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历史小说>大明之五好青年>第六五六章 夹棍守护者
  “没找到?”

  杨信有些疑惑地看着许显纯。

  这时候一切都尘埃落定,总计三万四千蒙古骑兵暂时驻扎南苑,而他们的那些台吉,诺颜,塔布囊们,正在镇南王身后吵得恍如战场般。

  他们在划分牧区。

  在他们中间是一副巨大的地图,这是镇南王亲自主持绘制的,虽然也不是很准确,但已经勉强堪用了,一些错误之处由这些家伙自己补充。这片实际上相当于现代辽西,部分内蒙,甚至部分吉林的广袤土地,将分别根据爵位的不同划分为近四十块牧区。

  包括新任顺化王粆图的……

  话说他哥哥还没死呢!

  可怜的林丹汗至今还在病床上呢,虽然他犯了罪,但皇帝陛下慈悲为怀,准许他病死而不是凌迟,所以他依旧躺在南苑的一个破帐篷里,在几个大师念经下等着吐完血……

  他还得吐一阵子。

  而这些混蛋却在这里就在像分蛋糕一样,瓜分着原本属于他的领地。

  甚至包括他的女人。

  他的老婆孩子肯定会被他弟弟继续的。

  这是他们的生活方式,镇南王一向尊重他们的生活方式,所以列席这场分蛋糕的囊努克,不用担心他侄女会成为寡妇,他已经和粆图谈的很愉快了,后者将成为他的新侄女婿,他们已经可以叔侄相称了。

  不过这种分蛋糕肯定不会和谐,原本在林丹汗时候,这些部落只是在同一个大致的区域游牧,哪里好去哪里,但现在将明确为每个部落固定一块,以后各个部落在各自牧区游牧,再也不能去别人的牧区。那么这就存在一个草场的好坏问题了,吵架是必然的,抡着拳头互殴,来一场摔跤都少不了,所以镇南王亲自坐镇,防止吵急了拔出刀子互砍的事情发生。

  另外他也代表朝廷参与了分蛋糕。

  毕竟皇帝已经下旨成立临潢府,那么这个府就必须有下属的州县,不可能只有察罕浩特一个垦荒区……

  实际上那里并不是最适合开荒的,真正适合开垦的土地在南边。

  所以杨信不管他们怎么分,给朝廷的计划中垦荒区必须留出来,从三江口沿着西辽河向西的通辽和开鲁,向外辐射的林东和林西,甚至向南一些再外围的小库伦,包括更南边的赤峰,原本的大宁,这些地方都得预留出来,以后统统要建堡垒移民垦荒。

  以后的确应该以向南移民为主。

  但是,在北方草原上,也必须得把触手延伸开。

  甚至包括道路都得修起来,尤其是纵贯热河山区的大路,必须恢复当年大宁都司,逐步将长城外一直到大兴安岭的这片山区单独设省。

  而就在镇南王亲自主持这场分蛋糕大会的时候,许显纯和曹文耀也在城内展开大规模抄家……

  这是必须的。

  天启把这项工作甩给他兄长,意思就已经很明确了。

  放开手干,不用给他们老祖宗面子,话说皇帝陛下其实也很开心,一想到杨信在南京抄家的传奇,皇帝陛下就仿佛看到一条黄金和白银汇成的河流,源源不断流向自己的内库。

  抄家!

  必须得抄家!

  当然,还得把他弟弟找到。

  “找不到,应该已经不在城内,多数是趁乱翻墙逃了出去。”

  许显纯说道。

  “逃,他能逃到哪儿去呢?”

  杨信说道。

  他站在那里想了想,但他也想不出信王能逃到哪里。

  “算了,继续搜捕着吧,能找到最好,找不到也就这样了,他也翻不起什么浪花来了,倒是城内的抄家得抓紧。”

  他说道。

  他倒是不在乎信王。

  信王逃出去也没用,卢象升,孙传庭两大军头都不会理他,如果天启没有康复的话,他倒是可以出去造谣说杨信弑君谋逆,可现在天启已经起来,而且在京城公开露面了,那他再怎么扯也就是个野心勃勃的藩王。

