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科幻小说>在蓝天下献给你>1.香樟树
  我叫吕重,已经是拥有两个孙女的人了,早已搬离了那个村庄,事实上,是很早以前就离开了。

  记忆里村口有一颗大香樟树,风拂过的时候整个村子里都是香樟的气味,也许是因为我刻意忽略了地里的土腥气味,只记住了一些美好的令人怀念的东西。那时候的人们都还单纯而美好,大人们在种田,孩子们就割猪草,顺便放羊,有时放着放着羊儿就不知道去哪里了,回家的时候脸憋得通红,身上还全都是泥巴与伤口。往往得不到大人的怜惜,反而只能换来一顿毒打。没办法,那时候穷人的命都贱,我常常想,这个时候的女儿家不需要裹脚,往往已经很幸福了。

  不过还好,我们家就我一个女儿,我娘是个懦弱了一辈子的女人,我知道我爹希望我们家人丁兴旺,但他穷,他娶不起别人,人不就是那么一辈子,得过且过吧,反正我娘是个贤惠持家,而又对他百依百顺的女人。那时候的男人都还没从封建的思想传统里走出来,专权而霸道,那时的女人也没从封建思想里走出来,百依百顺,懦弱而又不知变通,但我觉得他们是幸运的,以此衬托了我的不幸。是的,我不幸的从封建思想里走出来了,从此离经叛道,但是我又没走出来,因为我害怕一切强势的东西,比如我爹,比如他揍我的那根棍子,疼的我记忆犹新。比如那些冲进别人家里的激进分子。我爹说,反正我一个女儿家家,将来总是要嫁人的,对他无所谓,他能把我养大,对他来说已经仁至义尽了。因为我娘的贤惠,我爹的勤快,总之我们家算是村里为数不多的,有吃有穿的人家,我有最便宜的,麻布做的衣裳,至少它是干净的,有我爹就着满天星光编的草鞋,至少不用赤脚。男人就是这样,只是我每次都悄悄的发现,他总会将变好的草鞋搓一搓,让那些翘起来的尖锐的刺软软的贴在草鞋上。他总以为我不知道,我就当我不知道,只在夜晚悄无声息的时候,偷偷拿出来,这是我童年为数不多的小秘密之一。我见过村子里太多专横霸道的男人,独断而专权。他们年过而立,没有未来。只能在一家之主的霸道身份中寻找零零碎碎的存在感。33ýqxsś.ćőm

  纯儿他爹就是这样。我从来没见过她娘只是有一次远远地见过她的背影瘦小的,干黄的头发用麻布盘起。灰色的衣干净却衰老,上满是大大小小的布丁,卑微的跪坐这为她的男人点一支午后的烟杆,我想,我一定不要变成这样。我从来不敢跟纯儿说这个故事,这个胆小而又自卑的女孩。她可以称作我们村最听话的女孩,和我一起,简直像个大姐大,带了个跟班,不过我愿意,谁让她出现以后,我爹吩咐我放的羊再也没有走失过呢。不是每个女孩都愿意像我一样这么懒散而又霸道,这样的人在那时候都被认为是嫁不出去的,嫁不出去的话,在这个小小的村庄里,等同于灭亡。不过不知道是我成熟的太早还是太晚。我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我以为阿念会娶我。我以为我会在十八岁穿上我爹辛辛苦苦从集市买回来的大红的布匹,被我娘一针一线密密麻麻的缝成嫁衣。成为她的妻。所以我有恃无恐,所以我天真烂漫。

  所以我,追悔莫及。那时真的太年轻。

  阿念是我们村为数不多的上过学堂的人之一,虽然中国已经解放,但是对于我们这些个边角的村庄来说,上学堂真是一件令人羡慕不已的事情。我可以说是和他从小一起玩到大的朋友,我不像那些个女孩子一样,不会和其他的男孩子讲话。我没有人约束,当然乐各自在,何况那是真的只是朋友,但毕竟男女有别,自然不会太亲近。我第一次发现我喜欢他是在初夏,香樟花开的季节,他穿一件白白的长褂,挂一个蓝色的布包,头发剪的不长不短,温顺的贴在脑后是那时大城市里最流行的发型,他微微灵活的从那辆驴车上跃下。初夏的阳光混杂着香樟的气息,将我包围。如果我读过书我一定会想,当真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那年他十六,我十二,纯儿和我一般大,那时的我还幼稚,却是我觉得他最好看的年纪。村里人都爱和阿念说话,帮着写个信,帮衬的各家新生的娃儿娶个名。大家都觉得他是从大城市里回来的人,见识一定很广,取出来的名字都是个顶个的好听。其实大家都不懂。我也不懂,就是觉得好听,有文化。我从来都觉得我的名字很好听。吕重。重生的重。也是他教我的,我问他:“什么叫重生。”他说:“就是,从头来过。”从此关于他的记忆里,都是香樟树的气息。我怀着别样的心思,听他说的每一句话,看他做的每一件事,悄无声息,没有端倪。我只有在遇见他的时候才温顺的像只猫咪,却又不小心露出锋利的手爪。

  生活就这样不紧不慢的过着。温顺而且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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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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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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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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