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五十年后,民国初年,扬州某新式学堂。
万俟清明在会堂里向他的听众们讲述着他们熟悉的扬州,陌生的历史,显得沉重而耐人寻味。
整整三个时辰过去了,竟没有一个人离开,时而侧耳倾听,时而埋头若思,这和大部分将行冠礼而又活泼好动的孩童性格还真有点不符。
当然,还有更多的“无名人氏”,尤其是南边偏暗角落里身披灰色布衣的男子。身材瘦削,一副时尚的圆形黑色墨镜,显得典雅而又精神;发辫斑白,如严冬初雪落地,又像秋日里的一道霜,尽享沧桑。眉宇间根根银发,半遮半掩,若隐若现,隽秀面容,想必年纪也不是很大。
“‘扬州十日’仅仅只是外族入侵中原对汉族野蛮政策的一个缩影,众所周知满清强行焚书,正所谓‘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所以有关扬州屠城的记载随着满清入住中原之后被刻意掩盖,直到革命前夕有心人士才将《扬州十日记》从RB国印了带回中国。让我们有幸面对历史的背面,面对人类历史上的那场浩劫,有时间的话,各位可以看看这本王秀楚先生的《扬州十日记》。好的,今天的课就到这里,希望对同学们有所收获,谢谢”。
一时间,听众们都默默离去,人去楼空,唯有那男子久坐不去,似乎在等待什么。
万俟清明静静的走过去,心里充满着疑问。
“先生,你可有疑问?”万俟清明恭敬的问道。
那男子看他过来,忽而低头不语,右手伸出三根手指伸进胸前口袋,不屑一顾地掏出金色丝绸包裹着的物件。
男子打开,是本破旧的书,依旧拖拉的提到万俟清明面前。
万俟清明明显觉得,这男人是故意的,又像是挑衅,但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做;仔细再看,男子面庞清秀极好,手上的皮肤却像是秋天枯叶一般干瘪,颜色看上去更像蛇蜕去的龙衣。
“先生,这是……”,没等万俟清明说完。
“万俟,清明!好有意思的名字……”
男人抖了下手指,把书丢在地上,起身快速从后门离开。彡彡訁凊
万俟清明愣在原地,年纪轻轻的他自认为在未来能够立于不败之地的必胜条件就是要能够知人所不知,也唯有这样才能显得自己“鹤立鸡群”,长久以来他也已经慢慢陶醉于这种让人羡慕的感觉。
而今天,这位男子的反应确确实实让人有点出乎意料。
回到家,米水未进,万俟清明赶紧伏案小心的打开这本书。
奇怪的是,除了封面“纸花店秘录”这五个字,里面的其他的文字一概不识,像是梵文吧,又像是一个个蝌蚪,可是再看又觉得什么都不像,总之不是东方文字。
他拨了下自己的头发,扶了扶眼镜,陷入沉思。
说来奇怪,自从接触这本书,总感觉让人不舒服,似乎总有千万只眼睛怪异的盯着自己,他们长相怪异,或有血盆大口,或有绿色透出像触角的眼睛,又或是死尸毫无表情,甚是吓人。
想到这,他心绪无法集中,喝了杯水,躺在床上,辗转反侧。
《纸花店秘录》,这本书不是早已经绝迹了吗?
虽经常听前辈提及,但不曾有人知道这本书是什么样子,坊间也没有这本书的各种信息,连这个词也没有。
现在确实是民间盗墓最为疯狂的年代。只知道,如果得到这本书,就可以操纵鬼灵,搬阴兵;说白了,谁有了它,谁就是上帝,谁就是阎罗!为了找到它,江湖人士,各出奇能,大都率众冲动也未寻获一点蛛丝马迹。
想不到,天上掉馅饼,重重的砸到了自己头上,真是捡了个大便宜!
作为一个长期研究奇闻怪谈的人,虽接受了新式教育的“点化”,但骨子里还是对这些所谓的洋学问有点“半信半疑”。想到这,不免触到了他最高的兴奋点,他习惯性地抬头看到墙上粘贴栏贴的一张新闻纸。
1840年12月8日晚,月黑风高,一个姓杨的男子带领6个HN洛阳老乡操着洛阳铲、钢棒、锥子还有铁锹来到了小茅山十八里店附近的一处墓地上“找废品”。据说这个地方每当阴天下雨的时候,走那边都是让人心里发毛。有人经过的时候可以看到飘忽的影子,而且有的人能够听到哭声。经过的人是不能回头的,也不能停留,否则就麻烦了。可是这伙人,为了“废品”,他们什么也做得出来。
晚上子时左右,这伙人确定好目标,很快在地下挖了一个2米宽1米深的坑。
而后,一个木质的棺材出现在他们面前。打开棺盖后,里面除了尸骨还有一个白瓷罐。接着,杨某很快又发现了另一座墓,便再次下手。此时,工地外十八里店的守夜人听到了异常的声音,进去后发现原是一群盗墓贼。杨某迅速让一个老乡带着白瓷罐逃离了现场,最终官府将剩余6人抓获’。
最大的问题是,HN老乡不知所踪,由于事件闹得不是很大,东西又不值几个钱,只是个干粽子,地方也未予以关注;但这件事情,震动了国内外整个考古界,内行都给了他一个代号,称‘3470’。”
“‘3470’,这是考古界、风水界都不愿碰触的底线,一旦碰触都可能永去不回,轻则,灵魂不知归处;重则,入阿鼻地狱受尽永世之苦”。
就这样,他时睡时醒,等到天明。
天亮后,洗漱完毕,赶赴京城。
火车上,脑袋里一系列大大的问好始终萦绕不去。
“会堂里的男子到底是谁?他和40年盗墓事件有何关系?他又会怎么得到这本书的?为什么选中的偏偏是我?”
