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晓捧着奖杯回到自己的房车上,然后手中的百灵鸟瞬间就被抢走了,从曾华涵到王希语,还有一些团队成员,大家争相摸一次,然后赶紧拍照,发朋友圈。
废话!
自己一手一脚奶起来的团队拿这种级别的奖项了,换你你不激动!
曾华涵刚刚发完一个朋友圈,手机又响起来,他抬手,示意车内安静,然后按下了接通和免提。
“哇卡卡卡卡,老曾啊,你们也太牛了吧,搞得我这个商业电影才拍完还在剪片抠脚的人就好像什么大反派输家一样。”
谢雨洲听了听,总觉得这个声音很耳熟,他连忙扑到电话旁边。
“是林导!您怎么给曾哥打电话了!”
“因为你的电话欠费停机了啊傻孩子。”林久不屑道,“那什么,就是过来说声恭喜,挂了。”
听完了林久的恭喜,谢雨洲有些呆滞,片刻后,才释然一笑,回到韩呈旁边。
电话又疯狂地响了起来。
曾华涵再一次免提接通,这一次却有些不速之客的意味。
“恭喜你们,拿到了这样的大奖。”关天临的声音从电话里面传来。
所有人看向电话。
关天临:“原晓队长,时至今日我必须说,我们立场不同,但你的判断很对,如果不是你要求自由,我相信也不会有今天的结局。”
虽然和原石之间的关系很尴尬很僵硬,但是原晓也能听出来,这份祝福,是真心的。
他凑到电话旁边,刚想说什么,那边关天临却又道:“不过,这些都是往昔英雄事迹了,不值一提。”
……这个人真的很讨厌。
“我要告诉你们的是新的好消息——八月底,蓝亭鸟奖,提名最佳演唱组合,最佳新人作曲,最佳歌曲编舞。”
“如果能拿奖的话,到时候我会送给你们一份大礼。”
·
蓝亭鸟????
蓝亭鸟??????
关天临挂电话比刚才的导演还快,她像个洋洋得意的巫婆,神出鬼没地扔下重磅炸弹,然后自己跑了。
全车寂静,所有人都在一片震撼之中。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王希语,她迅速地翻找出一个电话,用一种非常温柔的口气冲电话那边撒娇。
王希语:“喂喂喂,是玲玲姐吗,是这样哒,我的艺人要去参加蓝亭鸟了,能不能借衣服啊~”
百灵鸟奖在六月中旬,蓝亭鸟在八月底,后者更年轻,偏重一些活泼内容。
蓝亭鸟奖在N市颁发,N市有秦淮夜泊,有烤鸭,千年古城,非常有韵味。
八月底,几个人前往N市,参加蓝亭鸟奖项的颁发。
这一次,更加是载誉而归。
提名的三个奖项全部都拿到,原晓和程锋分别收获最佳新人作曲,和最佳歌曲编舞两个个人奖项,为他们之前的努力镀上了一层浓重的金边。
一场秋雨洒下,走出会场场馆时,程锋回头看了一眼飞檐古韵的房屋。
“原晓。”程锋忽然道,“我们去约会吧。”
·
N市确实是一个非常适合约会的地方。
千年古都在烟云之中别有韵味,不论是去看看旧时王谢堂前燕飞过的屋檐,或者是坐画舫去赏秦淮河的风景,都是约会的好去处。
程锋一说,原晓就答应了。
几个队友帮他们打打掩护,走到地下停车库有两辆房车靠在一起,缝隙中挤过,上的究竟是哪一辆车,神鬼未知。
车上有穿着西装的帅气小哥给他们准备好了更换的衣服,两个人换好衣服,把王希语借来的西装挂好罩上保护套挂起来,这是之后要还的。
他们的房车比LASTSIX的保姆车先启动,很有经验地在闹市里面转了几圈后,上绕城高速,往N市郊区走去。
“我们今天去做什么?”随着车行,外面的风景逐渐开始变得原始,褪去城市喧嚣繁华后,有许多树与安静的街道。
原晓在高德地图上面搜了搜附近,没有找到什么非常出名的景点。
去郊区是做什么?去农家乐歇一天?或者是有什么僻静的公园?又或者找个湖边,玩BBQ?
