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来,我就有一个梦想,一个关于她的,很简单的梦想。

  喜欢她,最初是因为她好看。总是低垂着大眼睛,无声无息的,嘴角挂着浅浅的笑。有城府,又很单纯的那种漂亮。至少我们这帮男生都不敢和她对视,只愿意远远瞧着她,等她走远了,再扎堆起哄。虽然她毫不张扬,但她的衣着和发型却潜移默化地领导着学校的潮流,这是大家心照不宣的。

  中师三年,我从没有和她说过话,只是曾经躲在宿舍,向她的背影,嚎她的名字。她依旧低头走自己的路,一点儿反应也没有。用现在时兴的称呼,应该叫她“校花”或者“美眉”,也许只有镜子才能让她驻足,那我宁愿不当青蛙,当镜子!

  我们几个男生是学校的知名人物。我也交过几个女朋友,像“过家家”一样。这几年幼稚的经历,给生活蒙了一层灰色,现在想来,是很后悔的。

  生活中,有些事情难以预料,比如金钱、机遇或者爱情,你越是渴求越不易得到;而在忙忙碌碌中,不经意间却来到你身边。

  真是没想到,我竟和她一同考上了大专。我在四班,她在三班,我又和他班的男生住一个宿舍。关系很近,有更多的机会和她接触,我心里暗暗高兴。我开始有意无意的出现在她的面前,可能去三班借本书,或是倒点儿墨汁什么的,顺便看她两眼,三班的男生总是给我泼冷水,说我想吃天鹅。

  他们有道理,因为我显然配不上她。用句歌词来形容:“我很丑,可我挺温柔”,不但模样对不起众人,而且心肠直,口无遮拦,又有那么多不光彩的“过去”,虽然自己感觉重情谊,又很善良,还挺细心的,可平日却总爱做出头鸟,任由性子地做事,得罪不少人,属于那种一点儿不值同情的另类。她会喜欢我?咳,天方夜谈!

  可是,没有奇迹就没有故事。真有那么几天,她已经很接近喜欢我了。那是大专一年级末,又一段感情结束了,我开始新的生活。

  尽管人们视早恋为洪水猛兽,恋爱给予年轻人的浪漫、激情以及酸涩、苦楚,人们同样讳莫如深,但是不能否认一点,恋爱的欢乐与苦涩会使人变得成熟。我开始思考究竟如何对待人生,如何走好以后的路,迷惘中又记起她。

  我就常去三班泡着,没话找话的和她聊,他照例爱理不理或敷衍我几句,缠急了几扭过头去赶我走,我就总是赖着,或者约他去操场看月亮,他就轻轻的“哼”一声,坏笑着看着我。他的眼睛如同一湾秋水,每每这时,我就不敢再坚持了。

  这样度过了好多日子,有一次,我来在阅览室看她读书,她突然神神秘秘的写过一张字条:“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我傻愣着看着她,她微笑的眨了眨眼睛。我大着胆子问“是和我有关吗?”心脏提到了嗓子眼儿。她点点头,很认真。

  难道她会喜欢我?她的样子让我怀疑,可是,是我打动她了吗?她脸上泛着红晕,好看极了。“今晚去操场好吗?”我怯怯的问她,她羞涩的摇了摇头,起身回宿舍了。“没问题了,是真的!”我当时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幸福的,就像一条寻着肉的狗。躺在宿舍的床上,神经兮兮的憧憬着我们的将来。那一夜只是抽烟,兴奋得怎么也睡不着。

  翌日白天是在恍惚和激动中熬过的,晚上再去找她时,她便恢复了往日的冷傲。那反差可真叫大!有句俗话说\"翻脸比什么还快”,我可有了体会!我追问她为什么,她确切的告诉我:\"昨晚只是一个玩笑。”不过他还算有良心,笑着和我说抱歉,我只能是苦笑喽。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这样调皮,拿我开涮。就好像中了头等大奖,而后发现丢了彩票,对人打击一定是挺大的。

  可能是因为那一夜的无眠,铸成了后来的错误。我时时回想她脸上的红晕,和那种过山车似的心跳感觉,深刻体会到对她的喜欢不止在她姣好的面容,是更深一层的,不可言传的。这之后,我的认真和执着决不亚于任何一位共产主义战士,就连自己也没想到。

