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科幻小说>三国江月>第1章 浓酒诗(1)
  《浓酒诗》-魏武大帝的少年罗曼史

  对于丁香来说,曹操是烈酒,又呛又辣,饮下之后似全身有火在烧;

  对于曹操来说,丁香是浓酒,浅尝上瘾,痛饮则深入骨髓无药可医。

  正文

  光和末年秋,亳州谯县。

  一个二十岁上下的青年穿着宽大的皂衣,腰间挂着短刀,他没有戴冠,也没有幞头,乌黑的长发高高束在头顶,随意地一绑,自然也没有簪子之类的饰物点缀。不过他一双眉眼生得很有精神,双目虽然狭长,但其中好像有光,令人忽视不得。

  他的一身打扮虽然随便,通身没有半件富贵的物件,但却很精神,有三分任侠之风。不过,他此刻正盘腿坐在铺满甘蔗皮的板车上,一只手上还拿着甘蔗在啃,这副坐姿倒是瞎了他一表人才的样子。

  这个年代的人最讲究坐有坐相,一定要屈膝跪地,就连臀部搁在脚跟处都是少了庄重的。若是双腿伸直,坐在地上,更是粗陋无礼的举动。不过,此处本就是市井中心,除了同样坐在板车上的老农,没有人留意青年的坐姿如何。

  这位青年正是二十来岁的曹操。

  谯县是个很小的地方,却是曹操的老家。

  今年他又一次遭到朝廷的贬斥。与两年前的左迁不同,这回他杖毙了大宦官蹇硕的叔父,被彻底罢免了官职,只得离开洛阳,回了老家。

  乡里乡亲见了他都会亲切着问候一声:“阿瞒回来啦!”

  他们一点儿也不意外,也不会觉得曹操窝囊,因为没人期待他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放浪小子能在洛阳混出一点立锥之地。

  洛阳是吃人的地方,不知有多少明星陨落,曹操一个混小子,能活着回来就很好啦。

  谯县位处豫州,离洛阳近些,却也有百里。东汉末年天下动荡,谯县离长安棋局甚远,还算风平浪静。帝都中心喧嚣的血腥之气并没有蔓延到这里。

  腐朽的朝廷被宦官把持,一心匡扶汉室的饱学之士试图反击,却遭到了恶势力大面积的清洗。

  昂着头颅决然不屈的名士鸿儒们对谯县的人来说是不敢提及的噩梦,仿佛一张嘴,眼前就是满地鲜血,是从洛阳城一路蜿蜒流淌过来的鲜血,后来还跟着乌云似的蝗虫。

  不过他们倒是都还记得城里的曹家——大汉开国功勋曹参的后裔。然而数百年过去,曹家早丢掉了长戟高门的派头,已算不得什么望族,全凭祖上蒙荫,在当地还勉强称得上是安富尊荣之户。

  曹操是曹家唯一的年轻公子,从小不修边幅,游手好闲,除了生了一副好皮相和会作弄人,似乎没有什么别的本事。不过也是因为他容姿俊秀,穿上华服仪表堂堂,所以才早早地就被朝廷征辟,去洛阳做了郎官。

  当然,他去了洛阳不仅没有得到重用,还得罪了不少权贵,能活着回来大概也是借了祖上的光。

  趁天下还没大乱,这辈子就先这样过吧。

  谯县人每每看到曹操恣意的背影,都会在心里默默地想着。

  即使天下大乱,像曹家这样的门户也不用忧虑生死存亡的问题,他们有的是门路、钱财和敏锐的政治嗅觉,不等风起于青萍之末时,他们就会悄悄前往世外桃源安家。像曹操,到时也只是会换个地方风流快活吧。

  他们谁也想不到,曹操这个吊儿郎当的青年会在短短十几年内成为天下最大的诸侯,他的强大使人们望而生畏,强大到仅是曹操两个字就令人闻风丧胆!

  届时,世人惧他敬他奈何亲近不了他,恨他爱他却杀不得他,却唯独没人会像现在这样,用艳羡的目光看他。

  这时,街头的另一侧又出现一位仪表不凡的青年。

  他体型高大健美,身穿锦衣,腰饰环佩,一路行来目不斜视,浓眉俊目,十分不俗。

  两个将在十几年后一决天下的青年,此时在小小谯县的闹市中碰头了。

  袁绍走到曹操坐着的甘蔗车前,停下了脚步,居高临下地看着车上的人,浅浅的笑意中有着与生俱来的倨傲。

  “公子要来块甘蔗?”老农打量了袁绍的衣着,又觉得自己多此一问。

  袁绍果然敬谢不敏。

  曹操也略一抬头,狭长的眼睛眯了眯,像墙头上懒惰的大猫。

  “你可真慢,再不快些就赶不上了。”曹操“咯嘣”一下嚼断手上剩下的最后的甘蔗,纵身一跃,跳下板车立在地上。

  他不比袁绍高大,身材也不似对方孔武有力,但他的体型也很匀称,非常挺拔,像一只健美的黑豹。

  袁绍被他催促又埋怨也不恼,两人自幼相识,他早就习惯了。

  离开了喧嚣的市集,金黄的叶子厚厚地铺在地砖上,像撒在餐点上的炸面屑,酥酥的。曹操大步走在落叶上,声音细碎脆耳,他肥大的衣袖迎风猎猎作响。

  袁绍比他高些,步子迈得自然也大,三两步就追了上来,朗声问道:

  “去哪?”

