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妾们点点头,一个脸上青了一块的美人,见李妟回来,委屈得眼眶都开始发红了。
李妟摸了摸那嫩滑但又青了一块的面颊,明白一定是太妃发火时倒了霉,安慰了几句,问:“如今,谁在太妃那里?”
“是王妃。”
原来是王妃赶来救火,李妟心定了些,整了整衣冠,向前走去。
母亲年纪大了,脾气越来越差,儿妇之中,也就只有他的内人才能哄得住姑婆,所以母亲才和他同住,跟着到幽州。
转过小门,来到花园,却见凉亭处围了不少人。
李妟走上前,来到凉亭内,向母亲问安:“娘,孩儿回来了。”
“你今日怎么回来得这么早?”太妃冯小怜问,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许多痕迹,昔日容貌倾国倾城的绝色美人,如今已经韶华不再。
她看着儿子出现在眼前,已经被儿妇消了大半的气,彻底消失不见。
“孩儿思念母亲,加上公廨没什么要紧事,所以回来了。”李妟撒了个善意的谎,冯小怜拉着儿子的手,让儿子坐在身边。
坐在另一边的王妃彭氏,见“援军到了”,暗暗松了口气,却不敢离开,免得姑婆又借题发挥,便陪着说话。
冯小怜很享受这样的待遇,有儿子、儿妇陪着聊天,心情好了许多。
可一想到张丽华的小儿子,竟然得了好差遣,她就气不打一处来:“你弟弟的前程,你这个做兄长的,都不上心?”
李妟从收到“急报”时起,就想明白母亲今日发火的缘由是什么,赶紧解释:
“娘,澳州太远了,四季颠倒,和中原相异,孩儿这是怕阿弟去了水土不服,才没有争取。”
“可报纸上都说,澳州是个好地方,干是干旱了些,但气候宜人。”冯小怜有些不甘心,不甘心自己的儿子,被张丽华的儿子比下去。
争的,就是那口气。
现在,输了一场,也不知张丽华此刻在徐州,有多得意。
冯小怜和张丽华争了几十年,两人最美好的时光,都是一起陪着李笠度过,所以“竞争”很激烈。
比才艺,比“贴心”,甚至到了晚上,一起侍寝,都一定要比对方多得一次恩泽。
养育儿女,小时候也要比成绩,长大了比前程,比婚姻。
争了几十年,冯小怜还是稍逊一筹:比张丽华少生一个儿子,哪怕她已经为李笠生了六个儿子。
现在,她的幺子,被张丽华的幺子抢了澳州刺史一职,当然一肚子火。
李妟继续劝:“娘,河中也是不错的,气候宜人,冬暖夏凉,又能种水稻,有塞外江南之称,撒马尔干可是个大都会,阿弟去河中任都护,不比去澳州好?”
“这不一样,不一样...”冯小怜说着说着,面带忧伤:“澳州,是你父亲最看重的地方,那么大的一个大岛,他一直念叨的...”
澳州,是楚国在海外所设最大的一个行政区,此地为三十多年前,探险船队于南海以南的海域发现,面积很大,但大半为荒漠。
冯小怜知道李笠一直很重视对澳州的开发,特地派皇子出镇,定期轮替,目的就是鼓励民间百姓到澳州定居。
所以,在她心目中,一直都是皇族担任的澳州刺史一职,意义非比寻常。
李妟见母亲有些黯然神伤,赶紧转移话题:“娘,辽北那边有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冯小怜的注意力果然被转移。
“探险队回来了,极北之地,果然是一望无际的冰洋,有白色的大熊,毛色纯白。”李妟有些激动,“还带了几头幼崽回来,这白熊,和父亲说的一样!”
最后这句就不该说,果然,冯小怜一听,瞬间眼神一暗:“当然、当然一样,你父亲是何等样人,不会说错的...”
她这一生,最好的年华,是李笠陪伴度过的,所以留下的是最美好的回忆,让她永远无法忘怀。
结果,说好的相伴一生,向来不食言的李笠,食言了。
彭氏在一旁见姑婆哭起来,心中叫苦:哎哟,我这好不容易劝得姑婆心安,你又...
