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宠妻如命>第 66 章 第66章
  蒋意君最终愤而转身离开,准备连夜赶回去找樊秋月:“我懒得和你们说!我现在还有事!爸,我现在就要走了,你明天和助理一块儿回去吧。”

  蒋富贵看他离开后,并没有跟出去,而是摇摇头,重新坐到了沙发上,抬手拍了拍自己的肩头。

  “爷爷我给您捶肩吧!”叶可欢见状,立马绕到他身后,无比殷勤地给他捶起了肩背。

  “嚯嚯,好好,舒服舒服。”蒋富贵眉开眼笑。

  “爷爷来喝茶。”蒋莱恩则也拉开抽屉,翻出一包茶,烧水泡开后,倒了一小杯递到蒋富贵手中。

  “好喝,好喝。”蒋富贵竖起一个大拇指。

  叶可欢改捶为捏:“爷爷,我真的没有想到,你竟然会同意我们的事情。”

  蒋富贵笑着,摇摇头:“你知道我活到这个岁数,最害怕的事情是什么吗?”

  叶可欢偏了下头:“什么?”

  “当然是死亡啊。”蒋富贵开口。

  “爷爷您人这么好,能活万岁万岁万万岁!”这个话题有一点沉重,叶可欢不太敢想。

  原本在收拾茶几的蒋莱恩也顿住了手上的动作。

  “哈哈,”蒋富贵大笑起来,“千年王八万年龟,我又不是王八也不是龟。”

  叶可欢轻咳一声:“我只是觉得,那种事情一定还很遥远的。”

  蒋富贵笑了:“我只是想说,我现在最害怕的确实就是死亡。这人啊,富贵也好,贫穷也好,功成名就也好,一无所有也好,终究逃不过一个死。所有的东西,都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根本就没必要去死抠细节。开心快乐才是最重要的。不然,这一辈子也就白活了。既然横竖都要死,那为什么不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呢,为什么一定要为难自己呢,是吧?”

  蒋莱恩轻轻点头。她自小就很喜欢和老爷子聊天。每次和老爷子聊天,都会有种内心被抚平的感觉。蒋富贵,就是有着这样的一种魔力。

  “喜欢钱,那就赚。喜欢游山玩水,那就出门。不想结婚,那就不结。喜欢姑娘,那就追。多简单的道理,可惜有些人就是不懂。天天念叨着人应该这样应该那样,却忽略了人就应该有自己的样。只要不作奸犯科,都是自己的事儿,外人也没有资格干涉。”蒋富贵说完后,嘿嘿地笑了起来。

  叶可欢点头:“不愧是爷爷,说的话都好有道理。”

  蒋富贵笑了:“也不是什么道理不道理的吧,这大概就是我活了这么久的感悟吧。所以呢,我也希望我爱的人们,喜欢我的孙女,能够拥有她真正想要的幸福,让每一个笑,都是发自内心的笑,这样子的话,我就满足啦。”

  叶可欢点头:“嗯,爷爷,你放心,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对莱恩的,让她的笑容一天更比一天灿烂。”

  蒋莱恩坐在旁边,听笑了,随后又因为感动而鼻尖略酸。挽住蒋富贵的手臂,蒋莱恩将头靠到他的肩膀上:“果然还是爷爷最好。”

  “嘿,那当然了!”蒋富贵毫不谦虚。

  随后,一屋子迸发出了一阵欢声笑语。

  深夜,两个人一块儿将爷爷送回酒店之后,才又回到了别墅中。

  “你妈真要和你爸离婚?”叶可欢将桌上的烤肉机端起来,往厨房走去。

  “嗯,她其实考虑了好几年了,就是一直没有下定决心。”蒋莱恩将桌上的食物残渣丢进垃圾桶中后,就也端着盘子跟在了叶可欢身后。

  “也是,和你爸这样的人过,肯定很累啊。”叶可欢将烤肉机拆卸后,拿起洗洁精准备清洗。

  “何止是累,简直欲哭无泪。所以早年的时候,我妈就一直都在努力发展自己的事业,争取完全独立,这样的话,离婚也照样可以保证自己的生活质量。后来独立了吧,可能是因为年纪大了,又觉得只要各不打扰就行了,所以就拖着没有离。但最近几年,我爸越来越古怪,她是真的受不了看,加上这次可能是因为听了你妈妈的话吧,所以就真正地下定决心了,”蒋莱恩也挽起了袖子,“他俩也确实是该做个了结了。”

  叶可欢点头:“真的是苦了你和你妈了。”

  蒋莱恩笑着,摇了下头:“没关系呀,反正,我遇见了你。”

  叶可欢听到这儿,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真好,所以现在,我们算是在你家出柜成功了?”

