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历史小说>带着仓库到大宋>第1101章 大越兴华
  大越兴华十五年,金秋九月,国都雒阳。

  到今日,距大越代周立国已有一十五载,就连离把都城从易攻难守的汴梁迁到眼下的雒阳,都已过去了足有八年之久。

  在这八年的时间里,中原天下,大越国中百姓安居乐业,各州府县也是一派祥和,欣欣向荣。靠着前朝赵宋时的商业底子,再加上皇帝孙途的多年励精图治,农商并重的诸般政策,使得大越的百业比之宋时更为繁盛,每日里一条条官道之上车马往来如梭,田间地头,更是完全被金黄色的稻麦,以及无数忙碌的身影所覆盖,叫人望之心旷神怡。

  而国都雒阳城内更是热闹繁华到了极点,四通天下的诸座城门每日里都会吞吐数以十万计的人口货物,而此地百姓居民数字更是直达一百五十万,竟是远远超过了最繁华时的宋都汴京。

  如此繁茂之都城,自然吸引了无数商家在此开设各种不同商铺楼阁,而这其中最为人津津乐道和向往的,还要数同样从汴京搬来的天下第一楼樊楼了。虽然如今的樊楼主人早已更换,八成以上的资产更是完全控制在朝廷手中,但这里的一切依然奢华美好,是天底下最最有名的销金窟,就连那经典的五楼并立,势若梅花的格局都完全照搬过来,但里头的一切却比汴京时规格更高。

  这里的美酒佳肴,美人舞蹈,还有各种听过没听过的娱乐项目,都足以吸引天下之人,甚至是他国之人都不辞辛苦地特意跑来一趟,只为领略这天下第一楼的风采。

  方才入更,华灯初上,樊楼内外已是欢声笑语,丝竹歌舞响成一片,不时吸引着外间行人流连忘返。而在楼内,更是灯火辉煌,几处楼内客人如织,他们或饮酒,或耍乐,当真是和乐融融。

  当然,也有一些喝醉了的客人因为某些小事口角而生出些乱子来,然后自有楼内护卫人等上前劝说,若是有不听的,再拿下法办。只消一张名刺,就能让闹事者在雒阳府衙中关上十天半月了,毕竟这里可是官家产业。

  也不是所有人在喝醉后就喜欢寻衅闹事的,也有人更喜欢大声说笑,纵论天下,对此,自然没人干涉,有时还看能引得周围其他酒客一起参与到讨论中来呢。无论是国政军事,又或是科举商业,在大越国中,就没有任何的忌讳,这才是一个自信强大的国家和朝廷该有的精神风貌。

  此时,在最高最有名的彩舞楼中,下方舞台之上,樊楼第一花魁柳娘子正在翩然起舞,直引得周围无数酒客连声叫好,有人看得兴起更是大口喝酒,已见熏然。而三楼地字号雅间内,几个客人就因为酒意上头后谈性更浓,一番话后,就把话题扯到了当今天下与宋时的种种不同与优越来。

  “要说咱们大越和前宋相比最厉害的,还是在对外武事上。想想当年我们中原朝廷是何其的憋屈,总被辽国压着,后来更出现了西夏和金国等狼子野心的外族之国,眼看着人家都要杀到咱们的国都跟前了。可现在呢,却完全反过来了,咱们大越的军队不断往北往西扩张,把那些未肯归顺的大小国家杀得屁滚尿流,只能乖乖地称臣纳贡,当真是让我做臣民都感到扬眉吐气啊。”

  “宋兄这一点说的甚是,而且更让我等觉着当今陛下了不得的,还在于他不像前朝那些皇帝那样只是自己善于用兵,然后在帮着子孙辈打下江山后就完全不顾了。咱们的皇帝可是早早就把太子都给派去北边,去和残余的辽人金人不断作战,以磨砺他的性子。那可是太子啊,国之储君,试问除了当今陛下,还有谁有这样的魄力?所以在我看来,当今陛下早已远迈秦皇汉武,唐宗宋祖等历朝天子,怪不得他之前能作出‘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强人耶律大石只懂仓皇西逃’这样气势雄浑的诗作来!”

  “可不光如此,我可听说了,陛下更是一早就已给子孙后代都定下了规矩,今后凡是大越太子,都必须先在边境历练三年才能确定储君身份。如此一来,自能确保我大越每一代天子都有开拓进取之心,更不可能再出现如前宋般积弱的场景了。”

  “你们只说军事,要我看,我朝比之前宋更了不得的还在于对科举的改革。想当初,只要诗文作得好,就能当官,那算什么本事?现在可不同了,举凡是算学、律法、兵事、水利、工程……几乎每一项学识朝廷都专门开设了科举考试,只要能学有所成,学以致用,就有做官的机会。想来也是,朝廷里那么多衙门官职,要是全由那些只知道死读书,只会作几篇诗词歌赋的家伙给把持了去,那还不得乱了套了?”

