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去出差...”廖喻跟翁行两人窝在沙发上,有气无力的抱怨着,“这次还要出一个多星期,烦人。”
“又闹小孩子性子呢?”翁行揉了揉廖喻的脑袋,用手捏起了廖喻的下巴,往上抬了抬,“来让哥看看。”
翁行细致地端详了一会儿,打趣道:“人长得倒是跟十七八岁的时候没什么区别,这性子怎么也跟样子似的总也长不大。”
廖喻听着翁行的话笑了起来,双眼皮溜圆的大眼睛弯成了月牙状,“可能是因为你对我好,所以我一不小心就把男朋友熬成了爹。”
翁行啧了一声,“完了,今年回你家过年的时候,家里那些亲戚指不定怎么嘀咕你说你怎么找了个我这么糟老头子。”
“什么玩意儿就我家啊?”廖喻听见翁行这话噌的一下坐了起来,凑近翁行,把自己连毛孔都没有的脸,放大在了翁行面前,无辜地问道:“我家不是你家吗?”
“是。”翁行纠正了自己的措辞:“我们家。”
廖喻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样才对。”
机场是个悲伤而又欢喜的地方,它见证了太多人来人往,悲欢离合。
比如亲友离别,恋人重遇。
翁行去机场送廖喻的时候,廖喻看起来是挺颓的,明明穿的挺人模狗样,但现在身上那比要饭还颓然的气质,让翁行在后面看的都忍不住心酸。
“快去吧,再晚点就要误机了。”翁行对着廖喻笑了笑,把昨天晚上帮廖喻收拾妥当的行李箱塞进了廖喻手里,叮嘱道:“防止蚊虫叮咬的青草膏记得涂,别嫌味儿大就不涂了,听见没。”
“嗯。”廖喻心不在焉的应着声。
现在周围人来人往,翁行跟廖喻都属于含蓄派,尤其在大街上人多的地方,大多数时间都是勾肩搭背,很少干出什么特别奔放的事情。
这次也不例外,“好好听,别出神。”翁行伸出胳膊捣了捣廖喻的肩膀,“回来别让我发现你又挨咬了啊。”
廖喻盯着翁行看了一会儿,又看了一会儿,一直到听到广播里响起的声音,翁行才无奈地叹了口气,“就这么舍不得我?”
廖喻梗着脖子不回答。
翁行就又跟着调侃。
“还是觉的我太帅了,多看一眼都是赚的?”
“去你的,不要脸。”廖喻白了翁行一眼,心里的难受稍微消失了一些,于是抄起了手里的行李箱,准备走的时候,脚步忍不住顿了下,“我走了啊。”
翁行嗯了一声。
廖喻也跟着不吭声了,这次拖着箱子,倒是没回头。
翁行站在后面笑了笑,看着廖喻进去了之后,才转身一边掏手机,一边往外赶。
翁行开着车,一路开到了城郊的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这地方没什么人,距离老远,就能感受到炎热的气息。
翁行把车子停在外面,走近看见了一个怎么着也有差不多跟他四五年交情的人,“终于打算好了?”侯文龙看见翁行迎了上去。
“早就准备了。”翁行说:“就是没时间,正好趁他这阵子出差,我设计了一个画稿,你来帮我看看,顺便给点意见。”
侯文龙听到翁行说画稿的时候还吃了一惊,他只知道翁行他家里那位会画画,能唱歌,长得帅,身体好,倒是没听说过,翁行什么时候,也会画画了。
下一秒。
翁行抽出了张A4纸。
真是一点没让他失望,一张A4纸上,就画了两个圆圈套在了一起,旁边写了一个习加了个亍,还有一个写了习和刂,分别用箭头打向了两个戒指,然后...然后就没有了...
“行哥?你这戒指基础款的花边呢?”侯文龙瞠目结舌地看着这副比起简单还不如说简陋的设计图,几乎快要丧失了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
“不用花边,就弄两个圈,简单大方些。”
“...你不会还要在戒指里面,刻字吧...”
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应该不会还有人搞这么直男的一套操作吧...
