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科幻小说>村庙>第100章 紫金色斑痕
  吃饭喝酒,而且大人不管不吵,可以说是我们年轻时最开心的时刻了。

  所以那天弟兄们喝得都很尽兴,很爽。

  我老爹老娘和我爷爷为了我们这些大小伙子们喝酒畅快,专门给我们腾开了地方,他们吃饭去了我爷爷那屋儿里,堂屋给我们摆开了一张大八仙桌。用爷爷的话说:“让这帮年轻人好好的疯吧,孩子都长大了,这两天遇到的邪事儿也多了些,昨天为了那些黄狼子还有金疙瘩,差点儿把命都给搭进去,不容易啊!咱们这些当长辈的,也不能老是对孩子管得太严了。”

  得,有了我爷爷的话,我老爹老娘自然不会反对,而且我娘还把我和柳雅文的事儿跟我爹说了,我爹心里也高兴得不行,人逢喜事精神爽嘛,虽然……这门婚事其实八字才只有了一撇而已。

  酒席上,兄弟们再次敞开了喝,往大了吹,反正今儿高兴!

  说起来以后捉黄狼子的事儿,弟兄们七嘴八舌地出主意,刘宾说,咱忘了让韩泽林再给咱们上上课,捉黄狼子的绝招咱们还没全学会啊;常汉强说,以后还得捉野兔,那玩意儿也值钱;薛志刚就说,我们要自己去邯郸市里卖,并且努力打开销路,将我们的黄狼子皮卖遍全中国、走向全世界……

  我们在这里嘻嘻哈哈地展望未来,常云亮在旁边不屑地连连冷笑,弟兄们好一会儿才发现这小子一句话没说,急忙扭过头来看着他。

  常云亮见我们都不说话了,等着他发表意见呢,这才端着架子故意咳嗽了两声,说道:“嗯,你们的想法是正确的,吃苦耐劳,勤奋好学,不骄不躁,是好现象……不过呢,你们在思想上太有局限性,想得不够远大,也太没出息了。”

  “哟,我们都没出息了,想得不够远大,那你他-娘-的倒是说说,怎么才算远大,我们又怎么局限了?”陈金大着舌头笑呵呵地问道。

  已然有了酒意的我也在旁边儿夹枪带棒地说道:“别,别整天,他-娘-的,装,装得跟你爹似的,你,你又不是村支书,装什么大,大尾巴鹰呢?快说,说得不在理儿了,老子罚你喝三杯酒,嘿嘿。”

  常云亮吸了口烟,慢条斯理地说道:“咱们捉黄狼子是为了啥?不就是为了弄点儿零花钱么?可现在咱们是什么身份的人?咱每个人都顶得上好几个万元户了,那就是有身份的人了,再熬夜去荒郊野外捉黄狼子,你们也不觉得寒碜么?咱得去做大的,拿出钱来,开公司,办企业……”

  “我,我,我去你-娘-的吧!”我哈哈笑了起来,指着常云亮的鼻子骂道:“你他-娘-的,也不看看自己的德行,还,还开公司,办,办企业呢?我呸!咱们上学的时候,你小子学习成绩是最差的,你连字儿都,都他-娘-的认不全,你还……还做大的,你怎么不想当省长呢,做梦去吧。”

  陈金立马拍起了巴掌,冲我伸出大拇指,非常赞同我的话。

  刘宾喝了酒之后,胆儿肥多了,站起来挥着手示意我们都安静下来,我们自然给他这个面子,就都不说话了,静下来看着他。

  这小子平时没出过风头,难得想出一次风头嘛。

  等我们都安静下来看着他了,这小子又有点儿害羞似的,嘿嘿讪笑了几声,这才说道:“是,是这么个事儿啊,咱各自的爹娘不都跟咱们说了么?这金条,卖了钱之后,不能声张出去,都得藏着掖着,要不会招人惦记,所以咱以前是啥样,以后还得怎么样,所以我觉得吧,大人们也肯定不会给咱们多少钱,谁让咱们是孩子呢?所以咱,咱们往后还是得捉黄狼子,卖钱,这金条都给家里了,以后咱捉黄狼子卖了钱,家里大人肯定不会再管咱们要了,那,那钱也不少了,咱们又有钱花了,还不招人怀疑,多好啊,这个……这个,你们说,是这个理儿不?”

