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王侯的盛宴>第 161 章 161
  161

  黑旗猎猎,马蹄声阵阵。八匹骏马由远及近,马上骑士身上据为黑色锦绣,为首之人手举旗帜,黑色的绸缎底子,只用银线绣着一只倨傲的雄鹰。

  ——陛下的雪鹰骑!

  明面上专为陛下驯养鹰隼的队伍,实际上却是文湛的私兵,年代颇为久远,追溯到他做东宫太子时期自己亲手创建的,只听命于皇帝本人。

  那个时候,文湛得到大鲜卑山以北一支肃慎部落进贡的海东青,那个时候,他正好八岁。

  雪鹰骑的旗官于赵毓面前勒住缰绳,急忙下马,过来从赵毓胳膊上小心翼翼接过那只金雕。

  赵毓顺便也脱下右手架鹰的狼皮手套,随口就问了一句,“陛下呢?”

  “陛下尚在逐鹿坡。”旗官则回答起来口吻平常,只是抬眼看了一下赵毓身旁的燕王,随后禀告说,“请两位王爷在此处候驾即可。”

  赵毓点了点头,又来了一句,“我看那边车马嚣张,甚是热闹。怎么回事,难道谁家跑南苑来娶媳妇儿?”

  燕王,“?……”

  ——口无遮拦!

  方才燕王听赵毓问陛下的行踪,就深觉不妥,只是雪鹰骑的旗官回答起来迅速又顺滑,他就没有阻拦。只是他没想到赵毓会问第二句,等他想要遮拦的时候,只听见旗官继续口吻平常地说,“那是文王与侍从的马队。”

  赵毓,“哦……”

  旗官,“如果两位王爷没有吩咐,下官须回去复命,告退。”

  他们看着黑旗远去,即使在南苑开始围猎的王公们也要让出一条通路,而远处群山、密林与水面的交叉处,文王煌煌车马则渐行渐近。

  “老大。”燕王一扯赵毓的袖子,“与我去见一见文王。不过,……”顿了一下,方说,“他们戎氏在大郑军方什么地位,你心中有数。”

  赵毓,“这是自然。”

  屏退周围所有人,借着风声的掩盖,燕王低声说,“这些话,只有我能和你说明白。承怡,这件事情,既然你心中有数,可为何又因为先嘉王的事迁怒于戎氏?”

  “……”赵毓难得安静了下来。

  半晌,看着文王车马快到眼前了,他才说,“我没有因为老三的事情迁怒于戎氏,我就单纯看不顺眼他们那种敲碎膝盖滑跪太快旁人想扶一把都抓不住的赖泥扶不上墙的破烂劲儿。”

  燕王,“当时,先嘉王被关押宗正寺,你去看望,他临终前向你托孤。我掌管宗正寺,这些事情没有人敢瞒我,也没有人敢瞒先帝与陛下。先嘉王族诛的旨意是先帝亲自下的,没有人敢留他一息骨血在人间。”

  赵毓,“要是再等等,……”

  “不必等待,因为,等待也没有转圜的余地。”燕王,“所以,文王世子亲手用弓弦绞杀先嘉王妃与她肚腹中的孩子,不是错,更不是罪。”

  赵毓攥紧手中的珊瑚鞭,手指骨节有格格的声响。

  燕王则平静到冷淡,甚至是冷漠,“我再说一遍,承怡,没有人敢留他一息骨血在人间,也没有人能留他一息骨血在人间,你也不行。这是先帝的旨意,为大郑计,为天下计,为后世计。如果你抗旨,如果你阳奉阴违、私底下偷梁换柱,为臣子是为不忠,为人子是为不孝,为姬氏亲王,则是以己私不顾社稷。”

  赵毓,“其实老三他,就是傻了点,其他的也没个啥,……不管怎样,没见天日的孩子无辜。”

  燕王,“先嘉王外祖父是昆山杜皬,凤化朝执政二十年的宰辅,曾执兰芝社牛耳,如果先皇三子留下一脉骨血,如今的兰芝社,是什么情景,如今的朝局,又会是什么局面?”

  半晌,赵毓才低声自己问了自己一句,“是呀,……,那个时候,该是个什么情景,又会是个什么局面呢?”