“不可以么?”翁行纳闷地郁闷了几秒,“你这儿要是不行我就去外面的银子店刻,这个应该不耽误进程。”
候文龙一听,“不是..我这儿可以是可以,但你就不觉得刻字这是不是缺什么...创意?”侯文龙说的心惊胆战。
“还好吧,我本来是想在戒指的光洁面上贴一张正方形的我跟廖喻缩小版的合照,但我后来想想觉得这东西每天戴在手上被各种人看是不是有点...开放了些,就没那么干。”
“你觉得呢?”翁行问侯文龙。
“...就刻字吧。”那个没有这个创意雷人。
翁行点了点头,“那就开始吧。”
侯文龙看着翁行一身没有褶皱的正装和宽阔的肩膀,无奈地叹了口气。m.33ýqxsś.ćőm
他就是打死也想不到,穿的吃的都挺讲究颜值质量的一人,竟然是个非主流。
侯文龙掏出了手机,拍了张翁行的设计图给他现在的女朋友,没几秒,他女朋友就回话了。
侯文龙的女朋友是混耽美圈的,所以说起话来特别的搞笑,——你那兄弟真是用行动展示了什么叫倔强的灵魂——人弯魂不弯。
侯文龙看着这一行字,笑的直不起身子。
翁行踏进熔浆似的屋子里,顿时感觉后背上的汗像瀑布似的,涌了出来,不到半秒的时间,浑身都湿透了,翁行觉得身上的皮肤被烤的有点儿疼,四周一阵一阵的热浪拍到他身上,打的他险些回不过神来。
“不是,行哥。”侯文龙遇见翁行正好是翁行被高利贷逼得走投无路的那一年——翁肯吸毒,终日赌博,他把钱还给了廖喻,身上连买一个馒头的钱都不够。
那个时候的翁行是不要的命的,每天都是带着一头脑的热意,和从心底发出的那种怨怼,往前爬。
所以即使事情过去了那么多年,翁行当时那种浑身绝望的样子,也足够让他记一辈子,也怕一辈子。
“你自个儿来啊?”
翁行戴手套的动作顿了一下,表情看起来非常的疑惑,说道:“这东西是要送给廖喻的。”
“是送给你对象的,”侯文龙的话说到一半,突然顿了下来,像是想通了,“算了。”
翁行没说话,只是看了看那个只有丁点大小勺子里的液体,神色无比的认真。
“唉。”侯文龙叹了口气,从心底升出了一种无奈,“那您注意点自己的安全,我去找个伙计,给你做技术指导。”
翁行应声,“找个技术丰富的。”
“放心。”侯文龙答应了后,喊道:“靳叔,去帮我大哥弄一下。”
“来了!”
“顺便带条毛巾什么的,别给烫伤了。”
“好嘞,我有经验,放心!”
翁行在侯文龙自营的店里泡了差不多有三天,才把所有的东西弄好,又在城郊住了两天,找到了正红色的颜料,和有些鎏金的颜色。心里算着时间,在临走的时候,翁行给侯文龙转了一万块钱,算是当做材料费。
回去的路上,翁行也是开的车,开到半路临时想起来,今儿是星期五,得去接廖然来家里过周六周日。
翁行想到这里,压力山大的想辞职回去当小白脸。白吃白喝,帮廖喻他们家带侄子。
翁行这种思想当然只能限于想一想,要不然时间一长,对外面的政事、娱乐新闻、公司各行竞争和最基本的与社会沟通的事情都会渐渐退化,直至最后与社会彻底脱节。
这种事情不止翁行,就是给廖喻一百万个亿,廖喻都是不乐意的。
翁行下车买了两杯多肉葡萄,今天运气好,只等了一个小时。
说到底,也确实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喜茶里那么多品种,廖然跟廖喻偏偏独宠这一款,翁行手里拎着多肉葡萄往外走的时候,肩膀突然被人拍了一下。
几乎是一瞬间,翁行身上原本还算温和的气质变成了带着些戾气的味道,他眯缝着上扬地眼尾回了头,眼睛里带着细碎的狠意,吓到了刚刚拍他的人——廖喻。
“我操,你这什么眼神?”廖喻被翁行这样吓了一跳,翁行看见背后的人是廖喻也跟着吓了一跳,慌忙收起身上刚刚那种像见到杀父仇人一样的眼光,温柔的笑了笑,“你怎么突然回来了?”
突然?
廖喻挑了挑眉,因为这个词,忘了翁行刚刚吓人的样子,“你不觉得惊喜么?”
翁行:“...是挺惊喜的。”说着,腾出一只手,把藏在屁兜里的两枚戒指又往里塞了塞。
“我给你跟廖然买了多肉葡萄,你是现在喝,还是等廖然一起喝?”翁行说着,把藏在背后的手拿出来,爪子拎着多肉葡萄的袋子在廖喻眼前荡了荡。
这时候是在电梯上,现在电梯到底了,廖喻没说话,跟翁行并排往下一节电梯走去,一直到去停车场找车的时候,廖喻都在纳闷。
翁行刚刚看到他的样子很惊讶是没毛病的,确定人是他之后眼里那股子开心劲儿也是藏不住的。
但问题出在,为什么说,他突然回来,后来却又说给他买多肉葡萄。
那这多肉葡萄,到底是买给他的,还是顺嘴说的。
廖喻把这问题藏在了心底,他最近得攒着点儿事儿,方便到时候逼婚可以找翁行的茬。
“等廖然一起。”廖喻说。
翁行当然猜不到就那么几步路的时间,廖喻肚子里那几节山路十八弯的肠子就已经快拐的没边了,“好,那我来开车。”
顿了顿,“你刚出差回来吃过饭没?”