。。。。。。
“娘,莫要伤心,对身子不好。”
李?轻声说着,搀扶着白发苍苍的母亲,看着眼前的陵墓。
这是他外祖父的陵墓,故梁文皇帝萧纲之墓,历经多年风雨,依旧得到妥善看护。
秋风中,萧妙淽看着父亲的陵墓,想着这几十年来的风风雨雨,百感交集。
儿子李?任蒋州刺史,坐镇建康,她作为太妃,随着儿子上任,含饴弄孙,有儿妇侍奉,日子过得无忧无虑,按说该心满意足,可是...
可是,她想陪伴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建康,是她长大的地方,豆蔻年华在这里度过,数十年过去,她老了,回到建康,虽然有儿子陪伴,但是,但是...
苍天,你为何,为何那么急着把三郎带走呢?
我们几个都好好地,独独三郎...三郎先走了...
萧妙淽不明白,李笠人这么好,为什么比她们先走。
李笠是个好人,履行了诺言,对萧梁宗室以礼相待,虽然把人软禁在鄱阳,但并未举起屠刀。
萧氏子弟在鄱阳繁衍生息,她的异母兄弟,在鄱阳平安走完余生,儿孙众多,枝繁叶茂。
李笠无愧于她父亲的恩遇,不仅善待了萧梁宗室,亡国的高齐宗室、宇文周宗室,也都得了善终。
李笠做得这么好,为何不能长命百岁,丢下她,先走一步?
萧妙淽心中哀伤,李?见状,赶紧扶着母亲到一旁坐下:“娘,莫要伤心,父亲若知道,会难过的。”
“唉,我真想再看他一眼,看一眼...”萧妙淽喃喃着,王妃王氏见状,赶紧让几个儿子上去安慰祖母,免得太妃多想。
小孩子朝气蓬勃,围着慈祥的老祖母,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如同春天回巢的燕子。
果然,萧妙淽心中的忧郁,被这些活泼的“小燕子”给带走了,笑容再次浮现。
李?见状松了口气。
母亲时常看着父亲的画像,然后是发呆,他劝过许多次,都不行。
却见佐官在一旁,似乎有事要禀报,便交代王妃几句,走了过去:“何事?”
“大王!好消息,好消息!”几个佐官面露激动之色,仿佛买马中了头奖:“船队回来了,船队回来了!!”
“什么?什么船队?”李?一下子回不过神。
如今海贸司的船队纵横四海,大量船队扬帆远航,又密集靠泊建康。
建康作为江海交汇之处,海贸港口,常年聚集大量海船、被称为“海都”,仅在建康市舶司登记船籍的船只就有近万艘。
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船队回来了”,他如何知道是哪只支船队。
“大王,是往东去的船队,是往东去的船队!!”佐官们的说话声都有些变调,“新、新大陆,先帝说的新大陆,他们发现了,发现了!!”
“什么!!!当真!!”李?一把抓住佐官的手,“船呢?人呢?”
“刚到广州番禺,这不,下官刚收到捷报!”
“回来了,回来了!!”李?收回手,激动地来回走,“父亲说得没错,果然,果然有新大陆。”
“果然,果然是从北去,南边回来,这就是,就是洋流...”
说着说着,李?心中有些惆怅,抬头看天
父亲,父亲...你看到了么?
。。。。。。
洛阳北郊,邙山南麓,帝陵,皇帝李?,站在神道入口处,良久,轻声对儿子们说:“去,给曾祖陵寝除草。”
太子和皇子们应了一声,挽起袖子,拿起铲子,开始除草。
李?慢慢向前走,看着前方陵墓,有些恍惚。
昨晚,他又梦到祖父了,梦到祖父抱着他,给他说“新大陆”的故事。
新大陆,在很远很远的东方,和中原隔着万里重洋。
祖父说新大陆有各种神奇的动物、植物,譬如玉米、红薯、烟草、向日葵、辣椒,譬如会吐口水的羊驼,喜欢吃蚂蚁的食蚁兽。
神奇的新大陆,有许多神奇的风土人情,让年幼的李?听得入迷。
但他慢慢长大,心中疑惑越来越多:祖父说的新大陆,真的存在?那玉米、红薯、烟草、向日葵、辣椒,还有各种神奇的动物,真的存在么?