  “应该……”蒋莱恩捏着个盘子,点点头,“我认为是的。要是我妈不同意的话,她是会直接让我爸把电话给我,然后和我聊的。”

  蒋莱恩还是相当清楚她妈的脾性。

  “真好。”叶可欢又忍不住感叹了一声,接着又舒出一口气。

  此时,蒋意君在赶往机场的途中,接到了一条秘书发来的消息,上头显示的是叶可欢父亲叶炳权的电话号码。

  蒋富贵说得对,自己说的话是算不得什么,可是,叶可欢的父母要是知道了,可就不一定了。就算蒋富贵同意这个事情又怎样,叶家人不同意的话,那么,蒋富贵的话还不是算个屁。

  想到这儿,蒋意君便将号码拨了出去。过了会儿,电话拨通,叶炳权的声音便从中传了出来:“喂?”

  蒋意君听到声儿,咳了两声:“是炳权么?”

  “啊,对,你是?”叶炳权的声音听起来还挺温和的。

  “我是意君,”蒋意君又补充了一句,“莱恩她父亲。”

  “哦,是你啊,好久不见,怎么啦?”叶炳权问。

  “我今天发现了一件事,我觉得,你作为叶可欢的父亲,有必要知道实情,”

  蒋意君沉下一口气,片刻,开口,“你女儿是同性恋,而且,她现在和我女儿,在谈恋爱。”

  -

  叶可欢和蒋莱恩刚刚开始清洗东西,结果叶可欢的手机就响了起来。将手擦干,叶可欢拿起手机,只见上头浮动着叶炳权的名字,不由一怔。

  “怎么了?”蒋莱恩问。

  “我爸突然打电话过来了,他基本不会在这个时候给我打电话的。”叶可欢望向蒋莱恩。

  蒋莱恩蹙着眉心,思考片刻,喃喃:“难道是我爸把我们俩的事情告诉他了?这是我爸做得出来的事儿。”

  叶可欢捏着手机,点点头:“总之,我先接。”

  说罢,叶可欢按下接听,将手机给举到了耳边:“爸?”

  “可欢啊。”叶炳权的温厚的声音立马从电话那头传了过来。

  “嗯,怎么了爸?”叶可欢伸手搭在水龙头上,内心七上八下。

  “后天你堂姐要结婚,听说你最近挺闲的是吧?既然闲着,那就过来参加吧。”叶炳权说道。

  “啊,这样吗?”叶可欢松出一口气。

  “是啊,所以,你明天收拾收拾就来北城这边吧,我们也会过来。”此外,叶炳权并没有再说什么其他的事情。

  “好,那,还有什么别的事吗?”叶可欢盯着水槽中的烤肉机油盘。

  叶炳权这个人,有个特点就是,账爱慢慢算,事儿爱慢慢说。而且,很多时候他可能不会用发脾气的方式来直接反对什么,但是阻止人的方式却很与众不同。

  叶可欢记得最深刻的一件事情就是当年她很想要在圣诞节得到来自圣诞老人的礼物——一箱辣条,甚至还许了愿。叶炳权是不乐意给她吃这种垃圾食品的,但也没有直接说不给,只是在圣诞节那天当叶可欢发现自己床头没有辣条的时候,笑眯眯地跟她说了一句“圣诞老人今年摔断了腿,你等明年吧”,结果叶可欢后来发现,圣诞老人年年都会摔断腿。

  “你回来再说吧,我要睡了。”叶炳权二话不说就挂了电话。

  这一来,叶可欢反而是有点慌了。她爹这句话,意思不就是还有别的事要找自己谈么?

  蒋莱恩见她通话中止,便问:“他说了什么?”

  叶可欢舒出一口气:“我堂姐后天要结婚,我爸叫我回去和他们一块儿参加去,但我觉得,应该是还有别的事情才会叫我回去。我觉得他可能是真的知道我们的事情了。”

  “哎,稳住,先不急,叔叔阿姨还是挺好说话的。”蒋莱恩说。

  说实话,蒋莱恩觉得叶玲应该是会同意的,就是隐隐约约有着一种那样的直觉吧。毕竟,叶玲从小在国外长大的,平时性格也不见有什么保守的一面,而且之前说的那些话,也让人觉得好像是在暗示什么。

  只要叶玲同意的话,应该不会太难办。毕竟,叶炳权是个妻管严。而且,能够被叶玲这样的人喜欢上,说明叶炳权应该也不是什么保守迂腐的人吧。毕竟,两个差异性太强的人是很难走到一起的,就算能走到一起,也很容易中途出现什么岔子。但愿自己的预感没有出错吧,但愿。