程锋只说你一会儿就知道了。
车行约半小时后,绕盘山公路上了一座小山,片刻后,在一处铁门外停下。
铁门后,已经有电瓶车在等待。
西装小哥彬彬有礼:“两位先生,欢迎你们来到我们的王谢堂前楼盘看房,那么现在我们要换一下车辆,带你们去看看你们之前选好的房型。”
“看房?!”原晓震惊地看着程锋。
无论他怎么想都想不到,这一次的约会内容?居然是看房?!
“是,看房。”程锋说。
原晓:“但是……等一等!我们为什么要在N市买房?”
他们两个的主要活动地点在B市,公司地点也不在N市,就算买了一套房子,也不可能经常过来常住。
程锋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牵着他的手走向电瓶车。
“你难道不想吗?”
把原晓送到电瓶车上做好,程锋问。
这不是想不想的问题啊。
可是……
从电瓶车上往外望去,这一块小区被绿荫覆盖,石板路和装修做得古韵十足,从环境来说,百里挑一,无可争议。
如果能和程锋在这里买套房子一起生活,那当然……也是很不错的。
原晓觉得自己恐怕是被鬼迷了心窍了,他自己说服了自己,不再和程锋争论,只是点了点头。
看到两位客户都已经同意看房,西装的售房小哥便让司机开车。
傍晚的风夹在雨丝非常清凉,层叠的树木依次往两侧打开,片刻后,电瓶车在一处靠近湖边的独栋别墅停下。
“那我,我首先带两位先生看的就是这一套——湖边的独栋别墅。”售楼小哥抱着一个夹板,带两个人进去参观,认真介绍,“独栋别墅的两边湖光山色,风景很好,外面可以自行加高围栏保证私密性,很适合两位这样的明星。”
“整套别墅里面已经进行过了精装,拎包即可入住,折后价三千六百万,非常划算。”
三千六百万!还能叫非常划算!
原晓赞叹地抚摸了一下原木的楼梯,又抬头看奢华大气的水晶吊灯,其实也说不上有多么喜欢。
这个房子太大太空旷了,如果人多还好,但是只有他和程锋两个人住的话,他还是宁愿更小一些的房间。
楼下的程锋抬头看着原晓的神色,心下了然,走到窗边,拉开窗帘,向外眺望。
原晓一边从楼梯上往下走,一边算了算自己银行卡上面的钱。
好像……差不多也能买得起。
看一眼正在落地窗边站着往外眺望的程锋,原晓忍着肉疼,过去问:“怎么样?喜欢这里么?喜欢这里我们就买下来?”
程锋把目光从开了灯的湖畔收回来,看向原晓的眼眸微微有些惊讶。
不过片刻,他摇了摇头,抬手一指挑高甚剧的客厅天花板,和垂下来的水晶吊灯。
“冗杂,空洞。”程锋评价。
“噗……”原晓笑起来,“你这也太精准了,我也是这么觉得的——那我们再去看看别的房吧。”
售楼小哥掏出手帕擦了擦汗,连忙又道:“这一间不喜欢没关系,我们还可以去看看联排别墅。”
联排别墅之间距离比较近,没有独栋那样的私密感,风景也会差一些,但这个小区已经有业主搬进来,各个别墅小院由别墅主人风格打造出不同的景观,看上去十分有趣。
原晓走在别墅旁边,不住参观各位可能成为邻居的院子。
为了避免程锋再给出一个“冗杂”的评论,小哥特意挑了一间工业黑白装修风格的别墅带他们参观。
打开门,原晓非常不明显地后退了一步。
这装修风格也太后现代化了……酷是很酷,但离原晓心中的家也还差得远。
虽然如此,他还是硬着头皮进去逛了一圈。
联排会比独栋便宜很多,折后价一千两百万,原晓再问了一次程锋是否喜欢,程锋仍然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独栋,联排都被Pass,好在小区内还有常规的楼房。
然后又去看楼房,楼房有几种规格,都是附赠精装,地中海风格装修,田园装修应有尽有,但是怎么说呢……
“花里胡哨。”程锋精准评价,一套也不选。
最后一间,经理小哥带他们走到了一间一室一厅的套房里面。
“这是最后一种了程先生……”站在黑暗的房间外面,经理小哥也快有些失去耐心。
即使他今天晚上这一趟程锋额外给了非常高昂的加班费,但他也不想逛到最后什么都卖不出去。
说明了这是最后一套能看的房子,经理小哥打开了房间的灯光。
客厅的顶灯是温暖的黄色灯光,打开之后,一阵淡淡的温柔暖黄笼罩在房子里面。
房子是日系风格的装修,全墙只有干净的白色,家具和地板都是原木的,是一种非常浅淡的木头色。
开放式厨房整齐摆放着白色磁盘,玄关处两双棉质拖鞋更添一点家的气息,窗台之上放的一盆绿植是唯一不同的色调,却不显冗杂,只是鲜活。
这里就是原晓最喜欢的那种家的感觉了。
不大,但是十分温馨,干净清爽,一尘不染。
原晓的眼睛刹那就亮了,他连忙换上拖鞋,走进房间里面,准备好好看一下房间的结构。
就在原晓快步走入开放式厨房的瞬间,站在门口,程锋也很快速地拿出了自己的钱包,从里面掏出了一张储蓄卡。
“就这套房子了吧,今晚就能购买么?还是只能交定金?”
