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就像一道闸门,不去碰触永远是封闭的。而一旦打开,所有以为遗忘的过往都会倾泻而出。

  七年前,叶绯十七岁。

  高二暑假的时候,为了赶在高三前浪一波,约了几个关系不错的同学去松市旅游。

  松市地处北方,相对于经济飞速发展的凤市来说,要落后很多。但整个城市的旅游资源却非常丰富,不仅自然景观壮丽,人文景观也很出色。

  叶绯白天爬了一天的山,还被谷瑞嘉这个傻子拽着,走了几百道台阶去拜了姻缘寺,晚上回到酒店时,腿都是软的。本打算洗漱完就睡觉,却被一个不请自来的人搅乱了清净。

  叶绯长得好、性格好,成绩不错,家里又算小富,因此在学校里非常受欢迎,每天跑过来递情书的男男女女不知凡几。

  但他天生开窍晚,喜欢篮球、喜欢打游戏,唯独对谈恋爱没兴趣。其他人见他这样,慢慢也就放弃了,唯独一个人除外。

  梁承玉是叶绯隔壁班的同学,高二下学期才转过来,当时还在年级里引起了轰动。无他,梁承玉长得太帅了。挺拔又干净,完全符合女生心中理想的初恋形象。

  这位初恋男神对所有追求者都不假辞色,却偏偏看上了叶绯。从第一次见面起,就对叶绯穷追不舍,无论叶绯怎么拒绝都没用。33ýqxsś.ćőm

  这次更是通过叶绯的朋友,得知了他的去向,直接追来了松市。

  叶绯大晚上忍着浑身酸痛被朋友叫下楼,本以为发生了什么急事。结果一出门,就碰上了手捧大束玫瑰的梁承玉。

  “叶绯,做我男朋友吧。”梁承玉将那束玫瑰塞到叶绯怀里,含情脉脉地看着他。

  周围看热闹的人纷纷开始起哄,包括叶绯那个朋友。

  “答应他,答应他!”

  “别矜持了,这么帅还犹豫什么!”

  “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亲一个亲一个!”

  ……………………

  自以为的深情不是浪漫,而是骚扰。

  叶绯那时候正值中二期,性格最是叛逆。冷眼看着这荒谬的一切,只觉得一股怒气直冲脑门,根本控不住。

  一句话不说,抓着那束花往垃圾桶里一丢。不顾朋友在身后的叫喊,寒着脸抬脚就走。

  松市夏季的夜晚,街边大排档坐满了喝酒撸串的人,桌子底下有胖胖的流浪狗在摇着尾巴讨食;服务员阿姨一边上菜,一边跟熟客聊自己刚考了双百的小孙子;才下班的白领擦掉口红,豪迈地一口啤酒一口肉,言谈间,笑声传出去老远。

  热闹又充满了烟火气。

  叶绯边走边看,心情慢慢平静了下来。

  他在街角停下,四下看看,这才发现自己不知道走到了哪里。正打算随便拉个人问问,耳边忽然传来一道尖锐的女声:“你看看给我们家孩子伤的!没爹没妈的小畜生就是没家教!”

  叶绯心情本就不好,这句没妈恰好戳到了他心上。他微微敛目,拨开人群走了过去。

  一个满脸横肉的中年妇女,正拽着一个穿初中校服的瘦弱男生破口大骂,她旁边站着个和她有三分相似的男生,眉眼间尽是得意。

  打眼一看就知道,应该是两个男生在学校发生了矛盾,其中一方的家长找了过来。

  “就你横是不是?”中年妇女伸着两根手指,不停地往男生脑门上戳,“你再横一个给我看看?”

  男生脸色发白,尽量镇定地解释道:“是他先欺负我的,我书包和课本都被他踩上了脚印。”

  “还嘴硬!”女人瞪着眼,唾沫星子满天飞,“踩了你不会擦干净吗?这点小事用得着动手?”

  周围有人劝她,骂两句出出气就算了,孩子的事情让孩子自己解决。

  她冷笑一声:“孩子个屁!这没爹没娘的玩意迟早是监狱的料!”

  叶绯实在看不下去了,上前直接把那个男生拉到了身后,嘲讽道:“那你这么嚣张,是有几个爹啊。”

  周围瞬间一静,随即响起扑哧扑哧止不住的笑声。

  女人恼羞成怒:“小逼崽子滚边去!这里这么多人,就你爱管闲事。”

  叶绯微微一笑:“街边也有这么多条狗,怎么就你爱乱吠。”

  “你!”女人被他气得脸红脖子粗,下意识就要抬手去打。

  “你动我一下试试,”叶绯躲都不躲一下,他扫了一眼女人的儿子,嗤笑,“到时候老子让你儿子连假aj都穿不起。”

  女人呼吸一窒,肥厚的手掌在半空中晃了两下,到底还是放下了。

  眼前这个男生虽然年纪不大,但衣着光鲜、眉眼张扬,看着就不是普通家庭能养出来的。况且……她儿子那双aj确实是假的。

  女人对叶绯微微有些忌惮,可就这么走了又实在不甘心。瞪着叶绯身后,色厉内荏道:“晏雄!我告诉你,你打我儿子的事不会就这么算了!”