莫不是瞎编的?
这疑惑,一直萦绕在李?心头,随着时光流逝,一直萦绕不去。
但是,祖父说过的事情,基本上都不会有错。
祖父说,南海以南,有一座大岛,面积怕是要有河南、河北加起来那么大,事实证明,没错,朝廷随后设澳州,将这大岛纳入治下。
祖父说,辽北以北,极北之地,有冰洋,那里,有浑身白毛的白熊,事实证明,没错;
祖父说,种植棉花,大有可为,事实证明,确实如此。
棉花,如今已经取代麻,成了主要的“纺织作物”,让百姓们在冬天有了更好的御寒衣物,也让中原的商人,手里又有了一个十分赚钱的“中原特产”。
尤其在安西都护府,那里气候炎热、干旱,无法扩大粮食产量,却很适合种棉花,大片大片的棉田,给庄园主带来大量的利润。
于是,不用朝廷动员,庄园主们自己就会组织大量内地百姓,到安西都护府治下各地定居,成为棉田的雇工,形成一个又一个聚落。
这数十年间,安西都护府治下,中原移民大幅增加,加上商队活跃,于是形成了稠密的聚居区,连成一大片。
充裕的中原人口,成为驻军强有力的支持,并支撑着朝廷经略河中地区。
河中地区适合农耕,所以,在当地驻军的庇护下,越来越多的中原(关陇地区)百姓,开始涌向河中,在那里定居。
连同已经在碛北扎根的堡垒群,中原的版图大幅向北、向西扩张。
茫茫草原,已经成为中原的牧场,不再有连年南下侵扰的游牧大军,只有大量放牧牛羊的牧民。
而且,随着汉四郡的收复,中原版图再无缺损,这一切,都是祖父打下的基础。
年过不惑的李?,今日带着儿子洒扫两座帝陵,他先去了父亲那里,现在来看看祖父。
他来到墓前祭殿,看着供奉的牌位,从侍从手中,接过一把红彤彤的“果实”。
这“果实”,来自遥远东方的新大陆,那里已经有了中原武装商队开辟的定居点和贸易据点,而探险队带回来的这种当地作物,名为“辣椒”。
辣椒二字,当然是沿用他祖父的命名,早三十年前,李?就记住了这个名字。
现在,李?双手捧着辣椒,轻轻放在牌位前,看着牌位,有些伤感。
“辣椒,辣椒..”他说话声音有些哽咽,再次想起祖父当年对辣椒的描述,“辣椒,孙儿吃了,真的好辣,好辣...”
。。。。。。
彭蠡湖畔,白石村,白发苍苍的太皇太后黄姈,站在故居二楼,看着眼前已经被湖水吞没近半的村子,感慨万千。
她年过八旬,垂垂老矣,但身子骨还算硬朗,即便是上下楼梯,也能自己走,而不需要扶。
头发花白的李平安,搀扶着母亲,看着自己小时候住过的村子,同样感慨万千。
“我当年,嫁给你父亲的时候,这里,可热闹呢。”黄姈轻声说着,如今的白石村,因为湖水侵入,村民已搬到后边高处的新村。
这里,不再有当年的气象。
但因为皇家祖宅在此,特地设为皇庄,留有人看守,定期维护。
或许再过数十年,白石村会彻底被湖水吞没,届时,李家故宅就消失了。
黄姈在洛阳住久了,思念家乡,于是回来看看,祭扫父母坟墓,并看看自己当年和李笠生活过的家。
李家大宅,依然如故,黄姈看着既熟悉又有些陌生的大院,想起当年和李笠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伤感不已。
“你父亲,一辈子,就食言了一次,一次...”
“说好的,不能比我先走,不能...”
“你弟弟也是,比我先走,真是不孝啊....”
