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第一次喜欢一个人,第一次有想要恋爱的感觉,阚糖整晚处于激动又兴奋的状态,一直到凌晨四点钟才睡得着。

  第二天醒来,一看时间,已经准备十点钟。

  昨晚跟徐珩之约好今早九点出发,结果自己睡过头了,真是罪过。

  刚起床刷牙,徐珩之就过来敲门了,阚糖开门,徐珩之一身运动装,两只手都提满了袋子。

  徐珩之把外卖放到桌子上,把手里另一个袋子递给阚糖,“这是我按照你的码数买的。”

  阚糖打开袋子,是衣服和鞋子。“你刚刚去买回来的?”

  “嗯!”

  徐珩之居然想得这么周到,她昨晚说去爬山,今早,徐珩之连爬山穿的登山服都买好了。

  阚糖心头一暖,咧开嘴,给了徐珩之一个大大的微笑。

  除了她父亲,徐珩之还是第一个对她这么细心体贴的男人。

  阚糖换上徐珩之买的登山服,码数刚好,非常合适。

  昨晚睡得太晚,黑眼圈很重,皮肤也很差,怎么看自己都觉得很憔悴。在行李箱翻出自己带出来的化妆包,画了个淡妆。

  化完妆,对着镜子涂口红,露出一个满意的笑。

  阚糖平时几乎都是素颜出门,很少化妆,像今天这样,特意化妆打扮,还是第一次。

  徐珩之坐在沙发给阚糖的鞋子装鞋带,阚糖换好衣服,化完妆出来才发现,她和徐珩之,穿的是情侣装。

  徐珩之穿的是黑色,她穿的,是大红色。

  徐珩之蹲下身子,把鞋子放在阚糖脚边,“试试看。”

  阚糖换上鞋子,在房间走了几步,问徐珩之:“你怎么知道我鞋子穿几码?”

  她瘦,衣服基本买小码,都能穿,可鞋子不可能买得码数这么准确。

  “上次你跟我说过!”

  上次在种植园,阚糖无意间说过自己穿几码鞋,徐珩之便记在心里。

  看着穿戴整齐的阚糖,徐珩之点头微笑:“很漂亮。”

  徐珩之看得出阚糖特地打扮了,脸上淡淡的妆容,一身的运动服,很青春,像个高中生一样。

  每个不同的阚糖,都能给他带来惊喜。

  徐珩之很后悔,为什么结婚了两年,现在才发现阚糖的好,白白浪费了两年。

  阚糖脸上涨起一层红晕,一双大眼眨了眨,很腼腆的笑了笑,“谢谢夸奖!”

  徐珩之买了外卖,两个在房间吃了外卖便直接出发。

  西山离市区比较远,徐珩之打算自己开车去,今天一早便去找人借了辆车。

  上了车,徐珩之帮阚糖把座位调到舒服的位置,伸手从后座拿了一束花给阚糖,“希望你喜欢!”

  这算是他第一次真诚的送花给阚糖。上次送的那束花,是有心机的,故意让人把花送到阚糖工作的地方,其实是想间接告诉江浩洋,他没机会。

  阚糖接过花,闻了闻花香,扭过头,和徐珩之对视,嫣然一笑,“谢谢,我很喜欢!”

  “喜欢就好!”

  徐珩之今天话特别多,一路上都在找话题跟阚糖闲聊,似乎想要把以前错过的时间,没有说的话,今天全补上。

  他今天一点都不着急,车开的特别慢。

  暂时忘了工作,忘了老宅的那些人,没有别人的打扰。喜欢的人就在身边,属于两个人的时光,总想时间再慢一点。

  徐珩之眼睛看着前方的路,左手握住方向盘,右手自然而然伸过去牵阚糖的手,把阚糖的小手握在自己的掌心。

  阚糖光润带笑的脸蓦地红了起来,斜了一眼徐珩之,佯装生气的努努嘴。

  徐珩之心情大好,眼底全是笑,嘴里跟着音乐节奏哼着小曲。

  虽然阚糖嘴上没说,但徐珩之知道,阚糖已经默认两个人的开始。

  不对,两个已经结婚了,应该说是以后。

  阚糖任由徐珩之握住自己的手,过了一会儿,把头转回来,挣脱徐珩之的大手掌,说,“好了,专心开车。”

  徐珩之哈哈大笑,轻轻捏了一下阚糖鼻尖,说:“你在旁边,没法专心。”

  阚糖原本就红的脸更烫了,从脸到耳朵,到脖子。

  “懒得理你。”把脸别过一边,假装看窗外的风景。

  到了西山景区,徐珩之和阚糖先把行李拿去酒店放好。

  昨晚阚糖说了以后,徐珩之马上就把行程安排好,提前定好了房间。

  第一天,先爬山,然后住一晚,第二天早上去山顶看日出。

  阚糖很满意徐珩之的安排。

  徐珩之把阚糖上山要带的水和一些急救物品全塞进自己的登山包,说没必要背两个包,太累赘了。

  主要是阚糖太瘦弱,上山的路不好走,身上还背着东西,徐珩之怕她太耗费体力。

  徐珩之还让阚糖多拿件衣服放包里,爬山的时候,耗费体力能量,穿少一些无所谓。

  到了山顶,气温低,要多加件衣服。不然,忽冷忽热的,容易着凉。

  有某种东西触及心底的柔软,阚糖满满的感动,伸手抱了徐珩之。

  似乎在他身边,可以像个小女生一样,什么都不用做,什么都不用想。只用跟着他就好了,他会把一切安排的妥妥帖帖。

  徐珩之没想到阚糖会突然抱住她,身体一僵,随即温柔把阚糖拥入怀中,揉揉头发,亲了亲头顶。

  “这样就受不了了,以后岂不是天天都感动哭!”

  给点好脸色就?N瑟,真的一点都不谦虚。阚糖挣脱徐珩之的怀抱,“你想得到挺美,我可没答应你!”

  徐珩之嘴角噙着笑他已经很久没有向今天这么开心了,脸上的笑容一直没停过。

  他很喜欢也很享受阚糖对她撒娇的样子。这样的阚糖,只属于他。

  还好,只是迟了两年,不是一辈子。

  上山时,阚糖故意走的快快的,把徐珩之丢在后面。徐珩之也不急,慢慢的跟着。

  走了一段路,阚糖见徐珩之没跟上,故意放慢脚步,把手挽到后背,一直勾动手指。

  徐珩之勾唇一笑,跨大脚步跟上去,抓住阚糖的手。

  阚糖扬起嘴角,眨巴眨巴眼睛,偏头看一边,反手和徐珩之十指紧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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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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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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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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