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白月光他黑了[穿书]>第 54 章 第 54 章
  “您,是不是跟我爷爷认识?”

  宫锦书谨慎问出这话,在老爷子脸上捕捉到一丝裂痕。

  “我认识他,但他不认识我。”老爷子的回答语焉不详,但他却头一次肯定了宫锦书,“你比我想得要聪明。”

  类似的话,他也评价过宫竹。或许是在一个环境里生活的缘故,宫竹父子给人的感觉都是表面单纯可欺,实则眼亮心明。

  他转过头来,用审视的眼神看向宫锦书,“所以,我更好奇,你这么聪明的一个人,为什么会不计成本地帮小隐?你接近小隐,接近施家,有什么目的?”

  目的。联想到周晓添那日威胁他,说“《辛夷花》是我的”,宫锦书终于摸到了老爷子的脉。

  “我帮他,只是因为我想帮他,没有其他理由。就算他不姓施,不是鸿光影业的老板,我一样会帮他。”

  “你想告诉我,这一切都是因为爱情?”

  宫锦书一凛——这老爷子的脑回路怎么跟方辞一样?

  但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他否定又不现实,于是点头:

  “当然。”

  成大业者,不拘小节。只要施隐一步登天,他牺牲点色相没什么。

  “我不知道您有没有产生过这种感情,从看到先生的那一天开始,我就决定了。不管他想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他。”

  感谢方辞,给他提供了忽悠人的新思路。

  老爷子居然真的被他说动,他沉思了一会儿,眼神飘到远处:

  “以前,有个人跟你说过一样的话。从看到她的那一天开始,他就决定了。”

  说到这个人的时候,沧桑的耷拉的眼皮动了一下,话语变得飘渺又遥远:

  “那个时候,我还是个小管家,没出来做生意。有一天,少爷兴冲冲地跑回来,说,他喜欢上一个人......当时呢,我还不信,少爷成天只知道画画,都画些山水鸟虫,哪知道女人长什么样子?”

  “但他还真把少夫人带回来了。我头一回觉得他长了眼睛,因为少夫人真的很好看。穿着一件水蓝色的旗袍,头发也辫得整整齐齐的。就一个词,亭亭玉立。少爷在院子里画画,她就在旁边拉大提琴,那情景,就跟画一样。”

  想起少爷和少夫人,老爷子的眉眼也逐渐柔和下来,许久许久都没有说话。

  宫锦书等了半晌,问:“后来呢?”

  “后来......后来奸人作祟,家破人亡。我偷偷跑出来,把琴交给了一个朋友,十几年后风头过了才取回来。”

  至此,宫锦书终于明白这把大提琴的重要性。他回头看去,那把琴正立在墙边,应该是老爷子刚才从收藏阁里拿出来的。体态优美,颜色偏暗,阳光斜斜地照了一道过去,刚好在琴身投下一个暖金色的三角。

  老爷子,这是在给他出题。

  当年在小院里,少夫人会拉什么曲子,或者说,什么曲子最适合刚踏进爱河的小情侣。宫锦书脑子里的曲目很多,除了流传上百年的经典,还有他自己写出来的。但听老爷子说了那么几句,只有一首曲子响了起来。

  《DownbytheSalleyGarden》

  Downbythesalleygardens

  MyloveandIdidmeet

  Shepassedthesalleygardens

  Withlittlesnow-whitefeet

  Shebidmetakeloveeasy

  Astheleavesgrowonthetree

  ButIbeingyoungandfoolish

  Withherwouldnotagree

  ......

  宫锦书左手按弦,右手持琴弓,缓慢地拉动曲子。音符从指间流淌出来,如蜿蜒在深谷之间的涓涓溪水,由远及近,由浅及深。

  蓝色旗袍的少女是园中独一无二的花朵,她拉动着琴弓,明眸轻合,睫羽在微风里轻轻律动。少年用两根手指拿着画笔,三两下勾勒出少女的脸庞,简单干净。风声,鸟啼,偶尔的自然声从半空掠过,融入到这方寸的恬雅里,岁月静好。

  宫锦书出来的时候,背上了那把陈旧的大提琴。老爷子答应借给他一周,但如果有任何一处破损,破一处,剁一根手指头。

  “琴拉得很好。”施隐在楼梯口等他,接过他背后那个几乎有一个人那么高的大块头。

  宫锦书得意洋洋:“宫哥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施隐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他:“看来以后找爷爷谈事情,得叫上你。”

  “行啊。”宫锦书拍了下胸脯,压低声音,“不过我发现,老爷子还真是个长情的人。”

  施隐笑笑:“他一直是。”

  二人拿到大提琴没有立即走,下午等老爷子睡了午觉起来,还陪他看了会儿电视。老爷子嘴上冷漠,实际还挺喜欢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想着晚上施仲文和施涵要回来,便一直开着电视。

  施仲文之前见过,跟书里描写的一样,为人和善,不争不抢。

  但是施涵么,就有点不好对付了。性格病娇,偏执顽固,连施隐这个哥哥也摸不清他在想什么。原著里,他把《辛夷花》当命一样护着,没少给宫六使绊子。后来他在施隐的婚礼上看到方辞,一眼就爱上了,最后因为强.奸未遂,被送进了监狱。如果不是这位守护神兽入狱,宫六还碰不到《辛夷花》。

  “施涵他,回来还适应吗?”

  工作顺不顺利?心情好不好?

  不得不说,宫锦书有点怵。

  老爷子的眼睛盯着电视:“他啊,还行。你不用担心,小涵对自己人还是比较和善的。”

  就怕,他不把宫锦书当自己人。

  接近六点,父子俩驾车回来了。施涵跟宫锦书想象得很贴近,个子高,表情冷,面部轮廓硬挺,与施隐有七八分相似,但掩藏在镜片下面的眼神却如井水一般凉,与施隐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看到施隐带宫锦书回来,施仲文是高兴的。还特地问了芳姐,有没有多做两道拿手的好菜。

  “我来介绍一下。”施隐把手放在宫锦书腰侧,“这是小涵,之前跟你提过的。现在诗轩的生意主要是他在打理。”

  然后看向施涵,“这是锦书,在维艾黎修大提琴专业。”

  施涵整个人都带着清冷的气质,宫锦书实在不明白,为什么父亲和兄长都是温润的脾气,却单单培养出一个不苟言笑的施涵。光是交换一下眼神,都觉得脊骨冰凉。

  “初次见面。”施涵打量他的眼睛微微一虚,伸出右手,“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嫂子。”www.33ýqxsś.ćőm

  嫂子,这两个字咬得颇重,像是提醒宫锦书。我表面已经承认你加入这个家庭了。

  但,也仅仅是表面而已。

  宫锦书后背一凉,待会儿这顿晚饭,恐怕吃不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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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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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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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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