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科幻小说>大唐逍遥侯>第三百二十一章 水果,思念
  晋宇做梦了,梦见自己面前摆着一桌子各色各样的水果,有红富士、哈密瓜、脐橙、荔枝、车厘子……所有水果都有一个共同点——甜!

  左手一个苹果,右手一块哈密瓜,脐橙、荔枝啥的就不碰了,扒起来太费劲!一桌子水果先捡省事的吃。这一顿好吃,酣畅淋漓,满脸瓜汁,都感觉撑了,车厘子个头小,灌灌缝再说。虽然水果盘就在眼前,可任晋宇如何吸,就是吃不到嘴里……

  晋宇在吃不到车厘子而着急的关头,感觉有人推自己,美梦就这么醒了……

  自个媳妇媚眼如丝的看着自个,而自己手里抓着的哪是什么水果盘?明显是自个未来孩子的奶瓶嘛!也没有什么车厘子,粉红的小樱桃倒是有两颗,甭管了,先吃到嘴里再说!

  ……

  云雨初歇,心满意足的杨颖懒洋洋的躺在晋宇怀中,选择一个基本点,单手画圈圈,左一圈,右一圈,周而复始。“夫君可真坏,睡觉都惦记着。”

  “我说做梦吃水果了,你信吗?”晋宇大囧,但这个锅他不想背。

  “就夫君理由多,其实您不用变着花样的哄妾身,妾身又不是不配合。”杨颖明显不信晋宇说的话,还以为他在编理由哄骗自己呢,俩人刚结婚那会哪次不是这样?戳戳小点点,一戳一哆嗦,好玩!

  “哦哦……”酸爽,麻酥酥的,有种触电的感觉,龙抬头趋势明显,“真的是梦见吃水果了,什么苹果、哈密瓜、脐橙应有尽有,都快赶上糖霜甜了。”

  “净捡些妾身没听过的说,难不成比甜瓜还甜?”杨颖没少接受晋宇奇怪说辞洗礼,虽说听起来不着调,但事实总会证明晋宇说的很有谱。

  “那必须的,在为夫看来,甜瓜西瓜只是退而求次的水果,聊胜于无罢了,你啥时候见过为夫吃其他水果?”晋宇这话说的理直气壮,本来他就不怎么喜欢吃水果,不过现在若真的有那么一桌苹果、哈密瓜摆在他面前,估计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吃!

  “虽然妾身没见过您说那些水果,不过妾身有些信了。”自个夫君对饮食的挑剔、对美食的追求,杨颖那是一清二楚,所食用的水果必须是甜的,西瓜、甜瓜是他钟情的为数不多水果品种,偶尔也吃些阳桃,但必须是熟透的,因为熟透的甜!

  “为夫还能骗你不成?”晋宇被撩拨的哼哼唧唧,“娘子倒不一定没见过,只是品种不同,口味差异很大。为夫说的苹果其实就是柰的变种。”

  “柰?”杨颖有些诧异,柰嘛,她不光知道,还吃过,酸甜可口,就是个头小了点。

  柰,又叫沙果,也叫桃李。在千字文中备受推崇:果珍李柰,菜重芥姜。意思就是说,水果中的珍品前两把交椅是李子、柰子的。桃李芬芳、桃李满天下指的是柰的气味和种植范围,后来才引申出其他含义。

  来到长安后,晋宇看柰的卖相挺好,长得也小巧,个头大的也就一两沉,但吃过第一口后,一直没再吃第二口,满脸的嫌弃,一点都不遮掩。然而对于此时的百姓来说,这就是好东西了,古代人苦啊,交通不发达,物种交流少,没啥见识,吃个酸果子就过年了。这玩意放后世就成了“桃养人,杏伤人,李子树下埋死人”,扔路边都没人捡的货色,相比较而言,后世人可谓生活在蜜罐中。

  “就是柰,不过改良过程挺繁琐。哈密瓜你应该见过吧?一种长在哈密的甜瓜,出了玉门关往西走不远就有种的。怀玉大婚的时候果盘里面那种黄黄的就果肉就是哈密瓜。”晋宇调整个姿势,方便更爽的接受撩拨,颇有“快来撩我”的贱样。彡彡訁凊

  “听夫君这么一说,妾身还真有些印象,确实甜。一个瓜个头不小呢,比咱这的甜瓜大多了。有回那突厥大汗赏了公主一个,炫耀了好多天。”杨颖不愿回首悲惨往事,点到即止,换只手继续画圈圈玩。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哈密离玉门不远,王之涣这可怜娃跑玉门关不仅可以洗沙浴,还有哈密瓜吃,但愿他是个吃货,毕竟为了吃,奔袭个四五千里地也是件可以理解的事情。

  在玉门能吃到哈密瓜,但在长安就更难了。哈密瓜常温最多保存15天,依照这年头的交通情况,等到了长安,早烂成一坨臭泥了。只有在气候寒冷的时候,日以继夜,换人不换马,付出累死几十匹马的代价才能吃到哈密瓜。所以想起怀玉大婚上为哈密瓜付出的代价,晋宇也不禁肝疼。

  李二爷干不出这种千里邮驿送哈密瓜的事情来,即便想,也不敢,否则会被魏征喷死!而李二爷的曾孙李隆基就没顾虑,自家太爷爷、爷爷、奶奶(叫太奶奶也行,反正关系乱的一逼)闷头修了近百年的邮驿,不就是拿来糟蹋的吗?于是乎小媳妇杨玉环笑了,留下了“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的千古名句……当然了,也留下了一个优良的荔枝品种名称——妃子笑,甜,齁甜!甜的苏轼都找不到北了。

  本来嘛,怀才不遇、不受重用、千里马无伯乐,再加上被贬岭南(确切的说是海南岛,在当时就算野人区,属于流放之地,九死一生的地方),够郁闷了吧?肯定心酸吧?结果人家苏轼愣是吃出了度假村的感觉!“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被贬算啥?去他鸟的啥事业、情怀,唯美食不可辜负!爷爷一天能吃三百颗荔枝(小二十斤),脚就在岭南生根了!千万别召爷爷回去,爷爷就做岭南人了!

  “嘿嘿,且等着吧,用不了多久就有哈密瓜吃了。”想着那天程家父子的吃相,相信他爷俩会不惜代价的朝家里千里运瓜,听说程老妖精在朝堂上连把高昌扒拉到大唐治下的“战略构图”都秃噜出来了,为了个哈密瓜也蛮拼的。这才是吃货的最高境界,为一瓜灭一国,可惜李二爷没昏聩,没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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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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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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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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