  也许她也感到了我的存在,那次以后,她对我的态度好多了。我便终日沉浸在想见她的焦急和见着她的开心当中,那段日子,我似乎变了个人,仿佛生活中只有她一个。这种心境很纯正,我时时感觉自己像个“好人”。是她在改变我,应当说我是“正面人物”,因为我专注!到了二年级的九月,她终于和我去了操场。

  每天晚上自习结束,我便早早跑去操场等着,趁她晚来的五分钟抽一棵烟,定一定神儿。我们总坐在操场边上,广播室的石阶上,看看星星,说些不着边际的话。她是怕别人看到和我在一起,所以每次晚来早走。如果以为那是在恋爱,就完全错了。我每天讲着自己如何喜欢她,许愿如何待她,做着美好未来的白日梦;而她则总是告诉我,“我们是朋友。”“我们是不可能的”,甚至是:“我不喜欢你,我有男朋友了”。诸如这样的话我每天都会听到,打听一下,她在外校好像也确实有个优秀的男朋友。我却像钻了牛角尖,什么也听不进去,任由她的形象占据我整个思想。

  有一次学校看露天电影,我发现她不在队伍里,就去班里找她。推开门,她正趴在桌上小睡呢。教室里黑漆漆的,我小心翼翼走过去,生怕吵醒她。她的发际垂在桌上,小脸埋在自己的臂弯里,穿了件玫瑰红格子的休闲衬衣和瘦身牛仔裤。我无意识地脱下外衣,习惯一样地往她身上去盖。她突然坐起来,吓我一跳,然后俏皮地乐开了花。

  窗外点点的灯光洒进空阔的教室,我们只能看到彼此的轮廓,空气也似乎为我们凝滞。现在回忆与她一起的时光,最温馨的就是那一个瞬间:我们面对面坐着,若隐若现、无声无息的,好像白发的老夫妻在夕阳下携手,又像热恋的情侣最温柔的对视。“敢吓唬我”,我故作生气,轻轻地问她:“你怎么知道是我”?

  她抚弄着我的外衣:“感觉”……

  这是印象中最美的一瞬。这么久了,我从没有真实赢得她的心。晚上散步时,我会为她多带件衣服;她不吃饭,我就替她着急;间隔几天,我就悄悄给她收拾一下书洞;还曾下决心改正自己的玩世不恭……但是,我单单错在把彼此虚妄地当作恋人,而她并不喜欢我,只是初步认可我做个普通朋友。是呀!赢得她,这怎么可能呢?

  转眼到了“十.一”长假,我们保持着电话的联系。十月四号,她破例给了我一次陪她看电影的机会。那天突然变得好冷,电影又乏善可陈。这别扭的气氛让我更加自卑,她的平静使我开始怨恨自己:“这又是何苦呢”?电影结束,两人无语,回到家里看到她的留言:“情窦初开的小男孩,你回家了吧,刚收到你的传呼,516,是不是我到了的意思,真的希望你开心,可惜我给不了你,不要盲目的等我,最后可能一无所获,我不愿意让你伤心、难过,放手吧,其实我们可以是很好的朋友,真的!有很多比我更好的女孩,会更适合你,真的!”

  她说的有道理,而我听不进去,现在想想,我对她仍然如此。也许做错了许多事,而今天写下这个故事,就是为了反省。说到这里,已经很烦冗了。我讲不出现在流行的美丽爱情,我的故事是真实的,让人憋闷的,自始至终不够浪漫而充斥敷衍与狂热的。我只是讲出这发生的一切。

  我与她最后在一起是十月七号,中国足球冲出亚洲的日子。多年的夙愿得以实现,我急切的想与她分享这份快乐。那晚下着毛毛细雨,她执意不肯让我打起伞,似乎有什么更深的含义。就这么走在雨中,走到浓黑的水杉林子里。我的激动已被她的冷漠掩盖,竟无话可说。

  沉默了一会儿,我鼓起勇气,平生第一次,也许是最后一次的,梦寐以求的紧紧地拥抱了她。这一刻,往日的生活瞬间在脑中闪现。年少不经的轻率,口出狂言的放任,而对她,又是无限的钟情。这仿佛是一种因果,一个轮回。此时又拥她入怀,如同这雨夜杉林拥着我们。我笨拙的抚摩她的秀发,然后,抱她离开地面,在雨中轻轻旋转,旋转,又小心放下。雨水淋湿了她的头发,也淋湿了我的心。小时候不懂得珍惜,一切都无所谓。而现在,厌倦了,清醒了,尽管这样虔诚地拥抱了,但我知道,做人,只有能对自己负责,才有资格承担别人,而我,又有什么本钱呢?

