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时间,一眨眼就过去,四年前大伙刚来的时候,还是懵懵懂懂,如今,一个个都有了出息,回家后,嫁个好人家,好好持家。”
“宫里的事情,就不要多说了,这是制度,希望大伙铭记在心。”
女官语气平缓的说着,看着眼前这些熟悉的面孔,有些唏嘘:年年迎接新人,年年送走旧人。
现在是开春,新一拨宫女已经抵达行在,将开始为期四年的“宫廷工作”,而工作期满的“老宫女”们,也将离开皇宫,返回家乡。
该说的,女官简要的说了,最后的一步,就是发纪念品,也算是让这些宫女回到家乡后,有一个炫耀的小小本钱。
纪念品是一枚铜镜,样式为少府寺特有,绝无人敢在明面上仿造。
铜镜装在一个制作精美的镜盒里,镜盒本身就是个镜台,样式同样具有“少府寺特色”,会是镜主人出嫁时,最风光的嫁妆。
宫女们排着队,依次领取自己的纪念品,许多人情绪有些低落,既是因为“分离”,也是因为希望落空。
四年前,她们满怀憧憬,离开家乡来到开封行在,在宫里做事。
认识了许多伙伴,有了不少好朋友,还学了许多规矩,又学会了简单的读书写字,以及算数。
最重要的是,她们有了一个梦寐以求的机会:接近皇帝,接近皇子。
如果,她们能被皇帝或者皇子看中,那就是小鸡变凤凰,不仅自己的人生大变,连带着家人也会受益。
奈何,奈何....
四年时间很快过去,她们并未有什么奇遇,绝大部分人表现平平,未获得“续约”的机会,期满就要离开皇宫。
不过,许多人在工作之余,通过宫里组织的各种“联谊会”,经由官媒撮合、父母认可,找到了如意郎君。
许多如意郎君,都是在宫里当值的侍卫、禁军,或者是立功将士,本人大多在京城居住,所以订了亲的宫女,离任后,还会留在开封。
至于亲事没有着落的宫女,返乡后也不愁嫁,因为在宫里做过事的女子,懂规矩,有见识,不愁没有媒人上门来牵线搭桥。
但毕竟是分别的时刻,现场气氛有些低沉,不过这有些郁郁寡欢的氛围,很快被燕鸣声打破。
春天到了,从南方回来的燕子们,在天空中盘旋着,在屋檐下游走着,叽叽喳喳叫个不停,既有些吵闹,又带来欢乐的春天气息。
院子隔壁,走在游廊下的李笠,听着附近屋檐下传来的燕子叫声,问跟在一旁的赵孟娘:“宫里建筑,燕子窝多么?”
赵孟娘回答:“多,如今燕子回来了,吵着呢。”
说完又补充:“孩子们可喜欢燕子了,闹着要做新木屋,给燕子有个新家。”
李笠点点头:“有燕子在家里搭窝,那可是好事,要知道燕子最喜欢在平平安安的地方搭窝,宫里燕子窝多,说明什么?说明宫里平平安安!”
赵孟娘含笑点头,见李笠看着隔壁院子方向,便说:“工作期满的宫女,就要返乡了。”
相关事宜,由赵孟娘主管,这些年没出过什么篓子,李笠便说:“回家好,回家嫁人,和良人过日子,不比在宫里熬个几十年强?”
“之前,各国宫里的老宫女,那真是可怜,家里人早就没了,或者断了联系,自己一个人在宫里待了几十年,出去,没有依靠,也不知干什么。”
“闲暇时,和几个年迈的伙伴叙旧,说着许多年前的旧事,越说,就越伤心。”
“不该是这样的,不该,皇宫不该是一个牢笼,年轻的女子入宫为宫女,如果四五年都没什么进展,就该回家,嫁人,好歹后半生有个依靠。”
李笠总是对平民同情,赵孟娘觉得这大概是出身的原因:她和李笠,都是出身微寒,李笠还吃过许多苦,所以有人情味。
现在,皇宫里的用人制度是雇佣制(宫女,宦者例外),一般四到五年为期。
工作期满后,少部分表现出色的宫女,晋升为“女官”,或者成为妃主们的贴身侍女,大部分宫女则会出宫。
如此雇佣制,不仅打破宫里用人的“惯例”,也和现有的奴婢制度有所不同。
来到库房,李笠看着即将入库的许多木箱,随意点了几个,让人打开,验货。
这是规矩,虽然宫里内务由内当家——皇后,以及二(内)当家——贵妃负责,但只要有贵重物品入库,都会请李笠过来验货。
这是两位内当家操持家务“问心无愧、不怕查账”的意思。
虽然有些麻烦,但李笠也遵守这个制度,他治国治军,讲的是账目分明,绝不容忍瞒报虚报,家里,也是如此。
一个打开的木箱里,放着几根长长的象牙,不过这些象牙有明显磨损,裂纹,一看就知道是次品。
而且是在市场上卖不出好价的劣质品。
皇家所用象牙,居然是明显的劣质品,这是怎么回事?