李平安见母亲说着说着哭起来,虽然心里也很难受,但顾不得难受,扶着母亲在一旁坐下。
然后安慰:“娘,父亲不是常说么,皇帝若当得太久,那就必然变成祸害,误国误民。”
“父亲不想变成祸害,遂了心愿,娘该宽慰。”
“弟弟虽然也走了,可是,可是,新君继位后,励精图治,把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娘也该放心了。”
好一会,黄姈才平复心情:“唉,老了老了,想起过去的事情,就容易伤心。”
“娘,父亲不想看见你哭的...”李平安坐在母亲身边,陪着母亲说话。
她的女儿,嫁了个好人家,如今也成了祖母。
她的儿子,那个不存在于人世的“遗腹子”,已经默默的长大,成家,生子,如今也成了祖父。
只是,父亲没能如母亲这般长寿,许多事情,看不到了。
但是,父亲未能实现的愿望,她弟弟李昉实现了大半,现在,她的侄子李?,如今的大楚天子,也把先帝剩下的愿望,逐一实现。
乱世已经结束,中原统一到现在,天下太平,百业兴旺,百姓安居乐业。
父亲担心的“如晋国那样,统一天下,却让天下陷入更大的战乱之中”,并没有出现。
世家高门,如今虽然依旧在,但士族独特的地位,已然消失。
人们提起“五姓七望”,提起士族,虽然依旧仰慕,但是...
如今之天下,为庶族之天下,无论是经济、政治都已经不占优势的士族,已经成了过去。
大庄园破产之后,士族们已经没有财力和资源,在各个方面保持超然的地位。
持续数十年的科举选拔、军功入仕制度,使得国家的官僚群体以科举官僚、军功武官为主,庶族靠着公办教育体系和军事院校,获得入仕的通畅渠道。m.33ýqxsś.ćőm
士族们已经竞争不过了,只有记载着祖上荣耀的族谱,尚且能证明一下家族曾经的辉煌。
燕子的叫声,将母女二人的注意力拉到屋檐下,黄姈看着归巢的燕子,想了想,说:“还记得,你父亲念过的一首诗么?”
父亲生平很少做诗,或者喜欢念不知何处看到的诗,至于提到燕子的诗...
李平安很快想起来了:“是‘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对,对..”黄姈点点头,“你父亲说过的,要对付士族,现在,三代人的努力下,做到了,王谢堂前燕,飞入百姓家。”
“不过,他还说过关于燕子的一个场景,哈哈,那时,还没有你。”
李平安默默听着,听母亲说起当年和父亲在一起时的点点滴滴。
“他说,不想看到‘春燕归,巢于林'的惨状。”
“春燕归,巢于林...“李平安喃喃着,很快品出这段话后面那令人战栗的情景。
“乱世,人命如草芥,无论贵贱,都不得安宁,所以需要宗教麻痹自己,才有佛教大兴,才有佞佛。”黄姈回忆着李笠的话,感怀着过去。
“你父亲,以平定乱世为己任,努力多年,终于做到了,然后,功成身退...”
说着说着,黄姈啜泣起来:“他一辈子,就食言了一次,一次...”
李平安搀着母亲下楼,离开故宅,乘船南下,入鄱口。
此时的鄱口,和昔年的鄱口有所不同。
因为湖水侵袭,鄱口港不得不向鄱水上游后撤,但迁得不算远,如今一如既往的热闹,南来北往的商旅,将鄱口港挤得满满当当。
各处商铺打出形形色色的招幌,伙计们大声吆喝,向往来过客兜售“新到狮子国宝石”、“澳州鳄鱼皮”、“北冰洋白熊皮”、“波斯狮子皮”等海外奇珍。
一隅,香火鼎盛的许仙祠前,庙会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一棵大树下,说书人眉飞色舞的向听众讲故事。
春风吹过,树木摇曳,许仙祠边上大量向日葵迎风摇曳。
它们本是万里之外新大陆的作物,却漂洋过海,来到中原,生根发芽,绽放花朵。
迎风摇曳的向日葵,仿佛那摇头晃脑的说书人,讲述着鄱阳李三郎的传奇故事。
朝廷不禁止民间传颂开国皇帝“李三郎”的事迹,所以,李三郎的故事如今家喻户晓,却依旧被说书人讲述,引来无数听众。
李三郎的一生,精彩纷呈,各种故事总是能让人听得入神,所以,说书人不愁没有生意。
“那是故梁大同年间,鄱口以北三十里,白石村,有一户人家,姓李,以打渔为生...”
“家中一子,排行第三,人称李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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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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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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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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