廖喻心里突然被烫了一下,猝不及防,“还没。”
翁行叹了口气,他就知道。
坐在驾驶座上,没系安全带,转身从两个驾驶座中间挤了进去,从后排捞出了点小零食和前几天他刚买的口袋面包。
“先吃点,回去再给你们弄点新鲜的。”
“好。”廖喻接过了东西,身体往后躺了躺,休息了几秒,“你最近忙不忙啊?我听我哥说,你这几天,都不在公司?”
翁行自从他们在快复合的时候,廖喻半是冲动,半是怨恨的喊出那句话之后,心里一直都有点过不去的坎儿——觉得自己不应该老在廖喻面前撒谎。
“嗯...有点事儿。”翁行说。
“什么事儿啊?”廖喻问。
在心里嘀咕,还非得说有点事儿,就这么神秘么?连我都不能说?
翁行犹豫了两秒,没吭声。
撒一个谎后面要用一百个谎来圆。
实话实说很有可能就没有了惊喜。
所以世界创造了一个善良的词:善意的谎言。
但说到底,也是假的。
所以翁行没说,他怕他扯得谎,下一秒就破。
廖喻看着翁行这样,心里那本记仇的小本子又新增了一笔,在心里算着,等到十笔的时候,就去找翁行的事儿。
翁行觉得廖喻今儿挺难得的脾气好,同时也敏锐地从里面嗅出了一丝不对劲,但他十分自作聪明的糊弄了过去。
毕竟这时候也算是古代打仗的节骨眼儿了,他怎么着,也不能让对方将领知道,他这城里其实早就弹尽粮绝了吧?
翁行跟廖喻接到了廖然,廖然坐在车后座上,喝着多肉葡萄,还在为之前的事情耿耿于怀,“你们最近吵架啦?”
“没有。”廖喻说:“我们最近恩爱的很。”
“哼。”廖然嘟起了小嘴,“最讨厌你们这种秀恩爱的了。”
廖喻听着觉得好笑,“那你希望我跟你翁行叔叔感情破裂以后每个星期五都只有我们其中一个人带你出去玩儿吗?”
廖然一听,一张稚气未消的小脸,瞬间垮了下来,语气夸张的不行,“一点儿也不想。”
“那我喜欢你们秀恩爱好不好?”
“你跟翁行叔叔是要好一辈子。”
“这样我以后长大了,才能只串一家人的门。”
廖喻听着廖然金句频出的一张小嘴,激动的剥了颗薄荷糖塞进了廖然的嘴里。
廖然的喉咙口瞬间通气,说不出的透心凉。
“坏蛋!”
廖喻哈哈哈的笑,一直到晚上回到家之后,也一直跟廖然有一句没一句的拌着嘴,翁行在餐桌忍不住敲了敲廖喻的肩膀,“多大了?”
“还跟小孩似的。”说着给廖然塞了把勺子,“吃饭。”
廖然冲廖喻做了个鬼脸,低头舀了一勺鸡蛋羹。
晚上临睡觉的时候,廖然发现了放在床头的乔治,激动的不行,冲到了他们的房间里,拉着翁行的裤腿,要翁行抱。
翁行一把抱起了廖然,廖然吧唧亲了一口翁行。
廖喻一下子炸了,“东西是我送的,你亲翁行干嘛!”
“因为翁行叔叔今晚不高兴...”廖然小声的说:“我想让他高兴些。”
廖喻听到这话,短暂地沉默了几秒,一把薅起了廖然的衣领子,把廖然捞在了怀里,“赶紧给我滚回自己房间睡觉去。”
廖喻前脚刚走,翁行后脚就把戒指给藏了起来,又把出差的行李箱收拾了一下,从里面捧出了一个收纳盒,一并藏了起来。
接着,就躺在了床上,原本是想等廖喻回来再哄哄他的。
结果这几天体力活干多了,累人,没过一分钟,就睡着了,甚至都有点要打呼的预兆。
廖喻给廖然讲完故事回去睡觉的时候就看见那么一个翁行,人缩在被窝里,闭着眼睛,看起来很安稳,胸口平静地起伏,好看的侧脸在高挺的鼻梁衬托下,更好看了。
廖喻看着翁行这个特别没有安全感的睡姿,轻手轻脚的脱了鞋袜,钻进了被窝,从后面抱住了翁行,把人大半个身子圈在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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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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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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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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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4 章 第九十四章免费阅读.https://www.33yqxs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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