  据说,大正宫数丈高耸的红墙是鲜血染就,而这第一层红血,就是王族子弟萧墙之祸的搏杀。此时,文王的那个十六人抬着的辉煌大轿已至临水边,随侍之人正是文王那位杀伐决断的世子戎久安。

  ——大胖头鲶鱼。

  赵毓看着从那顶辉煌的大轿子被搀扶出来的文王戎余,脑子中就浮现这么一个词儿。

  之前薛宣平整日佛跳墙拌大米饭,胖成了一只三百斤的大兔子,赵毓就觉得挺匪夷所思的,可是再怎么着,老薛还是只活灵活现的大兔子,能蹦能跳。这位文王不一样,他胖,胖得极其的虚幻,极其贪婪,甚至几乎到了虚无的地步,似乎南苑猎场的草地,山川与河流甚至都无法承载那副身躯。

  赵毓喃喃,“他为什么要出来呢?”

  燕王听见了他的自言自语,“北境战局糜烂,陛下有意在王族亲贵之内遴选北境统帅,以求在最短时间之内收复各方势力,一力对外,平息战火,保境安民。

  先帝遗训:

  帝王之治,必以敬天法祖为本。

  合天下之心以为心,公四海之利以为利,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夙夜兢兢。

  如今战火已燃,时不我待。”

  赵毓,“这些我自然明白,只是,……”

  文王世家是大郑军方的图腾,等同于天命玄鸟!

  地位崇高到幻象的地步,如同岐山神宫那些九头鸟、人头蛇身以及麒麟神兽和四不像的祖宗们,高高供奉于神坛之上受缭绕香火就好,千万不要下凡。

  十几年前,他们将女公子嫁入先嘉王府邸,直接进入姬氏王族争夺皇位的世俗战争,就是一次致命的下凡。

  先嘉王一党俱败于文湛之手。

  而戎氏不但折损文王女公子一尸两命,甚至连文王之于军队的“天命玄鸟”的传说也被怯魅。

  赵毓说,“我要是他,此生深藏于王府,绝不在世人眼中显形,即使薨逝也要隐藏在三重棺椁当中,从王府直接抬入坟墓。

  这样不但可以暂时退出世俗的争斗,还可以留给子孙一个虚幻却好用的旗帜。天下纷争不断,等两三代之后,子孙但凡有一两个成材的,再立战功,他们家‘天命玄鸟’的古怪传说,还是会继续流传下去的。

  可是,他现在以这样的模样显露于人前,不能骑马,不能射箭,又是一副尸位素餐、行将就木的的样子,真就好像在众人面前把自己的裤衩子都扒掉了,实在是不堪入目,唉。”

  燕王,“……”

  南苑的这些王公贵戚纷纷去文王那边。

  燕王,“承怡,我告诫你不要因为先嘉王的事迁怒于戎氏,是不想你在王族内树敌。”

  赵毓没说话。

  燕王,“戎氏与你并无恩怨,可为盟友,何苦为死敌?”

  “此等盟友,……”赵毓,“不要也罢。”

  燕王叹口气,“陛下命你为随扈王公,可是,陛下也将随侯世子石慎放入南苑,承怡,你可知深意?”

  赵毓,“我从不揣摩圣意。”

  燕王,“因主上无所谓臣下这些恩怨。

  如今之事,唯有北境。

  只要此人为今日南苑诸王公贵戚世家各方信服的人选,陛下甚至无所谓此人之前的功过。

  承怡。

  如果,今日选出的北境统帅与你不和,有怨,甚至有仇,你想过今后吗?你,令岳,甚至整个西北军,要如何自处?”

  “王叔。”赵毓忽然说,“我怎么看文王像个大胖头鲶鱼,我甚至看到他脑袋顶上两根须子在飘。”

  “……”

  燕王,“承怡,一会儿你能不说话吗?”

  赵毓抬起右手指,在嘴唇上划了一道,“缝了。”

  文王世子戎久安看着燕王与他身后之人走近,竟然发现,那个人异常陌生,即使他知道,那就是赵毓。

  十四年未见,可是,他却记不住这位祈王十几年前的样子了,只是大概记得一个模糊的形状:

  ——黑色缂丝,花纹恣意。

  此时的赵毓很安静,跟在燕王身后,除了微笑之外,竟然一言不发,安静得像个影子。

  可是,戎久安记忆有关赵毓的一切都不是影子。十四年前那夜的一切,似刀劈斧砍一般,印在他的脑海当中,伴随着挥之不去的血味儿,腥腻,堵在喉咙当中。

  那天夜里,先嘉王谋逆十条大罪震动朝野,先帝下旨族诛。

  ……

  “哥哥,王爷在宗正寺,他找到人托孤了,就是那位大殿下。”

  “我和肚子里的孩儿,都可以活下去。”

  “王爷说,再等等,他那位兄长一定不负他。”

  ……

  因为有了信念,妹妹拒不受死,磕碎了毒酒的瓷碗,绞断了白绫,即使阖府上下俱爬跪于重重缇骑包围之下。

  为何会信他?