  果然,她用力挣脱我,显出很吃惊和懊恼的样子,丢开我的手。“以后,我们不要再来了。”她说出这句话后,便低头静静地走出林子。我跟在她身后,不知道说什么好。雨水越下越大,天边一片惨红,一切就这样结束了。

  我所坚持的梦想,其实很普通。只是一个夏日的黄昏,或是一个寒冬的黎明,拉着她的手在大海边漫步,一起看夕阳西沉,看天际日出。我曾经给她写过几封信,讲述对这种简单生活的渴望。平淡的工作,上班,下班,没有应酬。吃过晚饭,去街上散步一会儿,回来看看电视,再看会儿书,准备第二天的工作。用信上的话说是“向往渺小的生活,与世无争的生活,拥有浪漫与实际的生活--平淡而安静的生活”。

  这段不明不白的相思终于以失败告终,历时整一个月。而这竟并不是故事的结局,生活又和我开了一次玩笑。

  从那次后,理智就离我越来越远。本来我不应该再打搅她,但我受不了没有她的日子,于是继续去骚扰她。这是我至今最后悔的事,现在仍难以启齿:我往往编制些吓人的故事恐吓她,或是拿木头蛇之类的恫吓她,最后甩上一句:反正你也不和我好了,如何如何……甚至还有一次,我趁她不注意,竟在她的脸颊上吻了一下。这些出格的举动,彻底毁掉了她对我哪怕一丁点儿的好感。今天,对那些不该说的话,和不该做的事,我真想和她说声:对不起,是我骗人的,都是我的错,请原谅我……可这些又能有什么作用呢?饶恕我吧!

  我的一个朋友,也是我的舍友,和她一个班。平日里眼见我“为她消得人憔悴”,在宿舍免不了帮我想办法。他是知心的朋友,我求他每日在她面前多说些我的好话,哪怕常常提起我也好。

  也许我把一切太过理想化了,没有考虑她的感受。与她在一起的时候,我那么局促又或那么恣情,她不了解真实的我。她也许知道我是喜欢她的,对她好的,但这情感是单方面的,又不可确定维系的时间,所以不能强迫她接受一个自己不相信和不了解的人。何况我又这样伤过她的自尊心,她当然是不再理会我的存在,而她与他走到一起似乎也变得水到渠成了。

  他和我是不同的男生。他人高马大,模样很帅气,家境又好,生活是遍洒阳光的。我们的共同语言往往是两种:运动和女孩儿。他是篮球和乒乓球的健将,我专长足球和羽毛球,我俩又都是排球高手,因此经常切磋各类球艺;至于女孩儿,我俩的品位相近,常眉飞色舞地讨论漂亮姑娘,他也曾有意无意地说起对她的好感。因为各方面都出色,他个性很强,不喜欢让人。和他相处,我总是少说些话,多做点儿事。我们的想法往往很合拍,每天又睡在一个宿舍,因此挺投缘,也走得很近。

  他们坐前后位儿。渐渐的,他劝我别去三班看她。有时去了,他就赶我走,俨然是护花使者。我很识趣,乖乖走开,心里是很惆怅的。我经常偷偷地看他俩聊天,在教室,在校园。两人挺般配,他跟她说话,她就听着,然后忍俊不禁地笑,很幸福的样子。直觉告诉我,她是喜欢他的。于是我就对他说:“你们俩好吧,只要你让她开心”……

  其实我真的没有那么伟大。我只是天真地认为,他俩在一起,她幸福了,他高兴了,爱人、朋友都开心。我离的远一些,把她忘掉,看来没什么不好。这真是个幼稚的想法,直到后来才发觉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原来我始终是在妄想她的同情,是在自己欺骗自己。

  那一天还是来了。晚上快熄灯时,他才从外面回宿舍。沉默中掩饰不住的激动,低声对我说“有事”。我马上意识到了,努力使自己平静地听他说。“我和她……”他欲言又止。

  “这么快”我心想。虽然有心理准备,可真的面对时,仍然又惊讶,又恐惧。我强压住脸上任何的表情,平淡地对他说:“别讲了,我知道了。”

  “不过……你……”他显然是想听听我的态度。恰恰熄灯了,我说不成话,宿舍陷入了沉默,谁也不好讲什么。那不是我所能想象的感受,仿佛刹那间众叛亲离,世界只剩了我一个。有没有人考虑过我会是怎样的心情?我应当如何处理呢?