  “嗯,我不急,就算他们反对,我也会好好跟他们说的,而且,我决定了的事情,他们也是拦不住的,再说我现在也长大了,他也没办法再用断绝我经济来源什么的来威胁我了,”叶可欢微笑着,看了眼水槽中的那些个盘子,急忙说,“你去歇息吧,这里我来洗就行,油腻腻的,怪脏的。”

  蒋莱恩瞪了她一眼:“我不要,我就要在这儿陪你。就是因为脏,所以才要和你一起分担啊。”

  “哈哈……”叶可欢拿起抹布,开始清洗烤肉机上的油盘,“你真好。”

  蒋莱恩嫣然一笑:“必须的。”

  “那你要回去待几天呢?”收拾完厨房,从里头走出来,关上灯,上了楼梯后,蒋莱恩又侧过身望向她。

  叶可欢沉思片刻:“明天下午回去,后天参加婚礼,大后天过来,不会太久,因为我爸妈也挺忙的,就算我想陪他们,他们也没时间陪我。”

  “哦……”蒋莱恩点点头,转身继续上楼。

  “怎么,舍不得我走啊?”叶可欢跟上前,笑问道。

  “美得你,我就问一下罢了。”蒋莱恩侧身横了她一眼,推开门走了进去,到窗户那边后,拉上了窗帘。

  “可是,你满脸都写着,舍、不、得。”叶可欢关上门,随后跟着走过去,站到了她身后,伸出双臂,将她抱到了自己怀中。

  蒋莱恩侧头嗔了她一眼:“就你会脑补。”

  叶可欢将下巴抵在她小巧的肩头上:“是啊。”

  蒋莱恩笑了,拍拍她箍在自己腰间的手:“好啦,既然明天要走,那你现在收拾一下吧?参加婚礼要穿的衣裳选好了么?”

  “还没。”叶可欢摇头。

  蒋莱恩转过身来,伸出手在她额上戳了一下:“那我来给你挑好了,你要穿裙装还是?”

  “不想穿裙子。”叶可欢摇头。

  “好吧,那我就帮你挑挑适合在正式场合穿的套装好了。”蒋莱恩说着,推门出去,往叶可欢房间走。

  叶可欢跟在她身后,笑了起来。突然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拥有属于自己的小家了。想到这儿,叶可欢又沉下一口气。

  不管怎样,她一定会和父母好好说清楚自己与蒋莱恩的事情。

  翌日。

  由于堂姐的婚礼是在北城举办。所以,叶可欢这次回的家并不是上次那个城堡式的家了,而是北城的家。

  叶家的房产,可谓是遍布四处。然后,因为工作的关系,他们一家人其实都很难说在某一处待很久。这些房子平时大部分时间都是空着的,里头基本上就只有负责打扫和看管的人在。

  北城这边的小别墅就是叶可欢比较喜欢的简洁的北欧风情了。装修基本上是灰白色系的,看起来挺简单,不浮夸,又很干净。

  到达的时候,叶玲和叶炳权也才刚刚到。叶玲还是一如既往地化着精致妆容,看上去年轻得不行。叶炳权与之相比起来,就要老一些了,不过也还好,大概是因为有在叶玲的带动下锻炼,所以身体看上去还是挺健壮的。

  看到叶可欢后,叶炳权整理着衬衣的袖口,眼也不抬地说了句:“皮球回来了?”

  没错,皮球是叶炳权给叶可欢起的绰号,从小叫到大。因为叶可欢真的是一个好难管的孩子,而且油盐不进。

  叶可欢听到后,不乐意了,将外套脱了搭到旁边的衣帽架上:“爸,这个名字不好听。”

  “你也知道不好听?谁叫你老不听话。”叶炳权从佣人手中端过一杯红茶吹了吹,抬眼看着她。

  叶可欢双手插在兜里,将脑袋转向一边:“我也没有老不听话……”

  “哟,这还不承认了?不要脸,”叶炳权说完后,自己都笑了,“也不知道你这吊儿郎当的样子是像谁。怎么我和你妈的优良基因你一点儿都没遗传到。”

  叶可欢不乐意了,上前一步:“谁说的,你看,你这么高,我也这么高。我妈那么漂亮,我也那么漂亮,这不都挺优秀的么?”