  那个在自家兄弟手中骨肉成灰的先嘉王也就算了,妹妹为何会信一个连自己王爵都保不住的废物?

  再等等?

  莫说刻意拖延,只要再片刻犹豫,煌煌千年文王府灰飞烟灭!

  他用一张弓的弓弦绞死了妹妹。

  ——“这是谁家的儿郎?”

  燕王带着赵毓到文王大轿之前,听见这样一个问,声音却有些含糊不清。

  燕王道,“这是我家老大。”

  “哦!”文王,“承怡来了。”

  多年消渴症致使文王的眼睛浑浊不堪,颜色都改变了,郑人的眼珠子多为褐棕色与黑色,周围的眼白,此时文王那对眼睛珠子却如同积年不清理的水渠,盖满了青苔水葕。

  ——大胖头鲶鱼。

  燕王眼前立马也浮现了这个,如果赵毓不说,还不显,可是他说了,于是燕王耳边就好像挂着赵毓的嘴,似乎一直念着“鲶鱼鲶鱼鲶鱼”,致使他越看文王的眼珠子就觉得越像菜场吐水沫的半死不活的鲶鱼,还是大胖头的。

  燕王寒暄,“老兄,最近雍京雨水大,要好好保养,你的腿最近可好一些了?”

  文王,“还那样,多年的老毛病。”说着他还皱了皱眉,显出羸弱与病痛。消渴症不但毁了文王的眼睛,还有腿。锦绣衣袍之下就是层层纱布,再下面,已经溃烂。

  “燕王。”世子戎久安上前深揖,随即微微正了上身,抬了抬头,看向赵毓,也是一个礼,“大殿下。”

  大殿下。

  这个称呼自从妹妹薨逝之后就没有出现在文王府邸人们的口舌之中,如今,横亘了十四年,再一次被戎久安说出来,当中滋味,只有身处其中之人方能体味。

  赵毓没有说话。

  燕王则说,“陛下崇孝道,文王上了年纪,身边能有世子随侍,是福气。”

  ——文湛崇孝道?赵毓心念微动,那为何元熙重臣多为忠臣逆子?

  戎久安,“陛下仁孝,命我随侍父王身侧,为人臣,为人子,自当尽心竭力。”

  ——文湛仁孝?赵毓看着眼前这两位,元熙改元至先帝驾崩,期间隔整整七年,其中实情,外人不知,他们也不知?

  燕王点头,“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

  《左传·石碏谏宠州吁》中这一句,原本是传世名言,可放在此时此地,竟是完全错了。若不是此处山川开阔,有风自河谷吹来,此等虚假对话,赵毓实在听不下去。此时,他却安静如鸡。一副稀世名瓷般的好样貌,躲在燕王身后,安静微笑,甚至还带着几分害羞与腼腆,全无方才驱动皇帝鹰隼的剽悍。

  赵毓,“我多年未在雍京,……”

  所幸,寒暄的时间并不长久,文王父子自有其他王公国戚要见,燕王带着赵毓他们就离开了。世子安沣,宗政文辩,还有琅琊郡王奉宁见燕赵毓似乎要说一些什么,也就牵马远行,向逐鹿坡方向,迎一迎圣驾。

  赵毓继续道,“只知道文王年老多病,却没再仔细探查。刚才我一直奇怪,为什么文王如此不适却不在府邸安然度日,此时非要进入南苑猎场?可一见世子戎久安,我什么都明白了。王叔,陛下是否有旨意,让世子随侍文王身边,不可离开?”

  燕王,“是。”

  赵毓,“看来今日必须进入猎场的不是文王,而是世子戎久安。文王不来,他也不能来。”

  此时,燕王没有说话。

  赵毓,“我一直觉得,文王家族既然是天命玄鸟,就应该安稳挂在神宫太庙,不要卷入世俗权力搏杀。因为,无论成败,都会有所折损。败了,自不必说,十四年前他们就折损了女公子。可是,就算胜了,其实也不好。”

  “玄鸟下凡就不是神祇,世俗权力折损神权。”

  “唉,……,这个文王世子为何如此急功近利?宁可将老父抬于人前,致使玄鸟蒙尘,不给长辈留一丝尊严,也要进猎场搏杀一番?”