赵孟娘要解释,李笠摆摆手:“我知道,莫要着急。”
“新成立的南洋司,组织大船主们发兵,攻破林邑国都,用火炮轰杀了许多战象,这些都是战象的象牙,是纪念品,无所谓品相好不好。”
原来李笠记得缘由,赵孟娘便不多嘴。
李笠拿起一根象牙,看着上面的各处破损,轻轻抚摸着:“伤痕累累,是战士的荣耀,战象的象牙若是光滑无暇,那就失去了纪念意义。”
“我特地要的纪念品,看来,有司还是很上心嘛。”
赵孟娘表态:“之后,妾会注意把关,多收极品象牙。”
“无妨,我们又不需要这玩意装点门面。”李笠把象牙放回箱子,“天子的门面是什么?是兵强马壮,是国富民强。”
“只要官军骁勇善战,所向披靡,那么,即便我住得寒酸些,也没有人敢轻视。”
“相反,若是官军羸弱不堪,即便我住得金碧辉煌,也会被人看作是待宰...这什么玩意?”
李笠指着另一个木箱里拿出的金像,赵孟娘看了看,回答:“这是林邑王宫里供奉的佛像,据说是...是天竺工匠做的。”
李笠看着这满满“印度风”造型的佛像,只觉有些不适应:感觉眼神怪怪的,莫不是什么“邪神像”?
或者是什么“南洋降头术”?
瞬间,各种东南亚鬼片片段在脑海里闪过。
他不信佛,也不想在宫里供奉什么“南洋佛像”,哪怕是放着也不行。
“熔了,熔做金铤,留着没意思。”
“是,妾明白了。”
李笠又抽了一箱,打开后发现是各色宝石。
赵孟娘讲解着:“是狮子国的宝石,红的,蓝的,个大,饱满,无瑕疵,可是难得的极品。”
狮子国,在天竺以东,为大海里的一个巨大岛国。
李笠琢磨着狮子国当是后世所称“斯里兰卡”,拿起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红宝石:“要雕琢这玩意,得用金刚石吧?”
“嗯,宝石太硬,得用金刚石来雕琢,三郎如果看中哪颗,妾立刻让人来做。”
“不,原样宝石,别有一番风情。”李笠把红宝石放回去,看着这一箱宝石,感慨:“这次,大船主们可是在南洋发了大财。”
赵孟娘想起几位大船主的“请求”,赶紧补充:“此次南洋司用兵,缴获的各类宝贝,大多上缴国库,内库...”
李笠两世为人,一听,就知道大船主们肯定是走了什么门路,托贵妃在他耳边美言几句。
省得有人诋毁,说船主们在此次兴师问罪中,自己拿战利品大头,然后随便用些次品糊弄皇帝。
他不说破,伸手到“宝石箱”里摸了一会,从箱底摸出几颗宝石,确定箱底放的不是普通石头,随后拍拍手:
“行了,没问题,装好,入库。”
有人讨好“赵贵妃”,是李笠乐见的,毕竟贵妃贵妃,皇后之下,诸妃嫔之上,若是连个讨好的人都没有,他脸上也无光不是?
赵孟娘见李笠心情不错,没对自己的话有什么“不良反应”,放下心来。
若不是为了给儿子多结下“善缘”,她才不会“行个方便”,给那些在少府寺挂了员外郎官职的大船主,在皇帝耳边说好话。
这世道,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赵孟娘知道李笠有赚钱的天赋,既然这么关心海贸,那就说明海贸大有前途。
所以,李笠让太子管海贸事宜后,赵孟娘也起了心思,想要给儿子在海贸这块,争取一下。
皇位将来是太子的,或者是嫡出皇子的,赵孟娘不想争,也不会去争,却想给儿子争个“钱途”。
儿子们将来即便做个清贵无权的宗王,手里钱多,日子也就好过许多。
想到大船主们的另一个请求,赵孟娘酝酿了一下,见李笠确实心情不错,便问:“南洋司攻破了林邑国都,林邑国,还留着?”
“留着,留着。”李笠坐在一旁,接过赵孟娘端来的茶,喝了几口:“饭要一口口吃,急不来。”
“林邑国占着日南郡故地,朝廷当然要收复,但是,要讲究策略。”
从不关心政治的赵孟娘,问起这件事,李笠明白肯定是受人请托,探探他的口风。
不过他不介意透露口风,索性借赵孟娘这个“渠道”,传播出去。
“宋时,宋军就和林邑交手过,甚至攻入其国,缴获无数,得金银珠宝无数,可那又如何?”