  “是啊,优秀。”此时,叶玲拿着个平板从楼上下来,走到了叶炳权旁边坐下。

  “你们来这边要住几天啊?”叶可欢问。

  “到后天吧,然后旅游去。”叶玲眉梢一样,笑意盎然。

  “又旅游……”叶可欢感觉她妈就没有停止过旅游这项事业。

  “是啊,羡慕吧?谁叫你要去当那个什么破明星,又做不成超一线,钱没几个,还要受苦,”叶炳权抬眼望了下她,“还真以为谁进去了都能轻轻松松混成蒋莱恩?”

  叶可欢坐在沙发上,瘫下去:“我乐意。”

  “行吧,你乐意。”叶炳权放下手中的红茶,拿起一本杂志。

  过了会儿,叶炳权拿着杂志抖了两下:“最近事业上有起色了是吧?”

  “嗯,还可以。”叶可欢点头。

  “那么,感情上呢?”叶炳权翻开一页杂志。

  叶可欢听到这儿,内心瞬地拎紧。终于切入正题了么?他是不是已经知道了?还是说,就是随口一问而已?

  但,不管知不知道,叶可欢都不太想瞒着了。思考再三,叶可欢坐直身子:“我……”

  “嗯?”叶炳权抬眼。叶玲也一并望向了叶可欢。

  叶可欢伸手端起一杯茶,喝了一口后又放下:“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哦?”叶炳权合上了杂志,“谁呢?”

  叶玲则是又喝了一口茶,动作慢悠悠的。

  “她……”叶可欢双手在身前握着。她还是第一次在父母面前这样紧张。

  可就在这时,叶炳权的手机却响了起来。叶炳权只好放下杂志,将其接起。聊了几句后叶炳权挂掉电话,望向叶玲:“陈明说他们已经出发了。”

  “行吧,那我们也走吧。”叶玲放下茶杯,站起身。

  叶炳权点头,望向叶可欢:“我和你妈有事情要出去,今晚也可能不回来了,你晚上自己看看怎么办吧,明天我们婚礼上见。”

  叶可欢仍旧握着双手,还有点回不过神来:“哦,好吧,那,你们走吧。”

  叶炳权点头,接着便挽着叶玲的手臂朝着门口走了过去。

  叶可欢抬手将头发尽数往后捋去,只觉得自己仿佛在上刑。她刚刚差一点点就说出了蒋莱恩的名字。也不知道如果真的说出了蒋莱恩的名字,事情会变成什么样。

  叶炳权和叶玲一并坐上车后,叶炳权沉默了片刻,随后开口:“竟然还真的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了,我和你说我怀疑她俩有一腿儿的时候,你还不相信。”叶玲打开手机。

  “是么……”叶炳权手搭在膝盖上,“不应该啊……”

  “男的喜欢男的女的喜欢女的海了去了,有什么应该不应该的?”叶玲也算是见识过不少世面的人,所以对于这种事,向来都不算陌生。

  “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叶炳权摇头。

  “怎么,接受不了?”叶玲的语气就好像是在聊一件什么十分稀松平常的事情,和在讨论哪家店比较好吃时的模样差不多。

  叶炳权注视着前方,微微歪头,开口:“叶可欢怎么会谈恋爱呢?怎么会喜欢上别人呢?她不是说爱情是人生的坟墓,谈恋爱是世界上最没营养的操作,比垃圾食品还垃圾食品么?”

  叶玲:“……”

  另一边,独自在家的叶可欢情绪十分不稳定,以至于整个人都有点静不住,一会儿将电视频道来回切,一会儿去健身房各种器材摸一遍,一会儿又坐进KTV开始唱歌。但无论做什么,她的心却都始终是悬浮于半空之中的,丝毫都不踏实。

  叶炳权没有说明的话就像是一根刺,深深地扎在她的心间,拔不掉,就没有办法好好地生活。

  翌日。

  一晚上都没怎么睡好的叶可欢穿戴好后,回忆着化妆师的手法,跑去叶玲房间偷了些她的化妆品给自己化了个淡妆后,就也出发去往堂姐的婚礼现场了。

  婚礼现场是露天的草坪婚礼,布置得挺唯美,宾客众多,热闹得不行。

  远远地,叶可欢就看见叶玲与叶炳权正在一张长桌旁挽着手臂同一个打扮得雍容华贵的中年妇人客气地交谈着,气氛看上去是客气又生疏。

  “爸,妈。”叶可欢看了下四周,快步走上前去,站到了叶炳权和叶玲的旁边。

  接着,叶可欢又望向那个贵妇:“您好。”

  “哎哟,可欢啊?一转眼都长这么大了!”贵妇看见叶可欢后,笑容比起先前来更加灿烂了。

  叶可欢有点不太记得她了,估计是什么来往较少的亲戚吧,就只是保持微笑。

  谁知,贵妇接下来一句话便又是:“还没结婚吗?”