幸福来得太突然了!
一时之间售楼小哥也没有反应过来。
程锋把卡递给他,又问:“对了,这样的房子还有么?一样的,再买一套。”
“有有有——那这样,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带了吗?马上就可以办理手续。”
作为一个接待过很多土豪,卖出去许多房子的售楼小哥事后想一想,其实程锋这个行为也算不上非常出格或者是令人赞叹。
但是当下那个情景,听他买房如买白菜一样的淡定说法,小哥还是被震撼了。
他的公文包里面带了全套的设备,程锋的证件也带的很齐全,一套手续走完非常快,两串钥匙一交接,程锋真的是以一种买白菜的速度买了两套房。
程锋完成房产交易的时候,原晓正好从卧室里面逛出来,这里的寝具都是全新的,蓝色粗布大格子,摸上去十分舒服。
程锋把交接过来的资料和钥匙放进包里,换上拖鞋,走进房间里面,顺手关上了门。
“……程锋?”原晓刚准备去窗台看看绿植,听到关门声音回头,只见一直跟着的售楼小哥已经不见了人影,“章先生呢?”
“回去了。”
把双肩包放在门口,程锋一路走到窗边,把正对着窗户的原晓拥入自己的怀抱之中。
原晓笑着依靠在他的身体上,窗户倒影出两个人前后交叠拥抱在一起的身影,把他们的影子融合在一片灯光里面,亲昵又温暖。
“他回去了……把我们留在这里,不怕我们偷东西吗?”原晓问。
此刻,程锋的左手举起,两串钥匙悬挂在他的食指上面,递到原晓面前时,晃悠出一串“叮当”的声响。
程锋:“买下来了。送给你。”
原晓:“买下来了?!”
这又不是在菜市场买菜?!说买下来就买下来了?!
原晓想回头看程锋,却被他紧紧抱住,根本动弹不得。
“不喜欢吗?”程锋贴在原晓耳畔问。
原晓耳朵微热,最后,点了点头:“喜欢的。”
这就是他梦想能和程锋一起生活的房子了,不需要多大,只需要一种温馨的,让人安心的氛围。
程锋拉起原晓放在肚子里面的手,右手把他的手掌抬起来,左手食指抵住他的右手掌心,两串钥匙自然地滑下,落在原晓的掌心里面。
程锋:“你喜欢,所以就买下来了。”
原晓:“……”
原晓合拢掌心,抓稳两串钥匙,然后转过身,倚靠在玻璃窗上。
双臂交叉环绕住程锋的脖子,他将程锋的脖颈往下压了一些,亲吻住他的嘴唇。
窗外开始下小雨,微风从刚才原晓打开的窗户缝隙吹进来,缠绕在两个人身体的周围。
空气中,有雨落时暧昧的水响。
过了许久,原晓才松开程锋的嘴唇,但两只手臂却还紧紧地悬挂在他的脖子上面。
“我爱你……”原晓看着程锋,眼睛里面有水光流转,“能碰到你……我觉得我真的很幸运。”
“能碰到你,才是我的幸运。”程锋声音很轻,充满磁性。
轻轻按住原晓的后脑勺,程锋把他拥抱入自己的怀里,两个人紧紧地拥抱着,然后辗转到沙发上。
雨声一直没停,盖住了室内的一些声音。
·
一直到午夜十二点,原晓被程锋帮助着洗了个澡出来,躺在沙发上,疲倦又清醒。
原晓把脚放在程锋的大腿上搭着,身体靠在沙发背上,抱着抱枕看着程锋,湿漉漉的头发在沙发上滑好几道水痕。
程锋的手搭在原晓的脚上,轻抚他的脚趾和脚掌心,低着头,却没有人说话。
今天发生的一切都太快太多了,现在回想一下,下午拿到个人的奖项,好像是上辈子的事情。
原晓细细地回味,总觉得每一件事情都可以翻来覆去地想好几遍,却还是拥有让人快乐得想要蹦起来的力量。
突然之间,安静的空间里面传来一声非常明晰的叫声。
“咕……”
正在抚摸原晓脚趾的程锋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原晓,然后又听见了另一声比刚才更响亮,更有节奏的叫声。
“咕……咕……”
“哎呀……”
原晓连忙坐起身体,把自己的脚从程锋手里抽回来,整个脸埋到抱枕里面,只露出自己粉色的耳朵尖。
“饿了?”程锋问。
原晓:“没饿没有……刚刚什么都没有,你的幻觉罢了……”
气氛难得这么好!