  兄弟们纷纷点头。

  我赞赏地说道:“嗨,说得好,好,你们还,还他-娘-的别说,刘宾这小子,平时三脚丫子踢不出个屁来,关键时刻,还真就,真就想到点子上了呢。”

  “对对,是这么个理儿。”哥儿几个纷纷赞同。彡彡訁凊

  事实如此嘛。

  常云亮觉得自己的话遭到了众人的反对,面子上很是过不去,可人家刘宾的话说得在理儿,他也不好说什么,只好少数服从多数了。

  后来发生了什么,都说了些什么,我记不太清楚了,一是因为时间太久了,而且都是些扯淡的闲话,二嘛,我喝醉了,喝得都软倒在了桌子底下,丢人丢大发了啊。

  等我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天阴沉沉的,窗外刮着呼呼的大风,看样子又要变天了。

  口渴难耐,起床倒了些水喝了,点上支烟,我坐在床头皱着眉头回想着之前都干嘛了?我喝醉了?平时我可是酒量最大的,而且今天我还真就不如哥儿几个喝得多啊,难道是……后来我又狂性大发,对着酒瓶子吹来着?

  感觉左手手腕上痒痒得难受,我伸手抓挠了几下,不经意间,看见左手手腕上出现一块儿紫金色的痕迹,赶紧抬起手仔细看了下,我大吃一惊,心里也再次犯起了疑惑,这,这也太巧合了吧?

  手腕上那块儿皮肤,不知怎么的,变成了紫金色,而且形状竟然是……我弄到的那块儿三角形金子上那种物事的样子,像是黄狼子却长着翅膀的那玩意儿。

  我怔住了,要说以前喝多了酒偶尔过敏,身上出现红斑的情况也有过,可今天这个斑痕,绝对不同于往日,而且我心里马上就肯定这不是什么好现象,那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我有些担心,却不知道这东西会如何影响我,思来想去,我赶紧往爷爷的屋里跑去,我也不敢告诉他,只是想再看看那三角形的金子,无论如何,我还是要再次确认一下,是不是这个紫金色的斑痕,就跟那个东西一模一样。

  我爷爷问我拿金子干嘛,我说就是想看看,有点事儿。我爷爷就有些疑惑地从炕上掀开被褥,原来他在炕上掏了个洞,放了进去,还用砖堵上了。我拿着仔细看了一遍,惊讶地发现,原本三面都有的那个画面,现在竟然少了一个,还剩下俩。

  那么另一个呢?

  毫无疑问,在我手腕上了。

  见我怔怔地拿着那块金疙瘩站在屋子里一动不动,爷爷走过来关切地问道:“银乐,想啥呢?你没事儿吧?”

  “啊?哦,没事儿,没事儿。”我回过神儿来,急忙说道。

  爷爷从我手里拿过去那金子看了看,皱着眉头说道:“哎,这东西我记得三面都有画像的,现在咋少了一个?”

  “哪儿能呢?”我急忙说道:“您记错了,本来就是俩画像啊。”

  “哦对,好像是俩来着。”爷爷点了点头,还是有些怀疑地看了我一眼,嘟哝道:“唉,年纪大了,眼神儿不好使,记性也差了。”

  “没有没有,爷爷您不老,身子骨多硬朗啊,嘿嘿。”我讪笑着说了几句讨爷爷高兴的话,便急匆匆走了出去。

  我心里的不安愈加强烈起来,怪事儿遇多了,对于这种奇特现象,自然会联想到邪事儿上面,可是我却不能表现出来,毕竟一个人不安也就算了,再让全家人和你一起担心,那就有点儿太不爷们儿了。

  那个年代的年轻人,尤其是男孩子,崇尚的多半都是战斗英雄,男子汉,在我们内心里,男子汉的概念就是一人做事一人当,并且敢于面对任何危险任何困难,还有一点,那就是……女人在家相夫教子,男人跑外赚钱养家,因为生活就是在与命运战斗,而战争,就要让女人走开。

  好像又扯远了?