  又来了,果然,每逢这样的场合,周围的人就老喜欢问这样的问题,就好像人的一生除了结婚生孩子就没有别的意义了似的。

  “她还没有呢。”叶玲见叶可欢表情略显微妙,便笑着开口回道。

  “哎呀,那可要抓紧了啊,这都快三十了吧?再不抓紧的话,以后可就没什么好机会了。事业固然重要,但是家庭也是很重要的啊。我家女儿我教导她的就是,事业方面差不多凑合凑合就行了,找个靠谱的男人就好,这样以后才真的稳定,”贵妇说着,又笑了下,“这样吧,我可以介绍介绍的。”

  叶可欢听到这儿,是真的有些不耐烦了,就低头看着腕表。

  叶炳权瞟了叶可欢一眼,随后望向贵妇,笑道:“你这话我可就不爱听了哦。什么稳定不稳定的,你的意思是,我们叶家还不足以给她最稳定的生活?我们叶家还比不上一个男人?非要男人才能稳定?”

  叶可欢听到叶炳权的这番话后,瞬间抬起头,想给她爸点上三十六个赞。

  贵妇突然尴尬,摆手改口:“不,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觉得,也到这个年纪了,总得找个人一起过吧,一直一个人的话,以后多寂寞啊。”

  叶可欢舒出一口气,心道:还有完没完了。

  而这时,叶玲却笑了:“你怎么知道她没谈恋爱呢?”

  贵妇再度怔住:“可欢谈恋爱啦?”

  叶炳权点头:“嗯,她有喜欢的人了,所以,也就不劳您费心介绍了。”

  叶可欢转头望向叶炳权,握着腕表的手加重了力度。叶炳权知道自己喜欢的人是蒋莱恩么?应该还不知道吧?

  贵妇哑住,半晌才又笑了起来,望向叶可欢:“这样啊?哎呀那可真好,那,他是做什么职业的呀?”

  叶可欢真的觉得有点窒息,她以前只有一件事不能理解,那就是为什么圣诞老人每年都摔断腿,但现在,她又多了一项新的无法理解的事情:为什么亲戚们总是那么爱八卦?

  叶炳权听到这儿,勾着唇角:“职业么?当然是爱可欢的。”

  贵妇懵逼。

  叶炳权又笑了下,指向某个方向:“不好意思,我们要先去那边了。”

  “哦哦,好的,去吧。”贵妇连连点头。

  叶可欢也松了口气,跟着走到了叶炳权的旁边。

  三个人走了好一会儿,一路相对无言。

  最终,叶可欢终于忍不住了:“爸。”

  “嗯?”叶炳权转头望向她。

  “那个,你昨天不是问我喜欢的人是谁么?”叶可欢想了半天,最终决定,一切坦白,出柜吧。

  “嗯,是有问过你,”叶炳权点头,接着,视线又被一个奇形怪状的气球给吸引住了,转头望向叶玲,“你看,这像不像我们结婚时用的那种气球?”

  叶玲点头:“别说,是还挺像的。”

  叶可欢见他俩莫名其妙就又聊别的去了,原地呆愣片刻,继续跟上前去:“爸,你就不好奇我喜欢的人是谁么?”

  “都见过千八百回了,还有什么好奇不好奇的,”叶炳权站到一棵树下,抬头看了看上头的装饰物,望向叶玲,“我们公司节日的布景可以参考下这个。”

  叶玲点头,目光在树上转悠了一圈儿:“我觉得成。”

  叶可欢偏偏头,站到叶炳权面前:“你知道?!”

  叶炳权点头:“是啊,蒋莱恩对吧。”

  叶可欢差点咬断自己舌头:“那你……”

  叶炳权叹气,扬了下眉:“喜闻乐见啊,活了二十多年了,总算谈恋爱了,我还以为你真要单身到老呢。”

  “所以,爸,你的意思是?”叶可欢喜出望外。

  “好好对她。她是个好姑娘。”叶炳权微笑。

  叶可欢不可思议地捂住了唇,紧接着又问:“对了,你怎么知道的?”

  “她爹蒋意君打电话告诉我的。”叶炳权摊手。

  “那你怎么和他说的?”叶可欢问。

  “我就说,对于孩子们的事情就省点儿心吧,一把年纪了还那么瞎操心,容易死得快。”叶炳权说完,就挽着叶玲的手你侬我侬地往一边继续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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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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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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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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