“那地方的人,心里对中原没有半点归属感,除非一下子移民十几万人过去,或者长期驻扎大军,否则,这地方还是会得而复失。”
“而且,朝廷若拿下林邑国,驻扎大军,其他小国忧惧之下,对于海贸的影响会很大。”
“所以,我们要徐图之。”
“就按原计划,让亦官亦商的南洋司出面,扶持王族里听话的人,当傀儡国王。”
“然后,南洋司的商社在其港口建立堡垒,设贸易据点,安置侨民,一来方便做买卖,二来,给傀儡国王撑腰。”m.33ýqxsś.ćőm
“林邑国的贵族们,肯定讨厌这傀儡国王,但无论他们怎么折腾,反正只有南洋司认可的人,才能是林邑国国王。”
“也就是说,把林邑国当做个壳,朝廷得实惠。”
“就这么经营一两代人,中原侨民不断以经商寓居的方式在那里定居,改变当地人口结构,待得时机成熟,自然就能改国为州。”
既定方针不变,赵孟娘明白了。
李笠想让赵孟娘更受人巴结,便透露更多的风声。
南海(南洋)诸国,受天竺文化影响较深,尤其宗教方面,这样的影响,中原朝廷单靠加强经贸联系是无法削弱的。
而且道教也竞争不过佛教。
要么杀一拨人,然后来个“灭佛”,但这样做的成本太高,而且直接由中原的势力来“鹊巢鸠占”,直接经营当地,也不可能。
所以要软硬兼施,中原海商仗剑经商,用寒光闪烁的刀剑,和金灿灿的铜钱,威逼利诱,迫使南海诸国“合作”。
南洋司先拿到当地特产的“经销权”,控制各大贸易港。
然后得寸进尺,成为“全权代理商”,变相垄断当地特产,把其他国家的海商挤出“市场”。
别国海商要买香药等特产,无法直接和当地国家贵族交易,只能和“全权代理商”,也就是和南洋司洽谈业务。
中原海商,以南洋司为纽带,团结起来,垄断南海各国的特产,成为说一不二的“坐贾”,然后,凭借武装商船船队,向西扩张商路。
变成行商,向天竺各国,乃至更西的国家,直接销售香药等货物。
坐贾的利润要拿,行商的利润也要。
朝廷借助南洋司,把南海各国,变成中原的后花园,中原海商的边贸据点,推进到天竺以东、大海里的狮子国。
“中原海商的武装商船,装备着火炮,打起海战来,无人可挡,除了风暴。”
李笠尽可能用简单的语句,透露一些口风:
“南洋司的大船主们,将来控制着南海特产,规定在狮子国港口交易,否则其他国家海商一两香药也买不到,这规矩,谁敢不遵守?”
“到时候,南海各国不再有天竺的海商频繁出现,到岸的海船,全都是中原海船。”
“城里进进出出的,是中原海商,以及侨民,天竺海商被中原海商取代,天竺的文化、宗教传播没了源头,过得几代人,南海各国的信仰自然也就随着中原。”
“写汉字,说汉语,听中原和尚讲解佛经,这种变化,光靠简单的武力去做,成本有多高?”
赵孟娘心里有了数:原来如此,还是既有方针不变。
几位大船主,就盼着为朝廷做几代人的马前卒,经营南海的各个“贸易据点”,然后把买卖做到狮子国以西,毕竟做行商的利润更大。
李笠则继续说:
“有些事情,只要我们开了个好头,打好基础,子孙后代,就会沿着既定的路线走下去,披荆斩棘,走出一条光明大道,就像..奴婢雇佣制那样。”
“三郎说的是如同宫里的宫女雇佣制?”赵孟娘跟上了李笠的思维切换,李笠点点头:
“对呀,奴婢,如今是等同于牲口般的地位,世代为奴,主家可以随意处置,可以随意买卖,弄死了,其实和弄死一条狗没区别。”
“但是,一旦大部分奴婢变成契约制雇工,成了主家雇佣的工人,主家就不能随意打杀,否则要闹上公堂。”
“我向来以身作则,所以,当皇宫里开始普遍实行雇佣制,就可以理直气壮要求权贵、官宦跟着实行。”
“家里的仆人,必须有契约,终身为奴的契约,签了也无效!”
赵孟娘知道这事没那么简单:“他们不会这么老实的,而且千百年来的惯例,也不是皇帝一纸诏书,就能打破的。”
“我知道,所以,要一步步来。”李笠依旧信心满满,“没有合法的雇佣契约,律法上就不认可主家对逃奴的指控。”
“没有契约,府里死了奴婢,就当他们是蓄意谋杀良民!”
“只要海贸大兴,各类作场生意红火,就会不断招工,许多穷苦百姓,既然能靠在作场里做雇工来养活自己,就不会去给人当狗。”
“没有人是天生下贱!”
“当作场主大规模招工,当官府支持‘无合法契约便不是奴婢’的定罪原则,你想想,那些被主家残酷剥削、压榨的奴婢,还会老实么?”
赵孟娘不清楚李笠为何要和“惯例”(奴婢终身制)过不去,思来想去,大概是因为出身微寒,所以感同身受,想要改变些什么。
而这样的改变,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她不知道。
李笠不知赵孟娘怎么想,却向对方讲述自己的期盼:
“孟娘,大庄园的时代,该结束了,没有大量卑贱奴婢维持运转的庄园,是维持不下去的,新时代的帷幕,就由我们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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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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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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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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