  我爹娘并没有埋怨我今天喝醉酒的事儿,只是劝我以后喝酒注意点儿,别喝起来就没个够,出去了这样会招人烦,再者就是马上张罗着要给我订婚了,这喝醉酒的事儿传出去,会让亲家那边儿犯疑惑的,甚至会为此考虑不和这边儿结亲。

  我当然点头答应,并且承诺以后一定不再喝醉酒。

  问起来今天二叔他们去卖金条的事儿,我爹和娘告诉我,金条卖了,六根金条六斤重,一斤市价两万六,我二叔找的人是私底下倒卖金子的,人家出价两万八,而且还是现钱,整整十四万八千块啊!每家分得了一万八千五百块钱。

  也就是说,每个人的家里,目前还放着价值八万四千元的金条。

  不,我这里不仅仅是这点儿,我还有一块儿三斤多的金疙瘩,那也等于是八九万元甚至更多……我再次陷入了极度的喜悦当中,甚至于忘却了我自己手腕上还有一块儿莫名其妙、稀奇古怪且诡异万分的紫金色斑痕。

  晚饭后,没有哥们儿来找我,想来都在家里和家人分享那笔巨款的喜悦吧?

  我和爹娘还有爷爷说了一声要出去玩儿,便走出了家门。

  我不是要去找兄弟们玩儿,而是,要去找胡老四,因为我手上出现了这么一个奇怪的斑痕——这也是无奈之举,对于这种怪异得让人心悸的事情,也只有去问胡老四这位神-棍了。虽然,很明显他在这方面也是一个半把刀的神-棍,而且在当时的我认为,他还是一个很没有职业道德的神-棍。

  可是除了他,似乎没有在这方面更内行的人了。想到他今天还提醒我,说我太阳穴有紫青色煞气,我的心里更担心了,怀疑自己还真就是在不知不觉间,被什么邪物给害了呢。难道和那只黄狼子的魂儿有关系么?可胡老四明明极其肯定地说了,那黄狼子魂儿魂飞魄散了啊!

  那么,又会是什么东西?

  我忽然想到了在黄狼子的洞穴中,那个埋藏在箱子底下的紫金色物事,也就是我爷爷口中所说的太岁,那个三角形金疙瘩,就是从那个物事上拽下来的东西,上面的画面和我手腕上的斑痕一模一样,并且极有可能是金疙瘩上的画面非常诡异地转移到了我的手腕上,而且,紫金色啊,和我手腕上的斑痕是一个颜色。

  肯定和那太岁有关了。

  可是,太岁明明在所有人的心里,都认为是善良的老神仙啊!他怎么会害我呢?难道真的就是因为我用锹在它身上铲下来它几块儿肉,所以它记恨我要报复我?

  我糊涂了,停下脚步就在漆黑的大街上,在寒冷的北风中,怔怔地站住,犹豫着是不是去找胡老四,毕竟这次只要找到了他,就必须把手腕上这个斑痕的图案来源告诉他,自然也要告诉他我手上有一块儿金疙瘩。

  问题是,财不露白,更重要的是,这块儿金疙瘩,是我瞒着兄弟们,私自贪污下来的一笔巨额财富。

  冷风在半空中呜呜地呼啸着,偶尔会怒吼一声,从高空中扑下来,在大街上狂暴地肆虐而过,充斥在大街小巷中,响起凄厉的啸声,大街上黑漆漆的,只有各家各户窗户里透出的昏黄烛光幽幽地映衬着冬日的寒夜。

  许久之后,我一咬牙,奶奶的,怎么着也得去找胡老四弄个明白,这样稀里糊涂整天忐忑不安可不是个事儿,另外,直接把有金子的事儿跟他说了,哥儿几个家里都有金子,我自己私下里独吞了这块儿大金疙瘩的事儿也跟他胡老四说了,那又如何?

  他-娘-的胡老四敢把老子卖了,我跟他老丫挺的没完。

  想到这里,我在寒风中昂起了头,瞪着能够看到脏东西的一对阴阳眼,迈步向胡老四家走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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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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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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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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