  他们年纪相当,家中长辈同时在朝中供职,一直来往密切。也是因为如此,两个心高气傲的青年在总角之时,就喜欢时时刻刻一争高下。如今他们成年了,可以比试的内容自然也多了,比如女人。

  当然,他们也并不总是这样不正经。

  比如他们最近的一出比试便是:谁先杀尽洛阳的宦官,谁就是真英雄!

  男人嘛,尤其是心高气傲的青年,谁也不愿承认自己是龟缩在老家的孬种。

  这场比试也不是随便说说就能开始的。他们两人如今都赋闲在家,而想要冲回朝廷厮杀,就得先入仕。虽然以他们二人的家世背景来说,想入仕很容易,但也得遵守基本规则,要让人举荐了名额,再等合适的官职。何况曹操还被罢黜了,不可能立即回到朝廷。

  不过,朝廷冗杂的手续和各个官署可不会理会他们的比试,不会这么巧,能让他们同时入仕,但不论哪一个人先得了官印,都对另一人不公平。

  于是他们干脆再多出一个比试,谁赢了就先去洛阳!

  而这次比试的内容就很俗套了,那就是,偷,女,人,而且得是最美的女人。

  曹操抬臂遥遥一指:“就那吧。”

  袁绍看过去,只见一座中等规模的宅邸坐落在半里远的地方,门前宾客来来往往,车盖云集,像一簇簇巨大的蘑菇。庭院里高大的榆树露出墙头,如苍穹下的一顶绿伞。悠扬的丝竹声也从庭院中随风传来,倾耳一听,是礼乐,只有家中女儿出嫁,才会奏这样的曲子。

  这家人今天在办喜事。

  “我看他们也不是寻常门户,不知他家中人在朝中是何职位?”袁绍并非谯县人,对本地并不了解,他向曹操提出了疑问。

  “他家倒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姓尹,不过跟何进攀上了亲。”曹操的嗓音天生带着一点沙哑,因此,即使他的语调张扬,还带着些嘲弄,他的声线也使得这话没有那么轻佻了。

  袁绍“哦”了一声,也不做他想。

  何进是当朝的大将军,还是太后的哥哥,皇帝的舅舅,也是目前全天下最有权势的人之一。

  不过他以杀猪起家,性格粗鄙,胸无点墨,是曹袁二人都看不上眼的屠户。

  曹操与袁绍说话间离这户人家越来越近,依稀可以嗅得门前宾客衣袂间的熏香味。

  他们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走向宅邸的背面。

  后院靠近灶房处有道小门,来往之人络绎不绝。与正门迎往宾客不同,这里出入的多是为主人家准备宴会而送菜、送酒的货郎,以曹操的狡猾和敏捷,轻松掳了一个货郎,抢了他的担子,肩挑数斤菜瓜,大步混入尹府后宅。

  袁绍更是大胆,直接大摇大摆地跟在曹操身后走了进去。

  “你这身装束,应该去前面冒充贵宾。”曹操进了尹府,甩开身上的担子,将十几捆菠菜随手丢在了树丛中。

  袁绍一身锦衣跟在他身边太过扎眼,他有些嫌弃。

  “哈哈哈,”袁绍低声笑了一阵,神色从容道:“我未曾准备贺礼,也未带随从,恐失了礼数。”

  曹操呵呵一笑,掉头即走。

  袁绍仍紧跟着他。

  除了最热闹的宴厅和后厨,第三热闹的就数新妇的闺房了。

  不过,尹氏女的闺房之中却笼罩了一片愁云惨雾。

  新妇名为小萝,尹小萝才及笄不久,就被赶着送去洛阳。

  她方才哭过一场,不仅因为舍不得家乡,她还根本不想嫁去何家。

  新妇穿着一身隆重的采十二色重缘袍,玄衣纁裳,朱红锦缘。额上发髻簪鎏金一步摇,鬓间缀珠宝,耳饰玉珥,一身奢华。这通身的贵气自然是嫁给太后的侄子才有资格享用的,尹小萝也是头一回穿戴这样的衣裳首饰,一支金钗上镶着的玉石就足够他们尹氏一年的家用。

  “若现在能有人能带我逃开这儿,远离何家,哪怕是个亡命之徒我也认了!至少我会当他是个英雄——”尹小萝眼睛仍红着,樱唇上的胭脂也让她给擦没了,哪里有飞上枝头的喜气。

  她未来的夫君是大将军之子又如何,和隔壁杀猪老何家的儿子没什么两样。

  “说什么胡话!快把眼泪擦擦,我重新给你上妆。”丁香手里拿着一支螺子黛,尹小萝身边的婢子都想劝却不敢劝,只有跟尹小萝素有往来的密友丁香会在这个紧要关头冷着心肠,说一些逆耳忠言。

  然而丁香这话于尹小萝而言无异于拿刀抵在她脖子上,逼她去死。

  就连她也看不上屠户出身的何家。

  尹小萝又嘤嘤嘤哭起来。

  丁香比尹小萝大一些,但她还没有嫁人。

  这个年代,家里人都期望早早地把女儿嫁出去,且一定要嫁到好人家去,至少能远离流民和饥饿,还能为家里换来不少粮食,也就是礼金。

  尹小萝就是这样“高嫁”了去的,事已至此,想临阵脱逃是万万不能的。

  丁香弯腰掰过她的脸,仔细为她描起眉来,只是尹小萝抽抽噎噎的,总画不好。

  若何氏这般一朝得势的弄臣受到新妇逃婚的羞辱,恐怕什么事都做得出,到时不仅尹氏会有灭顶之灾,小小的谯县都有可能受到波及。

  “不好了,女君,不好了,府上进了贼人!”一个仆妇慌慌张张跑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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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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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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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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