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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七章平庸

  一滴鲜血朝着赢武的脸庞飞来。

  在到处都是鲜血飞洒的战场上,没有人会在意自己的身上是否会沾染血腥。

  然而他却很谨慎的避开了这一滴鲜血。

  没有任何一滴鲜血飞溅到他的身上。

  不是他有洁癖。

  也不是他想装出什么模样。

  而是习惯使然。

  他是大秦皇朝的大皇子,然而无论是皇朝之中,还是在长陵寻常的街巷之中,在他懂事知礼之后的这么多年里,却没有任何人见到过他飞扬跋扈的姿态。

  他的性格其实并不像郭秋觉那种天生的小心谨慎,但他在长陵之中,却比郭秋觉还要显得小心谨慎,还要步履薄冰,甚至在过往的很多年里,就连他的弟弟都根本看不起他,觉得他天生就是那种很普通的怯懦之辈,唯唯诺诺而且胸无大志,甚至觉得他有些自卑。

  然而这却是无奈,却是形势所迫。

  他在幼年便性格稳重,这原本像他的父亲,像那名后来在病榻上的老皇帝。

  但一名足够强大,足够稳重的父亲,其实心中却恐怕希望儿子能够欢脱一些,希望他的儿子有孩童的天性,任性也好,胡来也好,可以让他在繁忙而给他无尽压力的政事之后,可以得享片刻的轻松和欢愉。

  帝王在那些时候,需要的是寻常人家的欢愉。

  所以他在那种时候,其实并不需要一名特别稳重的皇子,更不需要这名在他眼中很小很不成熟的皇子来再提醒他一些有关自己政事上的疏忽。

  等他反应过来这一点的时候便为时有些晚了。

  他的父皇已经不太喜欢他。

  尤其是当他再转变去设法做他父皇喜欢的那种小孩子时,他的行为在已经形成固定思维的父皇眼中便显得更加有些令人不悦。

  那有什么办法。

  他那时还是一个小孩子。

  他很多事情在大人的眼中,自然显得拙劣和虚伪,甚至让人形成心机太重的感觉。

  就如一名情窦初开的少年第一眼看见一名少女的第一眼印象一样,那种印象便很难更改。

  更何况他的弟弟,却偏偏就是那种他的父皇很喜欢的胡闹少年。

  两相对比之下,他的处境就越发艰难。

  尤其是在朝中所有人都清晰的感知出来皇帝喜欢的是二皇子而有些讨厌大皇子时,他便只有尽可能的不犯错误,而不是去做一些再设法讨喜的事情。

  这对于一个小孩子而言真的很难。

  尤其是在偏见已经形成之后。

  所以只是又过了数年,当大秦王朝和楚王朝的战争失利之后,他便迎来了可怖的命运,他被送去了楚地,成为了楚王朝借以要挟大秦的质子。

  在最初被送去楚地的时候,秦人都觉得他为秦王朝付出了很多,所以都很爱戴他,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是因为他的存在而让秦人的反击投鼠忌器,秦人对他的好感便越来越少。

  他很清楚,其实很多秦人甚至在心中期盼着他在楚地死去就好了。

  他死了,楚人无法利用他来要挟秦人。

  在楚地,他更是需要小心。

  秦人不喜欢他,楚人更不可能喜欢他。

  他对于楚人而言,从来不是什么皇子,而是战利品。

  他们看着他的目光,很多时候和看着猴子差不多。

  楚都的那些至高权贵,虽说不至于因为自己的一时喜怒而刻意针对他,也不可能轻易杀了他,但他却很清楚,他能否返回长陵,却全凭这些人的喜好。

  在秦人根本不可能覆灭楚地的情形之下,哪怕秦人能够打出个很大的胜仗,或许也不会要得回他,相反他在楚地的处境便更加堪忧。

  所幸他已经成长了很多。

  他在楚地的表现还算不错。

  所以他终究还是顺利的返回了长陵,伴随着秦王朝的强大,他在长陵也终于有了一席之地。

  但他离开长陵太久,和二皇子相比,他对于城中的人而言显得陌生,甚至不够纯粹。

  很多人甚至怀疑他和楚人的关系,怀疑他为何能够这么快返回长陵。

  他举步维艰。

  他每走一步,不仅是要和自己的弟弟以及那些权贵斗,还需要时刻考虑自己父皇的喜好。

  在这样的环境之中,他怎么奔放得起来?

  他当然不能显露任何的锋芒。

  在很多人看来,这自然就是平庸。

  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甚至担心自己会不会随时被刺杀或是毒杀,所以他一切都很小心,包括出行,包括饮食起居。

  不沾染任何不必要沾染的东西,便是他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形成的习惯。

  所以即便知道这些军士身上洒出的热血之中应该不含剧毒,但他却还是不想冒丝毫的风险。

  对于他而言,如履薄冰的走了这么多年之后,他终于踏过了尽是碎冰和裂痕的河面,终于上了岸。

  他距离最后的成功已经只差那么几步,越是到这种时候,他便越是不能自满,不能有丝毫懈怠。

  屯留朝着这边的道路上有马蹄声响起。

  当胶东郡先前到达的那数人带着备用的马前来时,从那片山丘上冲下的所有军士全部都已经死去。

  这些胶东郡的人将布满箭矢的马车从血泊和尸体之中牵引出来,飞快的清理马车,然后套上马匹。

  看着平静而沉稳的走出血泊,甚至连衣衫上都没有沾染血迹的赢武,这些胶东郡的人心中暗自佩服,觉得这恐怕就是长陵的贵人们天生就有的气度,在这种气度方面,胶东郡捕鱼为生的那些富人们,真的便无法与之相比。33ýqxsś.ćőm

  赢武并没有马上登上清理好的马车。

  他步行朝着不远处的屯留行去。

  他已经在马车之中坐了很久,而且他其实很享受这种胜利之后的平静和喜悦。

  他没有去细看那些胶东郡人的脸色,但他们投来的目光,却是让他轻易的知道这些人此时心中的所想。

  他看过的人太多,形形色色的人见得太多。

  若说自卑,他知道这些急于找寻机会的胶东郡人,其实才是真的自卑。

  不管他们此时多光鲜,但他们还是觉得自己和长陵城中的贵人有很大的区别,他们羡慕那些人,想要成为那些人。

  所以越是如此,他便越是相信,现在自己赢了,今后自己也会一直赢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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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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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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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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