  稳了稳神儿,我开始思考。我是深深喜欢她的,也的确为她做过一些事。可是没有道理,因为喜欢她,就硬要她和我在一起。感情是双方面的,两个人的,所谓“两情相悦”就是这个意思。说有男朋友也许只是她的一个借口,为了不伤害我,她也和我去了操场,给我一点儿成就感,这已经足够了,我大概应该满足了,现在又痛苦什么呢?

  想到这里,我伸出双手,打破这寂静,“假如让我说,我举双手赞成吧。”

  这句话,可能是我生来最不情愿说出的。

  大家还在发愣,我转而从另一个角度解释给他听:“如果我不同意,横加干涉,那么会出现三种情况:一,我和她本来已是没‘开始’就‘结束’了,现在更让她烦我;二,你与她刚开始就会遇到来自我的阻力;三,咱俩作为朋友也不好相处了。既然这样,为什么不支持你们,从而皆大欢喜呢?你说是吧?”虽然不情愿,但我感觉自己是理智的,负责任的;这样处理是对他们有好处的,正确的!

  他如释重负,兴奋地讲起和她如何走到了一起。白天在教室,晚上去操场,他经常拉着她的手,她让他大喊的三个字……等等,每一句话都是对我狠狠地刺痛,我再也听不下去,打开门冲了出去。

  想想,她也曾在网上逗我说那三个字,而我说不出口。我认为那是神圣的,不是随便就说的,是要负责任的。她下网后,我把那三个字郑重写下,发在她的留言处,不知道她看到没有。可是今天,这已经没意义了。

  就这么失去了吗?而她竟然是选择了他。就这么失去了吗?脑子里其实并没有悲伤,只是一片空白,正是这种失去她的空旷让人觉得恐惧。站在宿舍外面,呵着手,一点儿一点儿回忆。那一夜也只是抽烟,难过得怎么也睡不着。

  每天生活在自己编织的故事当中,她给了我多少这样或兴奋、或难过的不眠之夜呀。挺可笑的,不是吗?

  我不知道她究竟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儿,是以貌取人吗?是稳重的还是活泼的,是运动型的还是书卷气的。她很单纯,也许是随着感觉来吧。

  她一定认为我很坏,是本性坏,所以不敢接纳这个朋友。这事儿没法辩解,当你不了解一个人而又讨厌他时,就会越看越不顺眼,越看越没好印象。其实我是个傻蛋。很明显,如果是聪明的人就不会搞坏自己的人际关系;是深奥的人就不会把内心世界表现在别人面前;是精明的人就不会把全部精力和喜怒托付在这一个人身上!

  我错在随意,让人觉得轻佻;错在多嘴,让人觉得虚假;错在冲动,让人觉得可怕,可是这些都不是坏的本性,只是年少轻狂。我自认为是真诚的,实在的,一点儿坏心眼儿都没有,因为敢说敢做,所以得罪人,真的。我上来一阵儿特幼稚,上来一阵儿玩深沉,有点儿像周星驰那种,很浪漫又很传统,很懒散又很努力,很调皮又很执著,很感性又很理性,有点儿矛盾的一个人。

  她没有机会了解我,而她有机会了解他,咳……也许我没有资格这样评价自己,但我多想有一个时间,这样面对面地把这些话讲给她听,让她见到真正的我,让她体会和我在一起的欢乐。可是今天,全都结束了。真的是挺好笑的!

  以后的日子是灰色调的。他尽量不在我的面前提起她,我们之间的交流明显少多了。以前一有空,一定去三班看她一眼,而现在,躲得远远的,强迫自己忘记。空闲的时候,就打球,然后抽烟,然后再打球。

  能看出来,他挺用心,每天给她买包牛奶,打瓶开水,时常想着怎么让她开心。渐渐的,我也给他出出主意,提醒他晚上散步时为她多带件衣服,她没吃饭,就给她买些送去,让他给她收拾一下书洞,仿佛是自己在与她恋爱,那也是一种满足。他们的小日子过得挺快乐,我表面上也逐渐洒脱起来,而她,便是埋藏在心底的阵阵的隐痛。

  他们的感情迅速升温,我都看在眼里。有几件事,心里很不是滋味:

  她喜欢听磁带。以前有一次,我外出给老师办事。一路想着她,就随手在音像店里给她买了孙燕姿的专辑。我知道她喜欢她的歌,没想过她不会要。只是一盘磁带,没有一点利益关系,因为惦记着她,就买了。可无论怎么推委,人家姑娘坚决不收,最终还是归还了我;然而今天,她刚好变个角色,买盘磁带送他做生日礼。他给我看磁带时,喜形于色,说是自己最喜欢的“羽·泉”,是不是有点讽刺意味呢?33ýqxsś.ćőm

  还有,她喜欢吃肯德基。有天晚上,我知道她没吃饭,就办了件自认为很完美的事。晚上九点整,绕开学校的检查,十五分钟飞奔到附近的肯德基,考虑到买回去就凉了,又在店外徘徊到九点半,然后买了刚推出的鸡米花,脱下外衣包住卷好,跳上一辆公共车,十分钟窜回学校。这还不算完,又怕她吃了太腻,于是冲出去再买瓶水,回来刚好九点五十分,该去操场了。这事儿办得很有成就感,可是知道结果吗--整桶鸡肉被我一个人十分钟吞掉了--她坚持不吃,一块儿也不吃!这又何苦呢?而今天一样的晚上,他也买了肯德基送过去,不但吃了,还好感激,好关心啊!

  同样是磁带,同样是肯德基,同样是牵手,同样是那三个字,前后是多么不同啊。也许是我气度小了些,一想起这些,心里真是味同嚼蜡!

  说到肯德基,就不得不讲一件小事,发生在期中考试前的一个晚上。他们俩闹了点小矛盾,他赌气回宿舍了,我就约他去肯德基复习。起初我们还假装看了看书,十几分钟之后就开始聊她。

  他说他很喜欢,但是他很疲惫;我说我也很喜欢,但是我没机会;他劝我忘记,我劝他珍惜。恰在此时,快餐店里的音乐响起,就像是点播的歌曲,刚好是张学友和郑中基合唱的“左右为难”,我们相视而笑。

  “咱们给她写封信吧。”忘了是谁提议。于是就向服务生借来圆珠笔和几张宣传纸写起信来。先写了一张,又商量着作了修改,再誊抄到另一张上。其实我们都倾注了自己的感情:

  “一个人走在寒冷的大街上,感觉很凄凉,有她在身边就好了”;

  “如果爱一个人能够找到理由,那就不叫爱情了”;

  “没有足够的能力让她喜欢太久,但有足够的勇气去承担那份责任”;

  “别在乎他人说什么,不着急,慢慢来”!

  结尾具名是“爱你的LG”,我又教他用大篆属上自己的名字。事隔几个月,我只依稀记得写过这些话,那何尝不是我的心声呢?

  我灵机一动,提议把情书、给她买的汉堡、还有他的手机一并送过去,他也说是好主意。果然晚上给她打电话时,那么温柔又感激,她一定不会想到,我就在电话旁边,把耳朵凑过去,细听她熟悉的声音。

  我真是个天才!多么完美而又浪漫!虽然是做给别人,可还是觉得快乐!这事儿我们约好当作秘密,不对别人讲。他曾许诺,如果有一天他们分手,他会让她知道,我在这段时间里,为他们做了许多。现在写下来,我想不会影响他们的生活,因为,他们真的没有好好珍惜!

  婚姻和恋爱是两码事。

  婚姻是绿树成荫的繁茂和果实累累的持重。而恋爱可能只是一朵含苞欲放的玫瑰,需要悉心地喂养与呵护,需要容忍、关怀、交流和耐心,需要付出而不求回报!也许本来就不该强求她的绽放,只要珍惜这生命中最美的一瞬清香。

  我们犯了同样的错误,太轻率的喜欢一个人,又太轻率的离开一个人。不应该抱怨命运,应该从时代和自己的性格上找原因,那是自己的错误。

  他们的感情结束了,我和他的友情也不自觉地消耗殆尽。好像天际的三颗行星,即使同在一个星系,可是谁也难以接近谁了。她依然故我,听说又与先前英俊的男友走到一起;他依然故我,听说又开始寻找新的伴侣;而我,还是这个样子,继续着我简单的生活。

