放下,手提各种兵器站在街边严阵以待。
前者不管有理没理,都得立即掉头而退,如果不识趣,硬要装酷耍横,最后能全身而从南街走出来的,基本上没有。不死也得脱层皮。
其二,南街自古以来经营着一项合法的生意:棺材及其衍生物。
几乎所有枫林镇包括周边农村,所需要的棺材或花圈一类的死人之物,全都产自南街。南街上每家每户的生存,差不多都与该项产业息息相关。
南街上自己人的争端,差不多都是起因于死人生意上的摩擦。
走在南街上,相隔百步便可见一家棺材店。两个棺材店之间夹着的店面或作坊,便是做花圈的,卖纸钱的,卖冥币的。
进入二十一世纪,这里也与时俱进,催生了很多做死人别墅的,做死人手机的——不做别的品牌,单做苹果。甚至还有纸扎的二奶三奶,供活人烧给死人享受。
只要活人用过的东西,这里都找得到相应的死人之物。
所以,南街另有一个很吓人的名称:死亡地带。
可想而知,外来人口为何都对这里退避三舍。
在死亡地带出生和长大的人,似乎对死亡没那么畏惧,起码在口头上,那些年轻人谈论起死亡来,总是那么轻描淡写,甚至有一股徐志摩式的潇洒。
所谓我挥一挥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而在与外人打架之际,这帮子土生土长的小流氓,一手操刀,嘴里高叫:
“棺材都是现成的,怕他个鸟。”
不管他们是真不怕死,还是假不怕死,反正此话一出,通常都能把对手吓得抱头鼠窜。毕竟人家混江湖,也是为了一口吃的,没必要为此拼掉一条命。33ýqxsś.ćőm
疤头做南街的老大,并不像别的流氓大哥一样,靠向小商贩收保护费过活。他根本不需要,因为他自己经营着南街最大的棺材铺,还有一间最大的花圈店。
最近,他甚至还组建了一支乐队,专门给死人搞祭奠活动。
疤头做老大是义务性质的,专门替南街上的自家人解决争端。面对外敌,他是个发号施令的角色,根本不需要自己动手。
也正因为是义务性质,所以才声望颇高,基本上不可动摇。这里的人各有各的生意,也没人想要去动摇他的江湖地位。
而外来的过江龙,谁也无法对抗这片死亡地带的全民皆兵。
喜欢讲故事、行事不乏阴毒的彪哥,起初并不甘心放弃这块地盘,还曾亲自去南街考察过,回来后对手下小弟们摇摇头说:
“那是个离阎王爷最近的地方,除了齐天大圣,谁也惹不起。”
于是,二十一世纪初的枫林镇江湖,彪哥统一了西门和东城,而南街依然归疤头管辖。
但这种局面并没有维持多久。准确地说,只有三年。
三年后,并非南北发生了根本性的冲突,最终出现了关键性的胜负,而是,又有另外一个人崛起于北边的江湖。这个人,就是前面详细介绍过的周伟良。
街头的普通小混混打架,技术上都是业余的。所谓的江湖武功有多强,那都是中了武侠小说的流毒;所谓的高手在民间,也是无知之人才有的认识。
实际上,真正的街头打架,只要你敢耍无赖,差不多就赢了一大半。
假如你手持菜刀、脸上涂满鸡血,往街头一站,只要警察不来干涉,便能吓坏大半条街的流氓们。多玩几次,不出意外,你基本就能爬上一条街面上流氓头目的位置。
在枫林镇上,周伟良崛起之前,流氓间的相互冲突,也没什么技术含量可言,通常都是以吓唬为主,耍无赖为辅,再不行就玩阴的。
正因为如此,彪哥自我编织的故事,加上点冷酷阴毒的气氛,才能取得那么好的效果。最终成为枫林镇上一霸。
直到周伟良闯入江湖,才把街头打架带入了专业时代。众所周知,周伟良当过兵,据说还是个特种兵,对于打架之事,受过专业而全面的训练。
无独有偶,像彪哥一样,周伟良的江湖事业,也是从东城开始起步的。
与彪哥不同的是,周伟良尽管做过老师,却从来不讲虚头八脑的故事,也没那么多故作深沉的废话。
他的办法很简单,谁不服就打谁。而且用的是专业手段,别人根本无力抗衡。只剩下哭爹叫娘、抱头鼠窜的份。
所以,周伟良从下定决心混江湖开始,只用了短短几个月时间,便抢去了彪哥大半个东城的地盘。
这几个月里,彪哥的手下干将甚多,却从未组织过一次像样的防守之战。
那些被彪哥的虚实故事折服的家伙,除了逃跑,便是向周伟良投诚。
彪哥心中感到了巨大的压力,但他明显是不服气的。总不能让自己辛辛苦苦得来的地盘,就这么轻易地拱手相让。
他决心组织一场像样的狙击战。只要一场就够了,他从一些电视剧里看过,历史上大多数的地盘之争,通常只需要一场决定性的战斗。
彪哥有一天召集了他的所有心腹,开了一个声势浩大的动员大会。洒过三巡,慷慨激昂的打气过后,彪哥总结道:
“就他一人厉害一点,我方兵强马壮,打不死也得累死他。”
这里的“他”,指的就是周伟良了。下面一帮喽罗们,受了彪哥的蛊惑,决心当晚要把抢他们饭碗的周伟良彻底铲除。
然而,彪哥实在是对周伟良看走了眼。对方不但早就料到迟早有这一战,而且在他身边埋伏了间谍,获知了他动员手下的具体细节,清楚他发动攻坚战的具体时间。
于是,这一晚,周伟良召来了十几个战友。
当晚这一战,前面也叙述过了。那是枫林镇江湖史上最为轰动的一战。战斗发生在下半夜,良民和警察都睡着了。
街头的哭爹叫娘,也无法把人家从温暖的被窝里拽出来。
彪哥一方人多势众,据说当晚投入的兵力达五十人之多。周伟良一方只有那十几个战友加上自己,却对彪哥产生了碾压性的优势。
这就是专业和业余的区别。
这一战的结果是,死了三个,伤了三十个。死伤的人都是彪哥一方的,他自己因为跑得快,毫发无损。天亮之前,周伟良的战友们全部悄然退出枫林镇。
天亮之后,警察介入,根本没找到周伟良头上。彪哥在派出所关了十五天,回答了无数个问题,才被放出来。
这一战基本就奠定了枫林镇的江湖格局。彪哥后来主动请周伟良在秀水大酒店吃了一顿饭,席间,彪哥以手指蘸酒,在桌子中央划了一条线,半闭双眼叹了口气说:
“东城归你,我守西门。此后井水不犯河水。得给我的兄弟们留口饭吃,对不对?”
周伟良拳头在桌面一砸:
“锤子,就这么定了。”
周伟良同意地盘如此划分,也算是对形势有清醒的认识:
首先,他那十几个战友,总不能天天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其次,彪哥之前一败涂地,但此人仍然不可小觑,虽则街面上流传的故事真真假假,但彪哥在泉州被人打过是真事,回家打老婆也是真事。
仅凭这两件,也得给对方留一份面子。
于是,东城和西门,就这么靠口头协议达成了和平。此后各玩各的。至于南街,周伟良一直就没有去争取的打算。这一点上,他倒是与彪哥英雄所见略同:
“那片死亡之地,除了齐天大圣孙悟空,谁也不敢惹。”
自那之后,枫林镇的江湖形势,算是天下三分。
这形势维持了整整八年。
直到周伟良突然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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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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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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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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