  这就是杨信不惜以输自己血救天启的意义所在。

  天启一日不死,谁搞事情都是谋逆。

  “抄家倒是好办,城里这些爵臣家的产业,咱们都一清二楚,可这些守财奴都喜欢把金银堆在地窖里,甚至还是藏在隐秘处,他们的宅邸都很大,而且都有多处宅邸,想要把他们积攒的金银都找出来,恐怕还得费些心思,实在不行就得对他们用刑了。”

  许显纯说道。

  他说的也是事实,这时候老牌世家都喜欢这样,都喜欢把黄金白银堆在地下的某个宝库里,甚至都能因为堆久了连后人都忘了。原本历史上民初京城某个王府就出过这种事情,某个王爷后代败光家产,不得已把王府卖了,结果买到的人翻修时候,居然挖出了价值几百万银元的金银珠宝。

  “该用刑就用刑,这时候了也没必要跟他们客气!”

  杨说道。

  许显纯点了点头。

  这时候田尔耕带着一个年轻人走过来。

  “大王,这就是最先带头登城的义士!”

  关键时刻押宝成功的田掌印笑着对杨信说道。

  后者紧接着上前行礼。

  “小的刘宗敏见过大王!”

  他说道。

  “你叫什么?”

  杨信愕然道。

  “回大王,小的刘宗敏,陕西蓝田人,原本是打铁的,后来看旁人都赶驴为大王家运油,也买了几头驴到延安贩油,不想正遇着此战,小的虽说是个小商贩但也知道忠义,故此就与同伴登城帮助官军。”

  目前还是小鲜肉的刘宗敏赶紧说道。

  他就是最早招呼登城防守的那个,而且因为一身好武艺,在守城期间还杀了好几个攻上城墙的蒙古兵,之后带人增援并主持防守德胜门的田尔耕,对他还是有几分印象的,杨信论功行赏,对最早登城的人进行重奖,田尔耕立刻就把他给带了过来,不得不说这也算是个意外收获了。

  “愿不愿意当锦衣卫?”

  杨信说道。

  “大王栽培,小的祖坟都冒青烟了。”

  刘宗敏激动地说道。

  “那就跟着许掌印,看你这体格也是条壮汉,到北衙去当个理刑百户。”

  杨信说道。

  刘宗敏毫不犹豫地趴下磕头。

  北衙啊,理刑百户啊,这就是那种传说中最凶残,最没人性的刽子手,他就喜欢干这样的工作,这以后跟着镇南王,跟着许掌印,那前途无量。话说因为镇南王风格问题,锦衣卫这些年崛起的新秀,可全都是从理刑百户起家,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镇南王那个便宜侄子,还有许显纯手下目前头号打手孙云鹤,崔应元两人,全都是从这个岗位上起家的。

  真的是前途无量啊!

  然后许显纯带着心潮澎湃的刘宗敏走了。

  至于刘百户会不会像原本历史上一样,拿夹棍把这些勋贵脑浆子夹出来……

  这个应该是会的,就算刘宗敏还没晋级到这种境界,许显纯和他手下那帮爪牙也不是不会这样干的,这些年他们已经干过很多次了,这种觉悟还是有的,总之那些勋贵就交给他们了,这些豺狼虎豹们会让他们连渣子都不剩的。反正皇帝已经表明了态度,而且这些家伙自己也都算是罪有应得,到时候先把他们统统都榨干,然后再从各家各挑个小孩继承爵位,也算是对得起他们那些为大明血染沙场的祖先了。

  至于镇南王……

  杨信转身走向会场。

  但就在同时,一个家丁走到了他身旁。

  杨信疑惑地看着他。

  “大王。”

  后者将一封密信悄然递给他。

  杨信拆开看了看……

  “胡闹!”

  镇南王表情严厉地低声喝道。

  那家丁毕恭毕敬地低着头等待示下,而镇南王则很无语地把这份密信团在手中,随意地用手掌搓成了无数纸屑,然后什么也都没说,就继续走向了那些正在吵架中的蒙古爵臣们……

  “诸位,静一静!”

  他喊道。

  原本都已经有人打起来的会场瞬间寂静。

  而他身后的那名家丁就像来的时候一样,悄无声息地又转身离开了,就像一个飘忽的幽灵。

  而就在此时,涿州,冯府。

  “大王,犬子无能,累及大王!”