风花雪月极尽浪漫!
这个时候肚子叫起来!
究竟能不能看点场合啊!
不会看场合的肚子只知道自己空的难受,无视原晓的辩驳,又欢快地叫了几声。
程锋微笑着站起来,路过原晓摸了摸他的头,走到玄关处拿过自己的双肩背包,走向开放式的厨房,打开背包,先拿出一瓶红酒。
原晓正在进行“鸵鸟式”反思,听到厨房的动静时,他小心翼翼地从沙发背上探出头来。
程锋的背包宛如一个多啦O梦的口袋,他从里面依次掏出了红酒,牛肉,西蓝花,洋葱,土豆,黑胡椒等多种蔬菜。
拿起料理台边上的菜板放在水下一冲,尖刀在他的手掌里面打个转,然后非常利落一刀直切向菜板上的洋葱。
原晓双腿颤抖,抱着抱枕过去垫在吧台椅上面,坐在吧台边,安静地看着程锋做菜。
几种蔬菜有条不紊地切成合适的大小,先放到锅里面焯熟,牛肉切成小块后,与洋葱一起炒到半熟,再把所有的蔬菜放进去,加红酒和香料炖煮。
起锅前往里面加一勺水淀粉收汁,就在水淀粉下锅的瞬间,电饭锅也发出一声“叮”声。
程锋把香料全都捞出来,一人一碗饭,一大碗红酒炖牛肉,摆放到开放式厨房自带的吧台小桌上面。
把一根勺子递给原晓,程锋却没有坐下,他往锅里面倒了半锅的油,然后又从他的书包里面掏出了一盒被保温袋和冰袋包围着的保鲜盒。
打开保鲜盒,里面是裹好了淀粉的藕夹。
藕夹下锅油炸,不过一会儿,就也端上桌,并排放到了红酒炖牛肉的旁边。
“还没吃?”程锋坐在原晓对面,看着他举着勺子,饿得眼巴巴的样子。
“我等你啊。”原晓说完,连忙不客气地舀了一勺红酒炖牛肉。彡彡訁凊
红酒牛肉的搭配极为绝妙,牛肉裹上了葡萄的味道,更激发了它的鲜美,一口要下去,唇齿留香。
藕夹虽然是提前做好的,但放在保温袋里面与新鲜藕夹也没有什么差别,脆藕和鲜美的肉汁糅合在一起,再沾一点红酒牛肉的汤汁,好吃得让人想把牙齿都就着这道菜吃了。
程锋翻找出一块牛肉,递过一张桌子,放到原晓的碗里,不提醒他吃慢点,只是给他倒了杯水,放在手边。
原晓狼吞虎咽,顾不上什么形象。
屋外的小雨还没有停下,暖黄色的灯光从两个人的头顶洒下来,带着秋季的一捧温暖。
暖色灯光往外延伸,整座楼房灯光尽灭,黑暗之中,只有这一间房子的光芒不盛,却坚定又温暖。
“程锋。”原晓吃了一碗饭,还想再吃,程锋起身去为他添第二碗饭,他捧着脸,盯着程锋的背影。
“嗯?”舀起锅中心最软的饭,程锋给原晓加满,不回头地问。
原晓:“我能一辈子都吃你给我做的饭吗?”
端着饭走过来,程锋把米饭放在原晓的面前,倾身在他额头上亲吻了一下。
“能。”程锋说,“永远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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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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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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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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