这些让万俟清明很诧异,总觉得自己好像和以前不一样了,就从得到这本书的那一刻,所有人总会不自觉地盯着他,“该不会这就是我成熟男人的魅力!”,他自恋的想了一下,不觉心口一疼,竟昏睡了过去。
此时,一女子身着白色风衣,内镶粉红衬衫,一袭长发及腰,脚蹬高跟鞋从公寓的甬巷里优雅走来,丝袜短裙更是衬托她无与伦比的惊艳之美,若是飘飘天际来,悠悠宛似仙。一醉倾红尘,逸香满芳园。
女子停下脚步,开了门进去,转身随手正要关门,背后突然出现一个身影,左手扯住她秀长的云发,右手环颈快速划过,电光火石之间只见鲜血喷出,女人顺势倒下,鲜血蔓延到了风衣,就像一朵盛开的红莲,纯净至极、恐怖至极……
不知过了多久,万俟清明醒了过来,看着周围的乘客,又向窗外望去。
“小哥哥,醒了!”座位后边的乘客问道。
万俟清明转过头,心中不免一惊,后背发凉,冷汗直出:“你!怎么?”。
原来拍他肩膀的正是梦中的女子,不,不是女子,是个不足二十的丫头,但衣着打扮却颇显fashion。长发披肩,脸庞清秀,两束细细的剑眉显得英气勃发,而在现在那女子的面容,看得更加清晰,明朗。
看到万俟清明不知所措的样子,那女子轻拨云发,摇头轻轻咕哝一声。“真不经逗”。女子的笑声,听起来真怎么就那么舒服,似水流歌,不知怎的忽想起了苏轼的一首诗,“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初次见面,送你一个梦,还好吧?”说着,女子淡淡地笑了。
“梦,难道刚才?”万俟清明皱紧眉头,刚稍缓的神经又紧绷了起来,他怎么也无法相信,小小一个女孩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就可以控制了人的思维,这太可怕了。虽以前听人说过催眠,被人“灌进梦里”这还是第一遭。
不觉,火车提示即将到站的声音传来。
“呵呵,快到站了,准备下车吧!”女子双手插包,向车厢门口走去。
万俟清明怔了许久,“妈呀,这一天天的!我咋就不明白呢?”
下了车,他叫了黄包车,径直前往目的地,天上渐渐蒙起了小雨,在这个秋季让人感觉有些偏冷,似乎这里人快速的步伐也立刻屏蔽了寒流的侵袭。
约两个时辰过后,到了玉泉山,下车步行二十分钟到了“府邸”。
满眼望去,土纹隐起,作苍龙鳞,沙痕石隙,随地皆泉,一派帝王之象。也难怪先生当年拒绝各个军阀派系高管委派,一心只想归隐,和佳人相伴选在如此丰度神秘之地。
回想着刚才那张灵活生动的脸庞,看着这帝王之气的大好山色,万俟清明始觉胸口中郁结的血气缓和了些许。
抵至“府邸”,管家开了门,一看到万俟清明便高声大喊:“先生,万俟少爷到了!”
万俟清明怎么也没有想到,一别五年,只和管家匆匆见过一面便如此亲热,自己却对他无甚印象。
“万俟,你不知道,你离开这五年,先生每每思念,便拿着你们的合照给我们看,说自己要是晚生几十年,定要和你做兄弟。”管家热情说到。
“老孔,你瞎说啥呢?”万俟清明接过茶杯,正要坐下,一男人从楼上走下,伴随着爽朗的笑声说到。
看上去,他身穿大褂,手拄拐杖,面色清瘦,皮肤渗透着一种罕见的古铜色。
万俟清明起身忙道:“先生,许久不见,你最近可好?”
“好什么啊!这屋子就我和老孔两个,没事做做生意,那就大眼瞪小眼,看着他那牛眼我就来气!现在这生意也不好做,洋毛子来了,大半个中国该瓜分的都瓜分干净了。现在,袁项城又准备想当什么“洪宪皇帝”,还成立了什么所谓的“筹安六鬼”,“十三大宝”。这不,“筹安会”的请帖也发来了,生意也自然就暂且放下了。”
先生便打趣的说着,故意把袁世凯麾下的“筹安会六君子”和“十三太保”说成了什么所谓的“筹安六鬼”和“十三大宝”。由此也不难看出,“玲珑皇”虽远在庙堂,却无时不牵动“朝野”局势。
老孔哈哈笑了,把眼睛瞪得更大了,也许只有老孔跟这样对先生,听说他们从小便在一个地方穿开裆裤长大的,后来做了军火生意,发了横财,也做过买办,这几年和洋人走得更近,改做银行了。
先生也透漏过,美国的那些个把商人财阀他也打过交道,他不想被委派的原因就是只想做个逍遥‘皇帝’,所以人送外号“玲珑皇”。
万俟清明是在五年前去XC的一次“密考”中与其结缘。
“对了,来得正好,都是自己人,你先别歇了,我今天晚上有个大买卖呢,有兴趣吗?”先生坐下,侧身低头说道。
“买卖?玲珑皇开口,莫敢不从!”万俟清明笑着说道。
“迎尸,敢去不?”先生放低了声音。
“迎尸!”万俟清明神经抽的一下从沙发上冲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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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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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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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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