  “李兄说的才是正道,如今的科举确实要比当初的强出太多了,我可听说了,就是从前两年的工部科举中考出来的一个叫梁发的工部郎中,就在去年黄河水患时立下了大功劳,守住了差点就决口的黄河,保住了两岸数十万的人口和无数良田呢。”

  “还有海上贸易咱们大越也比前宋要强出太多了。那时我们都看不到多少扶桑及更远处国家的人和货物,可现在呢,光今天来此饮宴,我就瞧见了四五拨他国商人。那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可比当年用的铜钱要省心省力得多了。”

  这些人你说几句,我说几句,越说越是来劲,声音也是越来越响,完全穿过了雅间之间不甚隔音的墙壁,从而进入到了边上天字号雅间内喝酒的几人耳中。

  倘若隔壁那些借酒高谈之人看到这边喝酒的其中几人的模样,只怕立刻就会把嘴闭起来,或许连刚喝下去的那点酒都将化作冷汗给流出去呢。因为这里坐着的几人,赫然正是当今大越皇帝孙途,宰相童沐,太子孙捷,以及一个略显木讷紧张的青年。

  时光荏苒,近二十年的光阴终究是在孙途身上脸上留下了不浅的痕迹,不但让他脸上多了数道深深的皱纹,就连两鬓都已显出了些花白之色来。毕竟,今年的他已快到五十了,只是整个人的精神依旧饱满,哪怕是在坐着喝酒,身子依旧笔挺如枪。

  倒是童沐,因为年岁本就长于孙途,再加上作为宰相政务繁忙,显得更为苍老,连身子都略有佝偻了。孙捷倒是风华正茂,精神奕奕,正不断好奇地打量着面前这个比自己还小了好几岁的年轻人。

  他知道,这位是父皇在郓城老家的故人之后,名叫于奎。前两日,因为他精于酿酒之术而被朝廷征召,然后被父皇发现了他父亲于大勇,祖父于孝和正是自己当年的掌柜和好朋友,这才特意见他一面。而为了不让于奎过于紧张,甚至还选在了樊楼这里,而不是在宫中见他。彡彡訁凊

  可即便如此,于奎在孙途等人面前还是表现得极度拘谨与紧张,往往只有他们问上一句时才会简单地作答。不过从他的回答中孙途倒也清楚了于家在郓城一直过得很是不错,于孝和虽然在多年前已然逝世,但于大勇却在接手了原来的孙家酒店后将之发扬光大,如今已成为山东境内数得着的大酒楼了。

  对于故人有此等出息孙途也是很高兴的,虽然以他现在的权势身份,想要帮于家一把那完全就不费吹灰之力。但为了朝廷的公正性,他还是没有这么做,甚至连见于奎都选在了樊楼这里。

  看到孙途嘴角一翘,笑得开心,童沐便打趣着说了起来:“看来陛下你也不全像自己说的那样不爱听人吹捧啊,一听边上有人不断说我大越如何如何强过前宋,你就欢喜得藏都藏不住了。”

  孙途听了这话不觉一声苦笑,佯怒地瞪了对方一眼:“你这老货,真觉着朕是这样肤浅的人吗?要是连这几句话都能让我心花怒放,那满朝臣子都要奉承拍马了。”

  顿一下,他又看向了自己儿子:“捷儿,不过有一点他们说的是不错的,一个国家最紧要的就是保持旺盛的竞争力和好胜心,绝不能因为之前有多少的功绩就放松下来,那样只会招来灭亡。有道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就是这个道理了。就拿我大越来说,别看现在辽夏金等外敌都已被我们所灭,似乎已经可以高枕无忧,但事实上,说不定哪里又藏着可怕的对手。对了,你可听说过北方草原之上有个叫蒙古……叫室韦的小部落吗?”

  “儿子听说过,也和他们有过接触。那只是一群未曾开化,数十上百个小部落混合着的草原部族而已,应该没有任何的威胁。”

  “今日他们虽然没有威胁,但几十年,上百年后就未必了。所以要防患于未然,多派精兵强将对他们进行打压,最好是能不断挑动那些小部落之间的征斗,使其难以对中原构成任何威胁。”孙途正色道。

  对于几十年后那个可以横扫欧亚大陆,杀得各国只有跪地求饶的蒙古族,孙途还是相当忌惮的。但那毕竟是几十年后的事情了,那时别说自己,就是自己儿子都已不在,所以只能稍作提点,只希望随着自己的出现,能让那一段历史也出现变化吧。

  “是,儿子记下了。”孙捷对自己父亲那是相当崇拜,自然他说什么就照办了。

  童沐见此,便又呵呵笑了起来:“说好了今日不谈国事,怎么你又谈到什么外敌室韦上来了。应该受罚!”

  孙途也笑了起来,现在能和自己说笑的,也就这个童沐一人了,当下也不以为忤地点头道:“好,谁叫我是皇帝,一定要说话算话呢。那就罚吧,我自罚三杯总可以了吧?”

  可就在孙途举杯待饮时,童沐却摆手制止:“不妥,可不能这么轻易就放过了你。何况喝酒是好事情,怎么算罚呢?”

  “那罚什么?”

  “唔……你可还记得你我第一次在樊楼喝酒时的光景?”

  “这个……”孙途略眯起了眼睛来,回忆起了几十年前,自己刚刚事涉殿廷成功,成为朝廷命官,然后童沐便邀自己去樊楼饮宴庆祝的事情来,脸上随即便露出了缅怀的笑容来:“当然记得,那日我其实都没喝几杯酒,就因为与那些酸儒起了冲突,匆匆离开了。”

  “我却记得当时你还专门作了一首《破阵子》词来对付他们,当真是气势十足啊。今日又是樊楼,所以我要罚,就要罚你再作出一首好词来,要能跟这首破阵子和前几年你所作的沁园春一样好的词!”童沐笑看着孙途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孙途再度一呆,却是没想到这个老友会提出这么叫自己为难的要求来:“你也该知道,我对诗词一道实在没什么造诣……”

  “我不信,你既然能作出两首脍炙人口的好词,就一定能作出第三首来。”童沐却坚持道。

  孙途一阵无语,同时也在脑子里飞快地寻找起合用的“前世”记忆来。而这一找间,终于让他找到了一首。清咳一下后,才说道:“好吧,那我就满足你。不过就此一次,以后可不能再逼我作词了。”

  “洗耳恭听。”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随着孙途缓缓念出这一首词来,雅间内所有人的呼吸都为之一滞,久久地陷入到了沉默之中。

  往事一幕幕涌上心头……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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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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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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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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