  冯铨之父,原本奉诏回京,准备接任礼部侍郎的原河南左布政使冯盛明满脸悲怆地向着信王行礼。

  此时的信王一身青衫,就像个普通的书生。

  而王承恩则一身奴仆打扮,徐掌柜和他手下几个伙计,则打扮成保镖,正在信王身后侍立,他们离开京城后,立刻骑马全速南下,至于马是徐掌柜在城外找朋友借的,从京城长驱百里至此的信王,强撑着疲惫的身体,赶紧双手扶住冯盛明。

  “冯公,是小王无能,不能扫清奸佞,致使冯兄为奸臣所害,小王如今此来就是请冯公及冯兄妻儿,速速逃离涿州,恐怕此时锦衣卫已经前来,迟则恐怕为那些逆贼所害。”

  他说道。

  好吧,他其实只是想拉人头。

  冯家可是涿州土皇帝,家中奴仆无数,估计打手也不少……

  原本历史上冯铨可是曾经自己武装过数千团练。

  虽然现在京城的情况还不知道怎样,但既然林丹汗大军到达,就算还没打进京城,这时候恐怕也已经包围了京城,也就是说京城外必然会出现短时间的无所适从状态。那么他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在京城外面迅速拉起一支队伍,然后就说许显纯这些奸臣造反,和九千岁,张嫣这对阉狗妖后一起控制了皇帝,正在大肆迫害忠良。

  他作为皇帝的亲弟弟,不忍江山被这些奸臣毁掉,故此逃出京城举起义旗号召天下忠义之士共诛奸臣。

  反正就是个旗号。

  只要能够在林丹汗攻打京城期间,利用北直隶士绅的拥戴迅速拉起一支足够的队伍,手里有了武力就好办了。

  说到底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在信王的世界观里,他就不信这天下士绅不支持他。

  涿州冯家是第一批,反正冯盛明也没别的选择,他不反抗结果就是锦衣卫来把冯家抄了,反抗还有一线生机。

  “大王放心,老朽神宗万历十七年进士,历事三帝,对大明唯有一颗赤胆忠心,此等乱臣贼子,人所共疾,犬子既然已为大明尽忠,老朽岂能退缩,老朽这就召集家丁,护送大王前往州衙,请知州一同共举义旗。我燕赵之地,皆慷慨悲歌之士,自古忠义,还不至于让几个跳梁小丑毁了大明江山!”

  冯盛明慷慨豪迈地说道。

  反正冯家已经跑不了了,那就干脆把所有人都拖下水。

  这种在官场混了四十年的老狐狸,那头脑都是极其好使的,他已经很清楚冯家要完了,除了拼死一搏没有别的出路,如今有信王这杆旗帜,冯家还有几百家丁,实际上几千都没问题。然后拥戴信王先去逼着涿州知州带头,再由知州下令召集其他士绅,利用信王哄着他们把这个锄奸的义旗先竖起来,同时向其他各地士绅发出号召,能骗几个算几个,万一真的群起响应呢!

  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呢?

  总之先打起来再说。

  输赢已经不重要,反正不打冯家也是要被抄家的,不举义也是死路一条,既然要死那就一块死吧,黄泉路上还能有几个作伴的。

  但万一成功那就不只是保住家业了。

  “冯公真是满门忠良啊!请受小王一拜!”

  信王激动地说道。

  话说他终于看到希望了,在这万马齐喑的黑暗中,他终于看到一丝光明了。

  “大王放心,老朽就是拼上这把老骨头,也要跟那些奸臣周旋到底!”

  冯盛明赶紧双手抓住信王的双手,阻止他的行礼,同时一脸坚毅地说道。

  但就在这时候,一个家奴突然急匆匆跑进来,一下子扑倒在冯盛明脚下……

  “老爷,林丹汗进攻京城失败,镇南王进京,传闻抽血为陛下治病,陛下因而痊愈并驾幸德胜门,林丹汗所部睹圣颜皆畏伏,并上陛下尊号天可汗,林丹汗气急攻心吐血而亡,京城之围已解。”33ýqxsś.ćőm

  他说道。

  “呃?!”

  还四只手抱在一起的冯盛明和信王瞬间傻眼了。

  (我们村居然潜伏着一个年前回来的大学生,目前已进入封村状态,而且我们镇绝大多数村都已经开始封村,公路上一片空荡荡,太夸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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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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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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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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