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厉峻跟耿忠同在帐中独处。
厉峻道:“耿忠,此次行军可带了用来给王府传信的海东青?”
“拿来,本王有用。”
当天晚上,一只威风十足的海东青从刚离开京城没多远的军队中展翅而飞,在空中翱翔了两圈才长鸣着离去了。
守夜的小兵小卒见了,惊叹不已:“只怕王爷是想起了什么十万火急之事,才舍得用这等神鹰给京中送去书信啊……”
刚在暗处放鹰的耿忠:不,你想多了,只是给王妃娘娘道个歉而已。
……
“笙儿,此等怄气之事长久不得,”
尚书府笙歌院内,百里绩苦口婆心:“而今你嫁与摄政王殿下为妻,怎么好一直在娘家住这么久?还是快回去吧!”
百里笙听得厌了,跑出去躲清净。
——笙牌体验馆一号分店,今日有位贵客光临。
前脚百里笙刚跨进门槛儿,厉轲后脚便来了,惊喜道:“没想到笙掌柜竟然在店里,我运气可真不错。”
这位年轻的帝王或许因为政务繁忙,已经很久不曾出宫微服私访了。
百里笙见他还是以前那副样子,自己也乐意陪着演戏,只管笑道:“果真是好久不见,柯老板。”
旋即,二人相视一笑!
本以为这次的相处仍会像之前的无数次那般,交流交流经商之道,谈谈书本知识,二人之间也算愉快。
可谁知道厉轲同百里笙一起来到沁心茶楼包间之后,便迫不及待地开口:“阿笙!”
这个称呼让人大跌眼镜。
百里笙淡淡望了过去,眸色莫名:“怎么了,柯老板。”
“堂兄他……如今依然率兵东征,黎国族人民风彪悍,又十分嗜血,如若打起仗来唯恐会落下风。”
对厉峻的称呼一出,便知今日的厉轲并不是以“柯老板”的身份而来!
做生意的柯老板和年轻的皇帝厉轲。
这二人,百里笙一直都分得很清,平日里根本不会去主动跟皇宫中的九五之尊攀交情。
她旋即起身,行了个礼:“妾身参见皇上。”
厉轲愣了愣,有些焦虑地道:“阿笙!你,你这是做什么呢?”
“妾身可以在‘柯老板’面前肆意言谈,却不能在皇上这里失了礼数。我想,生在帝王家,对这些事是再清楚不过的吧?”百里笙的语气也变得十分淡漠。
尤其是厉轲开口便有一股厉峻此行凶多吉少的意思,令她很不舒服。
生在帝王家,自是礼数分明。
“可……”
厉轲攥拳,终于仿佛下定决心一般,突如其来地表白道:“阿笙,我愿意为你破这个例,愿意让你在我面前想说什么就说、想做什么就做。”
“阿笙,我喜欢你!”
年轻人的喜欢就是这样来势汹汹,厉轲明显是已经隐忍很久,如今一朝爆发,简直让百里笙避无可避
她连忙起身,后退:“皇上莫要开这等玩笑。”
——厉轲喜欢她,真令人始料未及。
“我没有开玩笑,”皇帝一字一句地认真道:“我知道你跟堂兄之间无甚感情可言,你早就想同他和离了不是吗?我可以帮你,只要我一纸诏书下达,就可以让你脱离王府的桎梏,入宫为后。”
“我甚至可以把太子之位传给熙儿,反正他是个优秀的孩子,我也喜爱!”
“……”
到底还是年轻,这小朋友可真敢说。
一个落魄尚书的女儿,就算是嫡女又如何,早已嫁为人妇。这样的女人若能坐上皇后的位子,还把太子之位给了别人的儿子,只怕北夏王朝也离覆灭不太远了。
沉吟片刻,百里笙忽然抬头,“皇上真有此意?”
“当然!”
见女人为此动容,厉轲大喜过望。紧接着,又一连串许诺了不少常人可望而不可即的好处,端的是一心想对百里笙好。
后者似是考虑良久,因道:“好,容妾身回府琢磨几日,再给皇上答复如何?”
“好!”
少年皇帝飞扬的星目中燃起了希冀的光。
彼时,百里笙连夜赶回王府。
春桃难以置信地道:“娘娘,咱、咱们真的要去黎国不成?小世子他尚且年幼,不会遭遇什么危险吧!”
“不会,”
自从得知厉峻出兵黎国,百里笙就调查过:“黎国边境的王土十分富饶,且是三国交界。如今王爷率兵东征,也不一定就会硝烟四起,更有可能和谈。”
“我们先找个富庶的小城住下,若是发现不对劲就立刻回来,不打紧的。”
有理有据的分析,让春桃安下心来。
主仆二人打包好了行李干粮,叫醒厉熙准备连夜离开。一时院内有厉风刮过,尖锐的鹰鸣声盘旋空中,好不瘆人!
春桃惊恐:“娘娘,什么东西?!”
睡眼惺忪的小厉熙揉揉眼睛,迷糊道:“是父王的海东青,海东青来送信了。”
待得小家伙熟稔地吹响哨音,白羽神鹰缓缓降落,顺势将它脚踝上的信纸摘了下来,百里笙道:“谢谢你。”
海东青仿佛能听懂人话一样,尖啸了一声。
“是给我的信么?”
抱着疑惑将信纸舒展开来,上面不过寥寥几字。然而,只是这么几个字,百里笙却看了又看。
最终结论道:“厉峻吃错药了。”
——信上是厉峻十分别扭地在对自己道歉,甚至于不仔细看都看不出半分道歉的意思。这语气和字迹是厉峻的不假,但那男人能对先前做下的事怀抱歉意,无异于太阳打西边出来。
不过无论如何,这封信让百里笙觉得很是愉悦。
她随手私下羊皮纸的另外半张,用之前让工厂试做的简易自来水笔,龙飞凤舞地写道:“大人大量,先前之事亦可原宥。”
“望君不引战火烧身,平安归来,府中安好勿念。”
想了想,又添这么一句,才让海东青带着回信离去了。
马车早已在外等候多时,百里笙带着厉熙和春桃青莲等一行数人,悠哉游哉地踏上了东行的旅途。
——等到厉轲发现百里笙人没了的时候,距今早已过去将近十天!
十天后,雍城。
边陲小城之地,也有集市。
偏向异域的风土人情很吸引京城“没见识的土包子”们,就连百里笙都花银子买了一把类似现代贝斯的乐器,名叫“火不思”,还就地即兴弹唱几首现代神曲……
“哎哎,那位小兄弟,”
一穿着奔放的彪悍男子往这边走来:“方才是你在弹琴么?”
春桃一脸紧张地捏紧百里笙袖口:“怎么办啊娘娘,这人看起来好像条地头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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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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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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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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