  “因为。”燕王忽然开口,“主上有明旨,世子必须进猎场。”

  赵毓,“……”

  燕王,“承怡,你不想要这个盟友就不要吧,虽然在军方在王族内部少了一些交往,以你的性子,长久看,也未必不是一桩好事。”

  一时无话。

  随后,燕王叹口气,“天威难测。承怡,我让你小心谨慎,不能再乖张跋扈,就是怕这个。你说你从不揣摩圣意,何等骄恣?虽说探知上意一味迎合为佞臣,可为人臣子却不屑于君父意图,一味放纵,是为大不敬。”

  此时,南苑围猎开始了。

  号角声开启了奔马与厮杀。

  数百骑兵身着黑衣黑甲,战马配黑色绣金马鞍,率先闯入猎场驱赶猎物。

  赵毓看着远处,忽然笑了,说,“王叔说,这场田猎旨在王族贵胄子弟争北境兵权?”

  燕王不知道他怎么拐到这里,点头,“是。”

  赵毓,“最后会不会来一场上林王狩?”

  燕王听着心中一咯噔,“何至于如此惨烈?”

  大郑皇位更迭并不是严苛的嫡长子继承制,是因为姬氏有古老的凶性。皇子武力政|变、谋朝篡位的传统已逾一千八百多年,甚至比大郑王朝还要古老。

  为了抑制这种凶性导致国家分裂、王朝土崩,关键就是将所有的杀戮圈在王族内部,而那些门阀贵族世家,即使与王族有联姻的也必须置身事外。

  因为,王族争斗卷进贵族会导致蔓延全境的内战。

  于是,“上林王狩”便诞生了。

  赵毓继续说,颇有些自说自话的意味,“咱们活着的人都没见过这个大世面。我记得史料典籍上记载,上一次上林王狩还是在三百年前,最后胜利者是宪宗皇帝。当时,他还只是十六皇子,据说平时唯爱读书。出乎许多人的意料之外,这个颇为文静的年轻皇子,依靠黄金羽箭,在上林王狩中得到储君的位子,于大风起于青萍之末之时登基,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建彪炳史册的大功业。”www.33ýqxsś.ćőm

  “王叔可知,何为大功业?”

  燕王叹气,“愿闻其详。”

  赵毓,“大功业,就是永垂不朽的功绩,和无法超度、永堕地狱的业障。王叔,北境兵权这玩意儿的归属,可不是靠给今日南苑猎杀的鹿、兔子和山鸡数个数,而是要用这些王族贵胄子弟的命填出来的。”

  南苑一阵山鸡飞,兔子跳,鹿群被驱赶到四处奔落。

  这叔侄两个久久无话,赵毓忽然说道,“王叔在想什么?”

  燕王,“今夜猎物丰厚,烤兔子佐酒。”

  赵毓,“王叔可知我在想什么?”

  燕王没说话。

  赵毓,“几日前在绮镇,奉宁对我说,先帝将我在岐山神宫白塔之上的玉牒保住了,也保住了我姬氏王族的身份,也就是说,我拥有了此时下场厮杀争夺北境兵权的资格。”

  “这几日,王叔对我耳提面命,让我规矩,让我谨言慎行,身边坚清壁野,就是让我不要被可能出现的陷阱或者琐事毁了这个资格。”

  “为我寻找新的联姻,也就是想洗刷我西北藩镇的底子。”

  “而,这场围猎,原本陛下并无意让我下猎场,也是王叔的请求,于是,我来了。”

  “王叔,你我叔侄十数年不见,这些时日却忽然如此热络,今夜,我恐怕没有烤兔子佐酒的心情了。”

  燕王听着,笑了笑,随即叹口气,“承怡,我无恶意。”

  赵毓,“我知道。”

  燕王,“北境兵权最好归属是你。因为那里有你西北旧部,山海关有你举荐的封疆大吏,高昌王与你有旧。”

  “可是陛下不同意。”

  “如此圣主,却也无法跳出千年轮回,落入窠臼。”

  听到此处,赵毓忽然笑了,带着奇异的缠绵,“王叔错怪陛下了。其实,陛下不让我去北境,原因特别简单,没这么多花花绕。”

  燕王一挑眉。

  赵毓,“他只是不想我再次犯险。”

  燕王,“……”

  赵毓,“这些天我一直想着,如何同王叔说清楚,可您没容我开口。其实陛下与我的关系不像外面传得那么冷淡。王叔也知道,我们自小一起长大,我的书还是同他一道在东宫读的。我们的确是君臣,可我们也是兄弟,是亲人,和,……”

  ——某种意义上的夫妻。

  未曾出口的缱绻,淹没于唇齿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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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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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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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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