  “你儿子是伤了还是残了啊。”叶绯瞥了一眼女人旁边的男生,男生立刻一缩肩膀,躲到了他妈身后。

  “怂货,”他不屑地移开眼,“踩人家书包和课本不就是找揍?不然这样”

  叶绯眯着眼睛,上下打量了女人一眼:“我给你几脚,你也好好忍着,反正回家擦干净就行了。”

  女人张了张嘴,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半晌,才一把拉过她儿子,对晏雄道:“什么东西!以后离我儿子远点!孤儿院出来的崽子,看着就恶心。”

  “恶心?”叶绯痞痞一笑,黄色的小卷毛在脑袋上飘来飘去,“怀了谁的孩子找谁去啊,关人家一个学生什么事。”

  周围人登时哄堂大笑。

  女人一口血卡在喉咙里,差点没憋死。她恶狠狠地瞪了叶绯一眼,拽着她儿子就走。经过叶绯身边时,壮硕的身体一斜,就要撞上去。

  叶绯正处在发育期,瘦得跟竹竿似的。这一下要是撞实在了,也够他喝一壶的。千钧一发之际,一只手握住了他的手腕,将他拉进了怀里,躲过了女人的身体。

  叶绯埋在那个人胸口,鼻尖萦绕着他身上干净的肥皂味,一时之间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枭哥,你来了啊!”晏雄的声音在旁边响起。

  叶绯抬起头,正撞入了一双漆黑的眸中。

  “我叫晏雄,”叫晏雄的初中生在见到他哥之后,恢复了不少精神,叽叽喳喳地给叶绯介绍,“这是我哥……”

  晏枭眨也不眨地看着叶绯,打断晏雄的话:“我叫晏枭。”

  叶绯下意识地回了一句:“我叫叶绯。”

  “刚刚多亏了绯哥,”晏雄摸了摸脑袋,有些不好意思,“要不然我一个人肯定应付不来。枭哥,是绯哥帮了我。”

  晏枭说“知道”,又说“谢谢”,好像是忘了,仍旧没有放开抱着叶绯的手。

  “小事。”叶绯摆摆手,从他怀里挣脱出来。

  “刚刚那个人是我同学,”晏雄主动给叶绯解释,“因为我是孤儿,一直欺负我。我今天实在忍不住反抗了,结果他就叫了家长。”

  说到身世的时候,晏雄虽然掩饰得很好,但脸上还是透着些许黯然。他冲叶绯笑了笑,说:“枭哥不是我亲哥啦,我们在同一所福利院长大。”

  叶绯抬头看向晏枭,然后发现,从刚刚开始,晏枭的视线就一直落在他身上。

  叶绯从小到大被人看惯了,也没在意。拍了拍晏雄的肩膀,不知道怎么安慰他,正好瞄到前方不远处有一家哈根达斯店,就对晏雄说:“没事,是那个人有病。走走走,哥请你吃哈根达斯,可好吃了。”

  晏雄连连摇头:“不用了不用了。”

  叶绯笑笑,找了个借口:“我想吃,你陪我一起。”

  三个人进了店,恰好碰上店要打烊,只剩下一个球。叶绯摸兜要给钱,这才发现自己从酒店房间下来时,就只拿了一个手机。

  他头一次碰到这种情况,尴尬地举着手机,耳朵都红了。

  “我来结账。”晏枭说。

  一分钟后,他也僵住了。

  在2010年,哈根达斯对一般学生来说,算是比较奢侈的东西,小小一个球要五十块钱。晏枭翻遍了所有口袋,只凑到了四十三块。

  “这下我们谁都不用笑话谁了,”叶绯拉着晏枭走出店,笑得直不起腰,跟他解释,“我不是你们松市人,是凤市过来旅游的。”

  “之前有个傻逼,在酒店下面跟我表白,”叶绯解开手机上拴着的钥匙链,掂量了两下,“气得我什么都没带,就直接走人了。”

  他撇撇嘴,撸了一把头上的小卷毛:“烦死了,最讨厌这种不懂矜持的人。”

  “哇,”晏雄正是对这种事好奇的年纪,兴致勃勃地看着叶绯,“怎么表白的?”