  我终于又可以心安理得地默默喜欢她,尽管她看起来想忘记这一切,重新开始,而我仍然幸福地生活在过去的岁月里。

  我曾对她说过,不管她是否会去,我每天晚上都在操场等她。也许她没有当真,而我的确是这样做的。他们在一起时没有间断,下雨或降温时没有间断,现在仍然没有间断。尽管知道她不会去,我却觉得这样挺好。每天九点半我就格外兴奋,给自己寻找一个她可能去的理由,然后踌躇满志地去等。站在操场广播室的石阶上,抽一只烟,看情侣们携手漫步。她当然没有来,二十分钟左右,再唱着歌儿回宿舍。我不会让别人看到我的窘迫,每天回去我总是高高兴兴,我真的高兴,因为今天等过她了。我时常幻想某一晚,当我抄着手在那里踯躅的时候,能听到她裤缝摩擦的声音由远及近,看到她笑着向我走来,我一定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了……

  她说过我恋爱像套公式一样随便,可这次没有定理可以使用了,就得自己摸索了。就像她说过的,也许我太不够温柔,优雅,成熟和懂事,我不是适合她的男孩子。我开始改变,改变处世态度,改变自己的陋习,对人更友善些,做事更稳当些,不再过分张扬,等等。反正每天是自己一个人,有的是时间想她,有的是时间自省,有的是时间思考,这种孤寂反而成全了我的平静。不知她是否注意到我发生的改变,大概她根本就忘记了有我存在。寻找这个公式可真有难度啊!

  我曾经看过两部叫做“美丽人生”的影视剧,一部获过奥斯卡,叙述二战时期,一个犹太家庭的美丽人生;一部是日剧,木村拓哉和常盘贵子,演绎年轻理发师与病痪姑娘的美丽人生。两部片子的共同点,在于对爱情的执著和乐观,男女主人公都是小人物,却为人谦和,向上,专情而处乱不惊。在生活发生变故或身心受到打击时,才能真正见到爱情的力量!相比他们,我们是否更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呢?

  我们进入同一所学校将近五年了,真正相互过从也有半年左右。从六月下旬到今天,感觉经历了太多,这段日子是又短暂又漫长的。明年我们就要离开校园,踏上工作岗位了,这将是一个由单纯到成熟的转变,由学子到成人的新的开始,除了感情方面,现在应该考虑和准备的太多太多。

  新的一年就要来临了,我不知道该给她什么新年礼物。想想看,贺卡、鲜花、玩具、项链、手机……这些世俗的物件可能只是用金钱换取她的片刻欢欣,或者说,送这些东西要在双方建立一定的感情基础上才会赋予它们深刻的意义,所以,对我来说,送这些都不合适的。那该怎么表达我对她新年的祝福呢?

  无意中看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免费搭车者”,一个想法在脑海中酝酿成熟。

  离元旦还有几周,我准备了两打小贺卡,四十几枚邮票,大小各二十个信封,又多方面查找了二十几个外地同龄人的地址,着手给他们写信。信中我说,想把新年的祝福,通过远方的陌生人送给我的好朋友,就麻烦他们帮这个忙。我随信寄去了贺卡,已贴好邮票的信封,只请他们写上几句祝福的话,封口寄回,同时祝愿他们新年快乐。留下的是她的地址,她马上要二十岁了,二十个来自远方的祝福是奉献给她最好的礼物!

  我相信这些素昧平生的朋友乐于做这件事,换作是我,也一定毫不犹豫地帮这个忙。“免费搭车者”的末尾这样写道“当你给人们机会,他们通常都会展示出他们的美德,甚至是那些你一点希望也没有寄予的人……”比如说--我。给我一个的机会,就想是这样给陌生人,我不会让她失望,好吗?

  像我这样的人,像梦一样的她。我真的发觉自己很幸运,能够在学子生涯的最后一段,遇到像她这样一个女孩,给我改变的女孩,影响我未来的女孩。

  她是什么样的呢?让我如此魂牵梦萦。我叫她变形金刚,怎么也抓不住她变化的心;她是一个老实的漂亮小女生,也是女人味十足的大姑娘。她呀,好美丽,又有一点点虚荣;好单纯,又有一点点任性;好实在,又有一点点叛逆;好善良,又有一点点调皮;她呀,咳,我爱她!

  我的故事就是这么普通,我的梦想就是如此简单。现在的我已经在教育岗位上工作了三年,也在自己的生活中寂寞了三年。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某一个黄昏或是黎明,我会和她漫步在簌簌的涛声旁边,手牵着手,聊着我们所经历的故事。抬头看海天相交的一线,守望海边最亮的那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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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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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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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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