  “就哗众取宠那一套,”叶绯不想多说,将那个钥匙链塞到晏雄手里,“没请成哈根达斯,这个送你了,我……”

  一句话还没说完,谷瑞嘉的电话打来了。

  “你跑哪儿去了?人生地不熟的。回来吧,那几个人被我撵跑了。”

  叶绯说:“行。”捂住话筒,一边招出租车,一边对晏枭和晏雄道,“我朋友找我,我就先走了,拜拜。”

  恰好一辆出租车驶了过来,叶绯一路小跑过去:“老谷,你在楼下等我,我打车没带钱……”

  后来,叶绯回了酒店。调整好心情,跟朋友们开开心心地过完了剩下的旅程,再也没想起在松市偶遇过的、那个叫晏枭的人。

  但晏枭却从没忘记过他。

  叶绯慢慢坐回到椅子里,捂住了眼睛。

  “叶绯,你怎么了?”群视频还开着,谷瑞嘉见叶绯脸色不对,连忙问道。

  “有点事,”叶绯勉强笑了一下,说,“我先挂了。”

  说完,不等谷瑞嘉回话,就直接断开了视频。

  他终于明白晏枭为什么会以家里逼婚为由,跟他结婚;明白晏枭为什么会以为他喜欢吃哈根达斯;也明白晏枭那句一直记得你是什么意思。

  晏枭下班回家的时候,发现叶绯正低着头坐在餐厅里发呆。

  “叶绯,”晏枭走过去,握住他的手,“发生什么事了吗?”

  叶绯抬起头,眼尾有一点红,像是哭过了。

  晏枭心里维持了一天的喜悦,瞬间就像是被戳的泡泡,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不熟练地解开叶绯的睡袍,在他腰间摸索,声音里带着几分慌张和不知所措:“是腰太疼了吗?”

  “晏枭,”叶绯没有阻止他,只抬头看着他的眼睛,问道,“晏雄现在在哪里?”

  晏枭的动作戛然而止。

  他静静地跟叶绯对视,良久才说:“在松市上大学。”

  “你喜欢我,为什么从来不跟我说?”叶绯的睫毛颤了颤,问他。

  晏枭低头抚摸叶绯的脸,还是那句话:“你不喜欢不矜持的人。”

  “我……”叶绯努力回忆,却什么都想不起来,“我说过吗?”

  晏枭说“是”,告诉叶绯:“2010年8月17日晚上9点23分。”

  “对不起,我不记得了。”叶绯垂下眸,心里又酸又涩。

  晏枭马上说:“没关系。”低头在叶绯额上吻了吻,然后抱住了他。

  二十岁之前,晏枭的世界是一片空白。他像个旁观者一样生活在人群中,物欲很低、也没有任何长久目标,直到遇见叶绯。

  清瘦又漂亮的少年,浑身写满了鲜活气。像一抹霸道的彩光,直直地照进他的心里。让他从第一眼看到起,就再也无法移开目光。

  晏枭从不为过去而后悔,唯独七年前错过要叶绯联系方式这件事除外。

  所以,在来不及阻止叶绯离开后,他冷酷无情地抢走了晏雄刚拿到手的、还没捂热乎的钥匙链。

  晏雄长这么大,第一次接受陌生人的善意。很不情愿地攥着钥匙链,试图跟他哥讲道理:“枭哥,这个我很喜欢。”

  “你不喜欢。”晏枭面无表情地吐出四个字,握着钥匙链转身就走。

  这一保存,就是七年。

  七年间,他在松市和凤市之间来往了无数次。

  最开始没钱的时候,坐的是普通列车。往往要灰头土脸地走上一天,才能晃晃悠悠地到达目的地。

  不知道叶绯的身份、也见不到他。可即便这样,也是快乐的。

  来到他所在的城市、踩着他走过的道路、或许还会经过某个他曾经去过的小店,仅仅这点,就已经足够支撑晏枭乐此不疲的往返了。

  一个人的旅程持续了四年,直到三年前,飞霄科技总部迁移到了凤市。

  公司发展越来越迅速,晏枭手中的财富呈滚雪球增加,他也终于弄清了叶绯的身份。

  鼎源娱乐的继承人,家里有父亲、继母、和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

  这一次,他没有再犹豫。在鼎源资金困难的时候,当机立断地出手,如愿跟叶绯结了婚。

  虽然只是契约式婚姻,但结婚证是真的。

  而现在,晏枭抱紧叶绯。这个人终于从里到外、完完全全变成了他的。

  可以抱、可以亲、可以做更过分的事,而不是每到早晨都会消失的美梦。

  “叶绯,”晏枭很认真地将他的睡袍系上,说,“不要道歉。”叶绯从没有做错任何事,错的是他,是他用错了追人的方式。

  叶绯回抱住他,将脸埋在他的颈窝里,睫毛微微湿了。

  两人静静抱了半晌,叶绯抬起头问他:“飞霄科技搬来凤市,真的是出于战略性考虑吗?”这是叶绯在新闻里看到的。

  晏枭微微别开眼,过了一会儿,说:“不是。”

  连整个飞霄科技的存在,都是晏枭想念叶绯的证明。

  发展到现在,原本只有两个人的创业公司,如今已经成为国内互联网巨头,是年轻人最向往的雇主之一、也是青年才俊争相跳槽的平台。

  没人知道,晏枭创业的初衷只是因为叶绯想吃哈根达斯,而他摸遍了全身上下,都凑不够五十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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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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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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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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